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共43张PPT)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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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共43张PPT)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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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3张PPT)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知识主干 内容
一、人身权的总述
二、主要的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
隐私权个人信息权
原因、内容、要求
★考试重点
区分(抓住含义、法律要求来判断)、
保护意义、法律依据/要求、
侵权责任
2.2
尊重知识产权
2.1
保障各类物权
一、定分止争
—所有权
二、物尽其用
—他物权
类型
取得方式(动产、不动产)
共有财产
用益物权(使用价值):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建筑用地使用权
担保物权(交换价值):抵押权、质权
一、保护创作
—著作权
三、点石成金
—商标权
二、激励创新
—专利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知识体系
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
著作财产权(可转让)
发明专利(20年)
实用新型专利(10年)
外观设计专利(15年)
商标及要求
注册商标及要求(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2.1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财产制度的地位,意义P12;法律对财产权的规定 P13-1
2.财产权、物权的含义?物权包括哪些?★物权保护遵循什么原则?
P13-2、3
3.所有权的含义、分类P13-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P14?
★什么是共有关系?P15
善意取得制度(补充)
4. ★他物权含义、分类(用益物权、担保物权)?P16-1
5. ★用益物权含义、分类? P16-17段1
6. ★担保物权含义、分类(抵押权、质权的含义及区分 )? P17-2
阅读教材P12-17,回答下列问题:
课前预习
考情预测
从命题内容上看,财产权和物权的分类;所有权取得的方式(对善意取得的理解) ;他物权的分类;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侵权表现及侵权责任是高考考查重点。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导入新课
复习:民事权利包括哪些权利?
财产权
民事权利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上节课学习的内容
物 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这节课学习财产权的有关内容
——物权
人身权
物权
广义
财产权
知识产权
他物权
用益
物权
担保
物权
国家所有
集体……
债权
所有权
私人……
财产制度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质权
抵押权
法律 保护
物尽
其用
定分
止争
本框知识框架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提示:无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权不确定,于是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法律上对各种财产权利进行确认,这就是定分止争——所有权。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定分止争
有主之物
P12“探究与分享”
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自然之物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第一目
即名分,权利归属之意
1、财产制度 P12一段
(1) 地位
(2) 意义 P12一段
(3) 法律对财产权的保护 P13一段
规范……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的财产权, 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 赔偿
定分止争—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注: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P14”相关链接”
情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物权编”,引起了某小区群众的热议。下面是其中的部分观点:
结合上述群众的热议,谈谈你对保护财产权的意义。
“物权编” 的直接作用就是明确物的归属,定分止争。我要投入更多资金到自己的生意中去,大干一场!
企业老板老王:
财产权可不仅仅有“物权”,还包括债权、知识产权等。我的业务主要是关于物权的,有关“物权”的问题可以随时问我哦!
科研人员小刘:
“物权编” 是对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尊重,我要用自己的专利创办一家公司,为科技强国作出更多贡献!
国企高管张总:
“ 物权编”对“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做出了专门规定,有利于防止公有资产的流失,促进其保值增值!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专职律师赵叔:
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财产制度对社会生活的意义
2. 财产权
(1)含义: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P13-2一行
(2)(广义)财产权分类:物权(狭义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
【提示】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但习惯单独列出。
【14页相关链接】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3、物权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房子、树木。
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存折、书籍、床、汽车
物权:
(1)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p13第二段
(2)类型:所有权(自物权)、他物权。
(3)★物权的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P14第3段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动产 不动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你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P13-3
4、★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完整最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的特征
权能 含义 举例
占有 是指对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 小明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使用 对财产的运用, 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小明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是指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经济效益 小明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消费、转让) 小明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注意:①这四项权能可以完全由物的所有权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权人相分离;
②占有权≠所有权
(2)★种类:P13-3
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如文物、河流、矿藏等)(国有资产)
集体所有(如农村土地等农田水利设施、教科文卫体设施等(集体资产)
私人所有(房子、车子等)。(私有财产)
4、★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完整最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的特征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财产属性的差异不同而不同)P14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特殊情形:P14相关链接)
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名下。小刘与小丁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问: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小刘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做出判断)
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理由——法律依据)
②小丁虽然按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并先行入住,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小王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过户到小刘的名下,所以小刘拥有该房的所有权。(理由——事实分析)
探究与分享 P14
丁某
先出售(已付钱)
先行入住、未过户
刘某
王某
过户登记
后出售
(一房二卖)
取得方式 特殊情形
不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登记 【可以不登记】
①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②依据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价值较大的动产,如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是发生产权纠纷的对抗要件)(交付+登记)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所有权取得的特殊情形
法律文书是 在各类法律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件总称 ,其范围广泛,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合同、遗嘱、判决书、公证文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
材料: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
思考:小陈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探究与分享
本案中,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大题答题思路\步骤:①先做出判断
② 再说明理由:法理依据+事实分析
①不能取得。
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赃物、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失散的动物或法律禁止的流通物等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考试重点——★善意取得与善意第三人
(1)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他人的财产转让与第三人,若第三人取得该财产系出于善意,则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
(2)善意第三人: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或已交付的权利人。
(3)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知道)
所有权发生转移善意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相应的,原权利人丧失原物所有权。
赔偿请求权(间接效果):原权利人有权向无权处分之转让人请求损害赔偿。
(4)★★善意取得构成要件:
①卖方在交易时对财物无所有权或处分权;
②买方在交易时不知情,系出于善意;
③买方支付了合理的价格;
④动产已交付,不动产已登记。
(5)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拾得遗失物、赃物、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失散的动物或法律禁止的流通物等(记住,常用)。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一般规定)
【善意取得】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四)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突破拓展
善意取得
1.善意取得构成要件:
(1)转让人无处分权;(2)受让人为善意(受让人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2.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1)所有权发生转移(直接效果)善意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相应的,原权利人丧失原物所有权。
(2)赔偿请求权(间接效果)原权利人有权向无权处分之转让人请求损害赔偿。
3.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
拾得遗失物、赃物、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失散的动物或法律禁止的流通物等。
【2022年山东卷】
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登记,李某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p83
A
高考真题
2024年7月,妻子陶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陶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栋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陶某某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哥嫂闹离婚,陶某的嫂子竟然要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5年8月1日,陶某诉至法院。
1、房产所有权该归谁 理由是什么 ——————
2、陶某的嫂子有权分割这栋房子吗 理由是什么?
经典案例
哥哥陶某某;房产是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取决于依法进行的房产登记
有权分割,该房产是哥哥陶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5、 ★共有财产 p15第一段
(1)含义: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2)形式:
①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共有,不分彼此,都享有)
②合伙人共有财产: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按份共有)
家庭共有财产
比如桌子,沙发等家具
夫妻共有财产
比如夫妻共同买的房子
合伙人共有财产
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
多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财产权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他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所有权
那么,什么是他物权呢?他物权又是怎么分类呢?
目题二
物尽其用 — 他物权
在他人所有的财物上享有的权利
①商品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农村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他物权
(用益物权)
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占用土地补偿。
理由: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探究与分享
P15
≠ 赔偿
含义:他人所有物上设定或享有的权力,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类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实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他物权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他物权
分类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
④居住权、地役权
含义:
分类
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①抵押权
②质 权
③留置权
含义:
分类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物的使用价值
对应
物的交换价值
对应
(所有权 )
×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P16二段
①地位和 意义
②权利客体 法律保障
③经营权 的流转
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30年并可延长)《……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
例: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即“三权分置”
1.★用益物权 P16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温馨提示】: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
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注意:不是流转土地承包权。
(2)★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规定: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P16相关链接2)
注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①地位
②权利客体
③权利内容
④法律保障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使用期限由房子寿命决定,房子在使用权在)
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
判断:农村宅基地归农民所有( )
×
1.★用益物权 P16
1、用益物权
①含义
②权利客体
③权利内容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
这项权利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意:宅基地是农村的土地,建设用地可以是城填或农村的土地。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3)★建设用地使用权 P17一段
构筑物就是不具备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筑物,比如水塔、水池、过滤池、澄清池、沼气池等。
附属设施:包括电梯、空调、安防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综合布线等。
总结:用益物权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 土地:基本生产资料,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不能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注意:三权分置——承包权可转让,经营权可流转】
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 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如猪圈、羊圈),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农村村民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注意:特别提示的三点】
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商品房购买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及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补充】居住权: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旨在满足生活居住需要。通常涉及住宅的使用权分配,例如通过合同或遗嘱设立,以保障特定人的居住利益。
地役权是指土地权利人为了自己使用土地的便利或提高不动产效益,通过合同约定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例如,为了通行、取水或采光等目的,需役地权利人可以利用供役地(需役地:获得便利的不动产;供役地:提供便利的的不动产)
物的使用价值
对应
材料一 云芳的父母为了让她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决定换购一套地段较好的住房,但手头缺钱。房地产公司说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也就是用他们所要购买的商品房作担保,现在入住,以后逐月还款。
材料二 有时人们在街上可以看到有些铺面上写着一个大大的“当”字,类似于我们在影视剧中看到的当铺,但现在我们管它叫“典当行”。人们如急需用钱,可以用自己的财产作担保,获取相应的资金,并可在到期还清钱款后取回该担保财产。
法律上把这两种担保方式分别称作什么 它们各有什么特点
提示:材料一提到的购房“按揭贷款”,实际上就是抵押,即银行向顾客发放贷款(借款合同),顾客向房地产公司购房(买卖合同),顾客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抵押合同),从而银行享有抵押权。
材料二提到的“典当行”,实际上是质押。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将担保的财产交由债权人占有,而且抵押的财产通常是不动产,质押的财产主要是动产。
担保物权
2.担保物权
财产的权利人(债务人)可以将其财产(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一种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
仅限动产
不转移占有,仍由抵押人保管
转移占有
由质权人(债权人)保管
购房按揭
它的实现主要通过法院拍卖,
不能直接处置抵押物。
它的实现多直接变卖
(需协商一致)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如维修、运输)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时,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一般存在于保管、修理、运输、加工承揽合同中发生的债权。
如:甲把车送到乙那里修理,未带够钱,将车留置于乙处,乙具有留置权。
财产必须占有
它的实现因法律规定而直接存在,无需约定。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注意:抵押权、质权 —— 债权人
抵押、 质押 —— 债务人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典当
P17-2+“相关链接”
分类 抵押权 质押权 留置权
对象 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 普通动产及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 一般存在于保管、修理、运输、加工承揽合同和行纪合同(代购、代销)中发生的债权。
特点 抵押要登记才生效 债权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如房子按揭贷款) 交付即生效(登记可对抗) 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 (如典当)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要登记 有合同和行为
财产必须占有
如:甲把电视机送到乙那里修理,逾期未支付修理费,乙具有留置权。
权利实现 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因法律规定而直接存在,无需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 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当一个物品有抵押权、质权及留置权并存时,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优先受偿:
留置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而质权和抵押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结果,法定权利优先于约定的权利。)
易混易错——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比较抵押权和质权
(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
(3)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4)主要区别在于担保物是否移交债权人占有,财产不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抵押,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质押。
【注意】不是所有财产都可以成为抵押物。
不得抵押的:土地所有权;宅基地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023 海南卷】老赵做生意急需资金,遂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
①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继续居住
②要求老赵用其汽车抵押,并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
③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
④在老赵没有按照约定还款时,直接获得抵押财产所有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A
抵押不转移
财产占有
须经法定程序折价或拍卖、变卖
(2024 广东高考)罗某以2000元从蔡某处购买山地自行车一辆,支付1000元后蔡某交付该车,双方约定余款1个月内付清。罗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山地自行车已交付,罗某取得该车所有权
②待余款付清后,罗某才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③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④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B
提示:B ①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蔡某已将山地自行车交付罗某,罗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获得所有权,①正确,②错误。③:罗某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拥有该房所有权,但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③不选。④: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罗某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即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房屋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④正确。
探究与分享
问:假设乙在质押合同签订后,没有开走保时捷轿车,乙对该保时捷轿车还享有质权吗?
该案中,甲以保时捷轿车出质,必须办理登记吗?
问:债务到期后,甲不能偿还债务,乙可不可以未经甲的同意,擅自处分保时捷轿车,比如未和甲沟通,就把轿车折价卖给他人?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答:不享有!动产质权的设立自交付之日起设立
答:不需要,质押合同的生效以交付质押物为要件。
答:不可以,甲乙二人必须协商一致,才可以折价卖掉汽车;如果达不成一致,乙可以通过法院拍卖来实现自己的质权。
质押生效以交付质押物为要件
课堂小结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自物权)
财产权
财产制度的意义
财产权的类型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股权....
含义、地位
类型
物权保护的原则
所有权
★含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分类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或者交付
★共有关系
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含义
分类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主要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含义
分类
抵押
质押
实质和意义
误区警示
1.老王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出租收取房租,行使了对房子的使用权。
2.在房产交易中,买方付了钱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3.甲将自己的一辆卡车卖给乙并交付,但没有进行登记,不考虑其他情况,乙还没有获得该车的所有权。
4.村民老李将自己以前种植的承包地流转给种粮大户收取租金,老李行使了用益物权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反映了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5.小李夫妇欲向工商银行贷款,他们可以用名下的房产向工行进行质押担保
× 收益权和处分权
×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必须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 卡车尽管价值量比较大,但本质上属于动产, 动产以交付方式获得所有权。因此,不考虑其他情况,乙获得了该车的所有权。
√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依
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 质押担保中的质押物是动产,要移交债权人占有; 而抵押担保中的抵押物可以是不动产或动产,不需要移交债权人占有。因此,小李夫妇只能用房产向工行进行抵押担保。
2.1 保障各类物权
课 堂 练 习
连一连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质押权
房子所有权
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突破提升: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异同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所有人的权利 占有、使用、 收益、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益
分类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抵押权、质押权、
留置权
联系  都属于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地役权:指在他人的不动产之上按照合同约定,设立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用益物权。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
留置权:其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
如:甲把电视机送到乙那里修理,逾期未支付修理费,乙具有留置权。
能力提升
2.1 保障各类物权
(2024·江西·高考真题)近日,某校组织小李等同学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不少居民前来咨询。
孙某:“我上个月找了份工作,现在还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昨天公司通知要辞退我,理由是:我才17岁,还是未成年人,而且这岗位需要去外地出差,到时肯定不能很好地完成工作。公司辞退我的行为是否合法?”
王某:“不久前,我在义卖活动中从张某手中购得一幅画,后来有一位画家找到了我,要求取回该画。经了解,该画是画家送给张某的,两人还约定了该画只能用于收藏、不得转让。画家是否有权取回?”
若你是小李,请你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两位居民的问题并说明理由。(9分)
该公司歧视未成年合法权益/违反了平等原则。
且未能证明劳动者不胜任此工作。该公司行为不合法。
张某合理取得该画所有权/赠与合同已履行
王某购买该画并完成交付,取得了所有权。
答:(1)该公司行为不合法(1分)。该公司歧视未成年合法权益(违反了平等原则)(1分);且未能证明劳动者不胜任此工作。(1分)
(2)画家无法要回。(1分)张某合理取得该画所有权(赠与合同已履行),(善意取得、不当得利无分)(3分)。王某购买该画并完成交付,取得了所有权(2分)(只答取得了所有权无分。)
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人要求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它的客体是行为。
知识拓展:
合同签定,是最常见的债权产生方式。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举例:甲向乙购买商品,乙就对甲享有请求支付货款的债权;甲则对乙享有请求交付商品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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