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课件(共30张PPT)-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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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课件(共30张PPT)-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30张PPT)
2026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01 自主创业公平竞争
02 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我们可以选择什么样的创业方式?”
01 考情解读
课标要求 年份 考查考点 复习策略
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税收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基本法律制度,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2025·黑吉辽蒙卷、2025·河南卷、2025·江苏卷、2024·海南卷、2024·江苏卷、2024·浙江卷、2024·江西卷、2024·安徽卷、2024·湖南卷、2023·福建卷、2023·天津卷、2023·重庆卷、2023·广东卷、2023·山东卷、2023·河北卷、2023·浙江卷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1.从命题内容看,创业要求、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市场经济活动中各市场主体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2025·黑吉辽蒙卷、2025·江苏卷、2025·浙江卷、2024·浙江卷、2024·新课标卷、2024·湖北卷、2024·浙江卷、2024·湖北卷、2023·河北卷、2023·辽宁卷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知识体系构建
做个明白
的劳动者
心中有数
上职场
立足职场
有法宝
就业与创业
自主创业
与诚信经营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法律守护劳动者
国家守护劳动者
劳动合同
约束力;无效或部分无效
调整对象
基本原则
劳动法
含义、意义、内容
订立原则
劳动者权利(九项)+劳动者义务(四项)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维权途径)
迈出创业第一步(创业准备五步走)
市场竞争讲公平
竞争规则
不正当竞争行为
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
依法纳税是义务
诚信经营要求
消费者权利及维权途径
税收:性质、作用、主要税种
依法纳税意义
一、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一)迈出创业第一步
选择创办的 市场主体
准备相应的文件
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依法及时公示 企业信息
了解相关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
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和公司住所、组织机构等。
①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②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③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注意】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不需要向社会公开,上市公司公开财务。
创业之路,法律相伴。创业成功并不容易。导致创业失败的原因各种各样,创业者缺乏法律意识是其中之一。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相关链接
经营主体的选择
经营主体形态
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结构简单
出资人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组织结构严格
股东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注意:①不同形态的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
②选择合适的经营主体:创业者只是自己一人或以家庭财产进行投资创业时,可以选择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一起创业的,可以选择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除个体工商户外,其余的经营主体都是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
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拓展延伸
不同经营主体(市场主体形态)对债务的承担方式
个体工商户 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 企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企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
合伙 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仅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
是指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
相关链接
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集资方式 与资本划分 不能向社会公开募股集资。 全部资本不必划分为等额股份。 能向社会公开募股集资。
资本必须划分为等额股份。
股权的证明 出资证明书 股票
出资形式 出资不一定是货币, 可以是技术、厂房、土地等 出资一定是货币
股东的数量 有上限,由50个人以下出资设立 没有上限但有下限,
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
公司财务信息公开 不必向全社会公开 上市公司必须向全社会公开
股东表决权 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股一票原则
股票和股金 股金不能随意转让 可发行、买卖股票
股东的责任 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相关链接
公司的组织机构图
股东会/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总经理



















监督机构
执行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决策机构
权责明确,互相制衡,提高运行效率和管理的科学性
董事长
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宜
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和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
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事宜
相关链接
网上开店是否需要营业执照和信息公示?P7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一、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依据
要求
几种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混淆行为”
(也称“搭便车”
“傍名牌”)
②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虚假宣传行为
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②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③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①表现: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
其他
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
注意:①假冒(违法):假借别人的牌子,生产质量不合格的产品。②仿冒(欺诈):模仿别人的产品,使消费者发生误认,但是商品的质量是合格的。
法律链接: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混淆行为主要包括:
(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址名称、网页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有奖销售没有一概否定,但给予了限制,该法的第十条规定了三种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是严格禁止的: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典例精练
(2025·江苏·高考)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
B.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
C.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
D.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B
典例精练
(2025·浙江·高考)廖某自主创业。廖某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约定:实施王某的玫瑰萃取技术;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半年后,因与廖某发生劳动争议,王某辞职。随后,廖某聘请李某,李某拥有与王某相同的萃取技术且获得发明专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廖某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②廖某自主创业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
③李某实施的发明专利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但不构成侵权
④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对点训练
(2024·安徽高考·T13)甲公司在生产一款美容产品时,未经许可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该产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当地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经查实,对甲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本案中,甲公司( )
①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
②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称权
③如不服处罚,可提起民事诉讼
④实施了混淆行为, 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对点训练
(2023高考·江苏卷·T5)“温馨斋”私点作为老字号有较好的品牌声誉,当地消费者提起它就想起特殊的风味。后来当地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并在店铺招牌标注“童年的味道”。案例中该店铺( )
A.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B.侵害了老字号的商标权
C.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
D.使用“温馨居”字号应先注册商标
A
核心知识巩固
二、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一)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因与依据 (为什么)
法律依据
必要性
重要性 (意义)
《中国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①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上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
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①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②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
③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二、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一)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
2.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的义务)(是什么)
安全消费权 (我安全)
知情权 (我知道)
自主选择权(我自主)
①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如:水壶的标线,提示危险等;药品以及食品的用法用量禁忌;正确放鞭炮)
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如召回问题汽车)
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②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①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二、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一)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
3.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怎么做)
国家
经营者
消费者
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①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依法、诚信经营;
②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保障消费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①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②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③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二选一)
比较劳动者与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途径 劳动者维权 消费者维权
协商 与用人单位协商 与经营者协商;
调解 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调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商事仲裁;
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诉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向市场监督行政部门投诉;
注意:劳动者维权要先仲裁后诉讼,消费者维权则无需仲裁前置,但适用商事仲裁规则(仲裁、诉讼二选一)
与公平竞争相关的评价类试题的答题模版
(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是以某企业实施了某项行为为背景材料,
考查对此行为的评价。
(2)解题方法:解答此类试题一般分三步
第一步,辨别材料中的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如果属于不正当竞
争,进一步说明属于哪一类不正当竞争。
第二步,分析此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或者分析对该企业进
行处罚的必要性。
第三步,分析案例给予我们的警示意义。
知识归纳
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辨别类试题的答题模版
(1)题型特点:此类试题往往是通过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具体事例,
分析所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类别,并由此进一步说明消费者应该如何做
(2)解题方法:根据关键信息,辨别消费者所享有的具体权利。
权利 关键信息
安全消费权 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要符合保障
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知情权 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要求经营者提
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等有关情况
自主选择权 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
方式;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知识归纳
关于企业不法经营类试题的答题模版
①定性:不正当竞争行为a混淆行为、搭便车;b广告虚假宣传;
c商业诋毁、不当有奖销售、商业贿赂
②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③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④经营者做法:应当遵循公平竞争,依法经营的规则,依法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⑤消费者做法:可以协商、和解、调解、投诉、仲裁、诉讼
知识归纳
二、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二)依法纳税是义务
原因
主要税种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征税对象
纳税人 生产经营者 我国境内企业 (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除外) 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
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
负税人 消费者 企业自己 个人自己
作用 组织财政收入, 调节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
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和法治意识
①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的地位、性质)
②个人或者企业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③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商品流转过程
中产生的增值额
企业生产经营所得
和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额
有利于
减少重复征税,
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注意:国家对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P77相关链接)
知识拓展
关于增值税中“增值额”的理解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的经营和交易情况如下:
这四家公司应缴纳增值税的增值额分别是:
甲公司:5万元;
乙公司:8万元—5万元=3万元;
丙公司:15万元—8万元=7万元;
丁公司:20万元—15万元=5万元。
甲公司采伐树木,卖给乙公司5万元的原木;
乙公司将原木加工成各种尺寸的木料,以8万元卖给丙公司;
丙公司用这些木料制作家具,然后以15万元卖给丁公司;
丁公司拥有若干家具商店,这些家具卖了20万元。
增值税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知识拓展
个人所得税
理解新个税法的特点:
A.法律制度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
B.不仅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而且采用综合征收的方式。
【知识拓展】基本减除费用(起征点)是每月5000元(即每年6万元);提高个税起征点——减税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①子女的教育费用;②父母的赡养费用;③继续教育支出;
④大病医疗支出;⑤住房贷款利息;⑥住房租金;⑦婴幼儿照护等。
专项扣除是指“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综合征收是指对纳税人全年的各项所得加以汇总,就其总额进行征税。
典例精练
(2025·黑吉辽蒙卷·高考)预付式消费是实现消费者和商家共赢的一种模式,但“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频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此举进一步( )
①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
②保障预付资金存管,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③以法治红线织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网
④从立法层面化解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2023高考·辽宁)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对点训练
对点训练
(2024·湖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郝某常请朋友去家门口的A餐馆吃饭,除了方便、口味不错,还因为老板爽快,每次买单遇到总价不是整数时,都主动抹了零头,但最近的一次很不愉快。郝某这次实际消费了529元,买单后才发现被收了530元,于是顺口问了一句:“咋还多收了我的钱呢?”新来的收银员不认识郝某,斜眼问他:“你差那一块钱吗?”郝某感觉被冒犯,与对方争吵了起来,要求返还一元钱并赔礼道歉。没想到老板这次也较真了,拒绝返还,理由是过去每次的抹零加起来远不止一元钱。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餐馆老板能否多收这一元钱并说明理由;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坚持维权,请你给他一些建议。
A餐馆不能多收这一元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A餐馆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经营者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四舍五入”收银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当然,商家“四舍五入”的做法中,“四舍”属于商家让利的自愿行为,但擅自“五入”的做法违背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因此餐馆老板并不能将过去每次的抹零与这次多收的一元钱相抵。A餐馆“反向抹零”涉嫌违法,触碰到了消费者权益的底线,侵害了消费环境的公平公正, 要据实收取每一笔交易费用,真正做到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且A餐馆收银员的言行,涉嫌侵害郝某人格尊严权。故A餐馆老板应该返还一元钱并向郝某赔礼道歉。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坚持维权,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介入调解;如仍未解决,可保留好相关票据及付款凭证,拨打12315投诉举报,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仍未解决,还可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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