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课件(共29张PPT)-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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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课件(共29张PPT)-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9张PPT)
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选必二 法律与生活
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教师寄语:深夜一点半的灯光依旧闪烁,凌晨四点的闹钟也不止你一个!
课程标准 考点 考题 考情预测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
成人意定监护制度; 2024.安徽14
2024.浙江1月选考,27 1.考查形式:选择题、非选择题都有考查;
2.命题常常结合生活中的案例,分析如何处理婚姻与家庭的关系,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形成法律思维和法律表达,树立正确的家庭观。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2024.山东.14
2024.湖北,9
2023.江苏,6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
依法受着处理纠纷
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民法典》
的基础知识
婚姻与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构成完整的民事法律权利与义务教学体系
劳动法律制度
市场经营法律制度
侧重人格权和财产权
侧重身份权:
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维护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全书逻辑
知识体系
继承的含义
继承权
育小职责大
敬老是义务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家和万事兴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定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
遗嘱类型: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和公证遗嘱
遗嘱继承的意义
义务:赡养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内涵/优点/缺陷
侵权行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抚养、教育、监护职责
权利:抚养、教育和保护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要求:平等原则、继承与债务清偿责任
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继承权的丧失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一:育小职责大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
(1)内容:
(2)体现:
(3)如何处理亲属关系:
父母、子女、夫妻、兄弟姐妹……
体现着浓浓的亲情与爱情,但亲情与爱情的背后,
还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既调整夫妻关系,也调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关系。
[生活小断案]
1.亲属关系是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2.亲属关系体现为亲情、爱情等情感表达。
C监护职责(义务):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侵权)
A抚养义务:改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子女或者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
B教育义务:改 ①父母应该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子女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改②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子女失学、 辍学。——成年子女?
③【相关链接】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1)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与权利★★★P43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相关链接3
监护人?
【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由近亲属承担:(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相关链接2】P43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监护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监护:假如父母死亡,谁来监护?
关于抚养:离婚=无需抚养、教育子女?
【相关链接3】P43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特别注意】关于抚养的情况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父母支付成年子女在大学期间抚养费虽是常态,但这只是父母的道德义务,而非法定义务。
【拓展】关于监护: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拓展深化
思考:父母未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能否主张免除赡养义务?
◇需要根据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的原因分情况处理:
(1)如果父母确因经济能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比如因犯罪被监禁)未能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成年后主张免除赡养义务的,法院不予支持,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尽了抚养教育的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基础和前提;
(2)如果父母具有抚养能力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对子女实施虐待、遗弃、故意杀害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拓展4: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处理
(1)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未成年人追讨抚养费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2)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成立。
(2)原因: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飞属于未成年人,小飞的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负有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
小飞在学校与同学小王打架,把同学小王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思考: 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 为什么?
【探究与分享:P42页】
民法典第1188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1)不成立。
(2)原因: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小芙的父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其母亲应给与协助。小芙母亲拒绝探望的理由不成立。
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本案中小芙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也是不成立的。
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思考: 上述情形中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 为什么?
【探究与分享:P42页】
[生活小断案]
4.因为小苏的成绩不好,父亲让小苏从初二退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小苏父亲的行为是不违法的。
注: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3.生而不养,是违法;养而不教,不违法;怎么养怎么教更是父母的个人自由。
注:父母只生不养违法,父母只生养不教育也违法,抚养与教育是父母对子女的最重要的义务。父母虐待子女更要担责。
5.因为父母离婚小苏改姓,小苏生父拒付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小苏生父的行为是不违法的。
注: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6.因为小苏的成绩不好,继父让小苏从初二退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
小苏继父的行为是不违法的。
7.下列情况中监护权可能会改变的是( )
①父母离婚后无人抚养的儿童 ②父母双方因犯罪而服刑在押的儿童
③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的儿童 ④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重病的儿童
注: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②④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老年人赡养案件。法官当庭判决女儿马某除了支付父亲一定的经济补偿费,还要在判决生效当月起,每两个月至少前往父亲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
●请你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的“常回家看看”条款,思考赡养的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常回家看看】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p44探究与分享
①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②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注意1:断绝关系协议书违背公序良俗不具有法律效力。
注意2: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重点3.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保护义务:
重点4: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含义;目的;必要性;优点;缺点;建议
含义 内容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如:医护签字)
目的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必要性 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
意义 (优点) ①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② 有助于解决老年人被骗取钱财的案件发生。
缺点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建议 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意定监护就是自己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个人或组织,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意定监护人没有法定的继承权
家庭和睦重要性?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①表现: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②处理: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点5.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表现;处理
思考:有人认为遗弃就是指父母拒绝抚养子女的行为。你认为该观点对吗?
虐待 家庭暴力
区别 最基本的特征是持续性和经常性 一次或短期的殴打、捆绑等行为可以构成家庭暴力,但不一定构成虐待
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进行肉体上的摧残或精神上的折磨 在表现方式上主要是肉体上的摧残
法律责任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如遗弃未成年人,属于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分】比较虐待、家庭暴力
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知识整合】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晚辈对长辈 适用平辈之间
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注】:“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
BY YUSHEN
何鸿燊去世,5000亿资产该如何分配?
1.继承的含义
2.继承制度意义
3.继承关系
(1)被继承人与遗产
(2)遗产认定(析产)
被继承人 死者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
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继承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法定继承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抚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法定继承有顺序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注意:继承关系中的几组法律名词
4.如何对待被继承人的债务?
继承遗产与债务清偿责任
①继承人不仅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P45 探究与分享
案例:小潘的父亲去世时留下六十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父亲去世五年后的除夕,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
思考:你如何看待小潘还债的行为?
Q:结合课本分析:
1.材料的中继承人、被继承人分别是谁?谁享有继承权?
2.你如何看待小潘的行为?
3.如果小潘的父亲在去世前,留下五十万的遗产,还欠六十多万的债务,该如何继承?
小潘的父亲是被继承人,小明是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小潘辛勤劳动,还清父亲去世时留下的债务,是讲诚信的表现,体现了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法定继承有顺序
5.继承权的取得方式?(类型)
①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是基于法律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拓展—相关链接:继承权的丧失)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P46相关链接】法律效力: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④法定继承顺序和范围
第二顺序
第一顺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注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儿媳或者女婿与公婆或岳父母没有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法定关系,一般没有继承权,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有继承权,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①含义: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P46
②条件: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P47第一段)
③特点: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④范围和顺序:A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B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C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⑤A.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
序继承人继承。
B: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不分先后。
子女:法定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四类:婚生、非婚生(私生子女)、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6.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配偶:例外情况:①前妻、前夫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做法--法定继承的精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处理好法定继承的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孙子女与外孙子女不是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他们只能通过代位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遗产。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第一顺序,爸死了,爷没死,爷爷死时,孙子代位)
被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知识拓展
7.处理法定继承的做法和意义
法定继承有顺序
关于遗产分配的规定:继承遗产份额的分配 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注意:遗产继承纠纷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处理,不能通过仲裁解决。
2017年7月,离婚后独居的周大爷在江津区自行购置了一套房产。2018年9月,周大爷与李阿姨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这里,并靠卖酸辣粉等小吃积攒了60万元的存款。2020年12月,周大爷因病去世。得知此事,周大爷的前妻刘阿姨、女儿、儿子都找上门来要求获得遗产。
(1)本案中,周大爷的遗产应通过什么方式来继承?哪些人享有继承权?
(2)如何继承周大爷的遗产?
(1)①本案中,周大爷未立遗嘱,所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
②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故周大爷的妻子李阿姨、女儿和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2)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没有特殊情况时,应平均分配遗产,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即时训练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
2.遗嘱继承含义
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3.遗赠含义:
自然人可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
4.遗嘱类型
5.立遗嘱意义
6.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遗赠
①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②公证遗嘱:证明力最强。如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
③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④代书遗嘱 ⑤录音录像遗嘱 ⑥口头遗嘱
【遗嘱效力】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遗嘱为准。
①遗赠: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法律上称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②遗赠扶养协议:A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B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重点!!!】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特别提醒】
①遗嘱处分的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②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③遗嘱表达的是遗嘱人单方真实意思表示。
④遗嘱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
⑤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⑥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
⑦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⑧遗嘱继承和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
⑨遗嘱特点A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自然人设立遗嘱不需征得继承人或遗赠受领人的同意,只要本人通过一定形式作出意思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
B设立遗嘱必须由本人独立进行,而不能代理。因此,必须由遗嘱人本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
探究与分享p48
◆材料1: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材料2: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思考:1.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2.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⑴①在身份上,黄乙是黄甲的儿子,属于黄甲的法定继承人;黄丙是黄甲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黄甲遗嘱中写明将存款赠与侄女黄丙,故黄丙属于受遗赠人。
②在接受遗产的条件上,法律规定受遗赠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即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人,甚至可以是国家、集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黄甲遗嘱中写明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其合法财产中的房屋将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黄乙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黄甲的房屋。
(2)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有效,
按遗嘱处理遗产,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小儿子继承。
比较: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和法定继承
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权利与义务 效力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 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 依照法律规定的 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效力最低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通过遗嘱赠与 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财产义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遗赠抚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继承人外的组织或个人 订立书面遗赠扶养协议 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优先效力
归纳提升
【法律效力】遗赠抚养协议>遗嘱(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1.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适用于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之间。
2.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等行为的,国家都会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3.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则按遗嘱继承遗产
4.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签名即可。
5.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同样重要。
[解析]X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解析]X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虞待或者遗弃老年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析]X遗嘱继承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解析]X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内容打印后本人签名的遗嘱不属于自书遗嘱。
[解析]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6.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律认定为准。
7.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继承人。
[解析]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解析]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
易混易错
易混易错
8.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
9.按照法律规定,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遗嘱。
10.通过立遗嘱处理个人遗产只有一种方式就是遗产继承。
11.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先立的遗嘱为准
12.遗赠是有偿法律行为。
遗嘱是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
遗嘱继承同样有效,公证遗嘱证明力最强。
还有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无偿法律行为
20、(青岛一模)材料二 黄女士与丈夫刘某共同育有一子,置房四间。2018年刘某去世后,儿子刘小某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到非洲,由于特殊原因与家里失去联系。体弱多病的黄女士生活面临困难,村委会为其办理了社会救助,并安排专人经常接济和照顾黄女士。2021年,黄女士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明确约定由村委会负责自己的生养死葬,村委会可以全权处置其死后留下的四间房屋。2022年黄女士去世,村委会依照当地风俗将其安葬,并按照协议对部分房屋进行了改造利用。
2022年底,刘小某回国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父母的四间房屋,并出示了父亲刘某生前找人代写的一份遗嘱,上面明确表示死后所有家产由儿子刘小某继承,而且有刘某本人和见证人王某的亲笔签名,落款时间为2017年x月x日。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法院能否支持刘小某收回房屋的要求。(8分)
不能。(1分)(或:不支持收回全部、或:不完全支持、或部分支持)
①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刘小某出示的遗嘱只有一个见证人,为无效遗嘱。(2分)
②四间房屋属于黄女士与丈夫刘某的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属于黄女士,另一半作为刘某遗产由黄女士与儿子两人继承。(2分)(或:先将刘某个人财产从夫妻共有财产中析出,再按法定继承……)
③我国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黄女士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村委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村委会有权依照协议处置属于黄女士的房产部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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