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教学设计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教学设计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教学设计
基本信息
模块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联系电话
课时教学设计
课 题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教学内容分析 本课时阐述民法、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等概念和民法基本原则,侧重阐述民法典制定与意义,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以及民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属于民法一般性和原则性知识为后面具体学习奠定知识基础,通过学习引导学生理性看待生活中的民事纠纷,学会在生活中运用民法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学情分析 学生已知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了解法律含义、特征、作用。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涉及法律专业知识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学生对此有一定的浅层次的认识。通过学习法律常识,形成初步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但教材内容较多的是法律专有术语,学生难以形成深层次的认识。教学中用生活实例让学生积极思考,讨论,分析,以加深对教材知识的理解。
目标确定 依据课标“1.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培养学生认真学习民法知识,提高法治素养的政治认同;理解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把法治作为工作、生活的准则和指南,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学习重点难点 学习重点:民法的基本原则。 学习难点:民事法律关系要素
学习活动设计 教师活动学生活动环节一:引入新课:民法和民法典 教师活动 展示本节课在本单元中的地位的思维导图 出示《民法典》图片,教师说明民法典颁布与实施重大意义 教师总结: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更好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以此我们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总议题:总议题:民法典是如何保护公民的幸福生活的? 议题一:准确理解民法和识别民事法律关系 议题二:全面依法治国既要德润人心又要法安天下 议题三: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学生活动 (学生在真实问题情境中开展学习活动,与教的环节对应) 设计意图 以真实复杂情景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学生感受到人的一生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领会民法典的地位重要性,引入新课。 通过本单元思维导图学生明确本课地位。环节二:议题一:准确理解民法和识别民事法律关系 教师活动 议学情景: 案例1:小明7岁,他用妈妈的手机偷偷给一款游戏充了3000元,小明的妈妈能够追回这笔钱吗 案例2小明初中毕业开始打工,在17岁的时候,每月 由3000元的收入,后来小明想出资入伙几位成年同事新开的小店,小明能入伙吗? 案例3 小明25岁开店因为偷税被税务机关进行处罚。 案例4小明30岁与妻子打离婚官司,法院判决:房产归女方所有。 案例5小明45岁时与王某有债权纠纷,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归还原告小明10万元借款。 案例6在某商标使用纠纷中,法院判决: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并赔偿相应损失。 案例7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6个月。 学习任务:1分析民法含义说一说案例3适用于民法范围吗?为什么? 2依据P4内容,回答案例1,2;说一说案例2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3民事法律关系包含哪三个要素。请填写下面表格.依据P5相关链接“民事权利”,上述案例哪些体现了人身关系,哪些体现了财产关系? 案例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权利案例4案例5案例6案例7
学习任务总结: 1.平等主体,税务部门与小明之间是行政管理与被管理 2.案例1小明不满8周岁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妈妈作为监护人可以追回,案例2小明17周岁以自己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实施相应法律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 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民事主体:小赵和合伙同事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共同所有权--大家合伙开的小店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合伙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3. 案例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权利案例4所有权关系物财产权案例5债权关系行为财产权案例6知识产权关系智力成果商业标记财产权案例7人身关系人身利益人身权
知识总结: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法人、非法人组织从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学生活动 学生自主学习,阅读课本,查找资料分析案例理解民发的含义,识别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构成要素,理解含义,发现联系,对比差异,总结关系,完成学习任务,课上交流,老师总结,提炼重要观点。 注意:教师在此环节不必对概念逐一解释,选择学生理解有困难的解释分析即可。 设计意图:设置一般情境,促进学生理解民法含义,探索民事关系,民法对象的求知欲,理解民事关系三要素基本概念,理解核心观点,教师观察学生能否完成学科任务:准确“识别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与构成要素”对学生进行学习任务评价,根据学生课堂表现及时点评与纠正。环节三 议题二:全面依法治国既要德润人心又要法安天下教师活动 议学情境:教材P5探究与分享 学习任务:1拾金不昧是道德还是法律要求? 2小林能不能要那五百元酬谢金? 3如果小林归还皮包后,失主变卦不肯付酬金怎么办? 学习任务总结: ①拾金不昧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要求。 法律规定。拾得人应当将遗失物归还失主,如果据为已有,拾得人就构成“不当得利”。从法律层面看“拾金不昧“是公民的一项法律义务,小林需将失主皮包归还失主。 从道德层面看,“拾金不睫"是遵守公序良俗的表现,小林也应立即将失主皮包归还失主。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据为己有则构成不当得利) ②小林接受或放弃报酬都是行使权力的方式,小林父母收取500元也是合法的 ③明确特定金额作为报酬的寻物启事,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 知识总结: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民法坚持了法治德治的统一: 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学生活动 教师提供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三百一十四条,三百一十八条,四百九十九条等相关资料 学习小组内部讨论,合作学习,形成一致观点后,选派代表回答,教师结合学生回答,及时提炼要点进行总结。 设计意图:以真实复杂情境,具体案例引导学生就这一问题进行讨论,帮助学生理性认识法律和道德在国家和社会治理方面发挥的作用,理解我国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同时培养学生思维能力,一分为二得看问题,通过学生的回答和课堂表现,评价学生学科能力:辨析与评价“社会主义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是否达成,环节四 议题三:解析民法基本原则教师活动 议学情境: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学习任务: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学习任务总结:《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这体现自愿原则,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仅凭个人喜好随意自创姓氏的确有违公序良俗。我国没有姓“北”的,也没有复姓“北燕”的,所以这样起名不符合“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从中也可以看出,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知识总结:1、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民法确定基本原则的原因: ①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必要性) ②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意义) 3.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信原则: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6)绿色原则: 练一练:下列行为主要违背了哪些民法基本原则? A.甲方在合同中加重乙方义务,并注明“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B.甲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品排入河流,致使水体污染 C.甲明知其房屋南面邻地将建高楼,而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乙 D.甲男与乙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乙女若再婚也不可再生育子女 E.一名学生购买学习用书,售货员硬把一款新出的铅笔搭配给他 答A公平B绿色C 诚信D公序良俗E自愿学生活动 学生阅读教材P6内容,小组讨论,代表回答,教师引导学生体会自己姓名中蕴含长辈的期待与关爱,结合学生发言及时点评 注意:此处案例在于引导学生认识民法基本原则,,什么是姓名权如何行使姓名权不是此活动设计的重点,不宜过多讲授 设计意图:通过设置真实情境解读其中蕴含的民法基本原则,通过学生回答,评价学生学科任务:了解 “民法基本原则,体会自愿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的关系”达成情况,,学生在回答中能做出正确的预测和选择:遵守民法基本原则,正确参与社会经济生活
板书设计 含义 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 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基本原则
作业与拓展学习设计 2022年5月初,钱先生接到某运营商客服电话,客服表示其可以免费办理20G流量升级包。在确认该升级包对当前套餐无影响后,钱先生随即同意办理。收到办理成功的短信后,钱先生才发现客服所谓的免费升级包其实是每月49元的收费套餐业务。目前,钱先生并未使用5G手机且并不经常在该运营商5G覆盖区域活动,该5G业务对其毫无用处。钱先生遂提出退订该业务,但客服告知需要缴纳30元的违约金。 (1)从办理成功的业务看,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是什么 (2)分析本案中该运营商违背了民法典的哪些基本原则。 答案:(1)从办理成功的业务看,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钱先生和某运营商;客体是某运营商为钱先生提供每月49元的收费套餐业务和钱先生每月支付49元费用。 (2)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该运营商以免费升级20G 流量包为诱饵“欺骗消费者办理该业务且未告知该业务的详尽情况,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违背了民法典规定的公平、诚信原则。因该5G业务对钱先生毫无用处,“钱先生提出退订该业务,但客服告知需要缴纳30元的违约金”,属于强买强卖行为,违背了民法典的自愿原则。
特色学习资源分析、技术手段应用说明 法律教学应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各类典型案例,创设复杂良构的教学大情境在教学主题下,围绕重点知识设计系列问题,培养不同层次的能力,发掘更多教学价值本课的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权利体系丰富多样,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构成,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的民事基本原则等重点知识都在围绕这一大情境的问题中得以思考和解决
教学反思与改进 本框是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第一课第一框,是本书的导言。法律知识本身具有抽象性,对学生理解相关知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理论思维深度,如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是纯粹、专业的法律知识,达到浅层理解很容易,但做到熟练运用不容易。因此,在处理这一知识时,主要采用了表格对比的方式,便于学生理清思路:采取借用相关法律条文的策略,促进学生对这些原则的领悟,以注重培养学生的理论思维深度。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学习任务单
环节一 : 自主学习 阅读课本P2-4,查找关键信息 了解基本常识
【学习目标】 理解民法含义,识别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识别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学习过程】
案例1:小明7岁,他用妈妈的手机偷偷给一款游戏充了3000元,小明的妈妈能够追回这笔钱吗
案例2小明初中毕业开始打工,在17岁的时候,每月
由3000元的收入,后来小明想出资入伙几位成年同事新开的小店,小明能入伙吗?
案例3 小明25岁开店因为偷税被税务机关进行处罚。
案例4小明30岁与妻子打离婚官司,法院判决:房产归女方所有。
案例5小明45岁时与王某有债权纠纷,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归还原告小明10万元借款。
案例6在某商标使用纠纷中,法院判决: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并赔偿相应损失。
案例7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6个月。
学习任务一:1案例3适用于民法范围吗?为什么?
2依据P4内容,分析案例1,2,及案例2中的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3总结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包含哪三个要素。请填写下面表格.依据P5相关链接“民事权利”,上述案例哪些体现了人身关系,哪些体现了财产关系?
案例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民事权利
案例4
案例5
案例6
案例7
环节二:合作探究 一分为二 科学评析观点
【学习目标】:理性认识法律和道德在国家和社会治理方面发挥的作用,能一分为二看问题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学习任务二:1拾金不昧是道德还是法律要求?
2小林能不能要那五百元酬谢金?
3如果小林归还皮包后,失主变卦不肯付酬金怎么办?
【学习目标】: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体会自愿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之间的关系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学习任务三: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