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件(共27张PPT)-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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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件(共27张PPT)-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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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7张PPT)
2026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选必2《法律与生活》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考点要求 考察形式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订立合同学问大 √选择题 非选择题 北京卷T10,3分 湖南卷T14,3分
辽宁卷T13,3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选择题 √非选择题 陕晋青宁卷T13,3分 甘肃卷T17 云南卷T17 江苏卷T13,3分 江西卷T14,3分 河北卷T13,3分 广西卷T20 天津卷T12,3分
海南卷T17,3分
考情分析 1.从命题题型和内容上看,从近年高考真题来看,选择题和主观题都有考查。考点集中在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合同的效力及变更、合同履行的原则、违约责任、法定免责等方面。
2.细节决定得分:格式条款提示义务、不可抗力免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效力等细节易成命题陷阱。
订立合同
学问大
含义、实质、种类、订立原则、意义
合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过程:要约和承诺
有效合同的要求
无效合同的情形
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区分)
违约免责:
违约责任:
思维导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订立合同
含义
原则:全面履行、诚信、协作履行
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履行
含义、实质、构成要件、承担方式
约定免责、法定免责
效力
注意区分:
要约与要约邀请
1.合同的基础知识
含义
种类
特点
意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常见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房产赠予)、租赁合同、运输合同(乘坐公交车)等
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①市场交易者角度: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
②社会角度: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合同实质是债权关系。在大部分合同中,
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合同双方互为债权债务人)
意思表示
(1)含义: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以书面、口头甚至行为表示出来)
(2)重要性:它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相关链接:格式条款--P23
(1)含义: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优点与缺点:
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但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3)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反对霸王条款,如设置最低消费、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均无三包等)
(4)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限制对方的主要权利,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 —节选《民法典》第497条
2.合同订立的过程:要约与承诺
要约 含义
构成要件
约束
承诺 含义
构成要件
生效
承诺对要约的变更:新要约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A.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B. 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发出→要约人;接受→受要约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交易秩序 )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①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且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
②承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结束。(合同成立)
在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或对原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相关链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注意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要约引诱)
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举例 超市标明商品的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内容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对象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效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张三:我这里有新出炉的烤鸭,快来买啊!( )
李四:我要买烤鸭,多少钱? ( )
张三:20一只 ( )
李四:太贵了,15行不行? ( )
张三:可以! ( )
3.合同的法律效力:
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有效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主体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 内容合法
主体不合格(不具备法定的资格、无权处分、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因欺诈、胁迫导致
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合同存在瑕疵或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
知识拓展 部分无效的合同
  有些合同的个别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该条款无效并不
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余部分仍可正常履行。
知识拓展:合同的效力
有效合同
①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所有合同都是无效的,包括纯获利行为的合同。
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
辨识与判断:合同的效力
判断下列合同的法律效力: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
◇甲年满9周岁,经过讨价还价,将自家手机卖给邻居乙。
◇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甲公司与原材料供货商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甲公司以扣押人事档案相要挟,与吴某续签劳动合同。
◇甲以较低价格购买李某生产的盗版书籍,有书面合同。
无效
效力待定
有效
可撤销
无效
【典例精练】
(2022·海南高考,16)符某与房主邢某签订了1年的书面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一个月后,周边租金大涨,邢某欲解除续租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属于要约邀请
②续租合同已经订立
③邢某表示同意续租的短信属于承诺
④续租合同应当解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内容具体明确,且是发给特定的人,指向明确,属于要约,不是要约邀请,①排除。②③: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这是要约。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这是承诺。因此,续租合同已经订立,②③正确。④:续租合同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周边房租大涨,邢某也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续租合同不应当解除,否则构成违约,④正确。故本题选C
C
【典例精练】
(2022·辽宁高考,15)“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
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
退”不作为合同内容
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
抗力请求退费
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
电子数据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4.合同的主要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优点
缺点
适用范围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影响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
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
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相关链接p27)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①内容清晰:利于督促履行和追究责任;
②有据可查: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订立书面合同较口头合同稍复杂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还需一定的条件:(例如: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特别提醒:
(1)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p27相关链接
(2)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3)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网购,p28相关链接)
(2022山东,15,3分)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电子商务合同原则上自用户提交订单时成立,廖某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时,买卖合同就成立了;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形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
(实质性变更),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②错误。
合同订立后,若要变更或解除,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③错误。
(2025·北京·高考真题)书法家甲将自己书写的一幅具备独创性的春联书法作品“天泰地泰三阳泰,家和人和万事和”(内容选自清代刻本)赠与乙以贺新春。乙收到后很喜欢,未经甲授权就将春联上的字整体扫描后完整再现于新开发的文创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十分热销。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即便甲从未将其书法与产品结合用于申请专利,乙的行为仍侵害甲的专利权
B.春联上的语句属于公共领域的文字作品,乙的行为不侵害甲的著作权
C.春联完成交付后,乙享有春联所有权,乙的行为属于所有权的正常行使
D.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该合同履行并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D
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而不是专利权。乙未经甲授权将书法字用于文创产品外观设计,侵犯了甲的著作权。乙未经许可将书法字用于文创产品外观设计,超出了所有权正常行使范围,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1.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合同的履行
含义 原 则
关键 变更解除 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
诚信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绿色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又称正确履行或适当履行
要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明确合同内容(即合同条款,合同一般条款≠合同必备条款)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法定解除)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约定解除)除外。
考点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注意:做题时,容易混淆的是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两个原则,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向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拓展:合同内容(条款)
(1)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2)合同内容缺乏及补救:(相关链接p29)
①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②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合同一般条款≠合同必备条款
想一想:
有人认为: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合同不能成立和生效。对吗?
2.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违约责任
内涵
实质
构成要件
承担方式
除法定或约定免责是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①有违约行为和损害事实 ②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③无免责事由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
③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条款的,就按照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拓展延伸1: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承担方式 表 现
继续履行 要求违约方完全按照合同条款继续履行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 要求违约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赔偿损失 具有补偿性:损害赔偿应相当于违约时所造成的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相关链接p30)
支付违约金 ◇违约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相关链接p30)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违约时,当事人在违约金和定金罚则只能二选一。
◇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相关链接p30)
举例:

乙(交货)
定金4万
违约
约定违约金5万
如果选择违约金赔偿:
如果选定金赔偿(双倍):
5+4=9万,实质上对乙的惩罚只有5万。
4X2=8万,实质上对乙的惩罚只有4万。
相关链接
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二者都有惩罚性)
但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是:
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要求:增加违约金;
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最多按实际损失的130%赔偿。

例:

乙(交货)
违约
约定违约金1000万
◆甲实际损失1090万——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在1000万违约金基础上,应增加90万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甲实际损失990万——违约金适当略高于实际损失:这时按违约金1000万赔偿。
◆甲的实际损失只有90万——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90x1.3=117万
没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直接赔偿损失。司法一般会主张利益最大化。
思考:合同违约,任何情况下都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违约行为的免责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2)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可以≠应当
注意:免责≠免除义务≠解除合同
辨识判断
以下情形属于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吗?
1.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暴雨、引发山洪,导致延误送货。
2.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
3.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王某概不负责。
4.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
5.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
法定免责
可预见,不能免责
无效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免责≠免除义务
(2024江西,14,3分)张某为某家具公司供应零部件。为加快供货,张某除自己生产零部件外,还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某日,李某在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花去医疗费若干。后家具公司仓库突发大火,货物全部烧毁,无力向张某支付货款,张某也因此未向李某支付货款。本案中 (  )
①因遇不可抗力,家具公司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
②李某因受伤而支出的医疗费应由其自行负担
③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④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案中火灾原因不明,无法判断是否为不可抗力。且家具公司因突发火灾导致其全部货物烧毁不影响其向张某支付货款,①错误。
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解决,而不是应通过仲裁解决,④错误。
(2023·海南——五三)某电脑商城做开学季促销宣传,预付200元订金即可享受本年度8月18日特惠活动。以现价8.8折购买某热销款电脑1台,小李当即预付了 200元订金。活动当日,小李去该店选电脑时被告知因厂家产能不足,该款电脑暂时无货,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电脑商城应向小李支付违约金
②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
③小李无权要求电脑商城双倍返还订金
④厂家产能不足属于不可抗力,电脑商城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材料中电脑商城与小李没有相关约定,故电脑商城无需向小李支付违约金,①不符合题意。材料中随着小李预付订金行为发生,小李与电脑商城之间形成合同关系,但因厂家产能不足原因电脑商城暂不能履行合同,因此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②符合题意。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小李交付的订金不属于定金,③符合题意。厂家产能不足不属于不可抗力,④表述错误。
订金被视为合同可以履行情况下而预先支付的合同款项。具体指的是,如果合同履行,那么订金就是合同付款金额中的一部分,如果合同无法履行,无论是哪一方责任,订金可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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