资源简介 总结与提升【演练提升】1.B [解析] “搭便车”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①④符合题意,②③排除。2.C [解析] A公司认为,长久以来,B公司不断散布大量攻击A公司的言论。如果A公司所诉属实,那么B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情形中的商业诋毁行为,C符合题意,A、B、D排除。3.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等规则,同时要求经营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生鲜灯”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不正当竞争,会误导消费者,干扰消费者的自主选择,侵害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和知情权。总结与提升本单元围绕“就业与创业”的主题展开,设计了两课和一个综合探究。本单元包括两个主要内容,一是劳动法律制度,二是市场经营法律制度。通过本单元的学习,我们可以了解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熟悉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知道与创业有关的市场主体种类以及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市场竞争、税收征缴等法律制度,明确通过法律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认识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对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改善营商环境、增进社会整体福祉的重要意义,增强劳动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法治意识,增强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劳动者、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感。【相关链接】 2023年五一假期,某商场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促销活动,其发布的广告称部分商品7折出售。消费者李某在此期间购买了一台空调。①从买回之日起不超过10天,这台空调因质量问题不能正常工作,于是李某持空调的“三包”凭证及发票找到这家商场解决问题,但他得到的答复是对于打折商品商场不负责“三包”。②与商场协商无果后,李某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后有关部门查明,该商场是先将部分商品提价,然后以7折出售,让利空间极其有限。【信息解读】信息点 对接知识 落实素养① 不正当竞争 法治意识:该商场做虚假广告,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② 消费者维权 法治意识: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等等【演练提升】1.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 ( )①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②属于市场正当竞争③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④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2.A公司就有关损害名誉权事宜正式起诉B公司。A公司认为,长久以来,B公司不断散布大量攻击A公司的言论。如果A公司所诉属实,那么B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情形中的 ( )A.实施混淆行为B.组织虚假交易C.商业诋毁行为D.商业贿赂行为3.[2024·甘肃武威期末]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生鲜灯”是农贸市场及商超内专门用来给生鲜产品提色增亮的灯具设施。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全省广大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蔬菜类、水果类、禽蛋类、畜禽肉类、水产品类等)时,不得通过照明等方式改变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否则将面临最高三万元的处罚。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知识,评析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生鲜灯”的行为。(共10张PPT)总结与提升本单元围绕“就业与创业”的主题展开,设计了两课和一个综合探究。本单元包括两个主要内容,一是劳动法律制度,二是市场经营法律制度。通过本单元的学习,我们可以了解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熟悉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知道与创业有关的市场主体种类以及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市场竞争、税收征缴等法律制度,明确通过法律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认识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对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改善营商环境、增进社会整体福祉的重要意义,增强劳动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法治意识,增强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劳动者、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感。单 元 概 览知 识 框 图知 识 框 图【相关链接】 2023年五一假期,某商场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促销活动,其发布的广告称部分商品7折出售。消费者李某在此期间购买了一台空调。①从买回之日起不超过10天,这台空调因质量问题不能正常工作,于是李某持空调的“三包”凭证及发票找到这家商场解决问题,但他得到的答复是对于打折商品商场不负责“三包”。②与商场协商无果后,李某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后有关部门查明,该商场是先将部分商品提价,然后以7折出售,让利空间极其有限。拓 展 提 升【信息解读】拓 展 提 升信息点 对接知识 落实素养① 不正当竞争 法治意识:该商场做虚假广告,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② 消费者维权 法治意识: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等等【演练提升】1. 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 ( ) ①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②属于市场正当竞争 ③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④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 “搭便车”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①④符合题意,②③排除。拓 展 提 升B2. A公司就有关损害名誉权事宜正式起诉B公司。A公司认为,长久以来,B公司不断散布大量攻击A公司的言论。如果A公司所诉属实,那么B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情形中的 ( )A.实施混淆行为 B.组织虚假交易C.商业诋毁行为 D.商业贿赂行为[解析] A公司认为,长久以来,B公司不断散布大量攻击A公司的言论。如果A公司所诉属实,那么B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情形中的商业诋毁行为,C符合题意,A、B、D排除。拓 展 提 升C3. [2024·甘肃武威期末]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生鲜灯”是农贸市场及商超内专门用来给生鲜产品提色增亮的灯具设施。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全省广大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蔬菜类、水果类、禽蛋类、畜禽肉类、水产品类等)时,不得通过照明等方式改变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否则将面临最高三万元的处罚。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知识,评析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生鲜灯”的行为。拓 展 提 升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知识,评析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生鲜灯”的行为。拓 展 提 升[答案] 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等规则,同时要求经营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生鲜灯”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不正当竞争,会误导消费者,干扰消费者的自主选择,侵害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和知情权。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总结与提升 正文.docx 总结与提升 答案.docx 总结与提升.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