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件(共35张PPT)-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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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件(共35张PPT)-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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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5张PPT)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4.2 权力行使 注意界限
课标要求: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学习目标:
1.阐述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理解法律规定不同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作用和意义
2.理解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含义与要求
3.阐述法律关于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考情统计】
核心考点 考题统计 考向预测
考点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2025 安徽;2025 年黑吉辽;2025年 山东;2025 湖南;2024 山东;2024 广东;2024 湖南; 2024 浙江6月; 2023 浙江6 月; 2023 河北; 2023 海南;2023 江苏; 2023 北京; 2023 重庆;2023 湖南; 2023 山东 ;江苏卷T12;湖北 从命题内容上看,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民事权利限制、相邻关系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侵权题型答题思路:
例题:XX人身权受到侵害法院判决正确性
①公民享有XX合法权利--法律对其保护要求 (有权依法?\不得?)
②XX侵权原因--侵权3要件+民法6原则----(或特殊侵权含义)
③如何担责--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④法院正确依据以 依据,以 为准绳+意义:保护了;维护了
考点2: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2025 安徽;2024 湖南;2024 北京,2024 新课标;2024 浙江1月;2024 重庆;2023 湖南;2022 辽宁;2022 北京;河南;广东 【体系构建】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权利保障于法有据
法律依据
★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
诉讼时效
一般侵权责任
⑴一般规定⑵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作用)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对人身权利的限制——★名誉权
对知识产权的限制——★著作权: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相邻关系
★实质
主要类型:
★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1)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2)法律依据:
(3)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相邻关系的必要性、意义(作用)

侵权归责
小壮和小杰是初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间,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一万余元。
思考:你认为材料中谁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1)小壮的父母;
(2)学校;
小壮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父母是其监护人,对孩子要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管理不善的责任
P32探究与分享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注意】①侵权责任(侵犯民事权利)≠违约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
②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③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财产权),赔偿损失(人身权和财产权最常见),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人身权)
②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④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如:身体健康;人格尊严;他人财物
注意: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关于惩罚性赔偿
含义: 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目的:通过对义务人施以惩罚,阻止其重复实施恶意行为,警示他人不要采取类似行为。
知识拓展
“酒是真酒,只是商标是假的,并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重庆一商家在售卖假茅台的过程中被顾客识破,但顾客胡某还是花费12600元买下一箱茅台,并将商家告上法院,要求退一赔十。
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判令该商家退还胡某购酒款12600元,并按《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的规定,赔偿胡某126000元(惩罚性赔偿机制)。
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适用“假一赔十”惩罚性赔偿机制有明确的规定。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财物受到侵害,侵害著作权等 造谣-闭嘴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甲车停乙车库前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召回汽车等 邻居树长自家院内,眼看快倒了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拾得别人遗失物,应返还不当得利。 捡别人手机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玉碎) 手机损坏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手机损坏,修不好 赔礼道歉 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人身权受侵害的情形。 造谣诋毁别人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民事主体特定的人身权遭受不法侵害时,侵权人应当在影响所及的范围内,以公开的形式承认错误,澄清事实,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以恢复权利人原来的名声、信誉。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可能另外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承担方式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
侵权内容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
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损害他人财物的
【特别提醒】民事权利侵权形式不同,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也不同
相关链接:P33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主观过错、因果联系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
免责条件:法定免责(不可抗力)和约定免责。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知识拓展5: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3.诉讼时效
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诉讼时效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
(特殊的4年:①国际货物买卖 ②国际技术进出口)
民法速递:1.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般诉讼时效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13岁男孩小亚的父母离异,他常年跟随母亲在北京生活,父亲詹某在广西南宁生活。2020年,小亚将父亲告上法院,追讨10年的抚养费。詹某辩称小亚的追讨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并未认可,因为未成年人追讨抚养费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决詹某支付66.5万元的抚养费给小亚。
案例分析: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补充了解)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过错责任)
2.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般侵权责任 过错侵权责任 ★★★P33
注意:过错侵权,由受害人负责举证侵权人的过错。即谁主张谁举证
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失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注意: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谁主张、谁举证)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某中学的初中生小杰和小涛因琐事发生争吵,在打斗过程中,小杰故意踢中小涛的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住院治疗。小涛的父母对小杰的父母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用10万元。
小杰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请以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加以分析。
正确理解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案 (1)小杰的行为构成侵权。
(2)小杰行为侵权的构成要件有:
①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小杰和小涛在打斗过程中,小杰踢中小涛的腹部,致其脾脏破裂。
②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小杰故意踢中小涛腹部。
③民事主体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构成了因果关系。
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 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要点:
(1)损害事实:
(2)主观过错:
(3)因果关系:
请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或者说法院这么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方某猝死(生命权丧失)
吴某没有侵权的故意或过失,劝阻行为理性平和,未超必要限度。
劝阻行为与猝死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教材案例分析P34 探究与分享
①在本案中,吴某劝阻行为未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吴某没有侵害方某生命健康的故意或过失,其劝阻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方某死亡的结果,吴某的劝阻和方某的猝死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吴某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法院的最终判决体现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等民法基本原则,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文明、卫生城市建设,鼓励公民积极同不良风气及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思考:你认为老李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吗?为什么?
P33案例分析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豪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10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
狗咬驴,驴踢豪车,狗逃逸…十万修车费找谁赔?
提示:①老李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应当由老李和斗牛犬的主人共同承担。
②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在本案中老李饲养的驴因受惊将小车踢了一个大坑,老李作为驴的饲养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③法律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犯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责。案件中老李的驴是因为被旁边商店老板的斗牛犬咬伤后才踢坏小车所致,商店老板作为斗牛犬的饲养人,应当承担第三人的赔偿责任。
老李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案中,老李的驴受惊是因为被斗牛犬咬伤所致,不论驴与斗牛犬的主人有无过错,都构成了共同侵权。饲养的动物致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承担责任,故老李与商店老板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还应考虑小汽车的停放是否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据此减轻老李的责任。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不能自证清白就是你的错)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P34-1
理解: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如果自证成功,则不需承担责任
例如: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由侵权人负责举证无过错。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yìn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⑨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情形;责任方
口诀教育医疗动物园,
搁置悬挂堆放物,
地下施工林木断,
推定管理有过错!
2024年1月5日山东烟台一大学生被从天而降的冰锥砸中头部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思考:此案应怎么确定事故责任?
提示:此案适用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依据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P34-1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温馨提示:
区分开动物伤人的两种情况: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动物管理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例如:甲不顾狗主人的劝阻,故意挑逗狗导致被咬,则狗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思考:是不是只要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其饲养人、管理人就一定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呢?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侵权(最严格的责任):我养的动物,我养的孩子,我的工人,我生产的产品,我的车,环境污染
口诀:就是记这些主体--用人单位,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环境污染者,产品生产者,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高考真题〗(2024·广东,18,7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张某换购了该企业生产的某款压力锅,使用时该锅发生爆裂,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张某认为自己是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的,因此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该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是否成立?张某的各项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请分别说明理由。
①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的观点不成立。
理由:承担侵权责任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但法律也规定了产品生产者的无过错侵权责任。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产品生产者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张某的各项请求有法律依据。理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4.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①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限。
②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殊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第一目
民事权利的限制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为或不为一定权利的自由。
(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2)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遵循诚信原则;不违法;
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1.权利含义:
2.行使民事权利界限(要求):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思考:给不满意的商品和服务打差评是我们每个人消费者的权利,但是我们能意气用事,随意打差评吗?要注意什么?
3.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①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对经营者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
②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③保障舆论监督权。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④但是,有下列情形除外:(P35相关链接)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案例1: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以云某恶意差评,侵犯该店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案例2:杜某故意在购物中给予卖家差评,先后五次敲诈勒索淘宝卖家,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思考:你在网购时给过差评吗?你认为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行使民事权利要注意什么?
P35案例分析:
否。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案例中云某对商品质量及经营者服务的评价仅是个人对商品及服务的情感表达,并没有诽谤、诋毁、侮辱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启示: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民法直通车
韩某在报纸上发表多篇文章,如《矿泉壶的“神力”有待商榷》《当心矿泉壶的副作用》《矿泉壶也有害》等,称有关研究表明,矿泉壶的矿化、磁化、灭菌装置有害,提醒消费者“慎用”“当心”,并对几家矿泉壶生产企业的广告提出批评。
被点名批评的企业向法院起诉,认为韩某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
思考:结合课本P35相关法律知识,谈谈法院该如何判决?
“法官”来断案
此案件中报社是否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关键要弄清报社报道内容是否属实。若属实则不构成侵权,否则构成侵权。
A作品的合理使用:(无需同意、不必付费)
A含义: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B特定情形: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科研人员用。…
4.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张某播放CD供自己和朋友欣赏属于合理使用
B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除非禁用,无需同意、应当付费):
A含义: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B特定情形: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都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在作业中引用了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
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P36探究与分享:以下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行为一: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故不侵犯著作权,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行为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的应用软件按照合同的规定只能使用在一台计算机上,而有的应用软件按照合同的规定,能够安装在几台计算机上使用。如果同学购买的是正版软件,则该同学享有使用此应用软件的权利,对于拷贝同学购买的正版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是否构成侵权,要看这个软件是否被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如果该应用软件在购买时被规定只能安装在一台电脑上,那么拷贝同学的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电脑上的行为就构成了侵权。
在作业中引用了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
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行为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在正规网站下载的歌曲,且不是用来向公众传播的,不构成侵权。如果下载的是盗版歌曲,则构成侵犯著作权。
行为四: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P36探究与分享:以下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第二目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相邻关系(物权)性质/实质:
实质: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含义:相邻关系是指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时因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知识拓展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限制:在不动产的利用过程中,相邻关系对不动产所有权施加了一定的限制。例如,一栋建筑的所有者不能随意改变建筑结构或使用方式,以至于影响邻居的通风、采光、通行等权利。这种限制是为了保证相邻不动产的正常使用和居住者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延伸:同时,相邻关系也可以看作是不动产所有权的合理延伸。在特定条件下,不动产的所有者可以基于相邻关系获得一定的便利,比如在邻居同意的情况下,为了维修自己的房屋而临时使用邻居的屋顶或土地。这种延伸是对所有权的一种补充,使得不动产的利用更加灵活和高效。
【补充】2.相邻关系的基本要素
①相邻关系的主体是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占有人。
②相邻关系的主体所有或占有的不动产之间相互毗邻。
③相邻关系是基于不动产的相互毗邻而发生,随不动产的存在而存在。
3.相邻关系主要类型:
①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②相邻通行关系;
③相邻不动产利用(土地、房屋、林木、
地上的固定物)与管线安设关系;
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关系 ;
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关系,等等。
4.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原因?
(1)p37:①现实原因: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②法律依据:法律规定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
(2)意义p38: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5.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①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③具体要求: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如:不动产权利人应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 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 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1.公民行使民事权利受到限制,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害。
2.相邻关系的主体是相邻不动产的所有权人。
3.李某未经张某同意私自建个小凉棚,且遮挡张家的采光。张某有权要求停止侵害、给予赔偿。
4.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侵权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5.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不管能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都应当承担责任。
6.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7.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8.某摘编类报纸可以根据作品的法定许可,摘编已公开出版的报刊上的文章,注明作者和出处,不需要并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9.某日报现场报道了A公司制售假冒商品的新闻后,A公司声誉大损。A公司可告该日报侵害其名誉权。
【易混易错】
保护
不动产所有权人、经营权人、承租人、借用人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受害人
过错推定;能;不承担
过错推定;
但人们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A公司制售假冒商品的新闻,情况属实
(2025·广东)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网络科技公司(下称甲公司)成功研发了一款计算机软件,某计算机公司(下称 乙公司)请求甲公司许可使用该软件。在双方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乙公司为提升计算机性能,将该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甲公司知悉后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乙公司认为自己安装该软件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甲公司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乙公司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乙公司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
理由如下:①作品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②乙公司在双方未达成许可使用协议前,将甲公司研发的软件安装在自己生产的计算机中,且未标明作者和软件来源,这种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情形。③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对该计算机软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复制权等权利。④软件作为一种受法律保护的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他人不得擅自使用。乙公司需要获得甲公司许可并按照协议约定使用该软件,否则构成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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