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第0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目录01 102 知识导图·思维引航 203 核心突破·考法全析 3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3知识点1 育小职责大 3知识点2 敬老是义务 4考向1 育小职责大 5考向2 敬老是义务 7【思维建模】为什么要重视家庭教育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8知识点1 法定继承有顺序 9知识点2 遗嘱继承重意愿 10考向1 法定继承有顺序 11考向2 遗嘱继承重意愿 13【思维建模】赡养义务与财产继承权之间的关系0414考点要求 考察形式 2025年 2024年 2023年家和万事兴 选择题 非选择题 广东卷T15,3分 安徽卷T19 河北卷T18 浙江卷1月T26 重庆卷T15,3分 福建卷T15,3分 湖南卷T19 福建卷T15,3分 湖南卷T13,3分 新课标卷T16薪火相传有继承 选择题 非选择题 北京卷T11,3分 河南卷T10,3分 甘肃卷T14,3分 安徽卷T14,3分 浙江卷1月T27 江苏卷T6,3分 浙江卷6月T26,2分考情分析: 1.考情分析:从近年高考真题来看,选择题和主观题均有。考点集中在考查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抚养、教育、赡养等责任的承担。监护制度,尤其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相关内容也可能涉及。此外,继承相关知识,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等方面。 2.高考方向预测:题型以选择题为主,主要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法律规定的辨识与判断能力。也可能会出现非选择题,通常会结合具体的家庭纠纷案例,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案例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遗产分配方式等,考查学生的分析与综合能力。 3.最新高考趋势:考点集中:父母子女关系、继承制度、监护权为核心,占比超90%,需优先掌握。案例为王:命题以真实纠纷为情境,需强化“从案例中提取法律事实”的能力。细节决定成败:遗嘱形式(签名、日期、见证人)、继承顺序(第一顺序含尽孝儿媳/女婿)等细节是失分重灾区。法律与道德结合:试题常隐含“家庭美德”导向(如赡养义务不可因权利放弃而免除)。备考策略:法条与案例双轨复习,构建“主体-权利-义务-救济”逻辑框架,关注《民法典》新增条款(如打印遗嘱、意定监护)。复习目标: 1.清楚了解亲属关系涵盖的范围,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明确不同亲属关系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熟知违反相关义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 2.牢记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明白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其财产利益,预防和排除外界危害,清楚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3.精准把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含义,理解该制度设立的原因和意义,能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生活保障和自主决定权; 4.准确理解继承的含义和种类,牢记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理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和意义,了解遗嘱的形式,掌握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和特点。提示:抚养 监护 赡养 书面形式 民事行为 家庭暴力子女 赡养义务 祖父母 法定继承 代书 公证 国家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知识点1 育小职责大1.依据: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2.责任(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抚养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教育权利(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运用“家和万事兴”的知识,说明家长应如何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提示:①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家长重视对未成年子女使用网络的教育,保护子女合法权益。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家长要规范子女使用网络,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对过度上网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知识点2 敬老是义务1.赡养义务(1)内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2)要求: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1)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主要有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2)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抚养、扶助与扶养类别 抚养 扶助 扶养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联系 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张甲、张乙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吗 运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知识,说明理由。提示:必须履行赡养义务。理由:①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②赡养父母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该义务的履行不应附加任何条件,亦不因任何原因而免除。子女不能以在赡养协议中曾约定免除赡养义务等为由拒绝履行应尽的赡养责任。该协议中关于张某夫妇放弃要求赡养的条款违背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是无效条款。③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为人子女者,应铭记父母生养之情,回报父母养育之恩。1.朱某让上初二的女儿辍学回家照料三岁的弟弟,这一行为违背了父母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2.具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关系才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只须让父母吃好喝好。4.某日,杨某醉酒回家后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妻子,杨某的行为构成虐待。考向1 育小职责大例1 (2025·广东·高考真题)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变式训练1·变载体】10岁的小杰在小区公共区域骑自行车时,不慎撞上了邱某停放在消防通道的新车,导致车辆受损。经调查,小杰的父母已离婚,抚养权归父亲周某,事发时小杰实际上是由母亲林女士照顾,她曾多次提醒孩子注意骑行安全。邱某将小杰、周某及林女士告上法庭。本案中( )①邱某违规停车存在过错,可减轻监护人赔偿责任②10岁的小杰不应被列为被告③林某与周某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④林某没有抚养权且已尽到安全教育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变式训练2】高中生小敏因拒绝母亲王某为其规划的“升学路线”,遭到王某多次辱骂和限制人身自由。小敏的班主任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被依法训诫。王某辩称:我是为了孩子好,她必须听我的。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规划有绝对决定权②王某的行为侵犯小敏的人格权和人身自由权③对王某的训诫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④父母不得采用不当方式对子女履行教育义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考向2 敬老是义务例2张老太年过七旬,与老伴共同抚育有六个女儿,因年老疾病缠身,生活不能自理,需靠他人长期照顾。经家庭内部口头协商,由李某甲出医疗费和营养费,其他姊妹五人轮流照顾老太。后李某乙因自己家庭原因不再按照原先约定履行赡养义务,遂引起纠纷。关于张老太的赡养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子女因个人原因无力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可以免除②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可以协商合理分担③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履行,自老人丧失劳动能力时开始④子女间达成的口头赡养协议,应对所有家庭成员有约束力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变式训练1】96岁的赵老太因跌倒摔伤,双目失明,生活无法自理。养病期间,除小儿子和女儿外,其他几个儿子均未尽到赡养义务。赵老太联系其他子女协商赡养事宜,但均遭拒绝。一气之下,她一纸诉状把除了小儿子之外的六子女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对于该案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基于收入状况不同,赵老太的子女可能承担有差异的赡养费 ②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③若法院判决子女支付赡养费,子女可以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 ④赵老太年轻时若没有对子女尽到抚养义务,则其子女有权拒绝赡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变式训练2】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一条款被俗称为“常回家看看”,该法条的立法意义是( )①有利于履行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②强化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性作用③主要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精神需求④有利于家庭成员履行对老年人的扶养义务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思维建模 为什么要重视家庭教育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支配和影响着人们的文化实践与文化生活。哪吒父母重视家庭教育,鼓励哪吒修大德、行正道,在潜移默化中帮助哪吒树立正确的三观。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哪吒父母悉心教导哪吒,让哪吒拜师接受教育,在哪吒闯祸之时,父母及时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合理的惩戒,是父母之爱的体现,也是父母义务的履行。②文化具有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功能,优秀文化能够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增强人的精神力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哪吒父母通过良好的家庭教育,教化育人,引导哪吒认识真善美,促进哪吒全面发展,引入正道。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哪吒父母保护哪吒,当哪吒在误伤村民时,第一时间对百姓道歉,引导哪吒知善恶、辩是非、勇担责。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知识点1 法定继承有顺序1.继承的含义和作用(1)含义: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2)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2.继承的形式(1)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2)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3.法定继承的顺序(1)适用条件: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2)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注意: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3.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特别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想一想:继承人都享有继承权吗?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②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③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④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⑤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知识点2 遗嘱继承重意愿1.法律效力: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2.分类: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3.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特别提醒:1.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 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继承人 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若干人优先原则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2.遗嘱的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4)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有人认为该遗嘱没有为未成年子女保留必要遗产份额,因此无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此观点加以评析。提示:该遗嘱未为未成年子女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部分无效,但其他部分有效。案涉房产系阿明的遗产。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的《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系阿明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阿明在订立遗嘱时明知其女儿小洁年纪尚幼,属于法律上规定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却未给女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为充分保障小洁的合法权益,结合阿明去世时小洁距离成年的时间,综合考虑被继承人遗产价值及使用情况、小洁日常生活、接受教育、医疗支出等基本生活保障、当地的基本生活和消费水平等因素,法院判决由小洁继承案涉房屋部分份额,剩余份额根据遗嘱由小波继承。1.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是遗产。2.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不必承担其债务。3.刘某离异后遇车祸身亡,留有60万元遗产,刘某有一个孩子和老父亲,还有一个弟弟。不考虑其他情况,刘某的孩子、父亲和弟弟应各分得20万元遗产。4.遗嘱继承就是遗赠。考向1 法定继承有顺序例1 (2025·河南·高考真题)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变式训练1·变载体】戴某因病长期卧床,儿子拒绝照顾。戴某遂与蔡某签订协议,约定蔡某照料戴某生活起居,戴某去世后其名下房屋赠与蔡某。蔡某依约履行,但戴某去世后其子主张继承房产。本案中( )①戴某以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处分遗产,体现了自愿原则②戴某与蔡某所签协议只有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才能产生法律效力③蔡某依约履行扶养义务,有权依据协议约定取得戴某名下房屋④戴某之子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与蔡某共同处置戴某名下房屋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变式训练2】李某的父母早年离世,其妻子也已去世。因一双儿女不在身边,李某和自己的妹妹一家一起生活。2025年3月,李某去世,其留有的自书遗嘱载明,名下存款由自己的妹妹继承,自己的儿女不继承。但李某生前还有一套房产未明确分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的妹妹取得李某名下存款属于遗赠②李某的个人房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③李某的妹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李某遗产④若李某的子女放弃继承权,则李某的妹妹可继承李某房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考向2 遗嘱继承重意愿例2(2025·北京·高考真题)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变式训练1】2024年10月,丧偶多年的王某通过公证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独子,但未提及存款。半年后王某自书遗嘱,将存款留给照顾其生活的侄女,但未提及房产。2025年5月王某去世后,其子主张公证遗嘱优先,但存款应按法定继承由其继承。根据民法典,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由于两份遗嘱有冲突,存款应按法定继承由独子继承②两份遗嘱均有效,分别处分不同财产符合法律规定③自书遗嘱无效,因为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④若王某有一痴呆弟弟依靠其扶养,则应为其弟弟保留必要份额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变式训练2】由于儿女常年在国外工作,老姜的生活由保姆张某照顾。老姜与张某签有一份遗赠抚养协议,约定其去世后,个人财产归张某所有。老姜晚年,孙女回国并经常探望老姜。老姜去世前自行打印遗嘱一份,并在每一页上签名、注明日期,明确在其去世后个人财产归孙女所有。老姜去世后,女儿主张应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财产。对于老姜遗产的处分说法正确的是( )①张某若尽到对老姜生养死葬义务,则可以继承老姜遗产②尽管打印遗嘱设立在后,孙女仍然无法继承老姜的遗产③老姜遗嘱因无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无效④遗赠抚养协议、遗嘱均无效,应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老姜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思维建模 赡养义务与财产继承权之间的关系赡养义务与财产继承权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赡养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产生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都应履行,不以子女是否继承财产为前提,不因放弃财产继承而免除。赡养人不得以放弃财产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财产继承权是子女依法享有的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但放弃该权利不能成为不赡养父母的理由。同时赡养义务的履行情况会影响财产继承权,对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反之,则少分或不分。2025年高考真题1.(2025·安徽·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交通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血脉”,也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材料一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应对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行业面临的可持续发展挑战,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开启了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法制化新局面。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该条例的要求,召开多方座谈会集思广益,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强化政策支持,持续优化常规公交,开通特色公交,构建多元公交体系,满足群众的多层次出行需求。材料二 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也是刘某日常出行的首选。2024年5月1日,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出院后,刘某将徐某及徐某儿子、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的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说明我国是如何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的。(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2.(2025·河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今天的中国,聚民智立善法,汇民意解难题,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推动解决残疾人、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服务;……持续推动法治进程,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材料二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谈谈如何理解法治让生活更美好。(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3.(2025·浙江·高考真题)田某(女,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2)如果你是西城法院法官,应该如何看待邓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2024年高考真题一、单项选择题1.(2024·重庆·高考真题)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2024·甘肃·高考真题)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3.(2024·安徽·高考真题)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4.(2024·福建·高考真题)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二、非选择题5.(2024·浙江·高考真题)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6.(2024·湖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2023年高考真题一、单项选择题1.(2023·福建·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2023·江苏·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3.(2023·湖南·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4.(2023·浙江·高考真题)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二、非选择题5.(2023·云南吉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2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第0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目录01 102 知识导图·思维引航 203 核心突破·考法全析 3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3知识点1 育小职责大 3知识点2 敬老是义务 4考向1 育小职责大 5考向2 敬老是义务 7【思维建模】为什么要重视家庭教育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8知识点1 法定继承有顺序 9知识点2 遗嘱继承重意愿 10考向1 法定继承有顺序 11考向2 遗嘱继承重意愿 13【思维建模】赡养义务与财产继承权之间的关系0414考点要求 考察形式 2025年 2024年 2023年家和万事兴 选择题 非选择题 广东卷T15,3分 安徽卷T19 河北卷T18 浙江卷1月T26 重庆卷T15,3分 福建卷T15,3分 湖南卷T19 福建卷T15,3分 湖南卷T13,3分 新课标卷T16薪火相传有继承 选择题 非选择题 北京卷T11,3分 河南卷T10,3分 甘肃卷T14,3分 安徽卷T14,3分 浙江卷1月T27 江苏卷T6,3分 浙江卷6月T26,2分考情分析: 1.考情分析:从近年高考真题来看,选择题和主观题均有。考点集中在考查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抚养、教育、赡养等责任的承担。监护制度,尤其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相关内容也可能涉及。此外,继承相关知识,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等方面。 2.高考方向预测:题型以选择题为主,主要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法律规定的辨识与判断能力。也可能会出现非选择题,通常会结合具体的家庭纠纷案例,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案例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遗产分配方式等,考查学生的分析与综合能力。 3.最新高考趋势:考点集中:父母子女关系、继承制度、监护权为核心,占比超90%,需优先掌握。案例为王:命题以真实纠纷为情境,需强化“从案例中提取法律事实”的能力。细节决定成败:遗嘱形式(签名、日期、见证人)、继承顺序(第一顺序含尽孝儿媳/女婿)等细节是失分重灾区。法律与道德结合:试题常隐含“家庭美德”导向(如赡养义务不可因权利放弃而免除)。备考策略:法条与案例双轨复习,构建“主体-权利-义务-救济”逻辑框架,关注《民法典》新增条款(如打印遗嘱、意定监护)。复习目标: 1.清楚了解亲属关系涵盖的范围,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明确不同亲属关系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熟知违反相关义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 2.牢记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明白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其财产利益,预防和排除外界危害,清楚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3.精准把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含义,理解该制度设立的原因和意义,能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生活保障和自主决定权; 4.准确理解继承的含义和种类,牢记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理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和意义,了解遗嘱的形式,掌握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和特点。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知识点1 育小职责大1.依据: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2.责任(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抚养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教育权利(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运用“家和万事兴”的知识,说明家长应如何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提示:①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家长重视对未成年子女使用网络的教育,保护子女合法权益。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家长要规范子女使用网络,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对过度上网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知识点2 敬老是义务1.赡养义务(1)内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2)要求: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1)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主要有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2)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抚养、扶助与扶养类别 抚养 扶助 扶养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联系 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张甲、张乙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吗 运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知识,说明理由。提示:必须履行赡养义务。理由:①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②赡养父母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该义务的履行不应附加任何条件,亦不因任何原因而免除。子女不能以在赡养协议中曾约定免除赡养义务等为由拒绝履行应尽的赡养责任。该协议中关于张某夫妇放弃要求赡养的条款违背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是无效条款。③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为人子女者,应铭记父母生养之情,回报父母养育之恩。1.朱某让上初二的女儿辍学回家照料三岁的弟弟,这一行为违背了父母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解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2.具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关系才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解析: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地位上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只须让父母吃好喝好。(×)解析: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4.某日,杨某醉酒回家后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妻子,杨某的行为构成虐待。(×)解析:虐待强调持续性的家庭暴力行为。杨某醉酒回家后因琐事与妻子争执并动手打了妻子,并不能反映持续性的特征,只能反映出杨某实施了家庭暴力。考向1 育小职责大例1 (2025·广东·高考真题)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B【解析】①: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③: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④: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B。【变式训练1·变载体】10岁的小杰在小区公共区域骑自行车时,不慎撞上了邱某停放在消防通道的新车,导致车辆受损。经调查,小杰的父母已离婚,抚养权归父亲周某,事发时小杰实际上是由母亲林女士照顾,她曾多次提醒孩子注意骑行安全。邱某将小杰、周某及林女士告上法庭。本案中( )①邱某违规停车存在过错,可减轻监护人赔偿责任②10岁的小杰不应被列为被告③林某与周某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④林某没有抚养权且已尽到安全教育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解析】①:本案中,邱某的新车停放在消防通道,违规停车存在过错,可减轻监护人赔偿责任,①符合题意。②:本案中,10岁的小杰骑自行车时,不慎撞上了邱某的新车,导致车辆受损,小杰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且该行为与其认知能力相符,小杰可以被列为被告,②说法错误。③④:小杰10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杰的父母周某与林某虽已离婚,但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③符合题意,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变式训练2】高中生小敏因拒绝母亲王某为其规划的“升学路线”,遭到王某多次辱骂和限制人身自由。小敏的班主任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被依法训诫。王某辩称:我是为了孩子好,她必须听我的。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规划有绝对决定权②王某的行为侵犯小敏的人格权和人身自由权③对王某的训诫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④父母不得采用不当方式对子女履行教育义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解析】①: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父母虽然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的责任,但应当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规划没有绝对决定权,①错误。②: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王某多次辱骂小敏,侵犯了小敏的人格权,限制小敏的人身自由,侵犯了小敏的人身自由权,②正确。③:对王某的训诫是公安机关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的,体现的是对未成年人的政府保护,而非司法保护。司法保护是指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③错误。④: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父母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采用科学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王某采用辱骂和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规划小敏的升学路线,属于不当方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因此父母不得采用不当方式对子女履行教育义务,④正确。故本题选C。考向2 敬老是义务例2张老太年过七旬,与老伴共同抚育有六个女儿,因年老疾病缠身,生活不能自理,需靠他人长期照顾。经家庭内部口头协商,由李某甲出医疗费和营养费,其他姊妹五人轮流照顾老太。后李某乙因自己家庭原因不再按照原先约定履行赡养义务,遂引起纠纷。关于张老太的赡养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子女因个人原因无力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可以免除②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可以协商合理分担③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履行,自老人丧失劳动能力时开始④子女间达成的口头赡养协议,应对所有家庭成员有约束力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D【解析】①: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一般不能因个人原因免除,除非法律另有规定,①排除。②: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之间可以协商合理分担赡养责任,符合法律规定和现实情况,②正确。③: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自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开始,并非仅以丧失劳动能力为唯一起点,③排除。④:子女间就赡养问题达成的口头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对协议各方(家庭成员)具有约束力,④正确。故本题选D。【变式训练1】96岁的赵老太因跌倒摔伤,双目失明,生活无法自理。养病期间,除小儿子和女儿外,其他几个儿子均未尽到赡养义务。赵老太联系其他子女协商赡养事宜,但均遭拒绝。一气之下,她一纸诉状把除了小儿子之外的六子女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对于该案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基于收入状况不同,赵老太的子女可能承担有差异的赡养费 ②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③若法院判决子女支付赡养费,子女可以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 ④赵老太年轻时若没有对子女尽到抚养义务,则其子女有权拒绝赡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A【解析】①:人民法院根据赡养人的经济条件差异,对赡养费数额予以酌定。本案中,基于收入状况不同,赵老太的子女可能承担有差异的赡养费,①符合题意。②: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体现感恩与责任,这与公序良俗所倡导的社会道德和行为规范相契合。同时从法律层面讲,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②符合题意。③:法律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③不选。④: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因父母对子女未尽抚养义务而免除法定赡养义务,④不选。故本题选A。【变式训练2】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其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一条款被俗称为“常回家看看”,该法条的立法意义是( )①有利于履行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②强化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性作用③主要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精神需求④有利于家庭成员履行对老年人的扶养义务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解析】①:子女对父母是赡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是抚养义务,①排除。②:“常回家看看” 这一法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要经常看望或问候。这强调了家庭成员在关心老年人方面的责任,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通过这样的法律规定强化了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性作用 ,让家庭在保障老年人权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②正确。③:法条明确指出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常回家看看” 主要目的就是保障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让老年人在精神上得到慰藉,感受到亲情的温暖,③正确。④:扶养一般是指平辈亲属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相互扶助的责任。而这里强调的是子女等晚辈对老年人的赡养责任,不是扶养义务,表述错误,④排除。故本题选B。思维建模 为什么要重视家庭教育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支配和影响着人们的文化实践与文化生活。哪吒父母重视家庭教育,鼓励哪吒修大德、行正道,在潜移默化中帮助哪吒树立正确的三观。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哪吒父母悉心教导哪吒,让哪吒拜师接受教育,在哪吒闯祸之时,父母及时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合理的惩戒,是父母之爱的体现,也是父母义务的履行。②文化具有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功能,优秀文化能够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增强人的精神力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哪吒父母通过良好的家庭教育,教化育人,引导哪吒认识真善美,促进哪吒全面发展,引入正道。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哪吒父母保护哪吒,当哪吒在误伤村民时,第一时间对百姓道歉,引导哪吒知善恶、辩是非、勇担责。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知识点1 法定继承有顺序1.继承的含义和作用(1)含义: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2)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2.继承的形式(1)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2)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3.法定继承的顺序(1)适用条件: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2)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注意: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3.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特别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想一想:继承人都享有继承权吗?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②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③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④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⑤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知识点2 遗嘱继承重意愿1.法律效力: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2.分类: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3.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特别提醒:1.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 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继承人 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若干人优先原则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2.遗嘱的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4)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有人认为该遗嘱没有为未成年子女保留必要遗产份额,因此无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此观点加以评析。提示:该遗嘱未为未成年子女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部分无效,但其他部分有效。案涉房产系阿明的遗产。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的《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系阿明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阿明在订立遗嘱时明知其女儿小洁年纪尚幼,属于法律上规定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却未给女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为充分保障小洁的合法权益,结合阿明去世时小洁距离成年的时间,综合考虑被继承人遗产价值及使用情况、小洁日常生活、接受教育、医疗支出等基本生活保障、当地的基本生活和消费水平等因素,法院判决由小洁继承案涉房屋部分份额,剩余份额根据遗嘱由小波继承。1.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是遗产。(×)解析: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非法所得不是遗产。2.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不必承担其债务。(×)解析: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3.刘某离异后遇车祸身亡,留有60万元遗产,刘某有一个孩子和老父亲,还有一个弟弟。不考虑其他情况,刘某的孩子、父亲和弟弟应各分得20万元遗产。(×)解析: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之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刘某的弟弟不能参与继承。不考虑其他情况,刘某的孩子和父亲各分得30万元遗产。4.遗嘱继承就是遗赠。(×)解析: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赠是自然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赠不属于继承。考向1 法定继承有顺序例1 (2025·河南·高考真题)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解析】①: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②: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③: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④: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分(1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变式训练1·变载体】戴某因病长期卧床,儿子拒绝照顾。戴某遂与蔡某签订协议,约定蔡某照料戴某生活起居,戴某去世后其名下房屋赠与蔡某。蔡某依约履行,但戴某去世后其子主张继承房产。本案中( )①戴某以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处分遗产,体现了自愿原则②戴某与蔡某所签协议只有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才能产生法律效力③蔡某依约履行扶养义务,有权依据协议约定取得戴某名下房屋④戴某之子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与蔡某共同处置戴某名下房屋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解析】①:戴某根据自己的意愿与蔡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来处分自己的遗产,这充分体现了民法中的自愿原则,①正确。②:遗赠扶养协议并不以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为产生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②错误。③:蔡某依约履行了扶养戴某的义务,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在戴某去世后,蔡某有权取得戴某名下房屋,③正确。④:遗赠抚养协议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戴某与蔡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且蔡某履行了义务,房屋应按照协议由蔡某取得。戴某之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在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对该房屋不再享有继承和处置的权利,④错误。故本题选B。【变式训练2】李某的父母早年离世,其妻子也已去世。因一双儿女不在身边,李某和自己的妹妹一家一起生活。2025年3月,李某去世,其留有的自书遗嘱载明,名下存款由自己的妹妹继承,自己的儿女不继承。但李某生前还有一套房产未明确分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的妹妹取得李某名下存款属于遗赠②李某的个人房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③李某的妹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李某遗产④若李某的子女放弃继承权,则李某的妹妹可继承李某房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D【解析】①: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本案中李某的妹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且遗嘱有效,因此李某妹妹是通过遗嘱继承取得的存款,不是遗赠,①排除。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李某生前还有一套房产未明确分配,因此需要按法定继承,房产未在遗嘱中分配,因此李某的个人房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②符合题意。③④: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妹妹不能直接继承,若李某的子女放弃继承权,则李某的妹妹可继承李某房产,③不符合题意,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考向2 遗嘱继承重意愿例2(2025·北京·高考真题)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答案】C【解析】A: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B: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B错误。C: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D: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故本题选C。【变式训练1】2024年10月,丧偶多年的王某通过公证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独子,但未提及存款。半年后王某自书遗嘱,将存款留给照顾其生活的侄女,但未提及房产。2025年5月王某去世后,其子主张公证遗嘱优先,但存款应按法定继承由其继承。根据民法典,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由于两份遗嘱有冲突,存款应按法定继承由独子继承②两份遗嘱均有效,分别处分不同财产符合法律规定③自书遗嘱无效,因为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④若王某有一痴呆弟弟依靠其扶养,则应为其弟弟保留必要份额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D【解析】①:两份遗嘱分别处分不同财产,不存在冲突,存款应按自书遗嘱由侄女继承,而非法定继承由独子继承,①排除。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本题中两份遗嘱分别处分房产和存款,内容不冲突,且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均是法定遗嘱形式,若都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则两份遗嘱均有效,②正确。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题中两份遗嘱内容不抵触,且民法典已取消公证遗嘱优先效力,自书遗嘱若符合法定形式则有效,③排除。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若王某的痴呆弟弟若依靠其扶养,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王某立遗嘱时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④正确。故本题选D。【变式训练2】由于儿女常年在国外工作,老姜的生活由保姆张某照顾。老姜与张某签有一份遗赠抚养协议,约定其去世后,个人财产归张某所有。老姜晚年,孙女回国并经常探望老姜。老姜去世前自行打印遗嘱一份,并在每一页上签名、注明日期,明确在其去世后个人财产归孙女所有。老姜去世后,女儿主张应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财产。对于老姜遗产的处分说法正确的是( )①张某若尽到对老姜生养死葬义务,则可以继承老姜遗产②尽管打印遗嘱设立在后,孙女仍然无法继承老姜的遗产③老姜遗嘱因无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无效④遗赠抚养协议、遗嘱均无效,应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老姜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答案】C【解析】①:“继承”表述不准确,张某是基于遗赠抚养协议获得财产,并非继承,①错误。 ②③:老姜的打印遗嘱无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该打印遗嘱无效。而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所以尽管打印遗嘱设立在后,孙女仍然无法继承老姜的遗产,②③正确。④:遗赠抚养协议只要符合法定要件就是有效的,本题中仅打印遗嘱无效,并非遗赠抚养协议、遗嘱均无效,应优先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处理老姜遗产,而不是按照法定继承分割,④错误。故本题选C。思维建模 赡养义务与财产继承权之间的关系赡养义务与财产继承权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赡养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产生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都应履行,不以子女是否继承财产为前提,不因放弃财产继承而免除。赡养人不得以放弃财产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财产继承权是子女依法享有的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但放弃该权利不能成为不赡养父母的理由。同时赡养义务的履行情况会影响财产继承权,对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反之,则少分或不分。2025年高考真题1.(2025·安徽·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交通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血脉”,也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材料一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应对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行业面临的可持续发展挑战,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开启了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法制化新局面。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该条例的要求,召开多方座谈会集思广益,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强化政策支持,持续优化常规公交,开通特色公交,构建多元公交体系,满足群众的多层次出行需求。材料二 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也是刘某日常出行的首选。2024年5月1日,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出院后,刘某将徐某及徐某儿子、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的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说明我国是如何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的。(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答案】(1)①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为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指明方向,提供政治保证。党领导制定相关政策,引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朝着可持续方向发展。②完善法律法规,我国出台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为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将其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法律规范行业发展,保障各方权益。③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召开多方座谈会集思广益,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广泛听取意见,汇聚民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以合理规划推动可持续发展。④建设职能科学的政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强化政策支持,持续优化常规公交,开通特色公交,构建多元公交体系,满足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政府履社会公共服务职能,通过政策引导和完善公共服务,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2)①徐某应承担责任:徐某儿子 8 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电扶梯上跑跳撞倒刘某,造成刘某损害,该侵权行为是刘某受损的直接原因。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徐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责任。②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责任(若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在电扶梯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及时对乘客危险行为进行制止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分析】背景素材: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侵权纠纷考点考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民事权利与义务、育小职责大的相关知识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需要调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知识分析我国是如何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的。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可运用党的地位作用的知识,说明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为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指明方向,提供政治保证。关键词②: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开启了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法制化新局面→可运用法治国家的知识,从完善法律法规角度,说明我国出台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为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关键词③: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该条例的要求,召开多方座谈会集思广益,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可运用人民当家作主的知识,说明广泛听取意见,汇聚民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关键词④: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强化政策支持,持续优化常规公交,开通特色公交,构建多元公交体系,满足群众的多层次出行需求→可运用法治政府的知识,从职能科学角度,说明政府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通过政策引导和完善公共服务,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原因类主观题,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说明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可运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对子女的义务的知识,说明徐某儿子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徐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责任。关键词②: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可调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法理依据,说明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在电扶梯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及时对乘客危险行为进行制止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2025·河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今天的中国,聚民智立善法,汇民意解难题,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推动解决残疾人、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服务;……持续推动法治进程,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材料二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谈谈如何理解法治让生活更美好。(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答案】(1)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党坚持人民立场,以人民为中心。②建设法治国家,坚持良法之治,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反映人民意志,保证人民权益。 ③建设法治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简化办事流程,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便捷、高效的服务,改善生活质量。 ④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保证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胡大爷儿子的观点不成立。法律层面:①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②合同约定无效,儿子与女儿订立的合同条款(儿子不承担赡养义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③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无关,儿子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道德层面:①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应当自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体现孝道和家庭责任感。②家庭成员应互相扶持,在父亲患病、妹妹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儿子应主动承担赡养责任,而非推卸义务。③诚信友善是社会公德,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不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综上,胡大爷儿子必须依法承担赡养责任,同时应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分析】背景素材:推动法治进程、赡养老人纠纷案件考点考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敬老是义务、订立合同学问大、薪火相传有继承、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主体是国家,要求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从如何做角度来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可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知识,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角度分析说明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效信息②:聚民智立善法,汇民意解难题,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推动解决残疾人、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可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知识,从法治国家的角度分析说明坚持良法之治,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保证人民权益。有效信息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可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知识,从法治政府的角度分析说明优化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简化办事流程,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便捷、高效的服务,改善生活质量。有效信息④: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服务→可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知识,从法治社会的角度分析说明通过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敬老是义务、订立合同学问大、薪火相传有继承、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进行说明。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①: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关于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本案中,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有效信息②: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无效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中,儿子因放弃继承权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的合同条约违背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无效。有效信息③: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继承权与成年子女赡养父母义务的关系。本案中,继承权可以放弃,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能放弃。有效信息④: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可运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角度分析说明从传统美德、社会公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胡大爷儿子必须承担赡养责任。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3.(2025·浙江·高考真题)田某(女,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2)如果你是西城法院法官,应该如何看待邓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答案】(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律义务,李某应尊重母亲,照顾其特殊需要,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排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据此,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2)因李某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且双方均有意愿解除合同,法院可以判令解除合同。李某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邓某依法有权收受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在依法收受定金后,邓某无权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分析】背景素材:法院驳回女儿卖房请求,80岁母亲坚守旧宅引交易纠纷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分析对象是东城法院的判决,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来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可运用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的知识,从赡养义务的角度分析作答。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分析对象是邓某的诉讼请求,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合同的角度来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可运用违约责任的知识,从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但李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角度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②: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可运用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从定金和违约金不得同时适用的角度分析作答。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2024年高考真题一、单项选择题1.(2024·重庆·高考真题)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C【解析】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不选。②: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③: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③正确。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故本题选C。2.(2024·甘肃·高考真题)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A【解析】①②③④: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故本题选A。3.(2024·安徽·高考真题)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D【解析】①: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②: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③: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故本题选D。4.(2024·福建·高考真题)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D【解析】①: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张乙虽已16周岁,但其只是为父亲帮忙送快递,并非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说法错误。②:本案中,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从理性第三人的视角看,陈某拆开快递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背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因此陈某不承担侵权责任,②说法错误。③:张乙送错快递的行为违背了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对曹某的“损害结果”具有过错。因张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③符合题意。④:民法典规定,没有损害结果发生,即没有损害事实的,不会构成侵权行为。本案中,曹某的隐私权在表面上被侵犯了,但是陈某发现误拆快递后已送还曹某,并未存在损害事实。因此,在法律上,曹某的隐私权没有被侵害,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二、非选择题5.(2024·浙江·高考真题)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答案】(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2)否,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分析】背景素材:扶养赡养法律纠纷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第1小问:关键词: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可联系合法;第2小问:关键词: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可联系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第1小问:关键词: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可联系不支持;第2小问:关键词: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6.(2024·湖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答案】图1,父母对未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义务,父母只抚养不教育是违法的,妈妈教开孩子是积极履行自己法定义务的表现,爸爸以工作忙为由不教育孩子说明其没有履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图2中5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5岁孩子的充值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平台退款。图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图3所涉快递公司雇用15岁的未成年人,且安排其从事高强度的工作,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分析】背景素材: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考点考查: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育小职责大、法律守护劳动者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考查的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要求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考生可以调用育小职责大、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守护劳动者等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妈妈:教育孩子不能只是我一个人,你也有义务。爸爸:我工作这么忙,哪有时间?→可联系教材知识父母对未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义务,父母只抚养不教育是违法的,妈妈教开孩子是积极履行自己法定义务的表现,爸爸以工作忙为由不教育孩子说明其没有履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关键词②:5岁的孩子吧自己存在500元零花钱充值到游戏帐户了→可联系教材知识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5岁孩子的充值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平台退款。关键词③:刚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快递送不完,单位要求下班前必须送完,还需在单位干两年→可联系教材知识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图3所涉快递公司雇用15岁的未成年人,且安排其从事高强度的工作,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2023年高考真题一、单项选择题1.(2023·福建·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C【解析】①: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①排除。②③: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排除。故本题选C。2.(2023·江苏·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答案】D【解析】A: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B: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CD: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故本题选D。3.(2023·湖南·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B【解析】①: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①符合题意。②: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②说法错误。③: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小李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老李,③说法错误。④: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4.(2023·浙江·高考真题)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C【解析】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②:因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④: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故本题选C。二、非选择题5.(2023·云南吉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答案】(1)①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应该履行合同义务,到期还款。②父母对丧失劳动能力、尚在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但父母对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小张认为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错误,应及时把借款还给父母。③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小张以还款为由拒绝照料老张生活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2)建议: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纠纷。【分析】背景素材:父子借款纠纷考点考查:合同履行的原则、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说明类、措施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关键词①:小张以父母有帮助扶持自己的义务为由拒绝还款→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对于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关键词②:小张以还款为由拒绝照料老张生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本案中,小张以一定要还款就不照料老张生活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关键词③: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可联系多元解决纠纷的方式: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纠纷。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组织答案时,要符合一定逻辑,体现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2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第0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复习讲义)(原卷版)(全国通用).docx 第0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复习讲义)(解析版)(全国通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