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课件(共46张PPT) 统编版2026届高考思想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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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课件(共46张PPT) 统编版2026届高考思想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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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6张PPT)
第四十三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课标要求
1.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2.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问题清单
1.当事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2.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是什么 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援助程序是什么
3.诉讼程序有哪些
4.证据的含义是什么 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收集和保存证据的重要性是什么
5.三大诉讼分别如何举证 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考点一 诉讼权利与诉讼程序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内容: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②意义: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归纳 · 掌握核心要点
2.正确认识法律援助制度
具体内容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具体情况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
④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3.诉讼程序
起诉 含义 俗称“告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原则 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地位 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起诉的
法院 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立案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②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开庭
审理 阶段 开庭准备: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
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休庭评议: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
宣告判决: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
二审 ①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再审 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1.(2024·广东卷)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U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落实 · 强化实践应用
解析: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案例中甲提交了存储在U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这属于电子数据,①符合题意。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说法错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③正确。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本案例中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符合题意。
2.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导致楼下林女士家的壁纸受潮霉变。林女士屡次要求张先生解决渗水问题并补偿她所受的损失,均遭拒绝。林女士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张先生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②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③在法庭调查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上诉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A
解析:我国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适用这一原则,①入选。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即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等中如果有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或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时,当事人有权申请他们回避。本案中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因此,②入选。在开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③错误,排除。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判决或裁定的,有权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申请再审而不能提起上诉,④错误,排除。
考点二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证据的种类
种类 表现
电子
数据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电子数据因其承载大量案件信息而在司法领域具有重要地位
常见电子数据包括电子邮件、社交软件的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签字签名、网页信息等
书证 以文字、图形、符号等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
常见书证有合同文本、信函、传真、纸图表等各种纸质文件。但其他非纸质物品,如刻有文字或图片的石碑、竹本、金属等也可为书证
归纳 · 掌握核心要点
种类 表现
物证 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及存在状况对案件事实进行证明
实物物证,如权属状况存在争议的物品、合同中争议的标的物
痕迹物证,如案件事实发生所留下的脚印、血迹、轮胎印
微量物证,如毛发、纤维、唾液等
无体物证,如气体、声音、光电等
视听
资料 是在案件事实发生过程同步制作的,以动态的声音或图像直观再现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
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监控视频属于典型的视听资料,录音笔、MP3、数码相机记录下来的录音录像等,也是视听资料
种类 表现
证人
证言 是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其亲身感知的案件事实向法庭所作的陈述。证人只能就感知的案件事实内容如实陈述,原则上不能包含猜测、推断或评论内容,例外的是证人的体验性判断可作为证人证言范围
鉴定
意见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鉴定程序应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启动,不是法院委托所形成的“鉴定结论”,不是民事诉讼法意义上的鉴定意见
当事人单方委托形成的“鉴定结论”,不能直接否定其作为书证的意义,但对方有足以反驳证据的,可否定鉴定结论
当事人
的陈述 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陈述,只能限定在诉讼过程中
勘验
笔录 是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应向法院获取勘验笔录,并进行分析
2.举证责任
诉讼种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原则上“谁主张,谁举证”,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行政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诉讼种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某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主张需要自己举证
1.(2023·北京卷)
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
落实 · 强化实践应用
C
解析: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管道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不属于不可抗力情形,A不符合题意。环境污染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不属于过错推定责任,排除B。法律规定,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环境污染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C符合题意。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中,受害人(草莓园主)也需要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排除D。
2.(2025·湖南长沙模拟)甲地王某和乙地张某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王某向张某交付了5万元定金。张某未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给王某带来了约6万元的实际损失。两人协商赔偿无果后,王某将张某告上法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请求张某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
B.王某可以向乙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全部举证责任应由张某承担
D.若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再审
B
解析:材料中并没有约定违约金,因此不产生违约金责任,原告可以请求双倍返还定金,A不符合题意。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王某应向乙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说法正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且举证责任倒置也不是另一方没有举证责任了,C说法错误。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不是再审,D说法错误。
课时作业44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
1.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 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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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的原则,行政诉讼多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因此应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即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①正确,③错误。在行政诉讼中,公民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②正确。公民有上诉的权利,行政诉讼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不可以再采取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争议,④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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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浙江1月选考)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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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用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因万河在《蓓蕾诗选》中采用小童的两首诗歌属于商业性质,即使指明作者和出处,也不是合理使用,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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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辽宁卷)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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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解析: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隐瞒了商品及服务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属于侵犯了个人隐私,②错误。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消费者主张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则应当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③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因此,应当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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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居住在甲县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乙县行驶,突遇丙县居民刘某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受惊倒地受伤。若刘某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
①乙县法院和甲县法院对本案均享有管辖权 ②王某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资料可作为证据 ③刘某因横穿马路造成事故,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④若王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将承担败诉后果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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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解析:诉讼法规定了管辖制度,因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侵权地为乙县,被告住所地为甲县,因此,乙县法院和甲县法院对本案均享有管辖权,丙县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①正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王某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资料可作为证据,②正确。刘某因横穿马路造成事故,不适用于过错推定,③错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若王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不一定败诉,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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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甲公司在拆除危房时,因操作不当,导致相邻的房屋倒塌,将房主老李砸成重伤。老李弥留之际,使用手机短信立下遗嘱,一切财产由女儿丽丽继承,儿子无权继承。后老李因抢救无效死亡。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遗产继承之事,该遗嘱不成立,应通过法定继承来处理 ②若公安干警对倒塌现场进行勘查并做了笔录,该证据属于现场笔录 ③若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则老李的遗嘱有效 ④若老李子女将甲公司告上法庭,应在法庭调查阶段对其主张举证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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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材料中指出老李弥留之际,使用手机短信立下遗嘱,该遗嘱不属于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所以该遗嘱不成立,应通过法定继承来处理,①正确。若公安干警对倒塌现场进行勘查并做了笔录,该证据属于勘验笔录,不属于现场笔录,②不选。老李的遗嘱还需要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方可有效,③不选。若老李子女将甲公司告上法庭,应在法庭调查阶段对其主张举证,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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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4·山东济南二模)2024年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周年,“无线吸尘器”发明专利侵权案是其发布的典型案例之一。案例中,英国某技术公司以某科技(苏州)公司产品采用的技术方案落入其发明专利权保护范围为由提起的诉讼,被一审法院驳回。英国某技术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期间,全面梳理双方一系列纠纷,搭建对话平台缓和双方矛盾,最终促成包括该案在内的全球20余起知识产权纠纷的“一揽子”化解。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保护期满后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②体现“双赢共赢”的新时代司法理念,助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③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英国某技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有权提起上诉 ④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并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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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①排除。 “双赢共赢”的新时代司法理念,助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②正确。 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英国某技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有权提起上诉,③正确。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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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W公司发现Z公司网站抄袭、盗用了本公司门户网站的绝大部分页面编排设计和部分作品,遂将Z公司诉至法院。而Z公司辩称,涉案网站为原项目负责人私自委托第三人制作,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Z公司若能举证系项目负责人个人行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②Z公司行为侵害了W公司的著作权,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W公司有责任就Z公司对其造成的危害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④W公司有权要求Z公司依法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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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Z公司即使能举证系项目负责人个人行为,也要承担侵权责任,①排除。W公司发现Z公司网站抄袭、盗用了本公司门户网站的绝大部分页面编排设计和部分作品,W公司有权要求Z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Z公司并没侵犯W公司的名誉权,④排除。Z公司网站抄袭、盗用了本公司门户网站的绝大部分页面编排设计和部分作品,Z公司行为侵害了W公司的著作权,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W公司将Z公司诉至法院,民事诉讼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W公司有责任就Z公司对其造成的危害提供相关证据证明,②③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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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高三毕业生李某(年满18周岁),响应国家号召,报考D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与S省教育厅及D师范大学签署《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协议约定毕业后必须返回S省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六年,D师范大学为其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及服务。毕业后,李某不愿从事教育工作。S省教育厅要求李某退还享受的公费,缴纳违约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②为解决争议,李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③李某若无法定免责及约定免责事由,需承担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④若李某选择诉讼解决争议,则由S省教育厅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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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签订的合同有效,应当按照全面履行、诚信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①错误。该案为行政协议纠纷案件,不得进行劳动仲裁,②错误。李某在入学时与S省教育厅及D师范大学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属于合同。报考公费师范生及签订协议经过了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订立。李某年满18周岁,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同有效。 李某应当按照全面履行、诚信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合同义务。李某不愿从事教育工作,为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无法定免责及约定免责事由,需承担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③符合题意。若李某选择诉讼解决争议,此案为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应由S省教育厅承担举证责任,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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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5·湖南长沙模拟)李某向王某借款20 000元并出具借条,王某通过手机转账给李某,双方未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一年后,王某因急需用钱,联系李某时发现其早已更换手机号码玩起“失踪”。王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王某提供的借条及手机转账记录,判决李某归还王某借款20 000 元及利息。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在本案中,王某负有举证责任 ②若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③本案中,王某和李某之间的借贷合同成立,且合法有效
④手机转账记录作为书证,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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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中王某承担举证责任,①正确。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再审属于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②错误。经法院证实的手机转账记录、借条可以认定王某和李某之间构成书面借贷合同,且合法有效,③正确。手机转账凭据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电子数据,可以成为民事诉讼证据,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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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24年3月,马某(8周岁)刷短视频时,看到免费领取游戏装备的信息,便根据指示加入某网络社交群,在客服引导下领取游戏装备。随后客服以账号被冻结为由,要求马某转账进行账号解封。马某用自己的压岁钱先后转账5笔共计4 300元,事后发现被骗,马某父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涉及的是债权关系,客体是转账款4 300元 ②马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转账行为无效 ③马某父亲具有保护马某财产权益的监护职责 ④网络社交群聊天、转账记录作为电子数据证据至关重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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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马某(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马某父亲具有保护马某财产权益的监护职责,其民事行为需要其监护人同意或追认;马某在客服引导下领取游戏装备,其与客服的网络社交群聊天、转账记录作为电子数据证据至关重要,③④正确。本案涉及的是合同关系,属于债权关系,客体是马某向该网站进行充值的行为,①错误。马某已满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②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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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5·河北石家庄模拟)“明长城—紫荆关段”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违法占用长城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对古长城遗迹以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就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并限期拆除其石料加工厂,修复生态环境,并支付赔偿金。法院依法受理并判决石料公司败诉。法院作出此判决的依据是 (  )
①石料公司有关行为对古长城遗迹以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损害 
②石料公司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③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属于公诉案件,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④如果石料公司不服判决,可以在10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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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解析:长城是中华文明的历史见证,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被告的行为不仅对古长城遗迹本身及周边环境造成危害,也是对民族精神和民族感情的侵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①②正确。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该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不属于公诉案件,属于民事诉讼,且与法院判决依据无直接因果联系,③不选。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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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选择题
12.(2024·甘肃卷)(6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 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 900元,微信红包
2 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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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孙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周某辩称是赠与,但未提供证据。最后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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