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课件(共26张PPT)-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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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课件(共26张PPT)-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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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6张PPT)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结婚的含义和地位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① 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 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注意:
1、婚姻自由 ≠ 随心所欲
2、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一、珍惜婚姻
3、结婚的法定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22,女≥20。(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重婚,婚姻无效)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如结婚,婚姻无效)
(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直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
伯、叔、姑
舅、姨
伯叔姑的子女
伯叔姑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
或外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
自己
子女
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
或曾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
世代亲等计算法
计算旁系血亲代数的方法:分别往上数至共同祖先,如果两边数目相等,则数目即为他们的代数;如果两边数目不相等,则以大的数目为其代数。
旁系血亲计算口诀:
往上数,找共祖
数一样,随便拿
不一样,拿最大
4、结婚登记(法定程序)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1)进行结婚登记的重要性
(2)结婚登记程序
注意: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扶养、继承遗产的权利。
申请→审查→登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
5、正确对待婚姻
① 要求(义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② 态度: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老残妇幼)的合法权益等
结婚 含义
法定条件
必经程序
要求
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22,女≥20)(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符合一夫一妻制。(重婚,婚姻无效)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如结婚,婚姻无效)
结婚登记
程序:申请→审查→登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
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扶养、继承遗产的权利。
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相互扶养,严肃对待、珍惜婚姻。
结婚知识小结
婚姻制度基本原则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同居关系
区别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①重婚;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③未到法定婚龄。 (2)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③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但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请求撤销婚姻:①因胁迫结婚的(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 ②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的两类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③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般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意味着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不受法律保护)
联系 ①三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③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拓展延伸
案例一: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
案例二: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案例三:男青年小刘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刘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刘伪造证件,与小美登记结婚。
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
未进行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思考:他们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结婚需要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案例分析
随堂测试
因家庭经济困难,某村女青年王某(22周岁)的父母收了邻村男青年张某(25周岁)10万元彩礼后, 强迫王某跟张某结婚, 两人没有办理登记, 在村里举办婚礼后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后王某外出打工, 认识了男青年赵某, 二人开始了同居生活, 张某得知此事后将王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因没有进行结婚登记, 王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没有确立
②父母强迫王某结婚, 违背了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婚姻制度基本原则
③王某与赵某是同居关系, 其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④王某与张某举办了婚礼, 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婚姻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王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没有确立,①正确,④错误。王某与赵某不是夫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其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③正确。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结婚的条件,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②错误。
易错点拨
  婚姻关系的成立,既有实质要件,也有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包括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 形式要件的关键在于进行结婚登记。
随堂测试
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理由可以成立的是( )
①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
②甲婚前谎称自己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
③乙发现甲在老家已有妻室,甲系伪造证件与之登记结婚
④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与其结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不符合结婚条件;法律禁止重婚,甲在老家已有妻室,又伪造证件与乙登记结婚,构成重婚,①③符合题意。②不是婚姻无效的事由。④属于受胁迫的婚姻,并不是无效婚姻,而是可撤销婚姻, 且请求撤销婚姻的, 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学习点拨——无效婚姻的情形
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二、离婚要慎重
1.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离婚冷静期:结婚要慎重,如果婚姻存在问题,离婚也应慎重。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规定中的“三十日”在实践中被成为“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设置离婚冷静期最主要最根本最直接的目的是引导正确处理婚姻关系,反对轻率离婚。“离婚冷静期”避免轻率离婚和冲动离婚,有利于家庭稳定,更有利于离婚后的夫妻更好的面对生活。
反对轻率离婚 ≠ 限制离婚自由
2、离婚限制
① 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
③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可以。(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离婚要慎重
3、离婚的方式
(2) 裁判离婚 (诉讼离婚):
① 凡有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③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④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双方当事人没有上诉就生效)
(1) 协议离婚 (双方自愿):
① 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
② 申请离婚登记后30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③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注意:①协议离婚在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之时,婚姻关系解除。
②诉讼离婚在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婚姻关系解除。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知识拓展:离婚自由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
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知识拓展: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
离婚自由 自由
限制
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
裁判离婚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①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双方自愿)
②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诉讼离婚。(协商不成;单方)
②裁判离婚程序:法院进行调解→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判决离婚;
④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夫妻关系解除。
(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离婚知识小结
随堂测试
甲男与乙女登记结婚后,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乙女怀孕后也未停息,甚至矛盾愈加激化,甲男经常殴打乙女。乙女无法忍受,萌生离婚之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若甲男同意,双方可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
②若甲男不同意或双方就子女抚养等问题达不成协议,乙女只能向法院申请裁判离婚
③若离婚冷静期内乙女强行向法院起诉离婚,则其侵犯了甲男的离婚自由
④若离婚后乙女拒绝甲男探望孩子,甲男可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A
解析:离婚冷静期内一方是可以起诉离婚的,这是在行使自己的离婚自由权利,并不侵犯对方的离婚自由,③错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乙女不能拒绝甲男探望孩子;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甲男不可以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④错误。
结婚含义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4个
结婚
离婚
程序
条件
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自愿、法定婚龄、一夫一妻、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结婚登记
离婚限制
离婚方式:协议离婚(离婚冷静期)、裁判离婚
法律保护
下的婚姻
正确对待婚姻的要求
本课小结
1.婚姻自由指的是公民有与谁结婚的自由。
矫正: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
矫正: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结婚登记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
矫正:结婚登记必须本人申请,男女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
4.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因此离婚不受限制。
矫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在特定情形中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
5.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均由人民法院判决。
矫正: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易错易混
易错易混
1.小海与小萌举办婚礼后便一起外出打工并开始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小海不幸因交通事故身亡,留下他打工期间的收入12万元和现由小海父母居住的婚前建造的房屋两间本案中( )
①小萌有继承小海遗产的权利
②小海与小萌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③房屋和收入小海父母与小萌各分一半
④房屋、收入均归小海父母所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课堂练习
课堂练习
2.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是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关于小武与小美的婚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武与小美的结合是婚姻自由的体现
②小武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是可撤销婚姻
③小武与小美是第四代旁系血亲,可以结婚,婚姻有效
④小武与小美是表兄妹关系,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婚姻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课堂练习
课堂练习
3.王某与李某在A市打工相恋,两人打算结婚,但两人的户籍都不在A市,他们要办理结婚登记( )
①必须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②必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③要出具证件和证明材料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④可以委托双方亲属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课堂练习
课堂练习
4.结婚之前,张某是一个好好先生,性格温和,各方面相对出色,近乎完美,然而婚后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张某对妻子陈女士不管不顾,别说承担家务活,就是让他买一些日常用品都会引发争吵,只要跟经济搭边两人必然吵架,张某甚至会问陈女士要钱花,陈女士打算离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陈女士可单独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②当事人双方可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
③陈女士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④如张某同意就没有“离婚冷静期”限制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B
课堂练习
课堂练习
张楠与赵娜是中学同学,2024年10月两人订婚。订婚后,张楠外出打工。张楠外出打工期间,与赵娜的感情一直很好。2025年3月,赵娜的父亲因欠同村李明赌债,同意将女儿嫁给李明抵债。赵娜在父亲的哀求与威逼之下,不得已于同年4月与李明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张楠闻讯,于同年5月回村,陪同赵娜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布李明与赵娜的婚姻无效,并要求确认自己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有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张楠与赵娜、李明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8分)
审设问
(1)婚姻:含义、基本原则、条件、登记程序
(2)两对关系
张楠与赵娜
李明与赵娜
婚姻关系是否有效?(理由)
以案说法
张楠与赵娜是中学同学,2019年10月两人订婚。订婚后,张楠外出打工。张楠外出打工期间,与赵娜的感情一直很好。2020年3月,赵娜的父亲因欠同村李明赌债,同意将女儿嫁给李明抵债。赵娜在父亲的哀求与威逼之下,不得已于同年4月与李明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张楠闻讯,于同年5月回村,陪同赵娜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宣布李明与赵娜的婚姻无效,并要求确认自己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有效。
审材料:关键词、关键句
链接教材的法律知识
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程序条件:登记
组织答案
(1)张楠与赵娜不存在婚姻关系。因为两人并未按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虽订立了婚约,但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且订婚不等于结婚。
(2)李明与赵娜的婚姻关系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本案中,赵娜与李明结婚并非出于自愿,不符合结婚条件,因此两人的婚姻关系无效,应按相关程序予以撤销。
提示技巧:“结论+法律依据+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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