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课件 选必2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件(共3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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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5张PPT)
高考总复习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01
体系建构·课标引领
03
易错点澄清
01
核心知识精讲
04
真题演练
一、体系建构·课标引领:
一、体系建构·课标引领:
课标要求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二、核心知识精讲:
1.侵权责任: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考点一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承担方式
诉讼 时效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以 适用,也可以 适用)
单独
合并
二、核心知识精讲:
1.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侵权内容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
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损害他人财物的
承担方式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承担损害赔偿
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二、核心知识精讲:
1.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使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正在进行或继续状态。 各种侵权行为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 物权(相邻权)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尚未发生实际损害) 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
牌、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和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财产所有权
(1)停止侵害:如甲整天造谣乙是坏人,乙可以要求甲闭嘴(停止造谣),停止对自己的侵害。
考法注意及解读
(2)排除妨碍:邻居堵塞房前公共流水通道,导致雨水囤积浸泡房屋。法院判令疏通通道,排除妨碍
考法注意及解读
(3)消除危险:邻居的树伸到自家院墙,眼看就倒了,可以要求其将树砍了消除危险。
考法注意及解读
(4)返还财产:如捡了别人手机,别人可以要求返还。
考法注意及解读
二、核心知识精讲:
1.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使用范围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害或者变形 财产损害
赔偿损失 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损害人身权财产权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可能另外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①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侵害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益的情形 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主要适用于侵害名誉权的情形 人身损害的情形
(5)恢复原状:如手机被别人弄坏可以要求其修好、恢复原状。
考法注意及解读
(6)赔偿损失:手机被别人弄坏修不好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考法注意及解读
(7)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在外造谣、诋毁他人,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如登报或者微博发布消息致歉,让别人知道,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考法注意及解读
二、核心知识精讲:
1.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诉讼 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产生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②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保护,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丧失胜诉权。
注意
三年
二、核心知识精讲:
1.侵权责任:
小曹13岁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之后,小曹一直随父亲生活。按照调解协议,小曹的母亲应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小曹年满十八周岁,但曹母并未按约履行支付义务。小曹年满18岁后,向检察机关求助,请求检察机关帮助其通过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令其母亲给付2016年3月至2022年8月期间未支付的抚养费。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二、核心知识精讲:
2.侵权责任的三种类型: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考点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
含义 构成要件 有损害事实
有主观过错
有因果关系
某中学的初中生小涛和小杰在课间休息期间因琐事发生争吵,在打斗过程中,小涛故意踢中小杰的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住院治疗。
小涛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请以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加以分析。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核心知识精讲:
2.侵权责任的三种类型:
(2)特殊侵权责任:
类型 含义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注意
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能自证清白就需担责)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需要举证,无论有无过错都需担责)
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
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无论有无过错,均须承担责任
二、核心知识精讲:
2.侵权责任的三种类型: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案例拓展】常见的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②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
③建筑物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判断以上案例适用哪种侵权责任?
二、核心知识精讲:
2.侵权责任的三种类型: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案例拓展】常见的无过错侵权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生产者产品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
判断以下案例适用哪种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核心知识精讲:
2.侵权责任的三种类型: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豪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10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
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为什么?
老李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本案中,老李的驴踢坏了小汽车,导致车主的豪车受损,而驴受惊是因为被斗牛犬咬伤所致,不论驴与斗牛犬的饲养人有无过错,都构成了共同侵权,所以老李与商店老板都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车主有权向老李请求赔偿,老李赔偿后,有权向商店老板追偿。
②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还应考虑豪车的停放是否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据此减轻老李的责任。
二、核心知识精讲:
2.侵权责任的三种类型: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类型 含义 举例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能自证清白就需担责) 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等
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需要举证,无论有无过错都需担责) 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有无过错,均须承担责任
注意
二、核心知识精讲: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①个人角度:
②社会角度:
③社会角度: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 )

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

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

二、核心知识精讲:
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免责条件
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定免责(如适当的正当防卫)
法定免责+约定免责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
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二、核心知识精讲: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李某到某餐厅就餐,在一盘菜肴中吃到一只蟑螂,其因受到惊吓晕倒,经抢救才得以脱险。该餐厅( )
A.构成违约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只承担违约责任
B.构成侵权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只承担侵权责任
C.既构成违约行为,又构成侵权行为,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侵权责任
D.既构成违约行为,又构成侵权行为,根据李某的请求,或承担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
D
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选一)
注意
二、核心知识精讲:
1.民事权利的限制: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考点一 民事权利有限制
(1)含义:
网购后对商家发表评论并给予差评,侵犯商家名誉权( )
若给予差评的行为及相关评论内容真实,并非出于恶意诋毁商家信誉的目的,则不构成侵权
×
(2)对名誉权的限制: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二、核心知识精讲:
1.民事权利的限制: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二、核心知识精讲:
1.民事权利的限制: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考点一 民事权利有限制
(1)含义: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名誉权的限制: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二、核心知识精讲:
(3)对著作权的限制:
1.民事权利的限制:
含义 适用情形
(1)作品的合理使用
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只要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其作品都构成侵权。这一观点对吗?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无需同意、不必付费,非营利性)
在作业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手机上
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不构成侵权,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二、核心知识精讲:
1.民事权利的限制:
(3)对著作权的限制:
含义 适用情形
(1)作品的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无需同意、不必付费,非营利性)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案例1:一本关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书籍中,为评论作家鲁迅的写作风格,摘录了其小说《呐喊》中的一段代表性段落
案例3:科研团队为了一项课题研究,从多部已出版的学术著作中,各复印了相关的几页章节,供团队内部成员分析使用
案例2:电视台报道某画展盛大开幕的新闻时,镜头呈现了展厅内正在展出的绘画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二、核心知识精讲:
1.民事权利的限制:
(3)对著作权的限制:
含义 适用情形
《文摘周报》转载了《人民日报》上刊登的一篇时事评论文章
小学语文课本中收录了某位当代作家已发表的散文《春天的田野》的节选段落
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吗?为什么?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2)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除非禁用,无需同意,应当付费,营利性)
二、核心知识精讲:
(3)对著作权的限制:
1.民事权利的限制:
含义 适用情形
(1)作品的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无需同意、不必付费,非营利性)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2)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除非禁用,无需同意,应当付费,营利性)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共同点: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 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二、核心知识精讲:
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考点二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实质
类型
法律依据
习惯:村民在自家房屋后墙外留出三尺宽的“滴水巷”,供相邻方房屋屋檐滴水,也作为通风、通行的狭窄通道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限制或延伸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土地、房屋、林木、地上的固定物)与管线安设关系; 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关系,等等(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有法依法,无法依习惯)
二、核心知识精讲:
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P38探究与分享:徐某在住宅楼三层的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楼下住户造成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地影响邻居的休息。几户邻居与徐某协商无效后,将他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徐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在自家阳台养信鸽。
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 请结合《法律与生活》说明你的判断理由。
徐某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①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的民法基本原则。徐某在自家阳台搭建鸽舍,却给邻居带来了严重污染,并严重影响邻居休息,违背了公平、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的基本原则
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处理原则)
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 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 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具体要求)
徐某在自家阳台行使养信鸽权利时,却给楼下住户造成污染,影响邻居休息,违背了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损害了相邻方的合理利益,徐某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的侵权责任,应立即拆除鸽舍或在不影响楼下邻居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妥善安置鸽舍。
二、核心知识精讲:
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关系; 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关系,等等(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有法依法,无法依习惯)
要求 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处理原则)
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 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 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具体要求)
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4.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用益物权的限制或延伸( )
纠正:
1.行为人如果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
纠正:
2.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无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责任( )
纠正:
3.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必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并支付使用费( )
纠正:
三、易错点澄清:
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
×
作品刊登后,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其他报刊可以转载,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限制或延伸
×
1.(2023·河北高考)王某在某俱乐部滑轮滑时,未戴安全护具,不慎摔倒后受伤,并住院治疗。经查,该俱乐部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向王某作出了明确的安全警示以及说明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原因,承担全部责任
②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
③俱乐部未尽到安全说明和警示义务是王某受伤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④俱乐部已经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四、真题演练:
考向一 侵权责任

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而不是承担全部责任,俱乐部对王某受伤也负有责任,故①不选,②符合题意。该俱乐部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向王某作出了明确的安全警示以及说明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故这是王某受伤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③符合题意,④不选。
2.(2023·重庆高考)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法制意识,尊重法律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甲遗弃的宠物狗咬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②乙从家中抛掷酒瓶后砸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③丙无视安全警示,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丙有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④丁边看手机边走路,撞上某单位门口合法安装的防护栏而受伤,丁有权要求该单位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二 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
四、真题演练: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或逃逸的动物在遗弃或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的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甲遗弃的宠物狗咬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①正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乙从家中抛掷酒瓶后砸伤行人,行人有权要求乙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造成自身损失的应当由自己承担责任,丙无视安全警示,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应自己承担责任,景区无过错,丙无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③排除。
丁边看手机边走路,撞上某单位门口合法安装的防护栏而受伤,应自己承担责任,单位无过错,丁无权要求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④排除。
3.(2024·吉林高考)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四、真题演练:
考向三 民事权利有限制

材料中甲杂志社和丙公司涉及的是著作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①正确。
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②错误。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丙公司未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③错误。
材料中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因小王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的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④正确。
4.(2024·湖南高考)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四、真题演练:
考向四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
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鸽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
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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