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复习讲义)(全国通用)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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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复习讲义)(全国通用)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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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目录
01 2
02 知识导图·思维引航 3
03 核心突破·考法全析 3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4
知识点1 诉讼权利面面观 4
知识点2 寻求法律援助 5
考向1 诉讼权利面面观 6
考向2 寻求法律援助 7
【思维建模】如何认识回避制度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9
知识点1 起诉与应诉 9
知识点2 审理与判决 10
考向1 起诉与应诉 11
考向2 审理与判决 12
【思维建模】实行公开审判制度的意义
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4
知识点1 处处留心皆证据 14
知识点2 主张权利靠举证 15
考向1 处处留心皆证据 16
考向2 主张权利靠举证 18
【思维建模】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0420
考点要求 考察形式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选择题 非选择题 甘肃卷T14,3分 山东卷T12,3分 全国甲卷T16 浙江卷6月T21,2分 湖南卷T13,3分 /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选择题 非选择题 安徽卷T13,3分 浙江卷6月T22,2分 北京卷T11,3分 浙江卷1月T21,2分 /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选择题 非选择题 全国甲卷T11,4分 湖南卷T13,3分 河北卷T13,T15,3分 湖北卷T10,3分 陕晋青宁卷T14,3分 海南卷T17,3分 河北卷T13,3分 广东卷T15,3分 甘肃卷T18 新课标卷T11,4分 辽宁卷T14,3分 北京卷T10,3分 山东卷T15,3分 浙江卷1月T27,2分 浙江卷6月T31
考情分析: 1.考情分析:从近年高考真题来看,该部分内容考查频率较高,选择题和主观题都有考查。考点集中在诉讼权利(如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申请回避权、上诉权等)、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诉讼程序(起诉、立案、审理、判决等环节)以及举证责任仍是高频考点。可能会重点考查不同诉讼类型(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程序和举证规则的差异等方面。 2.高考方向预测:案例分析类题目是考查的重点。选择题可能会给出具体的诉讼情境,让学生判断当事人的权利是否受到侵犯或诉讼程序是否正确;非选择题则可能会通过一个完整的诉讼案例,要求学生分析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行使情况、诉讼程序的合规性以及举证责任的分配等。 3.最新高考趋势:核心考点:诉讼权利(代理人/辩护人、上诉权)、诉讼程序(两审终审制)、证据规则(谁主张谁举证+倒置)。命题趋势:案例情境生活化(邻里纠纷、消费维权)、政策导向(法律援助、程序正义)。关键能力:法律关系定位(如行政诉讼被告为行政机关)、举证责任分配(如环境污染案被告举证无因果关系)。易错警示:区分判决(实体)与裁定(程序)、上诉(有期限)与申诉(无期限)。备考建议:结合真题案例构建“规则+情境”思维,重点突破民事侵权与行政诉讼被告认定。
复习目标: 1.深入理解公民在诉讼中享有的广泛权利; 2.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知晓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以及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的特别规定,如无需审查经济状况; 3.准确把握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程序。了解一审、二审程序,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为终审裁判,但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有误可申请再审; 4.牢记证据是诉讼的关键,了解其含义和种类。掌握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无证据或不足由举证方承担不利后果;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举证证明被告人有罪,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行政诉讼由被告行政机关对作出的行政行为举证 。同时,了解举证责任倒置的特殊情形。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点1 诉讼权利面面观
1.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适用条件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时
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2.申请回避的权利
适用条件 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意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3.上诉的权利
两审终审制 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适用条件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地位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特别提醒: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适用 民事、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职责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
对象 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设立的 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
方式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除了受委托,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
地位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具有独立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左右,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干涉
有人认为: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提示:这种观点不正确。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国家机关必须给他指定律师辩护,保证犯罪分子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
知识点2 寻求法律援助
1.法律援助制度含义: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2.适用情形
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 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 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3.援助程序与要求
(1)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2)处理: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人人都能获得法律援助吗?为什么?
提示:不能。我国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不是为所有人提供法律援助。
1.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
解析: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2.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进行诉讼。(×)
解析: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3.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任何公民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解析: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
考向1 诉讼权利面面观
例1(2025·山东·高考真题)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李某是狗的主人,李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故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①正确。②: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张某车前,致使狗受惊撞坏车辆,王某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该行为与张某车辆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李某对狗的管理等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但王某的行为也是导致张某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之一,张某作为被侵权人,有权向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王某索赔。所以“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说法正确,②当选。 ③:张某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这一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但题干中并没有明确信息表明张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同时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并非张某直接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表现,③排除。④:在民事诉讼中,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是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本题中王某个人信息权益等受侵害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而不是辩护人,④排除。故本题选A。
【变式训练1·变载体】在饭店就餐的刘某看见吧台有一水壶,该水壶的样式与饭店提供茶水的水壶完全一样(未看清壶上的模糊警示标志),于是将壶里的透明液体饮用,喝下后导致胃部和食道灼烧,送医后得知该水壶的液体是供火锅使用的酒精燃料。刘某认为其身体受到的伤害应由饭店承担全部的责任。本案中( )
①刘某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应酌情减轻饭店的赔偿责任
②饭店侵害了刘某的人格权,应当赔偿其医疗费等合理费用
③若刘某缺乏生活知识与技能,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其进行诉讼
④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饭店即使没有主观故意也应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看清壶上的模糊警示标志就饮用壶中液体,自身存在过错,根据相关法律,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所以应酌情减轻饭店的赔偿责任,①符合题意。②:饭店作为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饭店将酒精燃料(危险物品)放置在与茶水壶样式相同的水壶中,且警示标志模糊,未尽到充分警示和管理的义务,导致刘某健康权(人格权的一部分)受侵害。因此,饭店应当赔偿刘某的医疗费等合理费用,②符合题意。③:在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的是诉讼代理人,而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的,此处是民事诉讼,应委托诉讼代理人,③错误。④:无过错责任原则仅适用于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形。本案中,饭店放置酒精燃料的行为不属于无过错责任范畴,而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需证明饭店存在过错(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才承担责任,④错误。故本题选A。
【变式训练2】近年来,健身会所、美容美发、早教兴趣班等预付式消费经营者卷款跑路的情况屡见不鲜,对消费者权益损害较大、严重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信心。经营者卷款跑路( )
①属于违约行为,消费者有权请求经营者退还预付款
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向人民法院上诉
③其行为涉嫌犯罪的,消费者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④构成欺诈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请求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未提供服务即跑路,构成根本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预付款,①符合题意。②: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可向法院起诉,而非上诉,②错误。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而这里消费者是受害者,在刑事诉讼中属于被害人身份,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辩护人,③错误。④:经营者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取预付款(如虚构资质、无履约意图),构成欺诈,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B。
考向2 寻求法律援助
例2(2025·甘肃·高考真题)小兰在某餐馆打工,老板王某拖欠小兰六个月工资。小兰辞职后多次索要工资未果,于是想打官司,她的朋友从不同角度给出的建议。以下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王某的叔叔在当地法院当法官,此案很有可能交给他审理
②小兰经济困难,诉求属于支付劳动报酬,可申请法律援助
③小兰应尽快起诉,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两年
④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能达成协议还省时省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王某的叔叔是法官,属于当事人的近亲属,因此不能审理此案,①错误。②:根据法律规定,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小兰经济困难,诉求是支付劳动报酬,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②正确。③: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而不是两年;且进行劳动争议诉讼通常需先申请劳动仲裁,而不是直接起诉,③错误。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纠纷,程序简便,省时省力,④正确。故本题选C。
【变式训练1】张某属低保家庭,妻子残疾,双胞胎女儿在读,生活困难。然而一场车祸让张某严重受伤,走投无路的张某妻子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冯律师承办该案件,积极协调鉴定部门、保险公司和法院,加快处理流程,最终帮张某获赔,圆满解决案件。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开展法律援助旨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②法律援助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③法律援助能够为每个公民提供帮助,降低公民的诉讼成本
④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开展法律援助旨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说法错误,法律援助的目的是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而非直接完善法律体系,①排除。②:法律援助通过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能够有效保障其诉讼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②正确。③:法律援助并非为每个公民提供帮助,其适用对象必须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或特定案件条件,因此③中“为每个公民提供帮助”表述错误,③排除。④:我国法律援助制度通过《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由国家财政保障实施,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人权的保护与促进,④正确。故本题选C。
【变式训练2·变考法】近年来,H省在将涉及劳动保障、食品药品、交通事故医疗、环境污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服务,推动实现“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扩围有利于( )
①为纠纷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②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公民享受免费法律服务
③完善审判监督程序,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④更好地保障经济困难公民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法律援助的核心是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其本身并不直接提供新的纠纷解决途径,而是在已有途径中提供法律支持,①错误。②:材料明确提到H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更多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纳入其中,并针对重点人群提供服务,这直接意味着更多符合条件的公民能享受免费法律服务。因此,②正确。③:审判监督程序属于司法系统内部机制(如再审程序),与法律援助无关。法律援助提供法律服务,不涉及司法程序改革,③错误。④:法律援助的核心功能是保障经济困难或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扩围措施能让更多此类公民获得法律支持,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④正确。故本题选C。
思维建模 如何认识回避制度
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知识点1 起诉与应诉
1.起诉
(1)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2)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特别提醒:区分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问题 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一般原则 绝大多数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者全国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还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2.立案登记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人民法院在接到诉状后,诉讼就成立吗?
提示: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指控的一方称为原告,被指控的一方相应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知识点2 审理与判决
1.开庭审理
(1)审理的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2)阶段: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2.二审与审判监督
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特别提醒:一审、二审、再审、终审的区别
一审 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就是终审
二审 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就是终审
再审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已发生效力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终审 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想一想:如何理解两审终审制。
提示:(1)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裁判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级的人民检察院不服一审裁判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3)上一级人民法院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判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上级人民法院的第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得上诉。
(4)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同时就是终审裁判,对此不能提起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1.社区邻居甲与乙之间存在经济纠纷,甲持一纸诉状告到人民法院,诉讼就成立了。(×)
解析: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成立,人民法院接收诉状时要审查,登记立案后诉讼才能成立。
2.依法判决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解析: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3.人民法院审查起诉状后应在10日内立案。(×)
解析: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要进行审查。审查后应在7日内立案。
考向1 起诉与应诉
例1(2025·安徽·高考真题)2021年12月,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的A大厦因外形设计独特、理念新颖而获得多项建筑领域奖项。2022年1月,乙公司在设计一款白酒酒瓶时,借鉴了该建筑的外形设计。2023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销售的白酒酒瓶造型与A大厦外形及其设计图高度相似,便于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此案中( )
①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
②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④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A大厦,其建筑设计属于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所以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①正确。②:在一般的民事侵权纠纷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公司主张乙公司侵权,应当由甲公司承担证明乙公司侵权的举证责任,而不是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②错误。③: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公司 2023 年12月发现乙公司侵权行为,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发现侵权行为到起诉未超过三年,所以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③正确。④: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借鉴甲公司享有著作权的A大厦外形设计用于白酒酒瓶设计,即使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这种行为也不属于合理使用,而是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④错误。故本题选A。
【变式训练1·变载体】2025年5月,陈某与家人在超市购物,由于地面刚被拖过较为湿滑,陈某滑倒并撞倒货架,大腿被砸伤骨折,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花费2万元。出院后,陈某要求超市赔偿,但超市负责人表示,陈某当天穿高跟鞋导致走路不稳才摔倒,且将超市货物撞倒,对超市也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只同意赔偿3000元。陈某对该解决方案不满意,遂准备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根据诉讼程序,将下列诉讼步骤按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
①开庭审理,展开法庭调查
②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③围绕诉讼请求或诉讼主张,就案件争议问题进行辩论
④交换起诉状副本和答辩状副本
⑤人民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宣告判决
A.①-③-②-④-⑤ B.②-④-①-③-⑤
C.②-④-③-①-⑤ D.①-②-④-③-⑤
【答案】B
【解析】②:陈某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据,②排在首位。④: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超市,超市需要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再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陈某,这样双方就能了解对方的观点,为后续的诉讼活动做准备,④排在第二位。①:在开庭审理阶段,首先会进行法庭调查,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全面审查,①排在第三位。③:法庭调查结束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述自己的意见,③排在第四位。⑤: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等程序后,人民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进行判决,并当庭或择期宣告判决结果,⑤排在最后。故本题选B。
【变式训练2】租客李某与房东陈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承租陈某名下商铺用于餐饮经营,可以转租,租期3年,一年租金10万元。两年后,李某将商铺转租给王某,租金20万元一年。陈某发现后要求解除合同,后双方协商未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要求解除合同的行为违反诚信原则
②王某基于租赁合同对商铺享有用益物权
③陈某无权在李某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④李某转租的行为未侵害陈某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①:李某与陈某约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李某转租行为符合合同约定,陈某在合同有明确转租约定的情况下要求解除合同,违反诚信原则,①正确。②: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王某基于租赁合同享有的是租赁权,并非用益物权,②不选。③:民事诉讼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陈某有权在李某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③不选。④:转租只是对房屋使用权的再分配,没有改变商铺的所有权归属,未侵害陈某的房屋所有权,④正确。故本题选B。
考向2 审理与判决
例2甲走在其居住的小区道路,不慎踩到紧邻路边被杂草覆盖的窨井盖,因窨井盖破裂掉入窨井中受伤,被诊断为左小腿骨折,产生医疗费12000元。康复出院后,甲多次与小区物业公司乙协商赔偿事宜无果,遂将乙诉至法院,要求乙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3.8万余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侵犯了原告甲的健康权
②本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后,乙可申请辩护人为其辩护
③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甲可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
④若甲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小区物业公司乙作为小区公共设施的管理者,有责任保障窨井盖等公共设施的安全。甲因被杂草覆盖的破裂窨井盖受伤,说明乙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甲的健康权受到侵害,①正确。②:辩护适用于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案件属于民事诉讼,乙作为被告不能申请辩护人,而是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②错误。③:起诉是诉讼程序的开端,在民事诉讼中,甲作为原告可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③正确。④:若甲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在规定时间内可提起上诉,而不是申请再审,再审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发现确有错误时的纠错程序,④错误。故本题选B。
【变式训练1】刘某擅自制作用于避开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加密狗,擅自复制多个工作站的软件,销售加密狗和盗版软件给他人,收取金额91万余元。同时,刘某指使王某销售加密狗和盗版软件,王某通过其账户收取销售金额14万余元。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万元。本案中(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人身权和知识产权
②刘某和王某均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
③不论王某和刘某是否提交答辩状,都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④刘某和王某若对一审的裁判不服,可以提起上诉要求再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是人身权和知识产权,①错误。②: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刘某和王某作为犯罪嫌疑人,均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②正确。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所以不论王某和刘某是否提交答辩状,都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③正确。④:刘某和王某若对一审的裁判不服,可以提起上诉,而不是要求再审,再审是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④错误。故本题选C。
【变式训练2】2025年2月28日,余华英因拐卖儿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执行死刑。该案在2024年10月经贵阳中院重审一审判处死刑,余华英提出上诉,同年12月贵州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关于该案认识正确的有( )
①贵州省高院的二审就是审判的监督程序
②受害人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③该案件中余华英必须有辩护人为其进行辩护
④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生效后10日以内提起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贵州省高院的二审属于第二审程序,而审判监督程序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进行再审的程序,二者性质不同,①排除。②: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②正确。③:余华英被判处死刑,属于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辩护,③正确。④:刑事诉讼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判决送达后10日以内(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而非“生效后”,一审判决生效后会丧失上诉的权利,④排除。故本题选C。
思维建模 实行公开审判制度的意义
①公开审判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机会了解案件审判活动,并且对案件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使案件的审判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②增强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有助于审判人员增强责任感,正确行使审判权,提高办案质量,实现司法公正。
③有利于使旁听群众生动、形象地接受法治教育,增强法治观念,从而有助于在社会上普及法律知识,建设法治社会。
④有助于诉讼当事人对案件判决的认同,从而及时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知识点1 处处留心皆证据
1.含义: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作用
(1)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
(2)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发生争议,诉讼证据就变得至关重要。
3.类型
民事诉讼的证据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的证据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的证据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4.收集证据
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证据是司法的磐石。请为人们在生活中依法收集、保留证据提两条可行性建议。
提示:保留购物小票、交易流水等交易凭证;不轻易删除聊天记录;与别人合作尽量签书面合同并妥善保管;及时索要发票;借钱给别人时,要求对方写借条;归还钱财物品时,要求对方写收据。
知识点2 主张权利靠举证
1.举证责任
类别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行政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 承担举证责任的应该是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个别的罪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证明自己无罪;对于由公民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2.诉讼
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灵魂 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规则 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特别提醒: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侵权案件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人认为没有证据就不能将该药厂起诉至法院。你是否认可这种观点并说明法律依据。
提示:①可以将该药厂起诉到法院。
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但是对于环境污染等因当事人欠缺专业知识或远离证据的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1.王五向赵六借款1万元,并写下借条,这里的借条属于物证。(×)
解析:王五向赵六借款1万元,并写下借条,这里的借条是通过文字记载的信息来支撑一定事实的物品,属于书证。
2.路人甲收到交警的罚款,原因是他闯了红灯。路人甲不服,告到人民法院。路人甲要对他未闯红灯进行举证。(×)
解析:材料中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行政交警部门负有举证责任,应提供路人甲闯红灯的证据,即交警对路人甲进行行政处罚合理性的证据。
3.在诉讼中,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实行这一原则。
考向1 处处留心皆证据
例1(2025·湖南·高考真题)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在民事诉讼中,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②: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本案中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③: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④:虽然火灾系周某 15 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故本题选A。
【变式训练1·变载体】五年前,甲向好友乙借款3万元,乙通过线上平台转账的方式支付给甲3万元。考虑到有转账记录,乙并没有要求甲写借条,后甲一直没有归还借款。其间,乙多次向甲索要借款,但甲非但不归还借款,还企图赖账。协商无果后,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甲归还借款,并出示当年的转账记录。法庭上,甲辩称乙的转账行为系赠与行为,而非借贷行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借款行为发生在五年前,乙提起的民事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
②该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3万元借款,内容是甲的还款行为
③线上平台的转账记录属于电子证据,乙能凭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④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需要对该借款系赠与提供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根据中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普通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但《民法典》第195条规定,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如乙多次索要借款)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本案中乙多次索要借款,诉讼时效已中断,因此乙起诉未超过诉讼时效,①错误。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在借贷关系中,客体是借款行为(或货币交付行为),而非“3万元借款”(3万元是标的物)。内容则是债权债务关系,即乙有权要求甲还款,甲有义务履行还款行为,而非仅“甲的还款行为”这一单一行为,②错误。③:线上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是法定证据形式之一。乙出示转账记录可证明资金转移事实,有助于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③正确。④: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需要对该借款系赠与提供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提出主张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甲主张该借款为赠与,应由甲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④正确。故本题选D。
【变式训练2】张某在人行路上正常行走过程中,因接听电话减缓步速,李某从后面左右张望快步前行,未注意到前方情况,不慎将张某撞倒,导致张某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张某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此案( )
①李某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
②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张某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
③张某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属于证据分类中的书证
④由李某住所地或事发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李某在人行道快步前行,未注意前方情况撞倒张某,存在过错,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需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②: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但张某可自行起诉,并非必须委托诉讼代理人,②排除。③:司法鉴定意见书属于鉴定意见,而非书证。书证是以文字、符号等记载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鉴定意见是专业鉴定机构的判断,二者不同,③排除。④: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事发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李某住所地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本案中,由李某住所地或事发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④正确。故本题选B。
考向2 主张权利靠举证
例2(2025·湖北·高考真题)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使甲没有侵权故意,也需承担责任,①错误。②: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②正确。③: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④:甲家的牛已经踩坏了庄稼,侵害行为已经发生且结束,不适用停止侵害这一责任承担方式,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但“停止侵害”的主张不符合实际情况,④错误。故本题选C。
【变式训练1】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但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下列民事纠纷中,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的有( )
①张某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②李某起诉某化工厂排放污水污染其种植的草莓园
③王某起诉刘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
④钱某起诉某平台泄露其个人信息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离婚案件中,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需提供财产存在的证据(如银行账户、房产证明等),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①不符合题意。②:菜农起诉化工厂污染草莓园,环境污染纠纷中,行为人需证明其行为与损害无因果关系或存在免责情形。适用举证责任倒置,②符合题意。③:债务纠纷中,原告需先证明债务存在(如借条、转账记录),被告若抗辩已偿还需提供还款证据,仍属“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原则,③不符合题意。④:钱某投诉平台泄露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需承担侵权责任。这属于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举证责任倒置,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变式训练2】2025年3月,市民苏某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小区指定的区域内,却被城管部门以“违规停放”为由拖走,并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苏某认为小区已规划专门停放区域,城管部门处罚不合理,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苏某作为行政相对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该类诉讼目的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③苏某若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④城管部门需证明其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①错误。②:该诉讼是行政诉讼,目的是解决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行政争议,而非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②错误。③:当事人若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③正确。④:在行政诉讼中,遵循“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城管部门)需要证明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主要举证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D。
思维建模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①及时固定现场证据。对可能引发纠纷的现场(如车辆剐蹭、物品损坏等),立即拍照或录像,记录细节(时间、地点、受损部位),并保存原始载体(如手机、监控录像)。②留存书面凭证与电子记录。签订书面协议(如租赁、交易合同),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涉及权属争议时,保管好房产证、购买发票、物业登记等书面证明文件。
2025年高考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2025·河北·高考真题)某语文教师复印了杨某所写畅销小说的部分内容用于教学研究。小说副标题是“射雕英雄的大学生涯”,讲述了汴京大学郭靖、黄蓉等人的校园故事,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杨某被诉侵权,其小说属于物证
②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
③该小说副标题内容的设置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该教师使用杨某小说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本案中,杨某的小说属于书证,①错误。②:杨某所写畅销小说,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②正确。③:该小说副标题将自己的作品直接指向金庸作品,其借助金庸作品的影响力吸引读者获取利益的意图明显,与文化产业公认的商业道德相背离,因此,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正确。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故本题选C。
2.(2025·河北·高考真题)下面为小张与其朋友小王的微信聊天内容截图。
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第17条属于格式条款,影楼应予以提示
②若小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小张承担不利后果
③若小张胜诉,影楼应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的责任
④影楼未经授权使用了小张的婚纱照,侵犯了小张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影楼在协议中预先拟定第17条“影楼拍摄的所有照片均授权本影楼对外宣传、展示等合法使用”,这是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且未与小张协商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该条款涉及小张的肖像权,与小张有重大利害关系,影楼应当于以提示,①正确。②: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小张若要证明影楼构成侵权,须承担举证责任,若小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后果,②正确。③:若小张胜诉,说明影楼侵犯其肖像权,侵犯肖像权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不适用于材料中的侵权情形,③排除。④:影楼未经小张允许使用其婚纱照用于宣传,侵犯了小张的肖像权,但未侵犯小张的名誉权,④排除。故本题选A。
3.(2025·陕晋青宁卷·高考真题)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答案】D
【解析】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主张乙还款,那么举证责任在甲,甲需要证明乙借款的事实,而不是乙证明自己没有借款,A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这属于赠与行为,且妻子已欣然接受。该项链是赠送给妻子一方的,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B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C:快递员未经甲同意私自将花交给邻居,这一交付行为不符合正常的交付流程,不能视为有效的交付。在这种情况下,花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甲,C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D: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受著作权法保护,甲未经许可使用其制作蛋糕模型并摆在自营店橱窗中,这种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故本题选D。
4.(2025·全国卷·高考真题)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花。甲点燃烟花后,本应腾空向上的烟花突然改变方向并炸伤了甲,甲因此住院治疗。甲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甲提交的证据包括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②该案中的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物证
③甲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④甲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由律师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如本案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后,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当事人双方的参与下,进行调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常用方式,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可以组织调解,以促进纠纷解决,①正确。③:依据《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甲作为消费者,因烟花缺陷受伤,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③正确。②: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证据,而非物证。物证是指以物品的物理特征(如形状、痕迹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破损的烟花)。视频和照片是通过影像记录事实,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②排除。④:法律援助需满足特定条件(如经济困难),并非所有当事人自动获得。题干中未提及甲的经济状况或符合法律援助的情形(如收入低于当地标准),因此不能直接认定甲有权获得无偿法律服务,④排除。故本题选B。
二、非选择题
5.(2025·全国卷·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公司与李某签订柑橘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如下:公司向李某订购5万公斤柑橘,货款为20万元;公司向李某交付定金4万元。合同签订当天,该公司将4万元定金转账给李某。到了交货日期,李某将柑橘运到该公司。该公司以业务调整不再需要柑橘为由拒绝收货,提出可以赔偿李某2方元,同时要求李某返还4万元定金。李某表示不能接受,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事后李某就以下问题向某律师咨询:该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本人返还定金及其理由;若本人提起诉讼,有哪些主要的诉讼权利;该争议是否可以通过商事仲裁的方式解决及其理由。
假如你是该律师,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以上问题给出你的意见。
【答案】无权。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
不可以。通过商事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以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分析】背景素材:合同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有约必守违约有责、认识调解与仲裁、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对材料中的问题进行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该公司以业务调整不再需要柑橘为由拒绝收货,提出可以赔偿李某2方元,同时要求李某返还4万元定金→可联系合同的知识,从违约及违约责任的角度,说明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该公司未切实履行合同,属于违约,根据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关键词②:若本人提起诉讼,有哪些主要的诉讼权利→可联系公民的诉讼权利的知识,说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
关键词③:该争议是否可以通过商事仲裁的方式解决及其理由→可联系商事仲裁的知识,说明通过商事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以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双方如果没有该协议,无法提起商事仲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24年高考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2024·海南·高考真题)因连日大雨,某化工厂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导致废水外溢至附近渔业养殖场,造成鱼苗大量死亡,养殖场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适用( )
①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②过错侵权责任原则
③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规则 ④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③:环境污染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论侵权人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损害,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本案适用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规则;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法律规定由污染者(即被告)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此,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①③符合题意。②④: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不要求原告证明被告的过错,也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而是直接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②④排除。故本题选B。
2.(2024·河北·高考真题)近年来,一些社会机构在暑期提供形式多样的研学项目,而名不副实的情形也时有出现。针对这些情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机构甲将承诺的“名校参观”擅自改为“校门口合影留念”构成违约
②机构乙谎称和某科技馆联合举办研学活动构成荣誉侵权
③机构丙未经允许使用与某研学机构注册商标近似标识不会构成商标侵权
④家长应要妥善保管研学宣传资料,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产生纠纷时维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机构甲将承诺的“名校参观”按自改为“校门口合影留念”,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单方面变更合同,构成违约,①说法正确。②:《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机构乙谎称和某科技馆联合举办研学活动,机构乙属于虚假宣传,没有侵犯荣誉权,②说法错误。③:《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因此机构丙未经允许使用与某研学机构注册商标近似标识,构成商标侵权,③说法错误。④: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案件发生争议时,诉讼证据变得至关重要。因此家长应要妥善保管研学宣传资料,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产生纠纷时维权,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B。
3.(2024·浙江·高考真题)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②: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梁某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①排除,②正确。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故③排除。④:在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
4.(2024·浙江·高考真题)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但孙某与郭某仅是争执,并未冲突,说明孙某阻拦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对郭某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①正确;②: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且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因此,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②正确;③: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只是侵权责任的一个构成要件,损害事实才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况且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并不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更何况,案例中,保安劝阻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保安的履职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也不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④: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刑事自诉案件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自诉人,郭某家属提出赔偿诉讼主张,此时郭某家属负举证责任,④错误;故选A。
5.(2024·广东·高考真题)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案例中甲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这属于电子数据,①符合题意。②: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说法错误。③: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③正确。④:并不是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都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6.(2024·北京·高考真题)“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C
【解析】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属于免除己方责任的无效条款,F公司不可据此免责,A错误。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无关,B错误。C: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C正确。D:F公司与王某若产生侵权纠纷,也属于一般侵权行为,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D错误。故本题选C。
7.(2024·湖南·高考真题)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②④:妥善处理租邻关系、诉讼权利。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鸿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利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以说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③:若对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故本题选C。
8.(2024·浙江·高考真题)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材料中指出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这启示我们应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他人人格权益,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②: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不得滥用民事权利,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材料中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②正确。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错误。④: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小张提起诉讼,小李是被告,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故本题选A。
二、非选择题
9.(2024·甘肃·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我国西部农牧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农牧民因农牧场地界、牛羊走失、邻里、婚姻等矛盾到法院打官司存在诸多不便。有些矛盾若不能及时化解,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针对这种状况,甘肃、青海、新疆等地的法官走出法院大楼,背上国徽骑马下乡,把法庭“搬”到农牧民的帐篷前、毡房里,及时受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相关纠纷,实行巡回立案,就地质证认证、就地调解审判、就地解决纠纷,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被群众亲切地称为“马背法庭”。办案法官还结合农牧区常见多发纠纷的类型、特点和规律,制作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农牧区常见法律问题手册》,借巡回审理案件之际发放给群众。
材料二 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900元,微信红包2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1)结合材料一,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相关知识,分析“马背法庭”是如何体现人民司法为人民的。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
【答案】(1)必须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通过提供各项便民服务,解决民众的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孙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周某辩称,但未提供证据。最后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分析】背景素材:“马背法庭”、借款纠纷
考点考查:公正司法、主张权利靠举证
能力考查:描述与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措施类主观题,分析“马背法庭”是如何体现人民司法为人民的,需要 调动教材公正司法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证把法庭“搬”到农牧民的帐篷前、毡房里,及时受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相关纠纷,实行巡回立案,就地质证认证、就地调解审判、就地解决纠纷;办案法官还结合农牧区常见多发纠纷的类型、特点和规律,制作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农牧区常见法律问题手册》,借巡回审理案件之际发放给群众→可联系必须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组织答案时要符合一定的逻辑、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体属于说明类试题,调动教材主张权利靠举证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可联系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组织答案时要符合一定的逻辑、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
2023年高考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2023·云南吉林·高考真题)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甲餐厅员工未经夏某同意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将照片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构成对夏某肖像权的侵害,故选项②正确。④:夏某与甲餐厅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解决二者之间权利义务纠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故选项④正确。①:甲餐厅的行为不涉及对夏某荣誉的诋毁、贬损,故选项①错误。③:在诉讼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为证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其中,物证是以自己存在的外形、重量、质量、损坏程度等标志和特征证明待证事实的物品和痕迹。例如,受到损坏的物品,受到伤害的身体等。本题中的照片发布在微信公众号上,是通过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证明夏某肖像权受到侵害的事实,而不是通过外形等证明该事实,因此属于电子数据而不属于物证,故选项③错误。所以,正确答案为D。
2.(2023·辽宁·高考真题)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隐瞒了商品及服务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②: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属于侵犯了个人隐私,②错误。③: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消费者主张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则应当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③正确。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因此应当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④排除。故本题选B。
3.(2023·北京·高考真题)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
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答案】C
【解析】A:化学原料泄露是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不属于不可抗力,故A表述错误。B:该案属于污染环境,适用无过错侵权,故不需要化工公司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故B表述错误。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歉收无因果关系,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故C表述正确。D:本案属于环境污染,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是不意味着草莓采摘园主不提供任何证据,主要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故D表述错误。故本题选C。
4.(2023·山东·高考真题)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表明双方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管辖权,甲公司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故①正确。②:甲公司生产的产品造成他人伤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中的生产者产品责任处理,即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②正确。③:甲公司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应当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③错误。④: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故④错误。故本题选A。
5.(2023·浙江·高考真题)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④:因万河在《蓓蕾诗选》中采用小童的两首诗歌属于商业性质,即使指明作者和出处,也不是合理使用,可以是法定许可使用,④错误。 故本题选C。
二、非选择题
6.(2023·浙江·高考真题)2023年2月1日,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100元/千克,要求1周内将鳜鱼送到红星酒店,大华渔场当日回复红星酒店: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因连日大雨,2月10日晚上,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
(2)大华渔场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针对鳜鱼死因,指出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
(3)指出向阳化工厂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1)没有。大华渔场对红星酒店的回复做出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而红星酒店未做出承诺回复,二者没有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采意给分,未写出承诺,但是有答出符合前文法理的材料即可)
(2)向阳化工厂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本案是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于大华渔场缺乏化工的相关专业知识,处于弱势地位,向阳化工厂应承担举证责任。(采意给分,放宽要求,只要写出符合前文法理的材料即可)
(3)应当。环境污染责任遵循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泄,损害了大华渔场的利益,无论其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违约有责、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指出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属于原因分析类试题,首先应表明态度。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可联系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相关知识展开论述。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案例有机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指出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可联系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有些情况下,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的相关知识展开论述。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案例有机结合。
(3)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分析指出向阳化工厂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属于原因分析类试题。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可联系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相关知识展开论述。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案例有机结合。
1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
第10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目录
01 2
02 知识导图·思维引航 3
03 核心突破·考法全析 3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4
知识点1 诉讼权利面面观 4
知识点2 寻求法律援助 5
考向1 诉讼权利面面观 6
考向2 寻求法律援助 7
【思维建模】如何认识回避制度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9
知识点1 起诉与应诉 9
知识点2 审理与判决 10
考向1 起诉与应诉 11
考向2 审理与判决 12
【思维建模】实行公开审判制度的意义
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4
知识点1 处处留心皆证据 14
知识点2 主张权利靠举证 15
考向1 处处留心皆证据 16
考向2 主张权利靠举证 18
【思维建模】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0420
考点要求 考察形式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选择题 非选择题 甘肃卷T14,3分 山东卷T12,3分 全国甲卷T16 浙江卷6月T21,2分 湖南卷T13,3分 /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选择题 非选择题 安徽卷T13,3分 浙江卷6月T22,2分 北京卷T11,3分 浙江卷1月T21,2分 /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选择题 非选择题 全国甲卷T11,4分 湖南卷T13,3分 河北卷T13,T15,3分 湖北卷T10,3分 陕晋青宁卷T14,3分 海南卷T17,3分 河北卷T13,3分 广东卷T15,3分 甘肃卷T18 新课标卷T11,4分 辽宁卷T14,3分 北京卷T10,3分 山东卷T15,3分 浙江卷1月T27,2分 浙江卷6月T31
考情分析: 1.考情分析:从近年高考真题来看,该部分内容考查频率较高,选择题和主观题都有考查。考点集中在诉讼权利(如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申请回避权、上诉权等)、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诉讼程序(起诉、立案、审理、判决等环节)以及举证责任仍是高频考点。可能会重点考查不同诉讼类型(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程序和举证规则的差异等方面。 2.高考方向预测:案例分析类题目是考查的重点。选择题可能会给出具体的诉讼情境,让学生判断当事人的权利是否受到侵犯或诉讼程序是否正确;非选择题则可能会通过一个完整的诉讼案例,要求学生分析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行使情况、诉讼程序的合规性以及举证责任的分配等。 3.最新高考趋势:核心考点:诉讼权利(代理人/辩护人、上诉权)、诉讼程序(两审终审制)、证据规则(谁主张谁举证+倒置)。命题趋势:案例情境生活化(邻里纠纷、消费维权)、政策导向(法律援助、程序正义)。关键能力:法律关系定位(如行政诉讼被告为行政机关)、举证责任分配(如环境污染案被告举证无因果关系)。易错警示:区分判决(实体)与裁定(程序)、上诉(有期限)与申诉(无期限)。备考建议:结合真题案例构建“规则+情境”思维,重点突破民事侵权与行政诉讼被告认定。
复习目标: 1.深入理解公民在诉讼中享有的广泛权利; 2.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知晓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以及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的特别规定,如无需审查经济状况; 3.准确把握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程序。了解一审、二审程序,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为终审裁判,但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有误可申请再审; 4.牢记证据是诉讼的关键,了解其含义和种类。掌握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无证据或不足由举证方承担不利后果;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举证证明被告人有罪,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行政诉讼由被告行政机关对作出的行政行为举证 。同时,了解举证责任倒置的特殊情形。
提示:辩护人 回避 上诉 经济困难 辩护
管辖权 答辩状 法庭辩论 终审裁判
根据 谁主张,谁举证 行政行为 人民检察院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点1 诉讼权利面面观
1.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适用条件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时
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2.申请回避的权利
适用条件 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意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3.上诉的权利
两审终审制 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适用条件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地位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特别提醒: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适用 民事、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职责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
对象 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设立的 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
方式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除了受委托,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
地位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具有独立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左右,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干涉
有人认为: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提示:这种观点不正确。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国家机关必须给他指定律师辩护,保证犯罪分子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
知识点2 寻求法律援助
1.法律援助制度含义: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2.适用情形
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 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 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3.援助程序与要求
(1)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2)处理: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人人都能获得法律援助吗?为什么?
提示:不能。我国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不是为所有人提供法律援助。
1.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
2.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进行诉讼。
3.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任何公民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考向1 诉讼权利面面观
例1(2025·山东·高考真题)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变式训练1·变载体】在饭店就餐的刘某看见吧台有一水壶,该水壶的样式与饭店提供茶水的水壶完全一样(未看清壶上的模糊警示标志),于是将壶里的透明液体饮用,喝下后导致胃部和食道灼烧,送医后得知该水壶的液体是供火锅使用的酒精燃料。刘某认为其身体受到的伤害应由饭店承担全部的责任。本案中( )
①刘某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应酌情减轻饭店的赔偿责任
②饭店侵害了刘某的人格权,应当赔偿其医疗费等合理费用
③若刘某缺乏生活知识与技能,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其进行诉讼
④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饭店即使没有主观故意也应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变式训练2】近年来,健身会所、美容美发、早教兴趣班等预付式消费经营者卷款跑路的情况屡见不鲜,对消费者权益损害较大、严重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信心。经营者卷款跑路( )
①属于违约行为,消费者有权请求经营者退还预付款
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向人民法院上诉
③其行为涉嫌犯罪的,消费者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④构成欺诈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请求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2 寻求法律援助
例2(2025·甘肃·高考真题)小兰在某餐馆打工,老板王某拖欠小兰六个月工资。小兰辞职后多次索要工资未果,于是想打官司,她的朋友从不同角度给出的建议。以下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王某的叔叔在当地法院当法官,此案很有可能交给他审理
②小兰经济困难,诉求属于支付劳动报酬,可申请法律援助
③小兰应尽快起诉,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两年
④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能达成协议还省时省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变式训练1】张某属低保家庭,妻子残疾,双胞胎女儿在读,生活困难。然而一场车祸让张某严重受伤,走投无路的张某妻子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冯律师承办该案件,积极协调鉴定部门、保险公司和法院,加快处理流程,最终帮张某获赔,圆满解决案件。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开展法律援助旨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②法律援助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③法律援助能够为每个公民提供帮助,降低公民的诉讼成本
④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变式训练2·变考法】近年来,H省在将涉及劳动保障、食品药品、交通事故医疗、环境污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服务,推动实现“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扩围有利于( )
①为纠纷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②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公民享受免费法律服务
③完善审判监督程序,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④更好地保障经济困难公民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思维建模 如何认识回避制度
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知识点1 起诉与应诉
1.起诉
(1)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2)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特别提醒:区分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问题 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一般原则 绝大多数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者全国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还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2.立案登记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人民法院在接到诉状后,诉讼就成立吗?
提示: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指控的一方称为原告,被指控的一方相应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知识点2 审理与判决
1.开庭审理
(1)审理的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2)阶段: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2.二审与审判监督
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特别提醒:一审、二审、再审、终审的区别
一审 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就是终审
二审 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就是终审
再审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已发生效力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终审 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想一想:如何理解两审终审制。
提示:(1)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裁判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级的人民检察院不服一审裁判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3)上一级人民法院有权受理针对下一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判不服的上诉或抗诉,有权经过对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改变或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上级人民法院的第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得上诉。
(4)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同时就是终审裁判,对此不能提起上诉。审级制度的实质是要求审判必须按审判程序严格进行,不得越级审理案件。
1.社区邻居甲与乙之间存在经济纠纷,甲持一纸诉状告到人民法院,诉讼就成立了。
2.依法判决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3.人民法院审查起诉状后应在10日内立案。
考向1 起诉与应诉
例1(2025·安徽·高考真题)2021年12月,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的A大厦因外形设计独特、理念新颖而获得多项建筑领域奖项。2022年1月,乙公司在设计一款白酒酒瓶时,借鉴了该建筑的外形设计。2023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销售的白酒酒瓶造型与A大厦外形及其设计图高度相似,便于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此案中( )
①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
②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④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变式训练1·变载体】2025年5月,陈某与家人在超市购物,由于地面刚被拖过较为湿滑,陈某滑倒并撞倒货架,大腿被砸伤骨折,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花费2万元。出院后,陈某要求超市赔偿,但超市负责人表示,陈某当天穿高跟鞋导致走路不稳才摔倒,且将超市货物撞倒,对超市也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只同意赔偿3000元。陈某对该解决方案不满意,遂准备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根据诉讼程序,将下列诉讼步骤按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
①开庭审理,展开法庭调查
②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③围绕诉讼请求或诉讼主张,就案件争议问题进行辩论
④交换起诉状副本和答辩状副本
⑤人民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宣告判决
A.①-③-②-④-⑤ B.②-④-①-③-⑤
C.②-④-③-①-⑤ D.①-②-④-③-⑤
【变式训练2】租客李某与房东陈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承租陈某名下商铺用于餐饮经营,可以转租,租期3年,一年租金10万元。两年后,李某将商铺转租给王某,租金20万元一年。陈某发现后要求解除合同,后双方协商未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要求解除合同的行为违反诚信原则
②王某基于租赁合同对商铺享有用益物权
③陈某无权在李某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④李某转租的行为未侵害陈某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2 审理与判决
例2甲走在其居住的小区道路,不慎踩到紧邻路边被杂草覆盖的窨井盖,因窨井盖破裂掉入窨井中受伤,被诊断为左小腿骨折,产生医疗费12000元。康复出院后,甲多次与小区物业公司乙协商赔偿事宜无果,遂将乙诉至法院,要求乙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3.8万余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侵犯了原告甲的健康权
②本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后,乙可申请辩护人为其辩护
③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甲可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
④若甲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变式训练1】刘某擅自制作用于避开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加密狗,擅自复制多个工作站的软件,销售加密狗和盗版软件给他人,收取金额91万余元。同时,刘某指使王某销售加密狗和盗版软件,王某通过其账户收取销售金额14万余元。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万元。本案中(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人身权和知识产权
②刘某和王某均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
③不论王某和刘某是否提交答辩状,都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④刘某和王某若对一审的裁判不服,可以提起上诉要求再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变式训练2】2025年2月28日,余华英因拐卖儿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执行死刑。该案在2024年10月经贵阳中院重审一审判处死刑,余华英提出上诉,同年12月贵州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关于该案认识正确的有( )
①贵州省高院的二审就是审判的监督程序
②受害人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③该案件中余华英必须有辩护人为其进行辩护
④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生效后10日以内提起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思维建模 实行公开审判制度的意义
①公开审判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机会了解案件审判活动,并且对案件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使案件的审判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②增强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有助于审判人员增强责任感,正确行使审判权,提高办案质量,实现司法公正。
③有利于使旁听群众生动、形象地接受法治教育,增强法治观念,从而有助于在社会上普及法律知识,建设法治社会。
④有助于诉讼当事人对案件判决的认同,从而及时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知识点1 处处留心皆证据
1.含义: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作用
(1)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
(2)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发生争议,诉讼证据就变得至关重要。
3.类型
民事诉讼的证据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的证据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的证据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4.收集证据
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证据是司法的磐石。请为人们在生活中依法收集、保留证据提两条可行性建议。
提示:保留购物小票、交易流水等交易凭证;不轻易删除聊天记录;与别人合作尽量签书面合同并妥善保管;及时索要发票;借钱给别人时,要求对方写借条;归还钱财物品时,要求对方写收据。
知识点2 主张权利靠举证
1.举证责任
类别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行政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 承担举证责任的应该是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个别的罪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证明自己无罪;对于由公民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2.诉讼
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灵魂 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规则 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特别提醒: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侵权案件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有人认为没有证据就不能将该药厂起诉至法院。你是否认可这种观点并说明法律依据。
提示:①可以将该药厂起诉到法院。
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但是对于环境污染等因当事人欠缺专业知识或远离证据的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1.王五向赵六借款1万元,并写下借条,这里的借条属于物证。
2.路人甲收到交警的罚款,原因是他闯了红灯。路人甲不服,告到人民法院。路人甲要对他未闯红灯进行举证。
3.在诉讼中,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考向1 处处留心皆证据
例1(2025·湖南·高考真题)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变式训练1·变载体】五年前,甲向好友乙借款3万元,乙通过线上平台转账的方式支付给甲3万元。考虑到有转账记录,乙并没有要求甲写借条,后甲一直没有归还借款。其间,乙多次向甲索要借款,但甲非但不归还借款,还企图赖账。协商无果后,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甲归还借款,并出示当年的转账记录。法庭上,甲辩称乙的转账行为系赠与行为,而非借贷行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借款行为发生在五年前,乙提起的民事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
②该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3万元借款,内容是甲的还款行为
③线上平台的转账记录属于电子证据,乙能凭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④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需要对该借款系赠与提供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变式训练2】张某在人行路上正常行走过程中,因接听电话减缓步速,李某从后面左右张望快步前行,未注意到前方情况,不慎将张某撞倒,导致张某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张某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此案( )
①李某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
②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张某应当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
③张某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属于证据分类中的书证
④由李某住所地或事发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2 主张权利靠举证
例2(2025·湖北·高考真题)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变式训练1】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但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下列民事纠纷中,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的有( )
①张某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②李某起诉某化工厂排放污水污染其种植的草莓园
③王某起诉刘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
④钱某起诉某平台泄露其个人信息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变式训练2】2025年3月,市民苏某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小区指定的区域内,却被城管部门以“违规停放”为由拖走,并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苏某认为小区已规划专门停放区域,城管部门处罚不合理,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苏某作为行政相对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该类诉讼目的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③苏某若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④城管部门需证明其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思维建模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①及时固定现场证据。对可能引发纠纷的现场(如车辆剐蹭、物品损坏等),立即拍照或录像,记录细节(时间、地点、受损部位),并保存原始载体(如手机、监控录像)。②留存书面凭证与电子记录。签订书面协议(如租赁、交易合同),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涉及权属争议时,保管好房产证、购买发票、物业登记等书面证明文件。
2025年高考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2025·河北·高考真题)某语文教师复印了杨某所写畅销小说的部分内容用于教学研究。小说副标题是“射雕英雄的大学生涯”,讲述了汴京大学郭靖、黄蓉等人的校园故事,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杨某被诉侵权,其小说属于物证
②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
③该小说副标题内容的设置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该教师使用杨某小说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5·河北·高考真题)下面为小张与其朋友小王的微信聊天内容截图。
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第17条属于格式条款,影楼应予以提示
②若小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小张承担不利后果
③若小张胜诉,影楼应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的责任
④影楼未经授权使用了小张的婚纱照,侵犯了小张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5·陕晋青宁卷·高考真题)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4.(2025·全国卷·高考真题)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花。甲点燃烟花后,本应腾空向上的烟花突然改变方向并炸伤了甲,甲因此住院治疗。甲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甲提交的证据包括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②该案中的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物证
③甲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④甲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由律师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5.(2025·全国卷·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公司与李某签订柑橘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如下:公司向李某订购5万公斤柑橘,货款为20万元;公司向李某交付定金4万元。合同签订当天,该公司将4万元定金转账给李某。到了交货日期,李某将柑橘运到该公司。该公司以业务调整不再需要柑橘为由拒绝收货,提出可以赔偿李某2方元,同时要求李某返还4万元定金。李某表示不能接受,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事后李某就以下问题向某律师咨询:该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本人返还定金及其理由;若本人提起诉讼,有哪些主要的诉讼权利;该争议是否可以通过商事仲裁的方式解决及其理由。
假如你是该律师,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以上问题给出你的意见。
2024年高考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2024·海南·高考真题)因连日大雨,某化工厂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导致废水外溢至附近渔业养殖场,造成鱼苗大量死亡,养殖场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适用( )
①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②过错侵权责任原则
③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规则 ④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4·河北·高考真题)近年来,一些社会机构在暑期提供形式多样的研学项目,而名不副实的情形也时有出现。针对这些情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机构甲将承诺的“名校参观”擅自改为“校门口合影留念”构成违约
②机构乙谎称和某科技馆联合举办研学活动构成荣誉侵权
③机构丙未经允许使用与某研学机构注册商标近似标识不会构成商标侵权
④家长应要妥善保管研学宣传资料,付款凭证等证据以便产生纠纷时维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024·浙江·高考真题)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024·浙江·高考真题)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4·广东·高考真题)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024·北京·高考真题)“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7.(2024·湖南·高考真题)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4·浙江·高考真题)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9.(2024·甘肃·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我国西部农牧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农牧民因农牧场地界、牛羊走失、邻里、婚姻等矛盾到法院打官司存在诸多不便。有些矛盾若不能及时化解,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针对这种状况,甘肃、青海、新疆等地的法官走出法院大楼,背上国徽骑马下乡,把法庭“搬”到农牧民的帐篷前、毡房里,及时受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相关纠纷,实行巡回立案,就地质证认证、就地调解审判、就地解决纠纷,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被群众亲切地称为“马背法庭”。办案法官还结合农牧区常见多发纠纷的类型、特点和规律,制作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农牧区常见法律问题手册》,借巡回审理案件之际发放给群众。
材料二 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900元,微信红包2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1)结合材料一,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相关知识,分析“马背法庭”是如何体现人民司法为人民的。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
2023年高考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2023·云南吉林·高考真题)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3·辽宁·高考真题)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3·北京·高考真题)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
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4.(2023·山东·高考真题)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3·浙江·高考真题)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6.(2023·浙江·高考真题)2023年2月1日,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100元/千克,要求1周内将鳜鱼送到红星酒店,大华渔场当日回复红星酒店: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因连日大雨,2月10日晚上,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
(2)大华渔场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针对鳜鱼死因,指出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
(3)指出向阳化工厂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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