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保障各类物权 学案(含解析)统编版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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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保障各类物权 学案(含解析)统编版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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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保障各类物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如何认识财产制度的地位和作用?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什么是财产权?法律是如何保护的?
(1)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其中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2)保护: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知识拓展
法律上,债权所指向的对象并不是特定的钱款,而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实施的特定的行为。如在李大和王五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所指向的对象就是王五要求李大实施的还款行为。
3.什么是物权?物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含义: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2)物权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4.什么是所有权?有哪些类型?取得方式是什么?
含义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类型 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不动产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动产 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财产共有 含义 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分类 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合伙人共有财产等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的内容与实质是什么?包含哪些类型?
(1)内容: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2)实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2.什么是用益物权?有哪些分类?
(1)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分类
项目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位 是农民的重要的财产权 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
保障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3.什么是担保物权?包括哪些内容?
(1)含义及分类: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2)抵押权、质权: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解疑释难
抵押权与质权的比较
(1)抵押权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否则不发生质权效力。
(2)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和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就是动产。
(3)抵押权的生效通常需要办理登记,而动产的质权自交付时就开始生效。
易错辨析
1.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单独转让。(  )
提示:× 因为农村中的宅基地使用权往往与住宅的所有权联系在一起,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权需要和建造在其上的住宅所有权一起转让。
2.甲将自己的一辆卡车卖给乙并交付,但还没有进行登记,不考虑其他情况,乙还没有获得该车的所有权。(  )
提示:× 动产以交付(登记不是必要条件)获得所有权。不考虑其他情况,该车交付给了乙,乙就获得了该车的所有权。
3.村委会出于统一经营需要可征收张某的承包地,但要给予补偿。(  )
提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有权组织实施征地。
4.小李夫妻购房时向工商银行贷款,他们可以用该套房屋向工商银行进行质押担保。(  )
提示:× 质押担保中的质押物是动产,要移交债权人占有;而抵押担保中的抵押物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不需要移交债权人占有。小李夫妻购房时向工商银行贷款,他们用该套房屋向工商银行进行的担保属于抵押担保。
1.教材第12页“探究与分享”
提示:“野地”与“市场”两个情境的区别在于兔子的归属权是否确定。无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权不确定,于是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
2.教材第14页“探究与分享”
提示:(1)案例一是房屋买卖的案例。房屋属于不动产,产权登记是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必要条件。该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到刘某名下,所以刘某能够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尽管丁某订立合同在先,并且已经拿到钥匙入住该房屋,但并不能对抗刘某的权利。王某“一房二卖”,主观恶意非常明显,他应当向丁某退还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案例二是电脑买卖的案例。电脑属于动产,根据法律规定,动产的取得以交付(即转移占有)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条件。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不知道或者没有理由知道卖方不是所有权人)与之进行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的价格,则同样能够获得该动产的所有权。本案中,陈某从男子口中获悉,男子出卖的电脑是全新的笔记本电脑,且以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最终陈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取得了该笔记本电脑,这一交易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以合理价格转让的条件,故陈某取得笔记本的行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求,陈某对该笔记本不享有所有权。且该笔记本系赃物,公安机关可以将其作为赃物扣押。
(2)作为公民,我们要学习法律关于保护合法财产的规定,日常生活中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途径保护我们的财产权益。
3.教材第15页第一个“探究与分享”
提示:(1)表格所列物品中,教材、手机、自行车、仓库里的木材属于动产;学校的房子、房子下面的土地、校园的树木属于不动产。
(2)生活中的动产还有:机械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还有:森林、耕地、林地、草地、水域、滩涂、码头等。
(3)区分动产与不动产在法律上的意义。动产与不动产,是法律上对物进行的最重要的分类。由于动产和不动产在经济价值以及利用方法等各个方面均有极大的不同,因此,法律上对其调整原则亦有很大不同,这也是区分动产与不动产的法律意义之所在。区分动产与不动产主要的法律意义如下。
①所有权人的限制。不动产中的土地、河流、森林等,只能成为国家或集体的所有权客体,任何自然人或集体组织以外的法人,都不能成为这些不动产的所有权人。
②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不同。动产物权的变动,通常以交付为公示方式,而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则以登记为公示方式,不经登记的不发生变动的效力。
③设立的他物权类型不同。在担保物权中,不动产可设定抵押权,而不能设定质权和留置权。从物的性质来看,不动产多属于稀缺性资源,为了物尽其用,以不动产为标的的他物权类型要多于以动产为标的的他物权类型。
④不动产存在相邻关系。由于不动产不能移动,相邻的占有人之间如因不动产的利用而产生冲突与矛盾时,就需要法律加以协调。
⑤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不同。因不动产发生的争议,适用专属管辖。
4.教材第15页第二个“探究与分享”
提示:小汪家享有的财产权利包括:小汪家对在城里购置的商品房享有所有权,对在农村老家的三间房屋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对在农村老家的两亩承包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县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农村土地,涉及承包地的,按照法律的规定,要给予承包人相应的补偿。
「议题一」 如何取得所有权?
通过分析具体案例,理解不动产取得的方式,深刻把握所有权,培养科学精神和法治意识。
情境 贾老伯因感激保姆张某多年来对自己的精心照料,不顾其儿子小贾的反对,①将自己拥有的一套房产赠与张某,并办理了公证,但②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久,为阻止保姆张某拿到房产,小贾从家中偷出相关证件,③将该套房以80万元的市场价卖给了李某,并协助他办理了过户手续。
关键词 升华理论
信息①:贾老伯将自己拥有的一套房产赠与张某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根据自己意愿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信息②: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信息③:协助办理了过户手续
任务1 贾老伯有无权利将此套房产赠与张某?请说明理由。
提示:有。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贾老伯拥有该套房产的所有权,有权利依照自己的意愿作出处分,赠与张某。
任务2 分析该套房产所有权的最后归属。
提示:该套房产所有权归李某。房屋作为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李某以市场价格购买,且已办理该套房产的过户手续,依法取得其所有权。
1.财产权
内涵 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内容 ①物权:所有权、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②债权 ③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2.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1)一般情况
不动产 如房屋,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交付不能带来所有权的变更
动产 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产权就可转移
(2)特殊情形
不动产不登记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据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动产登记 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善意取得
(1)含义: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2)要件: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即受让人在受让该财产时并不知道出让人是无处分权人;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3)维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只能要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4)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物品:盗赃物;所有人不明的遗失物、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物;被查封财产;须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静止和限制流通的动产;等等。
「议题二」 如何理解他物权?
通过分析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各项权利,正确理解用益物权,培养科学精神,增强政治认同。
情境 我国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我国相关法律、文件规定,①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给农业转移人口更加稳定的预期,让他们安心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②已经确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因户籍改变受到影响,可以继续享有农村“三权”合法权益。
关键词 升华理论
信息①: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给农业转移人口更加稳定的预期 保证农民依法占有、使用,推动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有序流转
信息②:已经确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因户籍改变受到影响,可以继续享有农村“三权”合法权益 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任务1 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保障农民的什么财产权?
提示: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用益物权。
任务2 进城落户农民继续享有农村“三权”合法权益有什么重要意义?
提示:能够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财产权,确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保证农民依法占有、使用,推动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有序流转,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1.所有权、他物权的异同
项目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 别 所有人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特点 依法对个人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 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权利人仅拥有其使用价值 权利人对商品交换价值进行支配的财产权
分类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质权
联系 三者都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2.抵押权和质权
项目 抵押权 质权
区别 占有 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如贷款购房中的房产),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 动产交付即生效(登记可对抗),债权、股权、知识产权要登记,质权人占有质物
条件 抵押合同,抵押登记 质押合同,占有质物
客体 通常是不动产、用益物权和价值较大的动产 通常是动产和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
举例 按揭购房 典当获得资金
担保范围 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包括质物保管费用(为保管质物,质权人要支付必要的费用)
实现 主要是通过人民法院申请拍卖 多直接变卖
联系 形成 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以某种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时,就达成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1.王爷爷去世后,留下一套位于市中心的房产,他生前未立遗嘱。王爷爷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和小儿子就该房产的继承产生了争议。大儿子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判决该房产由兄弟二人共同继承。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兄弟俩并未对房产进行变更登记。此时,关于该房产的所有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未进行变更登记,兄弟二人都未取得房产所有权
B.只有办理变更登记后,兄弟二人才取得房产所有权
C.自法院判决生效时起,兄弟二人即取得房产所有权
D.房产所有权仍为王爷爷,兄弟二人需重新协商
解析:选C。根据法律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所以自法院判决生效时起,兄弟二人即取得房产所有权,A、B、D不符合题意,C符合题意。
2.公民如果非法集资或者放高利贷,国家不但不保护,反而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大财产来源不明的,国家将依法没收其财产,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上述做法是因为(  )
A.国家只保护公共的财产,不保护个人财产
B.国家既保护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又保护非法的财产所有权
C.国家只保护合法的财产所有权,不保护非法的财产所有权
D.国家只保护集体合法的财产所有权,不保护个人合法的财产所有权
解析:选C。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A错误。国家不保护非法的财产所有权,B错误。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保护非法的财产所有权,C正确。国家既保护集体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又保护个人合法的财产所有权,D错误。
3.竹山上春笋冒头,村民纷纷上山挖笋。村民们承包的林地界限分明,但笋的生长不受限制。村民甲种植的几十棵春笋因自然生长而越界,长到了村民乙的地里。从法律上讲,竹笋在地里生长,利用了土壤提供的水分和营养,是该土地的天然孳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A.“越界春笋”应归林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所有
B.“越界春笋”长到了村民乙的地里,应归其所有
C.村民甲是春笋的种植者,“越界春笋”应归其所有
D.竹笋的权属划分是基于绿色原则做出的
解析:选B。林地所有权人是村集体,但根据天然孳息的归属规则,“越界春笋”不归村集体所有,A排除。根据材料中“从法律上讲,竹笋在地里生长,利用了土壤提供的水分和营养,是该土地的天然孳息”“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而村民乙是用益物权人,“越界春笋”长在村民乙承包的地里,因此应归村民乙所有,B正确。村民甲虽是春笋的种植者,但竹笋作为天然孳息,在生长到村民乙的土地后,按照法律规定其归属不是甲,C排除。竹笋的权属划分是基于民法典中关于天然孳息的规定,而不是绿色原则,D排除。
4.农民林某为了种植果树,向同村的赵某借钱,将自建的房子作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后林某赔本,不能及时偿还欠款。由此(  )
A.赵某可根据抵押权取得林某房子的所有权
B.赵某可根据抵押权实现自己的债权
C.林某已经失去了宅基地的占有和使用权
D.林某可把自家房子卖给外村的徐某
解析:选B。赵某与林某签订了抵押合同,林某不能及时偿还欠款,赵某可根据抵押权实现自己的债权,B符合题意。赵某未取得林某房子的所有权,林某不履行义务时,赵某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A错误。抵押权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C错误。林某可把自家房子卖给本村的村民,不能卖给外村的村民,D错误。
5.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红木已交付,甲取得所有权
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
D.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丙取得所有权
解析:选C。物权法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甲和乙订立质权合同,乙交付质押财产,甲取得质权,C符合题意。甲取得质权,而非所有权,A错误。物权法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丙是依甲的委托占有质物,乙和丙未订立质押合同,不存在质权关系,因此,丙并未取得质权,B错误。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质物,属于基于占有媒介关系完成的现实交付,丙未取得所有权,D错误。2.1 保障各类物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如何认识财产制度的地位和作用?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 法律制度。
2.什么是财产权?法律是如何保护的?
(1)含义: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 的权利。其中 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2)保护: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 财产。国家为了 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 。
知识拓展
法律上,债权所指向的对象并不是特定的钱款,而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实施的特定的行为。如在李大和王五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所指向的对象就是王五要求李大实施的还款行为。
3.什么是物权?物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含义: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 。物包括 与不动产。
(2)物权的基本原则:物权 原则;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4.什么是所有权?有哪些类型?取得方式是什么?
含义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 、使用、收益和 的权利
类型 依据 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
取得方式 不动产 依照法律规定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动产 依照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财产共有 含义 可能由多人对 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分类 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合伙人共有财产等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的内容与实质是什么?包含哪些类型?
(1)内容: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 和担保物权两类。
(2)实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 和交换价值。
2.什么是用益物权?有哪些分类?
(1)含义:对他人所有的 或者动产,依法享有 、使用和 的权利。
(2)分类
项目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地位 是农民的重要的财产权 往往与房屋 相联系
保障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 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 和使用的权利。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
3.什么是担保物权?包括哪些内容?
(1)含义及分类: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 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2)抵押权、质权: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 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解疑释难
抵押权与质权的比较
(1)抵押权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否则不发生质权效力。
(2)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和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就是动产。
(3)抵押权的生效通常需要办理登记,而动产的质权自交付时就开始生效。
易错辨析
1.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单独转让。(  )
2.甲将自己的一辆卡车卖给乙并交付,但还没有进行登记,不考虑其他情况,乙还没有获得该车的所有权。(  )
3.村委会出于统一经营需要可征收张某的承包地,但要给予补偿。(  )
4.小李夫妻购房时向工商银行贷款,他们可以用该套房屋向工商银行进行质押担保。(  )
1.教材第12页“探究与分享”
2.教材第14页“探究与分享”
案例二是电脑买卖的案例。电脑属于动产,根据法律规定,动产的取得以交付(即转移占有)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条件。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不知道或者没有理由知道卖方不是所有权人)与之进行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的价格,则同样能够获得该动产的所有权。本案中,陈某从男子口中获悉,男子出卖的电脑是全新的笔记本电脑,且以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最终陈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取得了该笔记本电脑,这一交易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以合理价格转让的条件,故陈某取得笔记本的行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求,陈某对该笔记本不享有所有权。且该笔记本系赃物,公安机关可以将其作为赃物扣押。
(2)作为公民,我们要学习法律关于保护合法财产的规定,日常生活中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途径保护我们的财产权益。
3.教材第15页第一个“探究与分享”
(2)生活中的动产还有:机械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还有:森林、耕地、林地、草地、水域、滩涂、码头等。
(3)区分动产与不动产在法律上的意义。动产与不动产,是法律上对物进行的最重要的分类。由于动产和不动产在经济价值以及利用方法等各个方面均有极大的不同,因此,法律上对其调整原则亦有很大不同,这也是区分动产与不动产的法律意义之所在。区分动产与不动产主要的法律意义如下。
①所有权人的限制。不动产中的土地、河流、森林等,只能成为国家或集体的所有权客体,任何自然人或集体组织以外的法人,都不能成为这些不动产的所有权人。
②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不同。动产物权的变动,通常以交付为公示方式,而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则以登记为公示方式,不经登记的不发生变动的效力。
③设立的他物权类型不同。在担保物权中,不动产可设定抵押权,而不能设定质权和留置权。从物的性质来看,不动产多属于稀缺性资源,为了物尽其用,以不动产为标的的他物权类型要多于以动产为标的的他物权类型。
④不动产存在相邻关系。由于不动产不能移动,相邻的占有人之间如因不动产的利用而产生冲突与矛盾时,就需要法律加以协调。
⑤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不同。因不动产发生的争议,适用专属管辖。
4.教材第15页第二个“探究与分享”
「议题一」 如何取得所有权?
通过分析具体案例,理解不动产取得的方式,深刻把握所有权,培养科学精神和法治意识。
情境 贾老伯因感激保姆张某多年来对自己的精心照料,不顾其儿子小贾的反对,①将自己拥有的一套房产赠与张某,并办理了公证,但②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久,为阻止保姆张某拿到房产,小贾从家中偷出相关证件,③将该套房以80万元的市场价卖给了李某,并协助他办理了过户手续。
关键词 升华理论
信息①:贾老伯将自己拥有的一套房产赠与张某
信息②: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信息③:协助办理了过户手续
任务1 贾老伯有无权利将此套房产赠与张某?请说明理由。
任务2 分析该套房产所有权的最后归属。
1.财产权
内涵 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内容 ①物权:所有权、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②债权 ③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2.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1)一般情况
不动产 如房屋,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交付不能带来所有权的变更
动产 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产权就可转移
(2)特殊情形
不动产不登记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据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动产登记 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善意取得
(1)含义: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2)要件: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即受让人在受让该财产时并不知道出让人是无处分权人;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3)维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只能要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4)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物品:盗赃物;所有人不明的遗失物、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物;被查封财产;须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静止和限制流通的动产;等等。
「议题二」 如何理解他物权?
通过分析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各项权利,正确理解用益物权,培养科学精神,增强政治认同。
情境 我国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我国相关法律、文件规定,①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给农业转移人口更加稳定的预期,让他们安心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②已经确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因户籍改变受到影响,可以继续享有农村“三权”合法权益。
关键词 升华理论
信息①: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给农业转移人口更加稳定的预期 保证农民依法占有、使用,推动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有序流转
信息②:已经确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因户籍改变受到影响,可以继续享有农村“三权”合法权益 增加 ,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任务1 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保障农民的什么财产权?
任务2 进城落户农民继续享有农村“三权”合法权益有什么重要意义?
1.所有权、他物权的异同
项目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 别 所有人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特点 依法对个人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收益权 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权利人仅拥有其使用价值 权利人对商品交换价值进行支配的财产权
分类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质权
联系 三者都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2.抵押权和质权
项目 抵押权 质权
区别 占有 抵押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如贷款购房中的房产),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 动产交付即生效(登记可对抗),债权、股权、知识产权要登记,质权人占有质物
条件 抵押合同,抵押登记 质押合同,占有质物
客体 通常是不动产、用益物权和价值较大的动产 通常是动产和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
举例 按揭购房 典当获得资金
担保范围 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包括质物保管费用(为保管质物,质权人要支付必要的费用)
实现 主要是通过人民法院申请拍卖 多直接变卖
联系 形成 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以某种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时,就达成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1.王爷爷去世后,留下一套位于市中心的房产,他生前未立遗嘱。王爷爷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和小儿子就该房产的继承产生了争议。大儿子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判决该房产由兄弟二人共同继承。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兄弟俩并未对房产进行变更登记。此时,关于该房产的所有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未进行变更登记,兄弟二人都未取得房产所有权
B.只有办理变更登记后,兄弟二人才取得房产所有权
C.自法院判决生效时起,兄弟二人即取得房产所有权
D.房产所有权仍为王爷爷,兄弟二人需重新协商
2.公民如果非法集资或者放高利贷,国家不但不保护,反而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大财产来源不明的,国家将依法没收其财产,并追究其刑事责任。上述做法是因为(  )
A.国家只保护公共的财产,不保护个人财产
B.国家既保护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又保护非法的财产所有权
C.国家只保护合法的财产所有权,不保护非法的财产所有权
D.国家只保护集体合法的财产所有权,不保护个人合法的财产所有权
3.竹山上春笋冒头,村民纷纷上山挖笋。村民们承包的林地界限分明,但笋的生长不受限制。村民甲种植的几十棵春笋因自然生长而越界,长到了村民乙的地里。从法律上讲,竹笋在地里生长,利用了土壤提供的水分和营养,是该土地的天然孳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一条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A.“越界春笋”应归林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所有
B.“越界春笋”长到了村民乙的地里,应归其所有
C.村民甲是春笋的种植者,“越界春笋”应归其所有
D.竹笋的权属划分是基于绿色原则做出的
4.农民林某为了种植果树,向同村的赵某借钱,将自建的房子作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后林某赔本,不能及时偿还欠款。由此(  )
A.赵某可根据抵押权取得林某房子的所有权
B.赵某可根据抵押权实现自己的债权
C.林某已经失去了宅基地的占有和使用权
D.林某可把自家房子卖给外村的徐某
5.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红木已交付,甲取得所有权
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
D.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丙取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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