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式教学】25秋八上6.1树立法治观念 课件+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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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式教学】25秋八上6.1树立法治观念 课件+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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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2张PPT)
学校里的那些事
偷拍同学丑照
乱认儿子
制作同学表情包
你的班级有过这些行为吗?
以上行为涉嫌违法吗?
—第六课:提升法治素养—
树立法治观念
——聚焦校园不良行为,向校园欺凌说“不”
自主预习
01 法律的重要性、要求?
03 为什么要树立法治意识?
02 法治意识的含义?
04 怎样树立法治意识?
法律之剑,为何高悬?
议 题 一
聚焦:学校里的那些事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偷拍同学的丑照,并且发到班级群、年级群或者其他大群,到处传播的,可能会构成“侵犯名誉权”。
偷拍同学丑照
制作同学表情包
制作同学表情包
聚焦:学校里的那些事
如果你强制朋友或者同学,喊你爸爸,且带有侮辱性质,会涉“侮辱罪”。
乱认儿子
1.上述行为是“玩笑”还是“欺凌”?判断依据是什么?
2.以上行为对实施者和被实施者分别有什么危害?
3.如果学校、老师介入,他们的处理依据应该是什么?
议学思考:
给他人带来伤害,要承担治疗甚至赔偿费用,
要受到学校老师的严肃批评教育,甚至无法继续完成学业。
可能造成校园欺凌,他们的行为很难获得社会的认可,不加以制止很多最终都走上了犯罪道路。
A:实施者
易造成性格懦弱、自卑,缺乏信心和勇气;
造成心灵的阴影和伤害;
厌学甚至辍学
B:被实施者
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
有关校园欺凌的法律规定
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
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
情节比较恶劣
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
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议学成果1:法律的重要性及要求
重要性:法律是一种社会规则和行为规范,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要求:我们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以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树立法治意识,学会依法办事。
议一议:为什么此类行为屡禁不止?
网络的传播
家庭教育的错位、让孩子养成以自我为中学的骄横;家庭监管和关爱的缺失
社会宣传不足
实施者结交损友、缺乏法治意识
被实施者害怕打击报复、缺乏维权意识
卢梭
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


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


习近平
1.法治意识的含义?
议学成果2:法治意识的含义
含义:法治意识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
法治之光,
如何入心?
议 题 二
采用的方式
导致的后果
忍气吞声,委曲求全
与对方“私了”
助长恶劣行为,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损害
助长恶劣行为,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损害
以牙还牙,报复对方
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会使自己触犯法律
通过法律手段维护
自己权益
使自身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保障
议一议: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会选择?
1、侵害人
(1)造成他人人身伤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造成他人财产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6周岁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清洁、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4周岁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或者造成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2周岁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1.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体现了法律的哪些作用?
2.为什么说“法律是红线也是盾牌”?这句话对我们有何启示?
3.如果法律仅靠强制力执行,能否实现社会治理目标?
议学合作
讨论规则
1.组长组织、人人参加,3分钟内完成讨论。
2.讨论时1人书面记录结论要点,1人准备代表发言。
3.小组代表发言完毕后,其他组员或其他小组可以补充。
1986年以来,我国已连续实施完成了七个五年普法规划,取得了重要成果。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教育纳入了国民教育体系,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能力明显增强。中宣部委托国家统计局形成的《2020年全国社会心态调查综合分析报告》显示,当自己或家人遇到不公平事情时,选择“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人数居第一位,“遇事讲法、遇事找法”逐步成为全社会普遍共识。
遇事讲法、遇事找法
议学成果3:树立法治意识的原因 ★
①在我国,法治是促进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秩序、捍卫国家尊严、实现人民权利与自由的重要保障。
②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各种社会规则和行为规范。法律是一种社会规则和行为规范,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③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当法律真正铭刻在我们的内心时,才会充分体现其价值、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行动之始,何以践行?
议 题 三
四川江油14岁女生在校外被殴打事件
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为避免给受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二次伤害,请勿传播相关视频信息。
警方提示
殴打造成赖某某头皮、双膝等多处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甲、彭某某作出治安处罚的决定;对刘某乙及其余围观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对刘某甲、彭某某正按程序开展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的相关工作。
议一议:
1.施暴者违反了哪些法律?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2.“零容忍”意味着什么?如何避免类似行为?
议学成果4:树立法治意识的要求 ★
(1)敬畏和信仰法律。
①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敬畏法律规则,相信法律的力量。
②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自觉自愿地遵守法律,把依法办事当成自己的生活习惯。
我逛街时,轻信虚假广告而上当受骗
我晚上休息时,楼上夜半歌舞声扰人清梦
我上初中时,父母让我辍学回家
我上饭店吃饭时,吃到了含有苏丹红的鸡翅
我父母离异后,父亲不按协议支付抚养费
我回家时,发现物业擅自出租小区地下室赚钱
我出行时,有人闯红灯而影响交通
我假期加班时,老板不给加班工资
《广告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义务教育法》
《产品质量法》
《民法典》
《民法典》
《道路交通安全法》
《劳动法》
议一议:以下生活情景适用哪部法律?
议一议:你参加过哪些法治实践活动?
近年来,一些学校组织青少年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辩论赛、法律学习宣传、法律情景剧展演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主题活动。
模拟法庭
法律知识竞赛
法律辩论赛
法律学习宣传活动
4.树立法治意识的要求 ★
(2)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
①学习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正确理解法律。
②积极参与各种法治实践活动,理性分析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为了将法治精神真正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学校决定举办 ‘法治文化周’ ,现请各位“法治观察员”围绕任选以下两个核心议题进行讨论,并形成你们的 《校园行为明晰清单》 ,为后续制作宣传海报、倡议书提供素材和依据。
光荣行为清单:
列举3个“校园中的守法光荣行为”,说说这些行为如何体现法治观念?
可耻行为警示:
列举3个“校园中常见的违法可耻行为”,分析这些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或原则?
讨论规则
1.组长组织、人人参加,3分钟内完成讨论。
2.讨论时1人书面记录结论要点,1人准备代表发言。
3.小组代表发言完毕后,其他组员或其他小组可以补充。
议学合作
尊重他人,不起侮辱性外号
发现欺凌,立即报告老师或家长
不偷看、不传播他人隐私
议学合作
殴打、推搡、强迫他人
网上散播谣言、恶意P图
强行索要财物
议学合作
议学成果4:树立法治意识的要求 ★
(3)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
①从细节抓起、从小事做起,从遵守规则做起,如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等。
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为形成尚德守法的价值取向、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作出自己的贡献。
《四十字防欺凌法》
《四十字防欺凌法》
上学放学,不要落单。
冷静勇敢,巧妙周旋。
舍弃钱财,脱离危险。
心眼明亮,记牢特点。
告知师长,及时报案。
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
司法行政公共服务系统
课堂小结
6.1树立法治观念
法律的重要性和要求
原因
要求
敬畏、信仰
积极主动学习
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离不开各种社会规则和行为规范
促进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秩序、捍卫国家尊严、实现人民权利与自由的重要保障
法律的权威
课堂演练
1.日常生活里,我们应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以下行为属于遵守法律规定的是( )
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②保护古迹拒绝乱刻乱画
③故意破坏公共设施
④不发表侮辱他人的言论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是法律明确要求的行为,故①符合题意;
②:保护古迹、拒绝乱刻乱画符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故②符合题意;
③:故意破坏公共设施属于违法行为,违背法律规定,故③说法错误;
④:不发表侮辱他人言论符合民法典等法律对人格权的保护要求,故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B
课堂演练
2.小马因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被交警批评教育,便对该交警怀恨在心,甚至为泄私愤通过网络散布谣言诋毁辱骂该交警。针对这件事,同学们在课堂上展开讨论,以下说法不可取的是( )
A.公民要发自内心的遵守法律,小马骑电动车应自觉佩戴头盔
B.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马要学会依法维权
C.生命安全是维系人的生命存在的条件和保障,小马应树立安全意识
D.行为和后果具有一致性,小马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本题为逆向选择题,需选错误说法,答案为B。
A 正确:骑电动车戴头盔是交通法规要求,也是自我保护需,小马违规,应自觉佩戴。
B 错误:交警批评小马不戴头盔是依法履职,小马无不公待遇、无需维权;其网络造谣辱骂交警是违法行为,非依法维权。
C 正确:戴头盔可减少意外伤害、保障安全,小马不戴头盔体现安全意识不足,应树立安全意识。
D 正确:交警履职无错,小马泄愤造谣是自身错误,需自行负责。
B
课堂演练
3.山东烟台一女子因违章停车收到了罚单。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给她开罚单的正是她当交警的丈夫。下列说法可以作为“丈夫”执法理由的是( )
①任何人不可逾越法律的底线
②秉公执法就能杜绝违法行为
③我们要积极主动地学习法律
④遵章守法促进社会和谐
A.②③ B.①④ C.②④ D.①③
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必究,丈夫执法体现不可逾越法律底线,故①符合题意;
②:“杜绝”违法行为表述绝对化,秉公执法不能完全杜绝违法,故②说法错误;
③:学习法律是公民义务,但与题干中丈夫执法的直接理由无关,故③不符合题意;
④: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秩序和谐,故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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