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十三民事权利义务与家庭婚姻(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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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三民事权利义务与家庭婚姻(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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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三 民事权利义务与家庭婚姻
总分:60分 建议用时:30分钟 答案P42
一、 单项选择题(共15题,共45分)
1 [2025宿迁二模]某传媒公司是行业领先的深度信息资讯平台,在向某饮品公司人员询问该公司是否裁员的信息时,得到“暂时没有”的反馈。但该传媒公司随即在数个社交平台上发布文章,标题含有“独家”“传某饮品公司裁员20%”等表述,后该文章被多家媒体转发。该饮品公司将传媒公司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的传媒公司(  )
A. 侵犯了饮品公司的人格权,影响其社会评价
B. 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并负有举证责任
C.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D. 实施商业诋毁行为,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
2 [2025苏锡常镇二模]某媒体以《男子嚣张“霸铺”拒补票 扰乱秩序被行拘》为题报道了罗某乘列车霸座事件,并附上其霸座、被乘警带离的视频,后罗某起诉该媒体侵权。该案例中(  )
A. 法律保护人格尊严,媒体侵犯了罗某的隐私权
B. 媒体为公共利益进行报道,无须承担民事责任
C. 罗某若能证明视频经恶意剪辑误导公众,可主张媒体侵权
D. 因为媒体掌握视频原始素材,所以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3 [2025扬州考前模拟]80岁的王某路过邻居家围墙外时,侯某饲养的金毛犬突然冲出院门扑倒王某。王某被家人送医,查出颅脑损伤,次日因伤势过重离世。王某家属与侯某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侯某赔偿王某家人40余万元。据此可推断(  )
A. 侯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B. 侯某侵害了王某的相邻权以及生命权
C. 赔偿款属于王某个人的遗产
D. 侯某应该对王某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4 [2025泰州姜堰中学二联]王某一直在城里打工并买房定居,农村老家宅基地上的自建房一直闲置。近几年“乡村游”火热,王某便将农村的自建房以每月1 000元的价格出租给某酒店经营者用于旅游出租。下列对材料分析正确的是(  )
A. 王某对农村老家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拥有用益物权
B. 王某签订租赁合同的法律关系客体是自建房
C. 王某每月获得1 000元是基于其将自建房进行质押
D. 王某对农村老家的自建房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
5 [2025宜宾三诊]农某与凌某系夫妻,育有农某一、农某二。农某三系收养,并从小随农某与凌某生活长大。农某一、农某二已另成家立户。后来农某去世,生前其作为承包户代表与其所在村民小组签订了承包地合同(合同上写明家庭成员为农某、凌某、农某三),承包地便成为家庭争议的焦点。凌某、农某一、农某二将农某三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平均继承承包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可作为遗产合法继承
B.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应该禁止流转
C. 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四人应平均继承承包地
D. 土地由承包户剩余成员凌某和农某三继续经营
6 “AI作图”权属应该归谁?下表是一起与AI创作有关的纠纷。关于此案,说法正确的是(  )
案情概要 原告李某是一名AI技术使用者,2023年,他发现自己用AI软件制作的一张图片被博主刘某擅自截去署名水印后用于商业活动
原告主张 自己在使用AI软件绘画时,设置了相关提示词、模型以及其他复杂参数,并进行反复调试,自己对该图片享有著作权
被告主张 AI软件本身就足够强大,原告的投入微乎其微,不享有图片著作权
著作权法 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第十一条: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①李某利用AI软件作画,对该图片不享有著作权
②依据著作权法,AI模型无法成为该图片的作者
③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刘某在诉讼环节也需要举证
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刘某使用商标的行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7 [2025内蒙古适应考]王某同意甲公司将自己的作品(见图1)注册为商标使用。后生产同一种商品的乙公司以图2作为标识进行经营活动,且其商品质量优于甲公司。因缺乏知名度,乙公司抄袭甲公司的品牌历史,在自己的官网上宣传商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图1      图2
①乙公司虽然将更为优质的商品出售给消费者,但仍侵犯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②甲公司有权对图1进行修改,且不必征得王某同意
③乙公司侵害了甲公司的商标权和王某的著作权
④乙公司因实施商业诋毁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2025盐城七校月考]甲欲出售房屋,乙有购买意愿,双方通过微信商定好全部合同条款,乙支付了定金10万元。双方约定,先由乙在商定好的确认书上签名,通过快递邮寄给甲,甲签完名再回邮。但甲在收到快递前反悔,通过微信告知乙不愿再出售房屋,并拒绝在确认书上签名。在本案中(  )
A. 双方通过微信商定好全部合同条款时合同成立
B. 乙支付了定金10万元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C. 在甲签收确认书邮件时,该房屋买卖合同即成立
D. 虽房屋买卖合同未成立,但甲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9 [2025南通如皋中学调研]李某和黄某分别是某小区8栋2单元803户和903户的业主。一天,李某发现其厨房的顶部渗水,导致墙壁破裂、橱柜霉变。于是李某委托当地房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发现渗水是黄某家的厨房漏水所致。李某与黄某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黄某修复漏水且赔偿10 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人民法院可主持诉讼外调解,以便双方当事人高效解决纠纷
B. 房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可作为物证送至法庭
C. 该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黄某需证明其行为与漏水之间无因果关系
D. 若漏水系房屋建筑质量问题,黄某向李某赔偿后可向开发商追偿
10 [2025潍坊三模]
下列对上述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A学校通过发传真订货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其回复B公司报价的行为属于承诺
②B公司收到传真后的报价行为属于要约,意味着该合同已经依法成立
③B公司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A学校接收电脑且未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
④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人民法院应支持A学校关于合同不成立的主张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1 [2025南通如皋3.5模]大学毕业后的王小某打算自主创业,因缺少资金向父亲老王借款2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王要求其还款。王小某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王的生活。老王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关于本案,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 借条具有合同的性质,王小某拒绝还款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原则
B.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老王应当帮扶经济上有困难的王小某
C. 如果王小某不尽赡养义务,将来在继承遗产时也会丧失法定继承权
D. 若调解协议达成后王小某拒不履行,老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直接强制执行
12 [2025苏锡常镇一模]陈某、谢某夫妻二人在某社会调解服务中心共同订立遗嘱,载明“夫妻二人名下房产由儿子陈甲继承,另将存款50万元送给孙女小丽”。遗嘱由陈某书写,夫妻二人均签字捺印,服务中心两名工作人员签字见证并加盖公章。两年后,陈某去世。据此可以推断(  )
A. 陈甲如果继承房产,则需要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B. 小丽不是法定继承人,但仍可通过遗赠获得 50万元
C. 该遗嘱因只有两名工作人员见证而缺乏相应的法律效力
D. 谢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自然获得房产的所有权
13 [2025南通如皋中学检测]王某之妻于2015年病故,王某于2024年去世。他们留有夫妻共同购买的商品房一套,另有存款80万元。因小儿子王小对王某不管不顾,王某所立的第一份自书遗嘱表示全部遗产由长子王大继承。后为感激侄女王甲多年来的悉心照顾,王某所立的第二份自书遗嘱表示将20万元存款赠与侄女王甲。本案中(  )
A. 王小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参与房产的继承
B. 王大因遗嘱继承取得该商品房的全部所有权
C. 王甲可以按照第二份遗嘱继承20万元的遗产
D. 该商品房由王大、王小法定继承
14 戴某与第一任丈夫生育了庞小某,2017年与第二任丈夫蔡某离婚。2019年起,戴某患病需要人照护,求助庞小某遭拒且其不愿承担医疗费用。随后,戴某与蔡某签订了协议书,约定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戴某的生养死葬,戴某逝后名下房屋归蔡某所有。蔡某履约至戴某离世并处理了丧葬事宜,依协议主张房屋权利时,庞小某拒绝协助办理变更房屋登记事宜。蔡某将庞小某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A. 蔡某依协议享有该房屋的继承权
B. 蔡某应依据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承担监护职责
C. 庞小某可主张按法定继承分配案涉房屋
D. 蔡某若胜诉,则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取得房屋所有权
15 林某(女)与张某(男)于2025年1月诉讼离婚。离婚后,邓某(张某的母亲)和张某拿出两张借条,要求林某还钱。一张借条显示张某向邓某借款20万元用于买车和家庭花销,2018年,邓某通过手机银行向张某转账20万元,张某用其中10余万元买了登记在林某名下的汽车;另一张借条显示张某向邓某借款60万元用于支付购房首付,2021年,邓某支付60万元,将所购房屋登记在林某和张某名下。母子二人主张上述两张借条皆于2021年出具,出具借条时林某知晓借款事宜,但林某对此否认并拒还,双方因此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林某和张某在判决离婚前已经经过了三十日冷静期
B. 邓某通过手机银行向张某转账的记录和两张借条都是书证
C. 张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用处的相关证据,则可能败诉
D. 张某购买但登记在林某名下的汽车应为林某的个人财产
二、 非选择题(共1题,共15分)
16 [2025苏锡常镇二模]张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装修公司为张某的住宅进行装修。合同签订后,张某按约定支付了首期工程款10万元,装修公司也如期进场施工。然而,在施工过程中,装修公司却屡次出现拖延工期、偷工减料等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且工期延误60天。
张某多次与装修公司协商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支付的工程款10万元,并赔偿因装修质量问题造成的实际损失共计人民币5万元,但装修公司拒绝进行整改和赔偿。协商无果之下,张某在微信群中发布了辱骂、诋毁该公司的言论。
(1) 如果你是调解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就该案中双方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9分)
(2) 某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规定:只有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调解协议才具有法律约束力。据此,小王认为,调解协议无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然不自愿接受调解。请指出小王推理中的逻辑错误。(6分)
专题十三 民事权利义务与家庭婚姻
1 A 在名誉权侵权案件中,一般采用过错责任原则,而非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并且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B不选。本案中传媒公司发布文章是为了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并非为了公共利益,且其行为属于捏造、歪曲事实,不符合“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不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C不选。案例中传媒公司的行为侵害了饮品公司的名誉权,但并未体现商业诋毁和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D不选。
2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 捏造、歪曲事实;(二) 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 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可见,罗某若能证明视频经恶意剪辑误导公众,可主张媒体侵权,C正确。罗某在列车上霸座的行为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媒体报道未涉及私密领域或信息,不构成侵害罗某的隐私权,A不选。如果该媒体为公共利益进行报道,但行为不合理,涉及侵害罗某人格权的,需要承担民事责任,B不选。罗某起诉媒体侵权,属于民事诉讼,本案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D不选。
3 A 侯某饲养的动物伤人,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A正确。王某因伤势过重离世,说明侯某侵害了王某的生命权,但材料未涉及相邻权,B不选。赔偿款非死者的生前财产,不属于王某个人的遗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经济赔偿,C错误。根据诉讼双方和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结果可知,本案属于民事诉讼,D错误。
4 D 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的所有权归王某,这属于所有权范畴,并非用益物权,A错误。租赁合同关系作为债权关系,其客体是行为,B错误。王某每月获得1 000元是基于其将自建房出租,是行使房屋的收益权,材料未涉及质押,C错误。
5 D 农村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在承包期内,承包户内成员去世,由剩余成员继续经营。农某去世,承包地应由承包户剩余成员凌某和农某三继续经营,D正确。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或国家所有,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虽可依法流转,但也不属于遗产继承范畴,A不选。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可以依法流转,并非禁止流转,B不选。承包地应由该户剩余成员继续经营,而不是按继承顺序平均继承,C不选。
6 C 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因此AI模型不能成为该图片的作者,②正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诉讼环节被告若提出抗辩也需要举证,③正确。李某在使用AI软件绘画时,设置了相关提示词、模型以及其他复杂参数,并进行反复调试,这符合著作权法中关于作品的规定,本案中李某对该图片享有著作权,①错误。本案中,刘某擅自将李某用AI创作的图片截去署名水印后用于商业活动,属于著作权侵权,因此该案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且本案未涉及商标,④错误。
7 B 甲公司作为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乙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构成对甲公司商标权的侵权,侵犯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乙公司未经著作权人王某的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王某的作品,侵害了王某的著作权,①③正确。作者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受法律保护,甲公司未经同意无权对王某的作品进行修改,②错误。乙公司抄袭甲公司的品牌历史,在自己的官网上宣传商品,属于虚假宣传,没有实施商业诋毁行为,④错误。
8 D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本案中,甲未签订确认书,合同没有成立,A不选。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乙虽支付了定金10万元,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B不选。甲在收到快递前反悔,通过微信告知乙不愿再出售房屋,故该房屋买卖合同没有成立,C不选。甲违背了诚信原则,因此虽然房屋买卖合同未成立,但甲仍需承担赔偿责任,D正确。
9 D 若漏水系房屋建筑质量问题,黄某作为业主赔偿李某后,可依法向开发商追偿,符合法律规定的追偿权,D正确。人民法院主持进行的调解属于诉讼调解,而非诉讼外调解,A错误。物证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全部的物品,检测报告不是物证,B错误。本案为普通相邻权纠纷,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李某需证明漏水与黄某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而非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C错误。
10 A A学校向B公司发出传真,欲订购电脑并要求B公司报价,这一行为属于要约邀请;B公司报价后,A学校按期复电表示同意,属于承诺,①正确。B公司按A学校提出的条件发出1 000台电脑,履行了合同义务;A学校收到电脑后当场验货且未提出异议,满足合同成立的条件,所以合同成立,③正确。B公司收到传真后按期报价,内容具体明确,属于要约,但此时合同并未成立,因为A学校还未作出承诺,②不选。虽然双方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B公司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A学校也接收了货物且未提出异议,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合同已经成立,所以人民法院不应支持A学校关于合同不成立的主张,④不选。
11 A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但王小某作为有能力独立生活的成年人要求父母帮扶,这是不合理的,B不选。即使王小某不尽赡养义务,他也是法定继承人,其法定继承权不会丧失,C错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未经人民法院审查裁定有效的,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若调解协议达成后王小某拒不履行,老王无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直接强制执行,D错误。
12 B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陈甲因继承获得的房产不经登记也可取得房产所有权,A错误。该遗嘱由陈某书写,夫妻二人均签字捺印,可见,该遗嘱中关于陈某遗嘱的那部分有效(审理中一般认为此类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具有法律效力),C错误。陈某已立下遗嘱,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谢某无法通过法定继承获得房产的所有权,D错误。
13 A 本案中的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之妻去世以后,应先进行析产,王小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房产的继承,因此,王大不能获得这套商品房的全部所有权,A正确,B错误。王甲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根据第二份遗嘱获得20万元,这属于遗赠,C错误。商品房中属于王某的份额由王大按照遗嘱继承,D错误。
14 D 本案中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该遗赠扶养协议是有效的,蔡某也尽到了义务,根据法律规定,蔡某若胜诉,则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取得房屋所有权,D正确。蔡某已经与戴某离婚,不再是其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蔡某依据协议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是基于遗赠扶养协议,A不选。戴某与蔡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而不是成年意定监护协议,B不选。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庞小某不可主张按法定继承分配案涉房屋,C不选。
15 C 林某和张某选择了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不需要经过三十日冷静期,A错误。邓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记录属于证据类型中的电子数据,而非书证,B错误。汽车为张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邓某借钱所购且用于家庭生活,虽然登记在林某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不选。
16 (1) 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1分)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背了诚信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4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张某辱骂、诋毁装修公司,侵害了装修公司的名誉权。(4分)
(2) “只有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调解协议才具有法律约束力”是一个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正确的推理形式是,如果否定了假言判断的前件,结论就可以否定假言判断的后件;如果肯定了假言判断的后件,结论就可以肯定假言判断的前件。(3分)小王由否定假言判断的后件在结论中否定假言判断的前件,是错误的推理结构。(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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