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同步练习(含解析)-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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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同步练习(含解析)-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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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同步练习
一、单选题
1.2021年,张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共积攒20万元存款,存入张某的银行卡内,双方未对财产进行任何约定。王某此前曾有一段婚姻,育有一女,女儿随母与张某共同生活,张某对其承担了大部分抚养教育费用。2025年,张某因意外去世时与王某尚有用于家庭生活的5万元债务未偿还,王某与张某父母就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产生分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存款为张某个人财产,因其存在张某银行卡中
②5万元债务应该由张某的遗产继承人共同来承担
③王某、张某父母及王某女儿均为张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④王某有权先分得清偿债务后的一半存款,剩余部分由继承人共同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李某与陈某系夫妻关系。婚前,李某依法继承其父母的一套房产,婚后办理过户登记至自己名下。为增加家庭收入,李某在某平台发布广告:“优质学区房出租,配套齐全,有意者私信详谈。”该房屋出租后,为支付孩子留学费用,李某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申请贷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屋办理过户登记前,李某未取得房产所有权
②该房屋出租广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房屋属于李某的婚前财产,房屋租金应归李某一人所有
④抵押是为确保银行的债权实现,发挥了房产的交换价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王某、李某系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因公司资金周转需要,丈夫王某以企业名义向朋友周某借款20万元,后企业经营失败无力偿债。此时,王某父亲去世,王某作为唯一继承人取得一套房产,周某知晓后要求王某以该房产偿还借款。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夫妻二人以认缴出资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②债权人周某享有该套房产的优先受偿权
③该套房产的所有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转移
④即便夫妻约定债务由王某承担,周某仍可向李某主张债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小王与小丽于2018年登记结婚。2019年,小王父母出资全款购买一套商品房,登记在小王一人名下。2020年,小王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投资股市,经常盯盘、选股、交易,获利5万元。2021年,小丽唯一亲人父亲去世,生前遗嘱明确其名下存款由小丽一人继承。2022年起,小王沉迷网络直播,多次打赏某女主播共计10万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欲离婚。本案中( )
①婚后所得的房子归小王个人所有
②小王炒股所得属于小王个人财产
③小王打赏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④小丽对其父亲存款无权完全支配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齐女士与杨先生结婚后一直留在老家带孩子,是一位全职妈妈,而杨先生在外打工。后来杨先生以夫妻性格不合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齐女士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杨先生从双方结婚之日起,按每月5000元的标准为女方全职为家庭付出作出经济补偿等。法院对齐女士的经济补偿要求予以支持,同时否决了其他要求。法院的判决( )
①承认了女方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维护了女方合法权益
②意在增强夫妻的家庭责任意识,引导夫妻积极承担相互扶养的义务
③考虑了长期在家付出的一方离婚后面临的就业等诸多现实问题
④正确分析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促进社会和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赵某与丈夫竹某因感情破裂诉请离婚,诉讼过程中,赵某指出双方因归还房屋贷款而借款15万元,并提供记录。竹某也提出其对外借款87万元,用于偿还购房贷款,但未提供相应证明,并认为其父母为庆祝两人结婚赠与的车辆属于自己个人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车辆为竹某父母所赠,法院应支持其为竹某个人财产
②竹某未证明87万元债务用于家庭生活,故其诉请法院不予支持
③对于归还房屋贷款所借款项15万元,双方应各负担7.5万元
④赵某与丈夫竹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该坚持对半分割的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小李和小赵曾携手走过数年,但因性格差异日益凸显,常为琐事激烈争吵,彼此在家庭规划、育儿理念等方面也分歧巨大,矛盾积重难返。最终,这段感情在无数次争吵与冷战中消磨殆尽,两人无奈决定提出离婚。以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是( )
①小李在婚后给小赵庆生送的价值3万元的手表
②小赵在婚后用共同积蓄购买的汽车
③小赵在婚后用个人资金炒股所获得的20万元的收益
④小李在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婚后因地段优势升值的10万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王某与谭某于2023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谭某父母赠送谭某汽车一辆并明确仅供谭某使用。10月,二人共同出资购买130平米商品房一套,2024年6月两人因感情不和发生纠纷,一方提出离婚。对本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
②选择裁判离婚,需要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③婚姻存续期间王某取得的收入不属于个人财产
④谭某的汽车和双方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浙江杭州一女子想再婚,被自己的儿子强行阻拦。该女子已丧偶多年,先夫张某生前立下遗嘱,将其婚后名下一幢共四层的房子,由儿子和妻子各继承两层,但前提条件是妻子不得再婚。儿子因此称,其母亲若要再婚必须留下房子。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张某儿子和妻子各继承两层的遗嘱条款有效
②儿子无权干涉其母亲的婚姻自由
③按照法定继承,该女子应获得其中三层房子
④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王某和赵某婚后购买了一套价值70万元的住房,该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在女儿王某甲3岁时,王某意外死亡,获得80万元死亡赔偿金。王某生前留有合法遗嘱,上面载明其死亡后全部财产由其母亲丁某继承。丁某与赵某在遗产处分上产生分歧并诉至人民法院。经查,王某与赵某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还有20万元房贷未还清),王某账户上有30万元存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80万元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丁某不能通过继承获得
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子、存款和赔偿金共计180万元
③遗嘱继承效力大于法定继承,故丁某可以继承王某的全部遗产
④20万元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优先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1.孙某(男)和刘某(女)于2016年6月5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孙,后双方因感情不睦于2024年9月分居,小孙随刘某生活,后孙某、刘某分别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期间,小孙(6周岁)在上学途中被孙某带走藏匿,刘某只能通过微信视频与小孙进行为数不多的几次沟通。该案例中( )
①小孙可自主决定是随刘某生活,还是随孙某生活
②孙某、刘某选择裁判离婚,因此还需要再申请补发离婚证
③在离婚诉讼期间,孙某、刘某不得和他人另行结婚
④孙某通过藏匿小孙争夺抚养权的行为侵害了刘某的监护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毛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8年1月离婚。2017年4月,毛某向易某借款10万元,并亲笔书写借条一张约定2018年4月还款。借款后,毛某并未按借款时的承诺向易某还款,易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将毛某、张某诉至法院,请求毛某、张某偿还借款本息。下列选项中,不能必然免除张某还款责任的是( )
①张某和毛某约定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②毛某的借款系用于还赌博所欠下的高利贷
③易某未证明该借款用于毛某和张某共同生活
④毛某和张某的夫妻关系已于2018年1月解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李某,男,55岁,因意外于2024年去世,生前无遗嘱。李某有妻子王某、女儿李小某22岁,父亲老李78岁,李某尚有一兄一姐。李某去世时,与妻子共有两套房屋(法院评估价值共为360万元),存款40万元,汽车一辆(法院评估价值为30万元)。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所有房屋、存款及汽车,均属于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②李某的遗产为两套房屋中的一套、存款20万元、车辆的一半
③王某、李小某、老李、李某的兄姐均是继承人
④若王某想独占房产,需分别向其他应继承此遗产的继承人补偿60万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下列情形中关于结婚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苏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刑某登记结婚,违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
②一审判决准予离婚,苟某在上诉期内与贾某另行登记结婚,属于无效婚姻
③张某的外祖母和苏某的祖父是亲兄妹,张某与苏某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④21周岁的韩某(男)伪造证件与同龄的小英登记结婚,两年后婚姻自动生效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15.张先生和李女士为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子张甲,在国外定居。两位老人多年来由李女士侄女李乙照顾。2025年2月张先生去世,生前立有遗嘱,将自己婚前出资购买A房屋遗赠给李女士侄女李乙,将二人共同出资居住房屋B过户为李女士单独所有。2025年3月,李女士把房屋B以市场价格卖给了王五并且完成了过户登记,自己住进了养老院。张甲听说家里两套房都没留给自己,把李女士、李乙、连带王五诉至法院,要求分得房产。本案中( )
①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法院不支持张甲的诉求
②B房屋系家庭共同财产,应先析产,李女士无权单独处分
③王五善意取得B房屋所有权与张甲无利益纠纷
④张先生遗嘱中明确把A房屋遗赠给李乙,属于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16.王某在婚后经其配偶李某同意,以继承王某母亲的60万元遗产为出资,创办了乙公司。为扩大经营,王某和李某向赵某借款150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后王某因故无法管理公司,李某接手经营,并与王某协商将家庭名下的一套商铺抵押给赵某,以争取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王某和李某约定由王某承担还款责任,赵某仍有权要求李某偿还
②李某并非王某母亲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无权处置60万元遗产
③赵某对抵押的商铺和公司原材料享有优先受偿权,但不得直接占有
④若乙公司对外负债,该债务不属于王某和李某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17.李建国与王淑芬系夫妻关系,二人生育一子李明,购买房产一套。2021年6月,李建国因病生活不能自理,李明长期在外地工作,未尽主要赡养义务,李建国的生活主要由侄女李婷照料。2025年2月,李建国在两名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下立下打印遗嘱,将全部房产留给侄女李婷。李建国去世后,李明与李婷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明对李建国未尽到主要赡养义务,丧失了继承权
②因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李建国的遗嘱部分无效
③李明与李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继承房产
④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李婷可获得部分房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8.80岁的王某路过邻居家围墙外时,侯某饲养的金毛犬突然冲出院门扑倒王某。王某被家人送医,查出颅脑损伤,次日因伤势过重离世。王某家属与侯某因赔偿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侯某赔偿王某家人40余万元。据此可推断( )
A.侯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B.侯某侵害了王某的相邻权以及生命权
C.赔偿款属于王某个人的遗产 D.侯某应该对王某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19.李某、王某夫妻俩经营一家饭店,因资金周转需要,丈夫王某向朋友周某借款5万元。后因经营不善,饭店关闭,王某所欠的5万元也一直未偿还。周某查询后得知李某父母曾指定赠与李某一套房产,遂提出要求李某用该套房产偿还借款。下列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向周某借款5万元为夫妻共同债务
②李某接受赠与的房产属于李某个人财产
③李某、王某均享有该套房产的处置权
④债权人周某享有该套房产的优先受偿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0.男子宗某与女子林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24年2月登记结婚。登记结婚之前,林某父亲将两套古籍善本作为结婚纪念品赠与女儿。婚后不久,宗某向林某坦白自己患有重大疾病,且长期服药。林某得知后,认为宗某欺骗自己,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林某可以随时随地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②林某父亲赠与的古籍善本是林某的个人财产
③宗某和林某的婚姻违背了婚姻中男女平等原则
④宗某隐瞒重大疾病,林某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1.2024年3月,吴某与张某登记结婚。2024年5月,吴某父母房产拆迁,赠与吴某房产一套,房产登记在吴某一人名下。此后,张某不管家庭开支,还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25年3月,两人离婚。下列关于夫妻财产和债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
①张某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吴某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吴某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吴某个人财产 ④张某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甲(男)父亲与乙(女)母亲是表兄妹,甲乙结婚当天,甲父亲赠送二人一套价值20万元的茶具。次日,甲父亲私下叮嘱甲茶具只归其一人所有。两月后,甲隐瞒乙与苏某在微信上约好价格、十天后取茶具等买卖事项并支付定金2万元。五天后,乙知情与甲发生争吵不小心将茶具打碎。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苏某支付定金2万元后合同成立,但未取得茶具所有权
②苏某与甲签订了书面合同,可以要求甲返还定金4万元
③夫妻的财产地位平等,乙可以以甲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
④“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二、材料题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先生与乙女士结婚多年,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2024年6月,乙女士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到30万元经营贷款,双方合同约定一年内还清。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就在还款期临近时,乙女士因意外离世。当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催收时,甲先生这才知道妻子生前背负的债务。甲先生翻看贷款合同,发现所有签字都是妻子单独完成的。乙女士留下的唯一遗产是登记在夫妻名下的一套房子。经过评估,这套房产目前市场价值56万元。随后银行提起诉讼,要求拍卖这套房产。面对银行的诉求,甲先生为可能失去家庭唯一住房而急得满面愁容。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支柱,乙女士生前每月收入较为可观,甲先生则在外打零工收入不多且很不稳定。
假如你是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帮甲先生分析银行提出的诉讼要求是否合理。
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与杨某曾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03年登记结婚,于2024年7月经法院判决准予离婚。陈某系杨某的亲戚。案涉房屋系杨某与李某婚后购买,登记在杨某名下。2023年3月,李某与杨某感情不和分居闹离婚,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杨某将案涉房屋过户至陈某名下。李某至今一直居住在案涉房屋。陈某持不动产权证书以房屋所有权人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搬离并返还案涉房屋。在法院调查阶段,陈某主张以50万元价格购买案涉房屋。陈述50万元房款支付17万元现金,其余房款由债务抵顶。其明确表示无法提供买卖合同,对现金支付地点、款项来源,抵顶房款债务由来,陈某均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涉及交易关系取得不动产权,需要审查出卖人是否为有权处分,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房产是否办理过户登记,满足上述条件,买受人可取得房产所有权。上述三个条件中,出卖人为无权处分情形下,若买受人属于善意取得,仍可获得房屋所有权。若双方之间无合法有效买卖关系、未办理过户登记,二者条件缺少任何一个,则买受人无权取得所有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陈某的诉求。
2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某拥有一家私营企业,与宋某结婚后,他要求妻子不要出去工作,必须待在家里做全职太太。而妻子宋某则坚持出去工作,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李某强制要求妻子做全职太太的行为合理吗?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D
【详解】①:材料中张某与王某婚后共同积攒存款20万元,虽存在张某银行卡中,但二人未对财产进行特殊约定,该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
②:5万元债务用于家庭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②错误。
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王某(配偶)、张某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王某女儿与张某共同生活,张某对其承担了大部分抚养教育费用,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女关系,王某女儿也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③正确。
④:该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有权先分得清偿债务后的一半,剩余部分作为张某的遗产,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D
【详解】①:房产继承取得所有权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不以办理过户登记为所有权取得的要件,①错误。
②: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商业广告一般视为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②正确。
③:房屋属于李某婚前财产,李某在婚后发布广告出租房屋,这个出租行为属于对个人财产的经营行为,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
④:抵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将房产抵押给银行,银行取得优先求偿权,从而保障其债权的实现,发挥了房产的交换价值,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D
【详解】①: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非“以认缴出资”承担责任,①不选。
②:优先受偿权通常基于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本案中房产未设立担保,周某仅为普通债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②不选。
③:根据民法典,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所有权自继承开始时转移,王某作为唯一继承人,自其父亲去世时取得房产所有权,③正确。
④:王某以企业名义借款用于企业经营,属于合伙企业债务,合伙人(包括李某)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夫妻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周某可向李某主张债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4.B
【详解】①:小王父母在婚后全款购房并登记在小王一人名下,属于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民法典》第1063条),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所得的房子归小王个人所有,①正确。
②:小王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炒股,但婚后产生的投资收益(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②错误。
③:小王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主播10万元,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损害配偶财产权,违背夫妻忠诚义务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8、1043条),③正确。
④:小丽通过遗嘱继承父亲存款(遗嘱明确由其一人继承),属于个人财产(《民法典》第1063条),小丽有权完全支配,④错误。
故本题选B。
5.B
【详解】①③:法院对齐女士的经济补偿要求予以支持,这表明法院的判决承认了女方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维护了女方合法权益,同时也考虑了长期在家付出的一方离婚后面临的就业等诸多现实问题,①③入选。
②:法院的判决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在家付出一方的利益,没有体现增强夫妻家庭责任的意识,②不选。
④:该判决肯定了齐女士对家庭的付出,维护了其合法的权益,但并没有涉及其他共同财产问题,④不选。
故本题选B。
6.C
【详解】①:竹某父母为庆祝两人结婚赠与车辆时,并未明确指出受赠人,因此该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①不选。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竹某主张其曾为偿还贷款对外举债87万元,但竹某未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用于家庭生产、生活,故对于竹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②符合题意。
③: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借款15万元,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该由两人共同承担,③符合题意。
④: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④不选。
故本题选C。
7.B
【详解】①:小李在婚后给小赵庆生送的价值3万元的手表属于赠与行为,且明确赠与小赵个人,符合“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此是小赵的个人财产,①正确。
②:共同积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其购买的汽车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②排除。
③:根据法律规定,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产生的收益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小赵在婚后用个人资金炒股所获得的20万元的收益不属于个人财产,③排除。
④:小李在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在婚后的升值属于自然增值(非人为经营),因此是小李的个人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8.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①正确。
②: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裁判离婚(诉讼离婚)不适用,②排除。
③: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③正确。
④:谭某父母赠送的汽车明确仅供谭某使用,属于谭某个人财产;共同出资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共同财产,④排除。
故本题选B。
9.C
【详解】①:张某在遗嘱中限制妻子再婚的条件违反了《民法典》关于婚姻自由的规定,且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条款无效,①排除。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儿子以继承房屋为条件限制母亲再婚的行为违法,②正确。
③:该幢四层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两层本来就是该女子的财产,还有两层按照法定继承该女子与儿子一人一层。因此,按照法定继承,该女子应获得其中三层房子,③正确。
④: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有在无遗嘱或遗嘱无效时,才适用法定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0.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80万元死亡赔偿金是王某死亡后获得的赔偿,不属于其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因此不属于遗产范畴,丁某无法通过遗嘱继承获得该笔款项,①正确。
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购买的住房(价值70万元,需扣除未还房贷20万元,但房产本身属于共同财产)和30万元存款,共计100万元。而80万元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选项中“共计180万元”的说法错误,②排除。
③:遗嘱应为未成年子女保留必要份额,③排除。
④:20元房贷是王某与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优先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1.D
【详解】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在离婚诉讼期间,孙某、刘某不得和他人另行结婚,③正确。
④:刘某作为小孙的母亲,不因婚姻关系是否承续影响抚养权和监护权,孙某通过藏匿小孙争夺抚养权的行为侵害了刘某的监护权,④正确。
①:小孙不满八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自主决定跟谁生活,①不选。
②:孙某、刘某选择裁判离婚,无需再申请补发离婚证,②不选。
故本题选D。
12.B
【详解】①:双方约定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易某不知道该约定,那么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张某仍需承担责任,因此该情形不能必然免除张某责任,①符合题意。
②:若借款用于赌博等个人非法活动,属于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张某应被免除还款责任,②不符合题意。
③:根据举证规则,债权人易某需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若未能证明,则张某应被免除还款责任,③不符合题意。
④:毛某和张某在2018年1月解除夫妻关系,而借款发生于2017年4月。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果符合共同债务的条件,即使离婚,原配偶仍需承担还款责任。因此该情形不能必然免除张某责任,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3.B
【详解】①:李某去世时,与妻子共有两套房屋(价值 360 万元)、存款 40 万元、汽车一辆(价值 30 万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些财产若无特殊约定,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
②:李某的遗产为两套房屋价值的一半(180万元)、存款20万元、汽车15万元,总计215万元,②排除。
③:李某的兄姐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③错误。
④:若王某想独占房产(180万元遗产部分),需补偿其他继承人各60万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4.B
【详解】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违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①排除。
②:在上诉期间一审判决并未发生法律效力。只有离婚判决过了上诉期间,婚姻关系才算正式解除。否则上诉期间内,一方又与第三人结婚,便构成重婚行为,因此丁某在上诉期内与刘某另行登记结婚,构成重婚,属于无效婚姻,②正确。
③:张某与苏某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③正确。
④:当事人在结婚登记时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齐全。21周岁的小罗(男)伪造证件与同龄的小英登记结婚,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属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此该婚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可见,两年后婚姻也不能自动生效,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5.B
【详解】①:材料中张先生生前立有遗嘱将自己婚前出资购买A房屋遗赠给李女士侄女李乙,将二人共同出资居住房屋B过户为李女士单独所有,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法院尊重个人遗嘱意愿,因此法院不支持张甲的诉求,①正确。
②:张先生立有遗嘱明确表示将二人共同出资居住房屋B过户为李女士单独所有,所以对B房屋李女士有权单独处分,②不选。
③:王五以市场价格购买房屋B并且完成了过户登记,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王五善意取得B房屋的所有权,其与张甲无利益纠纷,因为房屋所有权已合法转移至王五名下,③正确。
④:张先生遗嘱中明确把A房屋遗赠给李乙,遗赠是自然人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不属于继承,继承是指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李乙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不属于继承,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6.D
【详解】①:王某和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赵某借款150万元用于乙公司购买原材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赵某作为债权人,即便王某和李某约定由王某承担还款责任,赵某仍有权要求李某偿还,因为该约定是夫妻内部的约定,不影响赵某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①正确。
②:虽然李某不是王某母亲的法定继承人,但是王某在婚后经配偶李某同意,以继承王某母亲的60万元遗产创办乙公司,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对该财产享有相应的权利,有权参与处置,②错误。
③:王某和李某将家庭名下的一套商铺抵押给赵某,赵某作为抵押权人,对抵押的商铺享有优先受偿权,即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等,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同时,根据抵押权的性质,抵押权人不得直接占有抵押物。而公司原材料并没有设定抵押给赵某,所以不涉及公司原材料,③不选。
④:王某作为独立法人,承担相应责任,所以若乙公司对外负债,该债务不属于王某和李某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7.D
【详解】①:虽然李明长期在外地工作,未尽主要赡养义务,但根据法律规定,仅未尽主要赡养义务一般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除非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严重行为,①说法错误。
②:该房产是李建国与王淑芬的夫妻共同财产,李建国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产份额,不能处分王淑芬的份额。所以李建国将全部房产留给侄女李婷的遗嘱部分无效,②说法正确。
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继承房产。但李婷不是继承人,而是通过遗赠获得部分房产,③错误。
④: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李建国所立打印遗嘱在两名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下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虽然遗嘱部分无效,但对于李建国有权处分的自己那部分房产份额,李婷可依据遗嘱获得。所以李婷可获得部分房产,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18.A
【详解】A: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饲养人是否有过错,均需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受害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侯某未管好宠物导致王某死亡,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A正确。
B:相邻权涉及不动产相邻方的权益(如通行、采光),本案与相邻权无关,B排除。
C:赔偿款是对死者家属的补偿,不属于死者遗产,C错误。
D:法院判决民事赔偿,未涉及刑事犯罪,侯某无需承担刑事责任,D错误。
故本题选A。
19.A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借款5万元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饭店资金周转,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
②:李某父母赠与李某的房产是指定赠与,即明确指定只赠与李某个人,属于李某个人财产,②正确。
③:该房产是李某的个人财产,王某无权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才需要双方同意处置,而个人财产由财产所有人单独决定,③排除。
④:材料没有涉及设立担保物权,周某无优先受偿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A。
20.D
【详解】①④: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事起一年内提出。宗某在婚前隐瞒自己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对此,林某可以在知道其患病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④正确,①错误。
②:两套古籍善本是林某父亲在林某登记结婚之前赠与林某的,是林某的个人财产,②正确。
③:宗某与林某的婚姻并没有违背男女平等原则,③错误。
故本题选D。
21.A
【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
①:张某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2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
②:吴某父母在婚后赠与吴某房产一套且登记在吴某一人名下,若无特别约定,应视为对吴某一方的赠与,属于吴某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②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
③:吴某父母赠与房产登记在吴某一人名下,属于吴某个人财产,③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④:张某借款用于个人消费,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2.D
【详解】①:所有权转移需完成交付,本题中茶具未交付,苏某确实未取得所有权,但根据《民法典》,双方达成合意协议合同即成立,并非支付定金后合同才成立,①错误。
②:题干中仅表明在微信上约好价格等买卖事项,未明确签订书面合同,且未提及是否满足定金双倍返还的条件,不能简单认定苏某可以要求甲返还定金4万元,②错误。
③:甲父亲在婚礼当天赠送茶具,若无明确约定,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婚后甲父亲私下叮嘱“茶具仅归甲所有”不改变赠与性质,乙作为配偶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利,乙可以就财产相关事宜主张权利,③正确。
④:题干中甲隐瞒交易、乙争执打碎茶具,均反映夫妻沟通缺失,说明在夫妻财产问题处理上“相互坦荡,遇事商量”确实是避免纠纷、处理好财产问题的关键,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3.①涉案贷款为乙女士以个人名义所借,甲先生事先并不知晓,贷款合同也未经甲先生签字或事后追认;贷款用途为经营,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也无证据证明该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因此,30万元债务应认定为乙女士的个人债务,甲先生不负有法定偿还义务。未成年子女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不承担偿还义务。除非自愿偿还,否则不能强制甲先生以个人财产偿还。
②涉案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一半为乙女士遗产。乙女士生前未立遗嘱,她的法定继承人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乙女士的债务。但拍卖房产将导致收入不稳定的甲先生及其未成年子女“居无定所”,应当为他们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剩余部分才可用于清偿债务。因此银行诉求拍卖全部房产,是不合理的。
【分析】背景素材:银行贷款债务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庭与婚姻的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述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结合案例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乙女士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到30万元经营贷款,甲先生未签字且不知情;贷款用途为“经营”,非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夫妻二人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可联系教材知识民事行为能力、夫妻共同债务的知识分析,说明涉案贷款为乙女士以个人名义所借,甲先生事先并不知晓,贷款合同也未经甲先生签字或事后追认;贷款用途为经营,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也无证据证明该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因此,30万元债务应认定为乙女士的个人债务,甲先生不负有法定偿还义务。未成年子女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不承担偿还义务。除非自愿偿还,否则不能强制甲先生以个人财产偿还。
关键词②:乙女士留下的唯一遗产是登记在夫妻名下的一套房子,且为家庭唯一住房,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支柱,乙女士生前每月收入较为可观,甲先生则在外打零工收入不多且很不稳定→可联系教材夫妻财产平等、法定继承、遗产清偿责任等知识,说明涉案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一半为乙女士遗产。乙女士生前未立遗嘱,她的法定继承人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乙女士的债务。但拍卖房产将导致收入不稳定的甲先生及其未成年子女“居无定所”,应当为他们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剩余部分才可用于清偿债务。因此银行诉求拍卖全部房产,是不合理的。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4.法院不会支持陈某的诉求。
①夫妻财产关系平等,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该房屋系杨某和李某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杨某无权单方面将案涉房屋过户至陈某名下。
②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需要合同法律制度的保障。(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陈某无法提交购房合同、款项支付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与正常房屋买卖交易不符,陈某与杨某之间房屋交易不真实,合同无效。
③法律规定涉及交易关系取得不动产权的,若双方之间无合法有效买卖关系,买受人无权取得所有权。因陈某与杨某不存在真实房屋交易,仅办理过户登记,陈某无法获得案涉房屋所有权。陈某非所有权人,无权要求李某返还房屋。
【分析】背景素材:房屋产权纠纷
考点考查:夫妻地位平等、订立合同学问大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主体是法院,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夫妻地位平等、订立合同学问大、保障各类物权的角度分析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陈某的诉求。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案涉房屋系杨某与李某婚后购买,杨某将案涉房屋过户至陈某名下→可运用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从平等的财产关系的角度分析说明该房屋系杨某和李某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杨某无权单方面将案涉房屋过户至陈某名下。
有效信息②:陈某明确表示无法提供买卖合同→可运用订立合同学问大的知识,从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角度分析说明陈某无法提交购房合同、款项支付无法作出合理解释,陈某与杨某之间房屋交易不真实,合同无效。
有效信息③:陈某持不动产权证书以房屋所有权人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搬离并返还案涉房屋。陈某明确表示无法提供买卖合同→可运用保障各类物权的知识,从房屋所有权的角度分析说明因陈某与杨某不存在真实房屋交易,无权要求李某返还房屋。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5.不合理。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妻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材料中李某的主张不符合我国婚姻法律制度所倡导的男女平等原则。
【分析】背景素材:李某要求妻子做全职太太
考点考查:夫妻地位平等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李某强制要求妻子做全职太太的行为合理吗”,属于辨析类试题,需要调用夫妻地位平等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然后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判断:不合理。
论据:他要求妻子不要出去工作,必须待在家里做全职太太→从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角度分析:联系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妻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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