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教学设计--2025-2026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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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教学设计--2025-2026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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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教学设计
一、核心素养目标
1.唯物史观:通过分析近代西方民族国家形成与资本主义发展、宗教改革的内在关联,认识经济基础与思想变革对政治形态的决定作用;理解国际法的发展是国家间利益博弈与人类对和平秩序追求的辩证统一结果。
2.时空观念:梳理16世纪至20世纪,西方民族国家“萌芽—确立—强化—扩展”与国际法“萌芽—奠基—发展—成熟”的阶段脉络,明确不同时期二者的互动特征及地域差异。
3.史料实证:解读《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条文、《独立宣言》节选、联合国宪章等史料,提取民族国家主权特征、国际法核心原则等信息,论证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相互推动关系。
4.历史解释:结合宗教改革、资产阶级革命等史实,解释民族国家形成的多元动因;分析国际法从“区域规则”到“全球规范”的发展逻辑,客观评价其在维护国际秩序中的作用与局限。
5.家国情怀:通过对比近代西方民族国家构建与当代中国主权理念,理解国家主权的核心价值;结合国际法发展历程,认识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责任担当,增强国家认同与国际视野。
二、教学重难点
(一)教学重点
1.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形成:掌握宗教改革、资产阶级革命对民族国家的推动作用,明确民族国家“主权独立、民族认同、人民主权”的核心特征。
2.国际法的发展历程:梳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国际联盟盟约》《联合国宪章》的核心原则,理解国际法从“王权协调工具”到“全球治理规范”的演变。
3.二者互动关系:认识民族国家的主权诉求催生国际法,国际法反过来规范民族国家行为的辩证关系,如主权原则的确立与民族国家边界的稳定。
(二)教学难点
1.民族国家内涵的演变逻辑:突破“国家=民族”的简单认知,理解从“王权主导”到“人民主导”的转型,如美国独立战争、法国大革命对民族国家内涵的重塑。
2.国际法的效力困境:辨析国际法“软法”属性与强制力不足的矛盾,如国际联盟的失败与联合国的机制创新,理解强权政治对国际法的冲击。
3.历史与现实的关联:将近代西方民族主义的双重性(凝聚与扩张)与当代民族问题结合,将国际法原则与中国“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衔接,避免历史与现实脱节。
三、教学环节
1.情境导入:冲突与秩序,引发思考
(1)现实设问:展示俄乌冲突中“主权争议”与“国际法适用”的新闻截图,提问:“‘国家主权’是国际社会的核心共识,但为何仍有武装冲突?近代西方是如何确立‘主权独立’理念的?又如何通过规则规范国家行为?”
(2)史料铺垫:呈现16世纪欧洲宗教战争场景图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订场景,教师解读:“30年宗教战争让欧洲生灵涂炭,这场战争的结束不仅重塑了欧洲版图,更催生了‘国家主权’与近代国际法的雏形。今天我们就来探究这一变革历程。”
2.史料探究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形成与演变
2.1萌芽阶段(16世纪):宗教改革与王权崛起
(1)史料呈现:①马丁·路德《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书》:“教皇无权统治德意志,德意志的宗教事务应由德意志民族自己决定。”②英国《至尊法案》(1534年):“国王为英国教会最高首脑,拥有处理教会事务的全部权力。”
(2)师生互动:①提问:“宗教改革如何推动民族国家萌芽?”引导得出:打破罗马教廷精神垄断,将宗教认同转化为民族认同,强化王权对民族国家的掌控。②总结这一阶段特征:王权主导、宗教为民族认同核心。
2.2确立阶段(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与人民主权
(1)分组探究:发放两组史料,A组《独立宣言》:“人人生而平等,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B组法国大革命“祖国在危急中”号召书:“我们为保卫民族独立与人民权利而战。”
(2)探究问题:①与16世纪相比,民族国家的权力来源与认同基础发生了什么变化?②“人民主权”理念如何丰富民族国家的内涵?
(3)成果总结:权力来源从“王权/神权”转向“人民”,认同基础从“宗教”转向“共同权利与利益”,民族国家成为“人民的国家”,如美国以“共同价值观”凝聚多元民族。
2.3强化与扩展(19-20世纪):民族主义浪潮与殖民瓦解
(1)史料呈现:①俾斯麦演讲:“当代的重大问题不是通过演说与多数人的决议所能解决的,而是要用铁和血。”②二战后非洲独立运动标语:“民族自决,还我主权。”
(2)辩证讨论:“民族主义是‘天使’还是‘魔鬼’?”结合德意志统一、非洲独立、法西斯扩张等史实,引导学生认识:民族主义在国家统一与独立中是凝聚力量(天使),在极端化后则引发冲突(魔鬼)。
3.史料探究二:国际法的发展与完善
3.1奠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1648年)
(1)史料呈现:和约核心条文:“各缔约国享有独立与主权,有权决定本国宗教与内外政策;缔约国间争端应通过协商解决,违反和约者集体制裁。”
(2)问题引导:①和约确立的核心原则是什么?(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集体制裁)②为何说它标志着近代国际法的诞生?(首次以条约形式规范国家主权关系)
3.2挫折:国际联盟的实践(20世纪初)
(1)史料呈现:①《国际联盟盟约》:“缔约各国承诺不从事战争,联盟应维护各国和平。”②1935年意大利入侵埃塞俄比亚,国联仅宣布“经济制裁”却未禁止石油贸易。
(2)情境模拟:“国联议事厅辩论”,学生扮演英、法、埃塞俄比亚代表,讨论“为何国联无法制止侵略?”得出结论:缺乏强制执行力、大国绥靖、美国未加入。
3.3成熟:联合国与现代国际法(二战后)
(1)史料对比:展示《国际联盟盟约》与《联合国宪章》关于“制裁机制”的条文,宪章规定:“安理会决议对会员国有约束力,可采取军事行动制止侵略。”
(2)师生总结:联合国的创新在于“明确强制力主体(安理会)”“扩大代表性(含中小国家)”,使国际法从“纸面规则”走向“可执行规范”,但仍受大国政治影响。
4.核心归纳: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互动逻辑及启示
4.1互动关系总结
(1)动力:民族国家的主权诉求推动国际法发展,如《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回应各国主权独立需求;(2)规范:国际法约束民族国家行为,如联合国宪章限制侵略行为;(3)矛盾:极端民族主义冲击国际法,如二战对主权原则的践踏。
4.2现实启示与家国情怀升华
(1)讨论:“结合本课内容,谈谈中国为何既要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又要积极参与国际法框架下的全球治理?”
(2)教师总结:①主权是国家生存基础,如近代中国主权丧失的教训;②参与全球治理是主权国家的责任,如中国通过联合国维和践行国际法;③中国“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关系的超越,实现国家利益与人类共同利益的统一。
四、重点知识归纳概括
1.核心概念界定
(1)近代西方民族国家:16世纪后形成的、以“主权独立”为政治基础、“民族认同”为情感纽带、“人民主权”为价值核心的政治实体,区别于封建割据政权与宗教神权国家。
(2)国际法: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核心是“主权平等”,经历了从近代“欧洲区域规则”到现代“全球治理规范”的发展,如《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到《联合国宪章》的演变。
(3)民族自决:指各民族有权决定自身政治地位与发展道路的原则,一战后成为国际法原则,推动二战后殖民体系瓦解,如非洲、亚洲新兴民族国家的建立。
2.发展脉络梳理
(1)近代西方民族国家发展脉络
①萌芽(16世纪):宗教改革打破教廷控制,王权崛起,形成“王权主导+宗教认同”的民族国家雏形,如英、法、德意志各邦。
②确立(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确立“人民主权”,民族国家转向“人民主导+权利认同”,如美国独立、法国大革命后的共和国家。
③强化(19世纪):民族主义推动统一与扩张,如德意志、意大利统一,同时民族主义传播至亚非拉。
④扩展(20世纪):二战后民族自决原则普及,殖民体系瓦解,全球形成以民族国家为核心的国际体系。
(2)国际法发展脉络
①萌芽(17世纪前):古希腊“使节法”、古罗马“万民法”蕴含雏形,但受神权与王权制约,未形成体系。
②奠基(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原则,近代国际法诞生。
③发展(18-19世纪):《维也纳会议》确立“均势原则”,国际仲裁出现(如阿拉巴马号案),国际法内容扩展。
④挫折(20世纪初-二战前):国际联盟倡导“集体安全”,但缺乏强制力,未能阻止战争,国际法陷入困境。
⑤成熟(二战后至今):《联合国宪章》构建现代国际法体系,设立安理会与国际法院,国际法延伸至经济、人权、环境等领域。
3.史料运用指南
(1)条约文献:解读《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联合国宪章》等,聚焦“主权”“制裁”等关键词,分析条文背后的国家利益博弈,如宪章中“大国否决权”体现的权力平衡。
(2)思想文献:分析马丁·路德宗教改革著作、洛克《政府论》等,提取“民族认同”“人民主权”思想,关联民族国家内涵演变,如《政府论》对美国独立的影响。
(3)事件案例:研究三十年战争、国联应对埃塞俄比亚危机、联合国维和行动等,通过事件结果分析国际法的实践效果与局限,如国联的失败凸显机制缺陷。
4.辩证评价框架
(1)近代西方民族国家:①进步性:打破封建割据与神权束缚,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确立民主原则,保障公民权利;成为反殖民斗争的思想模板。②局限性:极端民族主义引发战争;殖民扩张导致民族压迫,如欧洲列强对亚非拉的殖民统治。
(2)国际法:①进步性:规范国家行为,减少无序冲突;推动和平解决争端,如国际仲裁;二战后关注人权与发展,促进全球治理。②局限性:强制力依赖大国合作,易受强权政治冲击;部分规则存在西方中心主义,如近代国际法仅适用于欧洲国家。
五、课堂练习
1.16世纪宗教改革推动近代西方民族国家萌芽的核心作用是()
A.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B.打破罗马教廷的精神垄断
C.确立王权高于教权的原则D.引发欧洲宗教战争
2.《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被视为近代国际法诞生标志,其核心依据是()
A.结束了欧洲三十年战争B.划分了欧洲各国领土边界
C.首次确立国家主权平等原则D.承认了各国宗教信仰自由
3.与16世纪王权主导的民族国家相比,18世纪美国独立战争后建立的民族国家,最显著特征是()
A.以单一民族为基础B.确立人民主权原则
C.实行君主立宪制D.依托宗教凝聚认同
4.19世纪德意志统一过程中,民族主义的主要作用是()
A.推动资产阶级革命爆发B.为国家统一提供精神纽带
C.确立民主共和政治体制D.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5.国际联盟未能阻止二战爆发,其根本缺陷是()
A.美国未加入国联B.缺乏有效的强制制裁机制
C.苏联被排斥在外D.受经济大危机冲击
6.二战后《联合国宪章》相较于《国际联盟盟约》的最大进步是()
A.倡导国家主权平等B.提出集体安全理念
C.设立具有强制力的安理会D.关注人权保护
7.下列关于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民族国家的形成阻碍了国际法发展B.国际法的产生源于民族国家间的利益冲突
C.国际法始终保障民族国家的主权独立D.民族国家扩张推动国际法全球普及
8.当代国际法面临“单边主义”挑战,这一现象反映的本质是()
A.国际法已失去存在价值B.民族国家主权与全球治理的矛盾
C.发展中国家话语权不足D.国际组织缺乏权威性
9.下列史料中,最能体现“人民主权”原则对民族国家内涵丰富的是()
A.马丁·路德《九十五条论纲》B.《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条文
C.《独立宣言》节选D.俾斯麦“铁血政策”演讲
1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16世纪,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宣布脱离罗马教廷,建立英国国教,规定国王为教会最高首脑。此后,英国民众的宗教信仰从“效忠教皇”转向“效忠国王与民族”,民族认同逐渐形成。——摘编自《英国民族国家形成史》
材料二:1776年《独立宣言》宣称:“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摘编自《世界历史文献选读》
材料三:1919年《国际联盟盟约》规定:“缔约各国,为增进国际合作并保持其和平与安全,特允承受不从事战争之义务……凡任何战争或战争之威胁,不论其直接或间接涉及联盟任何会员国,皆为有关联盟全体之事,联盟应采取措施,以保持各国间之和平。”但盟约未规定对违反者的有效制裁措施,且美国未加入,苏联长期被排斥。1931年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国联调查后仅发表谴责声明,未采取实质行动。——摘编自《国际联盟史》
材料四:1945年《联合国宪章》规定:“本组织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安全理事会对于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之责任负有主要责任,其决议对各会员国有约束力。”截至2024年,联合国已开展70余项维和行动,在应对气候变化、全球减贫等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但个别大国绕开联合国发动战争的行为仍时有发生。——摘编自《联合国宪章》及官方报告
材料五:冷战结束后,民族主义浪潮在部分地区复兴,如巴尔干地区的民族冲突;同时,全球化推动国际法向经济、环境等领域延伸,如《巴黎协定》《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签署。但“本国优先”的单边主义抬头,给国际法实施带来挑战。——摘编自《当代国际法发展趋势》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宗教改革对英国民族国家形成的推动作用。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这一阶段民族国家的核心特征。
(2)根据材料二,提炼《独立宣言》蕴含的核心思想。分析这些思想如何推动民族国家从“王权主导”向“人民主导”转型。
(3)根据材料三,分析国际联盟未能阻止二战爆发的主要原因。对比材料三与材料四,说明《联合国宪章》在维护世界和平机制上的创新。
(4)根据材料五,概括当代世界民族主义与国际法发展的特点。综合上述材料,结合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历程,谈谈你对当代中国“维护国家主权”与“参与全球治理”关系的认识。
六、练习答案与解析
1.答案:B解析:宗教改革打破罗马教廷对欧洲的精神垄断,使民众的宗教认同转化为对民族国家的认同,这是民族国家萌芽的核心思想动力;A项是根本经济原因,非直接作用;C项是宗教改革的结果,而非核心作用;D项宗教战争是宗教改革的影响,与民族国家萌芽无直接关联。故选B。
2.答案:C解析:《威斯特伐利亚和约》首次以国际条约形式确立“国家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原则,这是近代国际法区别于古代相关规范的核心标志,奠定了近代国际关系的法律基础;A、B、D项是和约的具体成果,而非“核心依据”。故选C。
3.答案:B解析:18世纪美国独立战争后建立的民族国家,以《独立宣言》确立“人民主权”原则,将国家权力来源从王权转向人民,这是与16世纪王权主导民族国家最显著的区别;A项美国是多民族国家,非单一民族;C项美国实行共和制,非君主立宪制;D项美国以共同价值观凝聚认同,非宗教。故选B。
4.答案:B解析:19世纪德意志长期分裂,民族主义成为凝聚各邦民众情感、推动国家统一的精神纽带,俾斯麦的“铁血政策”正是借助民族主义力量;A项德意志统一通过王朝战争,非资产阶级革命;C项德意志统一后实行君主立宪制,非民主共和制;D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是统一的经济基础,非民族主义的作用。故选B。
5.答案:B解析:国际联盟的根本缺陷是缺乏有效的强制制裁机制,盟约仅规定“不从事战争”的义务,却未明确对违约国的军事、经济制裁措施,导致侵略行为无法被遏制;A、C项是重要原因,但根源在于机制缺陷;D项经济危机是战争爆发的背景,非联盟失败的根本原因。故选B。
6.答案:C解析:《联合国宪章》设立安全理事会,明确其维护和平的主要责任,并规定安理会决议对会员国有约束力,解决了国际联盟“有规则无执行”的致命缺陷,这是最大进步;A、B项在《国际联盟盟约》中已有体现;D项是进步但非“最大”,强制力机制是核心突破。故选C。
7.答案:B解析: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确立“主权独立”后,国家间领土、贸易等利益冲突加剧,客观上需要共同规则规范关系,催生了国际法;A项民族国家形成推动国际法发展,而非阻碍;C项国际法在强权政治面前存在局限性,并非“始终保障”;D项民族国家扩张往往破坏国际法,如二战中的侵略行为。故选B。
8.答案:B解析:“单边主义”是个别民族国家过度强调自身主权,忽视国际法所代表的全球治理共识,本质上反映了民族国家主权与全球治理之间的矛盾;A项国际法在维护国际秩序中仍发挥重要作用,未失去价值;C、D项是单边主义存在的条件,非本质反映。故选B。
9.答案:C解析:《独立宣言》明确提出“政府权力来自被治理者同意”,体现“人民主权”原则,将民族国家从“王权工具”转变为“人民利益的保障者”,丰富了民族国家内涵;A项体现宗教改革思想,与人民主权无关;B项体现主权平等原则;D项体现王朝战争思想,与人民主权相悖。故选C。
10.答案与解析:
(1)推动作用:①思想层面:打破罗马教廷对英国民众的精神控制,使宗教认同转化为对国王与民族的认同;②政治层面:强化王权在民族国家中的核心地位,为英国民族国家形成奠定思想与政治基础。核心特征:王权主导、宗教与民族认同结合、主权初步确立。
(2)核心思想:人民主权原则、天赋人权原则、自由平等原则。转型作用:①权力来源重构:明确国家权力源于人民授予,而非王权世袭或神权赋予,颠覆“王权神授”传统,如“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②价值目标转变:将“保障公民权利”作为民族国家的核心目标,突破此前民族国家单纯维护王权的局限,使民族国家成为“为人民存在的政治实体”;③认同基础拓展:以“共同权利诉求”替代“宗教或王权认同”,增强民族凝聚力,如美国以自由、平等理念凝聚多元移民群体。
(3)主要原因:①机制缺陷:未规定对违约国的有效制裁措施,缺乏强制执行力;②参与度不足:美国未加入、苏联被排斥,缺乏大国支撑,难以形成集体制衡力量;③原则妥协:对侵略行为采取绥靖政策,如九一八事变后仅发表谴责声明。创新之处:①明确核心执行机构:设立安理会,赋予其维护和平的主要责任,解决联盟“责任分散”问题;②强化强制力:规定安理会决议对会员国有约束力,为制裁侵略提供法律依据;③扩大代表性:吸纳全球多数国家参与,包括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增强国际公信力;④丰富原则内涵:将“主权平等”与“集体安全”深度结合,兼顾国家利益与人类共同利益。
(4)当代特点:①民族主义:呈现“复兴与冲突并存”特征,部分地区民族冲突加剧;②国际法:适用范围向经济、环境等领域延伸,但受单边主义冲击。认识:①维护国家主权是参与全球治理的前提:近代中国主权丧失的教训表明,主权独立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础,中国只有坚决维护领土完整与主权平等,才能在国际治理中拥有平等话语权;②参与全球治理是维护国家主权的延伸:国际法与联合国体系为维护国家主权提供重要保障,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如维和行动、气候谈判),既能提升国际影响力,又能通过完善国际规则为自身发展创造稳定环境;③二者统一于国家利益与人类共同利益:中国维护主权并非推行“狭隘民族主义”,而是在主权平等基础上参与合作;参与全球治理也不是放弃主权,而是通过多边合作实现“双赢”,这是对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发展经验的超越,体现了中国“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时代价值。
七、教学反思
本节课以“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互动”为主线,通过情境导入、史料探究、辩证讨论等环节,有效落实了核心素养目标。在民族国家探究中,结合宗教改革、资产阶级革命等史实,帮助学生厘清“王权主导—人民主导”的内涵演变;在国际法分析中,通过条约对比与案例探究,让学生理解“规则—执行—完善”的发展逻辑。特别是“现实启示”环节,将历史与当代中国主权理念、全球治理实践结合,激发了学生的家国情怀与国际视野。
教学中仍存在不足:一是部分学生对“主权”“人民主权”等抽象概念的理解停留在表面,需在课前通过“案例预习卡”(如用中美贸易摩擦中的主权争议解释概念)降低理解难度;二是对“非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关系”涉及不足,如亚非拉新兴国家对国际法“民族自决”原则的推动作用,易导致学生形成“西方中心”认知偏差;三是史料解读环节耗时较长,基础薄弱学生参与度较低,需优化史料呈现方式,分“基础设问—深化设问”分层设计问题。
后续改进方向:增加“亚非拉民族独立与国际法发展”专题,补充印度独立、非洲解放运动等史料,分析新兴国家对国际法的推动作用;引入“中国与国际法”本土案例(如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香港国安法与国际法),强化家国情怀培养;采用“史料分组解读+成果共享”模式,提高课堂效率。同时设计分层练习,兼顾不同学生需求,强化知识巩固与能力提升。
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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