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家和万事兴 课件(共28张PPT,1个视频)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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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家和万事兴 课件(共28张PPT,1个视频)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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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8张PPT)
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基于婚姻、血缘等关系,由一定范围的亲属组成的共同生活的单位。
婚姻:婚姻是由法律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夫妻关系。
对婚姻幸福和家庭美满的追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第二单元引言
温馨幸福的婚姻家庭既需要亲情和爱情的精心维护,也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第五课引言P42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5.1 家和万事兴
(一)育小职责大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育小职责大
思考:
结合视频,思考宣传片中涉及哪些亲属关系?
民法典为我们处理这些亲属关系提供了哪些法律依据?
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1)内容:
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P42-1
(2)体现:
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但亲情与爱情的背后,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P42-1
(3)处理亲属关系的法律保障:
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P42-1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P43相关链接

育小职责大
父母只生不养违法,父母只生养不教育也违法
抚养与教育是父母对子女的最重要的义务。
(1)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三不得)
②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P43-1上边
虐待子女、不让上学属于违法行为

育小职责大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注意: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P43中间【相关链接】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思考: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 为什么?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小芙的父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其母亲应给与协助。小芙母亲拒绝探望的理由不成立。
(2)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本案中小芙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也是不成立的。
案例解析:
(2)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P43-2中间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育小职责大
注意:不一定只是父母对未成年人具有监护职责,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P43下边【相关链接】
知识拓展: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不成立。
(2)原因: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飞属于未成年人,小飞的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
案例:小飞在学校与同学小王打架,把同学小王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思考: 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 为什么?




你如何看待家长不允许孩子玩手机的现象?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P43-3最后一段

育小职责大
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注意:
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教育”,是指父母要按照法律和道德要求,采取正确的方法,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教导,并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其目的是保障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教育好子女是父母双方在法律上应尽的义务,也是社会道德的必然要求。
“保护”,是指父母应当保护其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预防和排除来自外界的危害,使其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处于安全状态。
【知识提升】白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产下小丽,后独自带着小丽生活。在小丽还不满一周岁时,白某就经常带着她到鼓浪屿等地乞讨。2020年下半年,白某把家搬至湖里区高林三里一带后,继续强迫小丽外出乞讨,还经常不给小丽吃饭,多次置小丽走失而不顾,甚至殴打小丽,小丽饱受身心折磨。
没有好好抚养
剥夺了她接受教育的权利
没有尽到保护义务
(1)从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角度,指出白某的不当之处。
(2)从法律对破坏家庭和睦行为的处罚规定角度,小丽可以通过何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从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角度,指出白某的不当之处。
(2)从法律对破坏家庭和睦行为的处罚规定角度,小丽可以通过何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①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义务。白某对未成年的小丽不仅经常不给饭吃,没有好好抚养,而且带着她四处乞讨,剥夺了她接受教育的权利。
②父母还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要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白某多次置小丽走失而不顾,甚至殴打小丽,小丽饱受身心折磨,没有尽到保护义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小丽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阻、调解,或者向公安机关提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规定对其父母予以处罚。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老年人赡养案件。法官当庭判决女儿马某除了支付父亲一定的经济补偿费,还要在判决生效当月起,每两个月至少前往父亲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
思考:有人认为,儿子又不是没给钱,老李纯粹是无理取闹。请谈谈你的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常回家看看】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的行为
(1)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2)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P44-1

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两个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 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思考:图表反映未来40年我国老龄化严重,意味着子女肩上的责任更艰巨。为此,我国制定了什么制度?
(1) 含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P44-2下边
(2)要求: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P44-2下边
(3)意义: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P44-2下边

敬老是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4)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优缺点:
优点: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现实生活中,不乏老年人被骗取钱财的案例,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助解决此类问题。
缺点: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P45相关链接)

敬老是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核心归纳—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含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目的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要求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必要性 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
意义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缺点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建议 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知识拓展】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抚养 赡养(扶助) 扶养(狭义)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注】:“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
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
(1)表现:
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P45-1
(2)追责: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45-1

敬老是义务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的行为
思考:有人认为遗弃就是指父母拒绝抚养子女的行为。你认为该观点对吗?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特别提醒】正确区分虐待与家庭暴力
虐待 家庭暴力
区别 虐待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治、强迫过度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身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最基本特征:持续性和经常性 一次或短期的殴打、捆绑等行为可以构成家庭暴力,但不一定构成虐待
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进行肉体上的摧残或精神上的折磨 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肉体上的摧残
联系 两者都是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都给家庭成员造成伤害,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五年前,老李的老伴去世。去年,老李与刘大妈再婚。此后,三个成年儿子以父亲再婚为由,拒绝提供赡养费,也不回家探望老李。今年年初,老李突然病倒,昏迷中还喊着三个孩子的名字。病好后,老李委托律师起诉三个儿子,要求儿子们每人每月亲自给父亲送50块钱的赡养费。刘大妈说:“老李没指望这钱养老,他的本意是借这个,让他们经常回家团圆。”在法院的调解下,三个儿子重新迈进了父亲的家门,同时保证每月亲自给父亲送50元赡养费。老李看到一年多未见的儿子们,高兴极了。
老李为50元钱的赡养费起诉自己的儿子合理、合法吗?为什么?
牛刀小试
提示 合理、合法。
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子女要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一些中年或老年丧偶的父母如果想重新找伴侣,子女不应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不能因为他们再婚而不尽赡养义务。
1.张某和李某,与子女达成《老人分包赡养协议》:长子赡养张某,次子赡养李某,互不干涉。几年后张某得重病住院治疗,花去数万元,长子以经济困难、次子以赡养协议为由都拒绝支付。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两儿子分担医疗费。法院最终判决及依据是
①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③赡养协议有效,次子承担医疗费用
④赡养协议无效,支持张某诉求
A.①③ B.②④ C.①③ D.①④
B
2.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下列行为符合父母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是(  )
①父母限制未成年子女与其他同学交往 
②父母要求未成年子女不要随意到医院看望因传染病住院的同学 
③父母教育未成年子女不要与任何外人说话 
④父母要求未成年子女将其参加电视剧演出获得的报酬交给他们保管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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