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课 珍惜婚姻关系 课件(共26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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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课 珍惜婚姻关系 课件(共26张PPT)-2024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6张PPT)
复习提问
1.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含义、要求、意义、缺陷、建议
2.继承的要求
3.继承与债务清偿责任
4.遗产分配原则 P47
5.遗赠扶养协议:目的、含义
6.遗嘱形式注意问题
复习提问
1.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2.结婚的法定条件
3.离婚的方式及婚姻关系解除时间
4.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表现
5.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①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书之时。(协议离婚)
②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时(诉讼离婚)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知识框架
速记卡片:
理解1对关系:夫妻关系。
明确1个观点:夫妻要和睦。
把握2个关系:平等的人身关系,平等的财产关系。
明确3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夫妻约定财产。
考点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一、珍惜婚姻
1.结婚的含义:
2.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1)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P51〖名词点击〗:一夫一妻,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法律禁止重婚,也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P50
3.正确对待婚姻的要求(态度):①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②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4.结婚的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2)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3)符合一夫一妻制。【重婚,婚姻无效】
(4)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
考点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拓展深化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区别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①重婚;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③未到法定婚龄 (2)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③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但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1)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请求撤销婚姻:①因胁迫结婚的(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
②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的两类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③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联系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③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直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
伯、叔、姑
舅、姨
伯叔姑的子女
伯叔姑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
或外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
自己
子女
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
或曾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
亲等计算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P51
1.找共同祖先
2.同代:找到共同祖先,AB表兄妹,共同祖先A祖父母B外祖父母,AB就是三代旁系血亲。
3.不同代:按远的算
计算旁系血亲代数的具体方法是:从两个旁系亲属分别往上数至双方同源血亲,其本身为一代,如果两边数目相等,则任何一边的数目即为他们的代数;如果两边数目不相等,则以大的数目为其代数。例如,自己和舅舅是几代旁系血亲呢?
自己
妈妈
舅舅
姥爷
1代
2代
3代
自己和舅舅是三代旁系血亲
拓展深化
直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
伯、叔、姑
舅姨
伯叔姑的子女
伯叔姑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
或外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
自己
子女
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或曾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
亲等计算: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自己和舅舅是几代旁系血亲呢?
◇自己和表妹的儿子是几代旁系血亲呢?
自己和舅舅是三代旁系血亲
三代以外
案例一: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
案例二:男青年小张与同村女青年小梅恋爱。两人在村里举办婚礼后,就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案例三:男青年小罗19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同龄女青年小英。两人恋爱一年后准备结婚。由于小罗的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于是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
思考:上述情形中,当事人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为什么?
提示:第四代旁系血亲,允许结婚,婚姻有效。
提示:未进行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提示: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伪造证件,婚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P50 探究与分享
(1)原因: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和财产产生强制约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
03
02
01
申请
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登记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考点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一、珍惜婚姻
5.结婚的法定程序:登记
P52
(2)程序:
(1)两种情况:
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2)法律后果: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
注意: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考点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一、珍惜婚姻
6.同居关系
P52相关链接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① 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考点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二、离婚要慎重
1.离婚自由
2.离婚限制
P52
P53相关链接1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1)协议离婚:
A.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30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B.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考点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二、离婚要慎重
3.离婚的条件:
(2)裁判离婚:
A.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B.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P53
注意:协议离婚与裁判离婚的生效时间不同
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判决生效时,才解除夫妻关系
4.离婚的方式: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规定中的“三十日”在实践中被称为“离婚冷静期。”
◇意义:①避免轻率离婚和冲动离婚,有利于家庭稳定,更有利于离婚后的夫妻更好的面对生活;②促进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冷静思考、妥善抉择,既能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当事人作出正确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1)确立:登记结婚
(2)内容: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4)表现: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妻平等的含义)
夫妻平等的实质: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考点2:夫妻地位平等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
P54
(1)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体现在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姓名权)
(2)重要标志: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人身自由权)
【注】: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考点2:夫妻地位平等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2.平等的人身关系:
P54
如何确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思考】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考点2:夫妻地位平等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1)内容:
(2)原则: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即: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P55
考点2:夫妻地位平等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内容:
(2)原则: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P55相关链接2
3.约定财产制
(1)含义: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P56
考点2:夫妻地位平等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夫妻债务: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017·浙江·高考真题)婚后,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6万元;同时,他用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上述全部财产中,属于夫妻共有的是( )
A.8万元 B.58万元 C.32万元 D.38万元
【解析】D。
婚后,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本金20万元是婚前个人积蓄,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购买股票,获利6万元(→这6万元发生在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他用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用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这部分无论是30万元本金,还是2万元获利,都发生在婚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全部财产中,属于夫妻共有的32+6=38万元。→D符合题意。
D
(2020·浙江·高考真题)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根据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一方个人财产的规定,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张某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属于法律上的“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应归王某所有→①符合题意;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予她的小轿车属于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小轿车归王某所有→②符合题意。
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得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
A
(2022·浙江·高考真题)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解析】D。→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A错误)。
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错误→B错误)。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符合题意)。
D
(2017·浙江·高考真题)2017年1月,王某与赵某举行婚礼。2月,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3月,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赵某的父母随后赠送给赵某一套别墅,于是,王某以公寓入股和朋友合伙经营,至年底获利8万元。翌年初,王某与赵某离婚,之后王某经申请获得发明专利权,并通过专利许可获80万元专利使用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有( )
①公寓  ②别墅  ③公寓投资获利的8万元 ④专利使用费80万元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解析】D。从材料可以看出,公寓是登记结婚前购买且登记在王某自己名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80万元专利使用费是王某自己知识产权收入,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①④符合题意。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了特殊规定的以外,都属于共同财产,所以婚后王某以公寓入股获得的8万元属于共同财产。赵某的父母随后赠送给赵某一套别墅则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王某的财产,②③与题意不符。
D
知识产权的收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共同财产
婚内创作,婚内发表,离婚后拿到稿费
个人财产
婚前创作的作品,婚前发表获得的稿酬
共同财产
婚前创作,婚后发表获得的稿酬
个人财产
婚内创作,离婚后发表获得的稿酬
拓展深化
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1)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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