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课件(共46张PPT)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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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课件(共46张PPT)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46张PPT)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课程标准 1.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2.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核心素养
高考真题
考情预测
1.政治认同:认同国家依法维护公民的诉讼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
2.科学精神:明确诉讼权利的内容、诉讼程序和法律援助,明确证据重要性;
3.法治观念: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依法参与诉讼,依法收集证据。
2025年 山东高考 诉讼权利(选择题)
2025年 全国卷 证据类型和法律援助(选择题)
2025年 福建高考 诉讼类型和证据类型(选择题)
2025年 湖北高考、江西高考 证据类型(选择题)
2025年 广西高考 证据和诉讼程序(主观题)
2025年 湖北高考 证据类型和举证原则(选择题)
从考查内容上看,诉讼权利、法律援助、诉讼程序、举证责任是高频考点。试题综合性较强,常以生活中的案例为情境,结合前面三个单元的知识,综合分析如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依法参与诉讼,依法收集证据。
一、 考点·考向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诉讼权利面面观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地位: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阶段: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告判决
寻求法律援助(免费)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与应诉
审理与判决
处处留心皆证据
主张权利靠举证
原因和内容
适用情形
要求
起诉: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原告被告
应诉:提交答辩状;不提交不影响审理
开庭审理
判决:一审→上诉→二审(二审终审制)→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含义、作用
种类:书证VS物证;电子数据与视听资料
收集与保存
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有些情况下,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
刑事诉讼
公诉: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自诉: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二、思维导图
诉讼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一) 、诉讼权利面面观★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书面) 两审终审制
上诉 期限
①诉讼代理人:A.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B.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②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③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作用):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①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②意义: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再审)
①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是15日和10日;(判决→实体问题;裁定→主要是程序问题)
②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是10日和5日
【注意】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三、考点·精讲:考点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注意】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诉讼代理人VS 辩护人
拓展延伸:
诉讼中哪些人员适用回避?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在刑事诉讼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拓展延伸:
【注意】
①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②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③回避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上诉期限 判决 裁定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劳动争议中,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诉期限
判决是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程序终结时,根据查明和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对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将给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带来重大影响,因而诉讼法对其规定了稍长的上诉期,以便让当事人有更为充裕的时间进行考虑、权衡;
裁定主要是人民法院对程序性事项作出的判定,如对当事人的起诉不予受理等,更多关注快速推进诉讼程序的需要,因此,诉讼法对其规定了稍短的上诉期。
拓展延伸:
1.诉讼:是案件从受理到判决、执行的整个过程。
2.胜诉:指法院的判决支持或否定一方的诉讼请求,获利方也就是胜诉方。
3.上诉、申诉和抗诉的比较
比较 上诉 申诉 抗诉
主体
理由
被告人、自诉人、原告以及法定其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无须任何理由)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实有错误,以此提供一个纠正错误裁判的程序。
人民检察院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如提出可以调解,推翻判决的新证据等)
区分:诉讼、胜诉、上诉、申诉、抗诉
拓展延伸:
原因
内容
适用情形
要求
一些公民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保护和促进人权;强化人权司法保障)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①民事和行政纠纷:经济困难的公民可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涉及维护英烈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②刑事诉讼: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
③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①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二) 、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制度)
三、考点·精讲:考点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
①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律师法》规定:
④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拓展延伸:
法律援助的对象
比较 法律援助 司法救助
内涵 为了保证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法律保障制度,由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减免费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 人民法院对于民事(或行政)案件中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免的一项司法保障制度。
部门 法律援助机构 人民法院
实质 减收免收法律服务费用 减免诉讼案件的诉讼费
范围 刑事、民事商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和非诉讼调解 只限于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
区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
拓展延伸:
起诉 含义
原则
要求
立案 应诉 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注意】◇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最后途径;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社会救助——是保障社会成员生活安全和生存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③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三、考点·精讲:考点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一) 、起诉与应诉
【注意】不告不理:一是原告不起诉,人民法院不得主动进行审判;二是人民法院不得对原告没提出的诉讼请求的事项进行审判。
【注意】起诉不一定立案。
拓展延伸: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含义 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同级人民法院与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一般原则 基层人民法院 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a.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b.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③刑事诉讼: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 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等。 高级人民法院 在本辖区(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等。 最高人民法院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一审终审)等 【拓展】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开庭审理 含义 地位 阶段
判决 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休庭评议
宣告判决
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全面调查案件事实(这一阶段是开庭审理的重心/核心;证据)
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
审判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作出结论。
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
①上诉: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③再审: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三、考点·精讲:考点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二) 、审理与判决★
我国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一律公开进行。(透明、公正、普法)
一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终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但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还有三种救济途径:①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②向检察院申请抗诉;③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再审≠二审
二审是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重新审理;
再审是对一审或二审已生效裁判的纠错
二审法院处理结果:根据不同情形,可分别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裁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等处理。
补充:在刑事诉讼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拓展延伸:区分一审、二审、再审、终审
拓展延伸: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程序:
起诉(第一步;管辖法院;不告不理)→立案登记(诉讼即告开始,进入一审)→应诉→开庭审理(最重要环节;一审;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重心、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告判决)→(不服;生效前)上诉→二审(终审)→再审(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一审或二审生效裁判的错误)
◇刑事诉讼程序:
(1)★阶段:刑事公诉案件大致要经过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等)、提起公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2)刑事诉讼法庭调查的顺序: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讯问被告人,被害人等向被告人发问→控辩双方向被害人发问→出示、辨认证据→调取新证据→法庭调查核实证据。
(3)要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含义
作用
类型
收集 保存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是诉讼的灵魂。
①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②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③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原因: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要求:做事要留痕,要留证据。
书证(书面文字,如书信、证件、合同、文书)、物证(实物和痕迹)、视听资料(偷拍偷录不能作为证据)、电子数据(微信记录等)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关注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中的证据类型)
是证明的根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法律事实≠生活事实)的根据。
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生活事实
(一)证据
≠事实,是一种材料,要证明的对象才是事实
①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②养成保留票据、合同的习惯。③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④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
三、考点·精讲:考点3 依法收集证据
必备
条件
2
证据类型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易混易错:【2023·新课标卷】: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纠正: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电子数据证明。
拓展延伸:证据类型
种类 含义 举例
书证 指以文字、符号、图画、图表等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有关案件事实的书面文字或者其他物品。 合同书、各类证件、收据、购物小票、(公证/裁判)文书等。
物证 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痕迹。其特点是以物品的外部特征、物质属性以及它所处的位置,来反映一定的案件事实。 合同中争议标的物、赃款赃物、作案工具、现场痕迹(指纹/脚印/血迹/轮胎印)、笔迹等。
电子数据 指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存储传输介质: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U盘等电子设备。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或提供可视为电子数据原件的副本、打印件或其他输出介质。 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发布的信息、电子交易记录、电子文件、电子照片、存储在电子设备上的视频/音频等。(电子介质)
视听资料 指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主要依赖于传统的录音、录像等设备,如磁带录像机、磁带录音机等。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监控视频、录音笔/Mp3/数码相机记录下来的录音和录像等。(实物介质)
拓展延伸:证据类型
(二)举证责任--主张权利靠举证
比较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原告举证,抗辩(主张新的事实)需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①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②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行政诉讼原告并非不用提供任何证据。如:行政不作为、行政赔偿中行政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
①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承担。
个别的罪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证明自己无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环高动产信)
三、考点·精讲:考点3 依法收集证据
拓展延伸:谁主张,谁举证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谁主张,谁举证≠原告举证)
2.主张积极事实者有举证责任,主张消极事实者无举证责任。
◇单纯对对方的主张进行否认的就是“主张消极事实”。
◇而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或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提出对抗性的新的主张,则形成抗辩,是“积极事实”的主张。
例:甲与乙围绕着借款进行的民事诉讼中,
1.甲作为原告,向法院提出乙欠款5万元这一基本事实。
2.若乙否认欠甲5万元。
3.若乙提出已还清5万元,或者只是欠甲3万元。
甲主张积极事实,需举证。
乙单纯否认对方主张,是主张消极事实,无需举证自己不欠甲5万元。
乙主张积极事实,足以对抗甲欠其5万元的主张,这就形成抗辩,需要乙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这一积极事实,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①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③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的,有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补充:
④诉讼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⑤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⑥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等
举证责任倒置≠只有作为侵权者的被告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还需要对受到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拓展延伸: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类型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性质
诉讼目的
诉讼主体
举证原则
地域管辖
适用法律
民事案件
行政争议案件
刑事案件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双方当事人均可以提起诉讼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谁主张谁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主要适用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
主要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
主要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公诉案件中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自诉案件中由自诉人承担。
多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遵循“原告就被告”
拓展延伸:区分民事、行政、刑事诉讼(结合第九课)
易错辨析
1.当事人与邻居产生民事纠纷并向法院起诉,他应当委托辩护人参与诉讼活动。
【分析】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
2.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对方证人回避。
【分析】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3.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在一审裁判生效后可以提起上诉,进入再审。
【分析】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生效前提出上诉,进入二审。
4.诉讼过程中,经济困难群体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分析】诉讼过程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5.法院登记立案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分析】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
6.起诉应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提出。
【分析】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7.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分析】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重心/核心。
8.被告接到起诉状副本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否则影响案件审理。
【分析】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9.承担举证责任的都是原告。
【分析】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行政诉讼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举证。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1.(2025·山东·高考真题)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张某有权向李某追究侵权责任,①正确。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案涉犬只驱赶至张某的车前致车辆受损,针对损害的发生同时成立过错与因果关系,张某有权向王某追究侵权责任,②正确。张某未经王某同意,通过网络公开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及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导致王某遭受电话骚扰,侵害了王某的个人信息权益;但张某没有侮辱、诽谤王某,没有侵害王某的名誉权,③错误。张某与王某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故张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维护其合法权益,④错误。正确答案为A。
四、真题演练
2.(2025·全国卷·高考真题)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花。甲点燃烟花后,本应腾空向上的烟花突然改变方向并炸伤了甲,甲因此住院治疗。甲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甲提交的证据包括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②该案中的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物证
③甲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④甲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由律师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甲在身体受到伤害后,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可以进行诉讼调解,①正确。甲被烟花炸伤,人身受到伤害,有权要求生产者赔偿法律规定的合理费用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即误工费,③正确。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甲不符合以上条件无权获得法律援助,④错误。题干中的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故②错误。
四、真题演练
3.(2022·浙江·高考真题)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
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该案例中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应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①正确,③错误;《行政诉讼法》 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因此,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②正确。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对法院判决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④错误。故本题选A。
四、真题演练
4.(2024·湖南·高考真题)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利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以刘某应文明养鸽,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若对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
四、真题演练
5.(2025·福建·高考真题)陈某等人合伙生产某品牌牛肉干,并上网销售。吴某购买并食用该品牌牛肉干后食物中毒,遂向公安机关报警。经查明,陈某等人涉嫌制假售假。最后,因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陈某等人被分别判处8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下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公安机关应对陈某等人提起公诉
②吴某的陈述是证人证言,是陈某等人刑事案件的重要证据
③吴某就其遭受损害,有权对陈某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④吴某就其遭受损害追究陈某等人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解析】陈某等人制假售假属于公诉案件,应当由检察机关提起,①错误;吴某购买并食用牛肉干后发生食物中毒,是被害人,他的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而非证人证言,②排除;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吴某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③正确;吴某就其遭受损害追究陈某等人赔偿责任,属于产品责任,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陈某等人作为生产者,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D。
四、真题演练
6.(2025·江西·高考真题)2025年3月20日,甲搬家时将一张借条托好友乙保管。该借条由丙亲笔书写并签名:“借条 今借到甲现金叁万圆整。借款人:丙 2022年5月18日”。2个月后,甲请求乙归还借条,乙找寻多次无果后称借条已不慎遗失。下列正确的是( )
①乙应当赔偿甲3万元
②甲、丙之间借款关系中,借条属于书证
③甲仍有权请求丙清偿3万元的借款
④甲、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已届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解析】乙遗失借条对甲的债权实现会产生不利影响,但如果能提供其他证据,债权不一定就无法实现,①错误。借条以其文字记录的信息反映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属于书证,②正确。借条遗失不意味甲与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甲仍可请求丙归还3万元借款,③正确。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借条仅明确了借款时间,未明确还款日期。只有在甲向丙主张清偿债务而丙未履行时,甲的民事权利才被视为“受到侵害”,诉讼时效才开始计算。因此,不能说诉讼时效已届满,④错误。故本题选C。
四、真题演练
7.(2025·湖北·高考真题)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解析】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可依法组织调解,以解决纠纷,②正确。在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乙主张甲家牛踩坏其庄稼并要求赔偿,需对损害事实、损失金额等相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甲家的牛踩坏乙家庄稼,侵害了乙的财产权,即便甲没有故意,也需承担侵权责任,①错误。甲家的牛踩坏乙家庄稼,乙有权要求甲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但此时牛已离开,“停止侵害”实际已实现,故这一主张不会得到法院支持,④不选。故本题选C。
四、真题演练
8.(2024·广东·高考真题)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析】电子数据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案例中甲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这属于电子数据,①符合题意。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说法错误。民事、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③正确。并不是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都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四、真题演练
9.(2023·辽宁·高考真题)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隐瞒了商品及服务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属于侵犯个人隐私,②错误。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消费者主张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③正确。《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因此应当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④排除。故本题选B。
四、真题演练
10. [2025·江苏·一模]李某在某农业机械公司购买的一台收割机自燃。消防部门勘测调查认定“起火原因系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因超过保修期,李某与农业机械公司协商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农业机械公司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支持原告诉求。上述案例中( )
A.李某如因缺乏法律知识可委托辩护人协助进行诉讼活动
B.消防部门的调查认定书可以作为书证证实产品存在缺陷
C.农业机械公司可因收割机已超保修期免除损害赔偿责任
D.人民法院以司法手段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坚持了程序公正
B
【解析】A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应委托诉讼代理人。C保修期因质量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生产经营者仍然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D人民法院以司法手段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坚持了结果公正。
四、真题演练
11.这是一份法院判决书的节选:“上诉人李某因与被上诉人某医院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省XX市人民法院(20XX)X0X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XX年XX月X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XX年XX月XX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本案经合议庭评议,现已审理终结。”本案中( )
A.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李某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B.李某可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纠纷,一般不公开进行
C.李某如不服该判决不能再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
D.纠纷若涉及公民健康权的侵犯,医院需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
B
【解析】A李某应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但是被上诉人某医院如果提出新的主张,也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C诉讼是维权的最后途径,本案已进入诉讼阶段,不再适用于人民调解。 D.纠纷若涉及公民健康权的侵犯,医院需承担侵权责任。
四、真题演练
12.段某在居民楼电梯内抽烟,邻居杨某告知其电梯内禁止抽烟,两人争辩数分钟后,段某情绪激动导致心脏病发作,经抢救无效死亡。段某家属将杨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0余万元。一审法院判决杨某补偿原告1.5万元。段某家属不满,继续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段某家属全部诉讼请求,并撤销一审判决,杨某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段某家属作为辩护人起诉属于民事诉讼
B.段某家属诉至法院,经立案登记进入一审
C.二审是对一审已生效裁判的重新审理
D.二审法院只能作出撤销或变更裁判
B
【解析】A在民事诉讼中,段某家属作为诉讼代理人而不是辩护人。C二审是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重新审理。D二审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分别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裁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等处理。
四、真题演练
13.李某结婚后,将户口迁入女方所在地Z村。2024年,某煤矿征用Z村的五荒土地,村民会议作出分配方案:“有户有地的以及有户没地的儿子、儿媳、孙子女均参与分配,但女婿不参与分配”。李某遂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给付李某补偿款2.02万元。本案中( )
A.李某户口已迁入Z村,拥有Z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B.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Z村村民会议提交相关证据
C.该征地补偿款充分释放了Z村集体土地的交换价值
D.李某应享有与其妻子、女儿同等的分配权及补偿款
B
【解析】A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李某享有的是用益物权。B一般的民事诉讼中,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C该征地补偿款对应使用价值。
四、真题演练
14.(2025·广西·高考真题)2025年3月2日,徐某购买了钱某蛋糕店制作的一个蛋糕用于当晚聚餐。参加聚餐的6人中,徐某等4人食用蛋糕1小时后出现了上吐下泻症状,未食用蛋糕的2人无任何不适且当晚6人所吃食物除蛋糕外均相同。经鉴定,当日晚餐的全部食物中仅有该蛋糕的菌落总数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菌落总数超标易引起食用者上吐下泻。经治疗,徐某等4人恢复健康,共花费医疗费2000元、交通费300元。徐某要求钱某退回所购蛋糕费用150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赔偿4人损失及损失的三倍赔偿金共计9200元。钱某退回150元,但拒绝赔偿其他费用。徐某等4人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钱某赔偿9200元。
钱某接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时,朋友甲说:“开庭审理时,在法庭辩论阶段,法官会全面调查案件事实。”朋友乙说:“只要你不提交答辩状,法院就不能开庭审理。”
(1)根据材料,参考示例,完成下表。(2分)
证明名称 证明目的
鉴定意见书 蛋糕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糕店购物小票 ①
② 徐某等4人的损失
蛋糕是在钱某蛋糕店购买的
医疗费缴费凭证、交通费支付凭证
四、真题演练
14.(2025·广西·高考真题)2025年3月2日,徐某购买了钱某蛋糕店制作的一个蛋糕用于当晚聚餐。参加聚餐的6人中,徐某等4人食用蛋糕1小时后出现了上吐下泻症状,未食用蛋糕的2人无任何不适且当晚6人所吃食物除蛋糕外均相同。经鉴定,当日晚餐的全部食物中仅有该蛋糕的菌落总数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菌落总数超标易引起食用者上吐下泻。经治疗,徐某等4人恢复健康,共花费医疗费2000元、交通费300元。徐某要求钱某退回所购蛋糕费用150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赔偿4人损失及损失的三倍赔偿金共计9200元。钱某退回150元,但拒绝赔偿其他费用。徐某等4人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钱某赔偿9200元。
钱某接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时,朋友甲说:“开庭审理时,在法庭辩论阶段,法官会全面调查案件事实。”朋友乙说:“只要你不提交答辩状,法院就不能开庭审理。”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和乙的说法分别予以评析。(6分)
◇思路:甲和乙的说法是什么?分别涉及什么法律知识?
◇知识链接:严格遵循诉讼程序
①甲的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辩论阶段应是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材料中甲所说的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应在法庭调查阶段进行。
②乙的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材料中钱某即使不提交答辩状,法院仍会按规定开庭审理。
四、真题演练
答:①甲的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辩论阶段应是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材料中甲所说的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应在法庭调查阶段进行。(3分)
②乙的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材料中钱某即使不提交答辩状,法院仍会按规定开庭审理。(3分)
四、真题演练
15.(2024·江苏·高考真题)小李是cosplay(扮演成电影、漫画或游戏中的角色)圈的知名扮演者,因高度还原了许多角色而火爆社交网络。近来,小李发现,有人在某网络平台匿名创建了“该死的小李”贴吧,并聚集了一批人在平台发布各种网暴言论。大量粗鄙低俗的言论,使不知情的网民对小李产生了错误认识,除造成其严重的精神困扰以外,也使其遭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小李联系该平台公司要求其提供侵权人信息,并删除相关言论,平台公司未予处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小李应如何做好起诉前的必要准备。
◇思路:根据起诉状的要素,明确被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①明确被告,被告是侵权人,要求平台提供侵权人信息,平台不提供则列为共同被告。
②明确诉求,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③搜集证据,用截屏的方式收集。
四、真题演练
答:①明确被告,被告是侵权人,要求平台提供侵权人信息,平台不提供则列为共同被告。
②明确诉求,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③搜集证据,用截屏的方式收集。
四、真题演练
16.(2023·浙江·高考真题)2023年2月1日,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100元/千克,要求1周内将鳜鱼送到红星酒店,大华渔场当日回复红星酒店: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因连日大雨,2月10日晚上,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9分)
(2)大华渔场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针对鳜鱼死因,指出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3分)
答:①向阳化工厂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②本案是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于大华渔场缺乏化工的相关专业知识,处于弱势地位,向阳化工厂应承担举证责任。
本案是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于大华渔场缺乏化工的相关专业知识,处于弱势地位,向阳化工厂应承担举证责任。
四、真题演练
16.(2024·福建·高考真题)某日,涂某(买方)与蔡某(卖方)签订购房合同,约定:①购房总价100万元,首期支付40万元购房款,剩余 60万元由涂某向银行贷款来支付;②若涂某在30日内不能获得银行贷款,则视为涂某违约,须支付10万元违约金。合同签订当日,涂某支付了6万元订金,次日支付34万元购房款。之后,国家贷款政策调整,涂某不符合贷款条件,导致其无法按期支付60万元购房款。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蔡某认为涂某构成违约,并提出诉讼请求:①涂某继续支付60万元;②涂某支付10万元违约金;③适用罚则,订金不予返还。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蔡某的诉讼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并指出当事人有哪些主要诉讼权利。(10分)
蔡某的诉求①具有法律依据。不可抗力不免除涂某继续履行的合同责任。
蔡某的诉求②不具有法律依据。国家贷款政策调整,属于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可以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蔡某的诉求③没有法律依据。订金不是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
当事人主要诉讼权利有:①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②有申请回避的权利。③有上诉的权利。
◇蔡某的诉讼请求是什么,涉及什么法律知识?
四、真题演练
答:(1)蔡某的诉求①具有法律依据。不可抗力不免除涂某继续履行的合同责任。
(2)蔡某的诉求②不具有法律依据。国家贷款政策调整,属于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可以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3)蔡某的诉求③没有法律依据。订金不是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
当事人主要诉讼权利有:①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②有申请回避的权利。③有上诉的权利。
四、真题演练
17.(2024·甘肃)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900元,微信红包2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
【答案】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孙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周某辩称,但未提供证据。最后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四、真题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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