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第六课第二框夫妻地位平等--人教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教学课件(共2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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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第六课第二框夫妻地位平等--人教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教学课件(共2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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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0张PPT)
夫妻地位平等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政治
① 通过社会调研,了解夫妻在家庭中的关系,理解夫妻平等的内涵,懂得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重要体现及在维系婚姻、构建和谐家庭中的重要性。
② 通过具体的婚姻关系案例,分析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了解确定夫妻个人财产、共同财产的方式及内容,理解夫妻财产关系平等的重要性。
③ 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理解建设和睦家庭对个人发展、社会稳定的意义,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学习目标
重点难点
重点:
了解夫妻关系的内容、核心,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难点:
理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
导入新课
思考:新时代下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建设和谐稳定的婚姻关系、构建和睦家庭,除了处理好育小、敬老、遗产继承等问题,还应该解决什么问题?
导入新课
总议题:如何从夫妻地位平等的角度营造家庭文明新风尚?
子议题一:如何实现夫妻人身关系平等?
子议题二:如何实现夫妻财产关系平等?
新课讲授
子议题一:如何实现夫妻人身关系平等?
新课讲授
探究与分享:
(1)请同学们分别解答他们的疑惑。
(2)如果用一句话总结在家庭生活中夫妻相处的关键密码,你认为应该是什么?
家庭和谐至关重要,它如雨露滋润心灵,是劳累奔波后的温暖港湾。课下,同学们以小组为单位,以“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为主题,走进社会,开展调研,虽然定格了很多家庭生活的温情画面,但也产生了很多疑惑。本节课请他们进行陈述,同学们作为法治宣传员,一一为他们解答。
调研卡片一:董某是某公司的总经理,多次以自己工作繁忙、收入高、无暇顾及家庭事务为由,要求妻子当全职太太,遭到妻子拒绝。困惑一:董某的做法合法吗?
调研卡片二:吴女士是一高龄产妇,她坚持要让自己的孩子随母姓,吴女士的丈夫不同意这个决定,这引发了家庭内部矛盾。困惑二:孩子到底应该跟谁姓?
新课讲授
1.夫妻关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确立: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
(2)内容: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
(3)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新课讲授
2.夫妻平等人身关系
(1)含义:夫妻平等强调双方的人格独立。
注意: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2)表现:①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3)重要标志: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4)意义: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新课讲授
议题二:如何实现夫妻财产关系平等?
新课讲授
调研卡片三:常某与丈夫王某离婚后,一债主同时将两人告上法庭,称王某在婚内向其借款数万元,要求两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人民法院查明,该笔借款被王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判决由王某个人承担还款责任。困惑四:婚内借款打赏主播的钱缘何成为夫妻个人债务?
调研卡片四:杨某与妻子结婚多年,育有一双儿女。因杨某工作繁忙,妻子便做起家庭主妇,负责照顾子女和老人。后杨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妻子认为其放弃工作照料家庭、牺牲较多,要求杨某给予补偿。经审理,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由杨某支付经济补偿金5万元。困惑五:缘何家务活也可以收费?
探究与分享:
(1)请同学们援引法条为他们解疑释惑。
(2)现实生活中如何确定是夫妻一方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财产关系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特点: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2)内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夫妻财产的确定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约定财产制)
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财产制)
(4)处理夫妻财产的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新课讲授
新课讲授
2.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课讲授
3.夫妻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定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意: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中,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外,其他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孳息:婚前存款,婚后的利息。自然增值:未投入时间、智力、金钱、劳动)
新课讲授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新课讲授
(1)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2)方式:约定财产制。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4.约定财产制(契约财产制)
法律效力:约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
【提醒】: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手续。
【练习1】
当堂训练
李小姐年幼丧母,父亲老李在李小姐13岁时与王女士登记结婚,李小姐遂由生父老李与继母王女士共同抚养至独立生活,成年后的李小姐与贾先生结婚并生育儿子小贾。2020年,老李与王女士协议离婚。2024年6月18日,李小姐与父亲老李不幸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关于遗产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女士对李小姐尽了抚养义务,可继承其部分遗产
B.小贾可以法定继承人身份分别继承李小姐和老李的部分财产
C.因与老李已离婚,故王女士无法继承李小姐和老李的任何遗产
D.贾先生不在老李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不享有对老李的遗产继承权
A
【练习2】
当堂训练
吕某于2010年9月购买五年期国债,于2015年8月向某报社投稿并于12月发表。吕某与范某在2015年10月登记结婚,2016年生有一子,因突遇一场意外,吕某身亡,留下妻子范某、儿子小吕两人一起生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国债本金和利息是吕某个人财产
②儿子小吕享有投稿作品的著作人身权
③儿子是国债本金和利息的唯一继承人
④夫妻双方对稿酬收益享有平等处理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夫妻地位
平等
课堂小结
内涵: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
地位:夫妻关系的核心
内容
平等的财产关系
平等的人身关系
重要表现:人格独立、人身自由
意义
划分财产的方式:个人财产、共同财产、约定财产
关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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