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课件(共27张PPT)-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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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课件(共27张PPT)-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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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7张PPT)
选必二 法律与生活
第十课 诉讼实现社会公平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
判断: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注意: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①原因(适用情况):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实体权利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权利,如民法中的人身权与财产权,消费者权益法中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
程序权利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申请回避权等。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诉讼权利的内容/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原告/被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原告/被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辩护人
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注意: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存在辩护人,辩护人只存在刑事诉讼中
相关链接:区分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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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不同点 对象不同 是针对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而设立的 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进入 刑事诉讼的 方式不同 ①因委托进入诉讼, ②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地位不同 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 必须在委托人
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相 同 点 二者的主要职责: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 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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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回避制度含义: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②意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注意:
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而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旁听的近亲属等。
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相关链接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在刑事诉讼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回避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注意】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①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
②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①两审终审:
②上诉自由:
一审
诉讼
上诉
二审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③上诉期限: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即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
判决:是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程序终结时,根据查明和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对案件实体问题(权利义务)作出的权威性判定,将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带来重大影响,因而其上诉期稍长。(一个,书面)
裁定:主要是人民法院对程序性事项作出的判定,其上诉期稍短。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 (若干个,口头/书面)
上诉期限
判决 裁定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判决 裁定
适用事项不同 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 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等
依据法律不同 主要是依据实体法 主要是依据程序法
呈现形式不同 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同一案件的判决只有一个 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同一案件的裁定可以有多个
上诉期限不同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上诉期限分别是15日;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分别是10日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10日;
刑事诉讼中,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是5日
知识拓展:区分判决和裁定(合称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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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胜诉、上诉、申诉、抗诉
(1)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2)胜诉是指法院的判决支持或者否定一方的诉讼请求,获利方也就是胜诉方。
(3)上诉、申诉和抗诉的比较
上诉 申诉 抗诉
主体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以及他们的法定其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
理由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无须任何理由)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实有错误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如提出可以调解,推翻判决的新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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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与李某两人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双方最终走上了法庭。
因为自己的法律知识有限,李某委托表弟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时,陈某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与李某的母亲是好朋友,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陈某继续履行合同的约定。陈某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他正好有一桩生意要做便匆忙到外地去了。半个月后,陈某回到房屋所在地想再次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他追悔莫及。
结合教材P89分析材料涉及到当事人的哪些诉讼权利
上诉的权利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申请回避的权利
探究与分享
【知识整合】
内容
法律基础 我国公民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法律基础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三大诉讼 共有的基本诉讼权利 ①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②申请回避的权利
③上诉的权利
三大诉讼 各自特有的基本诉讼权利 ①刑事诉讼法中犯罪嫌疑人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自行和解的权利
③行政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权利等。
全面理解三大诉讼中公民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二、寻求法律的帮助
注意: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制度——是人民法院对缴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其申请,同意其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制度。
法律援助的形式: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2)设立原因: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3)地位: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1)内涵: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1.法律援助制度
(4)法律援助的获得方式与适用范围
①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
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穷人)
涉及维护英烈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好人)
法律援助均通过申请(需审查)方式获得
②在刑事诉讼活动中:
P9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未完全精神病人,可能判无期、死刑,未成年人等。
可通过申请(需审查)和指定(不审查)辩护两种方式获得
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③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知识整合】:全面了解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
(1)《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
①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律师法》规定:
④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可以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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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程序: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申请→审查→办理)
②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5)法律援助的程序与要求
法律援助 司法救助
区别 帮助形式 是指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 指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的一种制度
组织主体 组织主体是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实施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以及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人员 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广义司法机关)
适用范围 经济困难公民、特殊案件当事人(如刑事案件被告、见义勇为者、未成年人等) 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
联系 两者都是国家主导、公益性质,都属于司法为民保障制度,有利于保证公民平等获得法律保护,防止因经济能力不足丧失维权机会。
比较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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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公安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解析: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2.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无条件维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解析: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3.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合理性。
解析: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解析: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4.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诉讼法决定。
易错明辨
5.在生活中,只有哪些经济困难,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的公民,才能获得法律援助。
解析: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为此,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6.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有偿法律服务制度。
解析: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7.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同样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解析: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解析: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8.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电话通知理由。
1.(2024浙江6月,22,3分)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详解】①②∶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梁某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①排除,②正确。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故③排除④:在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
典例分析
2.[2024年浙江高考真题]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①正确,“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孙某与郭某仅是争执,并未冲突,说明孙某阻拦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对郭某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②正确,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且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因此,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③错误,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只是侵权责任的一个构成要件,况且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并不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而且案例中,保安劝阻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保安的履职行为与郭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也不承担侵权责任;④错误,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刑事自诉案件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自诉人,郭某家属提出赔偿诉讼主张,因此,郭某家属负举证责任。
A
3.[2024年北京高考真题]“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解析】 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属于免除己方责任的无效条款,F公司不可据此免责,A错误;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无关,B错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C正确;F公司与王某若产生侵权纠纷,也属于一般侵权行为,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D错误。故答案选C。
C
4.[2021年浙江高考真题]某日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某酒店厨余垃圾分类不规范,责令整改。该酒店未按期整改,被城管部门处以5000元罚款。酒店若不服可以
①提起行政诉讼
②起诉,法院可以接收酒店的诉状
③申请仲裁
④免费申请行政复议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权利和义务。该酒店对城管部门的罚款不服时,可以向上级城管部门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①④正确。当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必须接收酒店的诉状,②错误;仲裁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题干中酒店与城管部门之间的争议不是民事争议,因此酒店不能就此申请仲裁,③错误。
C
5.2025年1月,社会青年张某携水果刀窜至某中学附近小巷,将学生常某拦住,采取威胁、殴打等手段,将常某的手机和运动手表抢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该案件中( )
①人民检察院可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②张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张某因犯罪嫌疑人身份不得申请法律援助
④张某不服法院判决,可在10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详解】①:材料中张某将学生常某拦住,采取威胁、殴打等手段,将常某的手机和运动手表抢走,已经触犯刑法,所以人民检察院可提起刑事诉讼,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①正确。
②:张某可以委托辩护人(不是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②不选。③:犯罪嫌疑人身份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③不选。④: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0日,故④正确。
5.[2022年天津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郭某因装修参加了某家居馆促销活动,支付定金2000元,并收到家居馆开具的收据。后郭某与家居馆发生纠纷,在某知名自媒体平台上两次发布标题为“对对对,请警惕这家店”“请牢记这家黑店”的视频,给家居馆带来了不良影响。家居馆将郭某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郭某侵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1)指出郭某侵犯家居馆何种权利,及其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如果郭某不服该判决,其享有何种诉讼权利。
答案: (1)
①名誉权。
②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答出两点即可)
③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直击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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