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专题十一 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 本专题是高考命题常考之处。本专题常考知识点有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继承、婚姻、劳动者维权、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等。从材料选取看,高考多依托家庭婚姻中人身关系和财产纠纷为情境,综合考查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结婚与离婚、夫妻地位平等基本知识。常以劳模表彰活动为背景,考查劳动的重要性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劳动纠纷案例为背景材料,考查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试题常以新职业的出现、新经营主体的设立等为背景材料,考查自主创业;以生产经营者的不正当经营行为等为背景材料,融合《经济与社会》中企业经营等知识,考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设问方式的角度看,近几年高考对本专题内容的考查既有客观题,又有主观题,主观题多以辨析类、认识类为主要考查形式,注重结合社会关注的法律生活案例考查。突破点一 家庭与婚姻考|向|探|究遗产继承1.(2024·湖北高考9题改编)李四(父母已离世)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B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宠物犬是不能成为继承主体的,②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用于购买夫妻共同的家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不选。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债务,故价值210万元的房产,首先应清偿10万元债务,剩余200万元。继承遗产时,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2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平均分配,李四的遗产金额为100万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小四和妈妈均等继承李四的遗产份额,由于李四父母已离世,故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2.(2024·安徽高考14题)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D 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正确处理婚姻关系3.(2024·浙江6月选考20题)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D 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①排除。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故②错误。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这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故③正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故④正确。平等的夫妻关系4.(2024·山东高考14题)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B 由材料可知,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是小张、小陈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故这100万元借款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夫妻间约定债务由一人承担的,该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对债权人无效,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①正确。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由甲公司以全部资产为限承担责任,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并没有确定只归张某一人,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陈也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②错误。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葛某对小张、小陈的住房享有抵押权,若小陈夫妇到期不偿还债务,葛某有权就该住房优先受偿,但购入的设备不是抵押物,葛某不能以变卖设备的价款优先受偿,③错误。知|识|必|备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2.法定继承注重继承人的顺序,遗嘱继承注重遗嘱人的意愿。3.继承开始前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4.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遗嘱继承、遗赠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5.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6.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协议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7.“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8.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9.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1.继承(1)继承相关的概念概念 含义继承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被继承人 死者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析产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2)比较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类别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抚养情况来确定 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优先 原则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3)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类别 不同点 相同点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赠 扶养 协议 ①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②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名师点拨(1)继承开始后,先析产,把遗产从共同财产中析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确定遗嘱有效),遗嘱不涉及的部分财产,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2)继承的法律效力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或遗赠>法定继承。(3)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2.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关系 的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平等的人身关系 内容 ①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平等的财产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相互扶养 的权利和 义务 夫妻之间的扶养,是指夫妻在物质上和生活上互相扶助、互相供养。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知识拓展夫妻财产的归属(1)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①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②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稿费,属于明确可取得的→共同财产;③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2)婚前个人房产①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②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③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增值→个人财产(自然增值)。(3)婚前个人存款①婚后取得的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②婚后国债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③婚后买股票收益→共同财产(投资)。注意:孳息是指由原物所生的物或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土地生长的稻麦、树木的果实、牲畜的幼畜、挤出的牛乳、剪下的羊毛等。跟|踪|训|练1.原告李某珍是年逾八旬的老人,与林某育有二子三女。林某去世后,李某珍一直与大儿子林某森一起生活。大儿子林某森于2024年6月9日生病去世,李某珍的二儿子林某坤与三个女儿就李某珍的赡养问题产生了纠纷。李某珍将四个儿女告上了法庭,要求四名被告共同照顾其生活起居,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500元。在这一案例中(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李某珍的诉讼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②李某珍的四个子女不仅要经济上供养她,还应该在生活上照料她③如果李某珍的四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将会被剥夺继承权④李某珍四个子女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会受到法律的制裁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A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李某珍的四个子女,有义务赡养老人,①②正确。不尽赡养义务并不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条件,如果按照法定继承,可以不分和少分,③错误。李某珍的四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违背公序良俗,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不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④错误。2.(2024·江苏苏州三模)父亲去世后,30周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担任江某的监护人,负担其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4年3月去世。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赵小华与江某签署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后,小赵的赡养义务自然免除B.遗赠扶养协议对于发扬互助精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C.成年意定监护人应该在被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D.书面供养协议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解析:B 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小赵的赡养义务不能免除,A排除。30周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体现了遗赠扶养协议对于发扬互助精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B正确。成年意定监护人应该在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C排除。书面供养协议不是遗嘱,不必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D错误。3.结婚十年后,李某和郭某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但两人在财产分割上无法达成共识。李某表示,房子、车子是郭某父母所买,自己不要,但这些年炒股所用的本金是自己这两年的工资奖金,因此炒股所得的10万元收益属于自己的“私房钱”,而郭某从未参与炒股,这笔钱不应该被列入财产分割清单。对此,你的看法是( )A.应该列入,炒股所用的本金是李某个人财产,但炒股所得的10万元收益不是B.不该列入,李某放弃房子、车子,已经作出了利益的让步C.应该列入,因为这笔钱是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的收益D.暂时不列入,感情破裂,双方有责,需裁定责任更大的一方解析:C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炒股的本金和收益都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的收益,应该列入财产分割清单,A、D不选,C入选。材料中的房子、车子的本身的产权归属未明确,所以并不能以车子、房子的让步,而影响炒股本金和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B不选。4.(混淆遗嘱继承与遗赠)(2024·江苏常州三模)聂某的妈妈去世多年。邻居李某夫妇一直在生活上对聂某的父亲予以照顾。独生子聂某外出务工多年,一直未与父亲联系。后来,聂某父亲在去世前一天,口头表示其去世后将其唯一的房屋赠送给李某夫妇,并有多位邻居在场证明。除了房屋,聂某父亲还留下存款10万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李某夫妇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屋B.聂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10万元存款C.聂某父亲的口头遗嘱无效,李某夫妇不能获得房屋D.李某夫妇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解析:B 聂某作为聂父的独生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聂父留下的10万元存款,B符合题意。李某夫妇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聂父留下的房屋,而不是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A说法错误。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材料中的口头遗嘱有效,C说法错误。李某夫妇取得房屋所有权是通过遗赠,遗赠不等于继承,D说法错误。5.(混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2014年1月,王涛与李红登记结婚,2024年7月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王涛婚前用100万元购买的房产婚后升值为150万元。此房婚后用于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获取租金6万元。王涛2022年12月发表的文章在2024年8月收到稿费3万元。另外,李红母亲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其名下的房产归李红所有。本案中关于财产的分配正确的是( )①王涛婚前购买的房屋已经过多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房产升值的50万元和租金6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离婚后王涛收到的3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李红母亲通过遗嘱留下的房产归李红个人所有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D 婚前个人财产不会随着时间、婚姻关系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①说法错误。王涛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50万元属于王涛个人财产,房屋婚后用于出租,是由两人共同打理,租金属于共同财产,②不符合题意。王涛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表的文章,稿费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遗嘱或遗赠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红母亲通过遗嘱留下的房产归李红个人所有,④符合题意。突破点二 就业与创业考|向|探|究做个明白的劳动者1.(2024·黑吉辽高考13题)小赵与某公司自愿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几个月后,小赵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给予工伤待遇,遭到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享受工伤待遇 ②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赵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③小赵与公司自愿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 ④小赵与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但形成了劳动关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D 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自愿订立的合同不代表合同内容就一定合法,即合同不一定有效,③正确。小赵与某公司虽签订的是《合作经营合同》,但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可见小赵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享受工伤待遇,①错误,④正确。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本案属于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不以仲裁协议为前提,②不选。2.(2024·浙江1月选考22题)某生物公司与刘某订立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该公司可以不经刘某同意,强制实施其发明专利②该公司与刘某之间相关合同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③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C “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这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②正确。发生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而双方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调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④符合题意。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①说法错误。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③说法错误。公平竞争与诚信经营3.(2024·安徽高考13题)甲公司在生产一款美容产品时,未经许可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该产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当地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经查实,对甲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本案中,甲公司( )①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 ②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称权 ③如不服处罚,可提起民事诉讼 ④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B 材料中指出甲公司未经乙公司允许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且甲公司商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在本案中,甲公司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①④正确。企业名称权是指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而题干甲公司侵犯的是乙公司的知识产权,②不选。材料中指出当地监管部门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如不服处罚,可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③不选。4.(2024·湖北高考2题)现如今买了电器,有故障需要维修时,常会遇到保修附加条件多、小病大修、乱收费等花式套路,让消费者感到买得起修不起,既“头疼”又“心疼”。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 )①加强监管,增加行业透明度 ②反垄断,打击不正当竞争 ③建立国有家电维修连锁企业,做好便民服务 ④引导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倡导诚信经营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B 材料反映了市场上电器维修存在保修附加条件多、乱收费等问题,为此既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增加行业透明度,又需要其引导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倡导诚信经营,①④符合题意。材料涉及的是电器行业侵犯消费者权益,没有做到诚信经营的问题,不涉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问题,②不选。针对材料反映的问题,政府应该加强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弥补市场的缺陷,而不是建立国有家电维修连锁企业,且家电维修行业不是国有经济必须控制的领域,③排除。知|识|必|备1.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2.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3.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依法履行,不得滥用权利。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5.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法律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7.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8.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9.企业要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科学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要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1.劳动法与劳动合同劳动法 调整对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基本 原则 ①首要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②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③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意义 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劳动合同 作用 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内容 ①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②可备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订立 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 无效情形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其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注意:劳动合同的无效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确认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2.全面理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国家 ①加强有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②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③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着力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用人单位 ①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 ②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 ③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④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者 ①应当树立合同意识,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全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②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③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要有证据意识,平时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3.诚信经营开展正当竞争 ①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②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③禁止实施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商业诋毁、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①原因: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②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③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依法纳税 ①原因: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②主要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知识拓展图示理解企业经营的相关联系跟|踪|训|练1.李某为M公司员工。2023年10月,李某在国庆放假期间加班46小时晕倒在单位卫生间,受重伤住院。李某所受伤害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23年12月,仲裁机构裁决M公司与李某签订赔偿协议,由M公司支付李某受伤期间的各种费用及工伤补偿共32万元,李某不再向M公司提出工伤赔偿要求。M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可见本案( )①当事人不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因M公司不认可调解协议,其可提起民事诉讼③裁决是由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④当事人的身体健康权受到了M公司的侵犯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B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正确。M公司不认可调解协议,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②错误。仲裁机构裁决M公司与李某签订赔偿协议,由M公司支付李某受伤期间的各种费用及工伤补偿共32万元,李某不再向M公司提出工伤赔偿要求,可见本案裁决是由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③正确。当事人休息休假的权利受到了M公司的侵犯,④错误。2.2024年“3·15”晚会曝光了一款高科技酒水听花酒,这款所谓的商务高端白酒标准装售价高达5 860元,精装58 600元,该酒广告宣称有提升免疫力、改善睡眠、调节生理紊乱、抗衰老等功效,一些消费者被此宣传迷惑而上当受骗。听花酒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 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 (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①其广告宣传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②其行为是与药品功效混淆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③要诚信经营,对酒水功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示 ④凭借“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地位,致使消费者的利益受损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B 听花酒企业广告宣称了多种健康功效,但实际上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些功效,因此可以被认为是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混淆行为指的是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听花酒企业的行为不属于混淆行为,②排除。企业要诚信经营,但企业信用信息指的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而不是针对具体产品的功效,③排除。一些消费者被宣传迷惑而上当受骗反映了“信息不对称”状态,导致利益受损,④正确。3.(2024·江苏百校联考)谢某、陈某注册成立A公司,销售“某江”品牌材料。从事瓷砖批发销售业务的王某与A公司均在一个近500人的瓷砖生意交流微信群中。王某在该微信群中肆意将“某江”建材描述为“过街老鼠”“社会毒瘤”,评价“某江”建材在其他城市口碑差,利用低价倾销的方式抢走零售商的客户,并号召其他销售商抵制“某江”建材。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上述纠纷可选择便捷经济的人民调解来解决B.侵害了谢某、陈某的名誉权,需承担过错责任C.王某行为属于商业诋毁行为,违背公平竞争的规则D.若能够提供证据,王某可依法判定A公司存在不当竞争解析:C 王某在该微信群中肆意将“某江”建材描述为“过街老鼠”“社会毒瘤”,评价“某江”建材在其他城市口碑差,利用低价倾销的方式抢走零售商的客户,并号召其他销售商抵制“某江”建材,因此王某行为属于商业诋毁行为,违背公平竞争的规则,C正确。便捷、经济的纠纷解决方式指的是仲裁,A错误。王某侵害了A公司的商业信誉,而不是侵害谢某、陈某个人的名誉权,B错误。应该由国家相关部门来依法判定A公司是否存在不当竞争,而不是王某依法判定,D错误。4.(混淆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2024·江苏泰州联考)2024年春节后,好久没有找到工作的老李在邻村老钱的推荐下,在一家村办木料加工厂找到了一份工作。老李和木料加工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工资待遇,同时,合同上还明确表示,基本工资每年上浮5%。刚工作不到一个月,工厂就以企业效益不好为由,辞退了老李。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老李可以根据实际,选择协商和解、诉讼方式维权②若老李经济困难,通过申请法律援助,能无偿得到法律服务 ③如果老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可以依法委托辩护人来维权 ④该案件属于民事案件,老李和工厂可以协商选择仲裁委员会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D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错误。老李和工厂发生劳动纠纷,该案件属于民事案件,老李和工厂可以协商选择仲裁委员会,若老李经济困难,通过申请法律援助,能无偿得到法律服务,②④正确。如果老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来维权,③错误。一、选择题1.幼儿园5岁学生小光在学校门口的便利店购买了一把“萝卜刀”,并带入幼儿园。课堂上小光在一甩一扣玩闹中,伤到同桌小军面部,小军住院治疗15天,花费2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军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可作为其维权的法定代理人 ②小光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③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④小光与便利店的购买合同有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B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作为其维权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造成伤害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相应责任,①③正确。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5岁的小光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②错误。当公民权利受到侵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上诉,④错误。2.(2024·江苏盐城联考)老王的多个子女都拒绝照顾老王。老王遂与邻居小张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老王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小张作为监护人照料自己,并代管财产,老王的子女表示反对。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①老王与邻居小张签订的书面协议合法有效,依法受到保护 ②老王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意定监护人的最佳人选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应追究老王子女刑事责任 ④老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B 材料中老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与小张达成意定监护协议是老王的真实意思表示,老王与邻居小张签订的书面协议合法有效,依法受到保护,①④正确。老王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子女对老王有赡养的义务,不一定是意定监护人的最佳人选,②错误。材料中老王子女未体现构成犯罪,不应追究老王子女刑事责任,③错误。3.(2025·江苏期初调研)大学毕业后的小王打算自主创业,因缺少资金向父亲老王借款2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王要求其还款。小王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王的生活。老王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借条不具有合同的性质,但小王拒绝还款违背中华传统美德B.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老王应当帮扶经济上有困难的小王C.若调解协议达成后小王拒不履行,老王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D.即使小王不尽赡养义务,将来在继承遗产时也不会丧失继承权解析:D 大学毕业后的小王打算自主创业,因缺少资金向父亲老王借款2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该借条是借款合同,内容真实有效,具有合同性质,A错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但小王作为有能力独立生活的成年人,要求父母应当帮扶的说法是不合理的,B错误。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故老王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C错误。即使小王不尽赡养义务,但他仍是法定继承人,正常情况下,将来在继承遗产时也不会丧失继承权,D符合题意。4.(2024·江苏南通三模)余老伯和妻子王阿婆共育一子一女。儿子英年早逝,留下一女小小余。余老伯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将其包括房屋A一半份额在内的所有财产都给女儿小王继承。2024年2月,余老伯因病离世。该遗产处理时,大儿媳代表孙女小小余(尚未成年)表示异议,理由是该遗嘱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必留份制度”。在此案中( )A.双方当事人可通过仲裁来解决遗产纠纷B.有见证人见证是该遗嘱合法的必要条件C.小王已经依法取得房屋A的部分所有权D.小小余可以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部分遗产解析:C 遗产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来解决,A错误。有见证人见证不是该遗嘱合法的必要条件,B错误。余老伯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将其包括房屋A一半份额在内的所有财产都给女儿小王继承。因此,小王已经依法取得房屋A的部分所有权,C正确。小小余不属于法定继承的范围,不可以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部分遗产,同时必留份制度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人,不适用于代位继承,D错误。5.(2024·江苏无锡联考)原告李某与被告桂某系养母女关系,桂某出生后被其家人寄放在李某家门口,李某将其收养并抚养成人。李某年满60周岁后,失去了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一直由她的其他两名子女赡养照顾,桂某没有尽赡养义务,李某将其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桂某给付自她年满60周岁起至今共计五年的赡养费24 000元,以及今后给付每月赡养费500元。在这一案件中( )①李某的诉讼请求没有法理依据,不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②李某和桂某不是母女关系,不应承担赡养义务 ③桂某家人的行为属于遗弃,应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④李某对桂某尽了养育责任,桂某应对李某尽赡养义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D 在本案中,李某与桂某是养母女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养子女对养父母也要尽赡养义务,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①②错误。桂某家人将刚出生的桂某寄放在李某家门口,属于遗弃,侵犯了桂某的合法权益,应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③正确。桂某被遗弃后,李某将其收养并抚养成人,李某对桂某尽了养育责任,桂某应对李某尽赡养义务,④正确。6.(2024·江苏镇江模拟)甲与乙于2021年10月结婚。婚前甲有一套房屋,乙有30万元的存款。2021年11月,甲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22年2月,乙遇车祸致重伤,获得10万元赔偿金。后来,甲与乙离婚时,甲婚前的房屋增值了20万元,将继承的房屋出租,获得租金3万元。乙将自己婚前的30万元投资购买了某基金,获利8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乙获得的赔偿金是个人财产 ②乙投资基金所得8万元属个人财产 ③甲婚前的房屋及增值20万是甲的个人财产 ④甲继承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出租收入3万元是共同财产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解析:A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乙获得的赔偿金是个人财产,①说法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乙投资基金所得8万元不属于个人财产,②排除。甲婚前的房屋及增值20万元是甲的个人财产,③说法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甲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产权归属只归一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不符合题意。7.2023年12月,上海独生女继承2亿元遗产后被离婚冲上热搜。女子康某家境优越,28岁与王某结婚,婚后康某的父母在一次旅游途中发生车祸,双双去世,去世之前未曾订立遗嘱,留有2亿元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全部由康某继承。半年后,王某以性格不合为由起诉要与康某离婚,并要求分割康某继承的遗产。下列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①康某继承父母2亿元遗产,应归康某,王某无权分割 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③康某与王某二人的离婚案,人民法院应给出30天的离婚冷静期 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D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但是本题中康某父母未立遗嘱,2亿元资产是法定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有权分割,①错误,②正确。30天的离婚冷静期是为协议离婚设置的,本题是诉讼离婚,③错误。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④正确。8.(2024·南京师大附中模拟)针对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收入标准随意变动等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于2024年2月23日公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等三份新办法,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被纳入最低工资保障范围,在法定节假日可获更高报酬。新规的推出,有助于( )①完善劳动力市场秩序以维护劳动者权益②通过社会福利制度增强劳动者的幸福感③引导企业规范用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④国家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强度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B 新规的推出,有助于完善劳动力市场秩序以维护劳动者权益,引导企业规范用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①③符合题意。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被纳入最低工资保障范围,不是社会福利,②不符合题意。材料没有涉及确定其劳动强度,④不符合题意。9.2023年,张某应聘到某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员工不得打探他人的薪酬,不得泄露自己的工资待遇,否则公司将视情况降薪甚至开除。2024年1月,因张某透露自己薪资受处分后又打听他人薪资奖金,公司最终决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关于上述纠纷( )①张某若不服公司决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张某打听他人薪资的做法并未违法,公司无权因此解除合同 ③2025年1月之前,张某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④张某已与公司签订薪酬保密协议,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D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表述错误。张某应聘到某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薪酬保密协议,那就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其打听他人薪资的做法虽未违法,但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双方签订合同中的约定,故公司有权因此解除合同,②错误,④正确。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③符合题意。10.(2024·江苏扬州模拟)某蛋糕店招聘门店销售营业员一名,小李应聘上岗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一次由于未经过培训业务不熟练,介绍错了价格给蛋糕店带来50元的损失。一次由于交通拥堵,上班迟到了5分钟。老板以上述原因,决定辞退小李。下列说法或措施正确的是( )A.蛋糕店财产权受损,没有要求小李承担侵权责任可以辞退B.小李和蛋糕店老板可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C.交通拥堵属于不可抗力,故此次迟到不能成为辞退理由D.小李决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蛋糕店收回辞退决定解析:B 虽然小李给蛋糕店造成财产损失,但是否要求小李承担侵权责任与辞退小李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A不选。一次由于未经过培训业务不熟练,介绍错了价格给蛋糕店带来50元的损失。一次由于交通拥堵,上班迟到了5分钟等,可见如果二者协商一致,可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B符合题意。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交通拥堵不属于不可抗力,C不选。根据法律规定,除特殊情况,劳动纠纷未经仲裁程序,不能直接提起诉讼,D不选。11.随着年内全国范围内的大幅度降温,“低温津贴”的落实再次引发热议。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中明确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支付低温津贴,我国多个北方省市也陆续明确当地低温补贴标准。结合下列内容说法正确的是( )某员工:“公司安排我在冰冻天气里工作两周了,得有低温津贴吧?” 老板:“啥低温津贴,我也在这冻着呢,而且劳动合同里没有规定这一条。” 某员工:“法律都规定有低温津贴,新闻上也经常报道。” 老板:“咱们依照合同办事。”①向劳动者支付低温津贴,体现了用人单位自觉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②用人单位拒发低温津贴,劳动者可在仲裁后二十日内提起诉讼 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不得故意规避自身应承担的法定义务 ④合同未明确低温津贴条款,故劳动者无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B 《最低工资规定》中明确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支付低温津贴,向劳动者支付低温津贴,体现了用人单位自觉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①正确。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中的裁决不服的,自收到撤销仲裁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最低工资规定》中明确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支付低温津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不得故意规避自身应承担的法定义务,③正确。合同未明确低温津贴条款,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④错误。12.2024年4月26日,某公司员工刘某因工作原因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表个人言论,称休息日不会接听任何与工作相关的电话,并告知公司客户不要打电话打扰自己。该公司认为刘某的言论是不服从公司管理和工作安排的行为,损害公司口碑,对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遂向刘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刘某称公司并没有明文规定休息日必须接听与工作相关的电话。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刘某若对公司决定不服,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刘某若依法维权,只能在仲裁与诉讼之间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③用人单位应在用工自主权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寻求平衡 ④刘某并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D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错误。刘某不可在仲裁与诉讼之间选择其一进行维权,而是先选择劳动仲裁,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某公司因刘某的言论就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且事先并没有明文规定休息日必须接听与工作相关的电话,用人单位应在用工自主权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寻求平衡,以及刘某并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③④正确。13.(2024·江苏南京月考)某款讲故事App的会员没有单独包月,只有连续包月和半年卡、年卡等,而且没有直接在App内一键退订的服务,都需要在手机相关频道中找到4级或5级界面或者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点击相关按钮才能完成退订。同时,在上述App会员订购页面下方连续包月的相关条款中,看到密密麻麻的小字,且一般无法放大字体。甚至用户在卸载相关App后依然有自动扣费等乱象。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A.自动续费条款合法有效,消费者没有细致阅读条款,主观上存在过失B.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应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自动续费的内容C.消费者协会应积极承担监管责任,加大对设置自动续费企业的惩罚力度D.自动续费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和绿色原则解析:B 自动续费条款设置为密密麻麻的小字,未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主观上不存在过失,A错误。App连续包月的相关条款中提示文字非常小,且一般无法放大字体,或者用户在卸载相关App后依然自动扣费等乱象,说明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应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自动续费的内容,B符合题意。应由行政执法机关加大对设置自动续费企业的惩罚力度,而不是消费者协会,C错误。变相强制消费者自动续费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和自愿原则,而不是绿色原则,D错误。14.近年来,零食江湖出现了“学院派”食品,即由高校研发和代言,由合作企业生产的食品,俘获了不少吃货的心。但这些“高学历”零食在受欢迎之余,也混入了一些“学历造假”分子。上海市消保委随机选取的13种宣称由“农科院”“农业大学”等机构参与研发的线上食品中,5款产品被相关机构明确回函否认有关联,4款产品未获相关机构的明确回应。零食“学历造假”( )①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权 ②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 ③警示制造商须尽到事先审查的义务 ④是“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B 产品造假蒙蔽消费者,而且造假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因此零食“学历造假”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权,①正确。材料不涉及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②排除。题干反映合格产品被仿冒,生产合格产品的企业无责任对仿冒商品进行事先审查,而造假企业目的就是仿冒,谈不上履行事先审查义务,③排除。仿冒受消费者欢迎的产品,是“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④正确。15.(2024·江苏南通三模)去餐馆吃饭时,在指定平台签到、打卡、发好评,就可以获赠一份小菜或甜品;网购或点外卖时,包装里常夹着“好评返现”卡片,按照指引给好评就能拿到几元红包;在指定平台发布探店好评,就能置换一顿“霸王餐”……从餐饮、网购到住宿、休闲,“好评返现”已悄然走入大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商家“好评返现”( )A.属于正当竞争,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B.旨在让利促销,是正当的产品推广手段C.属于混淆行为,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D.涉嫌虚假宣传,侵害其他消费者知情权解析:D 商家的“好评返现”,其实质是虚假宣传,而不是让利促销,是不正当竞争,也不属于混淆行为,D正确,A、B、C不选。16.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下面关于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的原因正确的有( )①可以简化税收体系,使得税收管理更为高效,降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 ②税收政策更加透明,纳税人更容易理解和遵守税收规定,杜绝税收争议和纠纷 ③合理的税收政策可以激励劳动供给,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 ④统一征税有助于提高税收的征收效率,消除逃税和漏税现象A.①② B.①④ C.①③ D.③④解析:C 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可以简化税收体系,使得税收管理更为高效,降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合理的税收政策可以激励劳动供给,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①③符合题意。“杜绝税收争议和纠纷”说法过于绝对,②排除。“消除逃税和漏税现象”说法过于绝对,④排除。二、非选择题17.(2024·江苏淮安模拟)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系三兄弟。刘某甲、刘某乙均有一子,刘某丙终身未娶且无子女。2023年3月,刘某丙确诊身患癌症,便与两个哥哥、两个侄子商议,最终确定由刘某甲的儿子刘小某对其进行赡养,在其去世后,名下所有财产归刘小某所有。刘某丙与刘小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协议内容如下:一、刘某丙衣食住行等一切花销均由刘小某一人承担,刘某丙百年后事也由刘小某一人承担;二、刘小某赡养刘某丙直至刘某丙百年,刘某丙百年后其名下财产(房屋、承包土地等)由刘小某一人继承;三、遗赠人刘某丙在订立本协议时神志清楚、思维表达真实自愿;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刘某丙与刘小某在本协议上签字后本协议生效。此后刘小某一直照顾刘某丙直至去世,并为其妥善办理了丧葬事宜,可在继承刘某丙的遗产时,刘某乙却与侄子刘小某产生了冲突。叔侄争执不下,刘小某遂诉至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查证了刘小某提交的证据,视频显示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当天,立据人、扶养人、证明人均在协议中签字捺印并注明日期,刘某乙也在现场并目睹了协议签订全过程。根据证据,刘某丙与刘小某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有双方签字手印。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官应该如何判决该案,并说明理由。答案:①刘某丙与刘小某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足以证明此协议的有效性。②此后,刘小某负责刘某丙的治病就医、生养死葬,已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③在我国遗产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遗嘱次之,法定继承再次之。按照约定,遗产应归刘小某所有。解析:“视频显示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当天……协议签订全过程”可联系该《遗赠扶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刘某丙与刘小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此后,刘小某一直照顾刘某丙直至去世,并为其妥善办理了丧葬事宜,可联系刘小某负责刘某丙的治病就医、生养死葬,已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可在继承刘某丙的遗产时,刘某乙却与侄子刘小某产生了冲突。叔侄争执不下,刘小某遂诉至人民法院”可联系在我国遗产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遗嘱次之,法定继承再次之。按照约定,遗产应归刘小某所有。18.(2024·江苏常州模拟)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2024年1月,孙某入职某快递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时间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即: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2个月后,孙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公司即与孙某解除劳动合同。为此,孙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孙某行为的合理之处。答案:①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的原则。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公司与孙某订立的劳动合同,关于劳动时间的规定违法,侵犯了孙某休息休假的权利,孙某有权拒绝违法超时加班。②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公司因孙某拒绝违法超时加班,与孙某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应当支付赔偿金给孙某。③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孙某的诉求,维护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符合劳动法的首要原则。解析:本题可以调用立足职场有法宝、心中有数上职场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19.(2024·江苏南通二模)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基本案情】 盼盼安居门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盼盼公司)成立于1992年,在安全门行业具有良好声誉和很高知名度,在木门等商品上注册有商标。周某曾与盼盼公司有业务往来,在明知盼盼公司“盼盼”字号及注册商标驰名程度和影响力的情况下,从第三人处受让“鑫盼盼”商标,开办并控制四川鑫盼盼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盼盼公司)及成都市新都区万象顾阳金属门厂(以下简称顾阳门厂),从事与盼盼公司相同业务。鑫盼盼公司、顾阳门厂在生产、销售的安全门等商品及官网、实体店的门头、装潢等处大量突出使用“盼盼”“PANPAN”“鑫盼盼”、熊猫吉祥物形象等标识,并针对“鑫盼盼”的品牌历史、与盼盼公司的关联关系进行虚假宣传,在鑫盼盼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处传播盼盼公司侵犯“鑫盼盼”注册商标专用权等不实信息。在“鑫盼盼”商标被宣告无效后,仍持续上述行为,仅2017年销售额就高达2亿元。盼盼公司认为鑫盼盼公司、顾阳门厂、周某的行为构成侵权,遂诉至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13日作出(2018)苏民初38号民事判决,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涉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变更字号、注销域名、登报消除影响,连带赔偿盼盼公司损失1亿元及合理开支65万元。 一审宣判后,三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1日作出(2022)最高法民终209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该典型案例中人民法院作出该判决的理由。答案:①民事主体享有商标权。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鑫盼盼刻意模仿驰名商标盼盼侵犯了对方的商标权。②本案被告周某等有组织、有分工地实施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损害商标权人的品牌声誉,也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因此,原告有权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承担变更字号、注销域名、消除影响,连带赔偿等侵权责任。③本案判决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了公平正义,有利于保护发明创造,激励创业创新,为民族品牌、驰名商标筑起安全“防盗门”。解析:可联系民事主体享有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的表现和危害及侵权责任、诉讼遵循的基本原则等知识与案例有机结合回答。2 / 2专题十一 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 本专题是高考命题常考之处。本专题常考知识点有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继承、婚姻、劳动者维权、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等。从材料选取看,高考多依托家庭婚姻中人身关系和财产纠纷为情境,综合考查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结婚与离婚、夫妻地位平等基本知识。常以劳模表彰活动为背景,考查劳动的重要性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以劳动纠纷案例为背景材料,考查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试题常以新职业的出现、新经营主体的设立等为背景材料,考查自主创业;以生产经营者的不正当经营行为等为背景材料,融合《经济与社会》中企业经营等知识,考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设问方式的角度看,近几年高考对本专题内容的考查既有客观题,又有主观题,主观题多以辨析类、认识类为主要考查形式,注重结合社会关注的法律生活案例考查。突破点一 家庭与婚姻考|向|探|究遗产继承1.(2024·湖北高考9题改编)李四(父母已离世)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2024·安徽高考14题)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正确处理婚姻关系3.(2024·浙江6月选考20题)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平等的夫妻关系4.(2024·山东高考14题)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知|识|必|备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2.法定继承注重继承人的顺序,遗嘱继承注重遗嘱人的意愿。3.继承开始前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4.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遗嘱继承、遗赠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5.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6.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协议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7.“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8.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9.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1.继承(1)继承相关的概念概念 含义继承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被继承人 死者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析产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2)比较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类别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抚养情况来确定 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优先 原则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3)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类别 不同点 相同点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赠扶养 协议 ①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②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名师点拨(1)继承开始后,先析产,把遗产从共同财产中析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确定遗嘱有效),遗嘱不涉及的部分财产,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2)继承的法律效力是: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或遗赠>法定继承。(3)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2.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关系的核 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平等的人身关系 内容 ①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平等的财产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一方 的个人财 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相互扶养的权 利和义务 夫妻之间的扶养,是指夫妻在物质上和生活上互相扶助、互相供养。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知识拓展夫妻财产的归属(1)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①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②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稿费,属于明确可取得的→共同财产;③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2)婚前个人房产①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②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③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增值→个人财产(自然增值)。(3)婚前个人存款①婚后取得的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②婚后国债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③婚后买股票收益→共同财产(投资)。注意:孳息是指由原物所生的物或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土地生长的稻麦、树木的果实、牲畜的幼畜、挤出的牛乳、剪下的羊毛等。跟|踪|训|练1.原告李某珍是年逾八旬的老人,与林某育有二子三女。林某去世后,李某珍一直与大儿子林某森一起生活。大儿子林某森于2024年6月9日生病去世,李某珍的二儿子林某坤与三个女儿就李某珍的赡养问题产生了纠纷。李某珍将四个儿女告上了法庭,要求四名被告共同照顾其生活起居,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500元。在这一案例中(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李某珍的诉讼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②李某珍的四个子女不仅要经济上供养她,还应该在生活上照料她③如果李某珍的四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将会被剥夺继承权④李某珍四个子女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会受到法律的制裁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2.(2024·江苏苏州三模)父亲去世后,30周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担任江某的监护人,负担其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4年3月去世。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赵小华与江某签署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后,小赵的赡养义务自然免除B.遗赠扶养协议对于发扬互助精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C.成年意定监护人应该在被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D.书面供养协议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3.结婚十年后,李某和郭某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但两人在财产分割上无法达成共识。李某表示,房子、车子是郭某父母所买,自己不要,但这些年炒股所用的本金是自己这两年的工资奖金,因此炒股所得的10万元收益属于自己的“私房钱”,而郭某从未参与炒股,这笔钱不应该被列入财产分割清单。对此,你的看法是( )A.应该列入,炒股所用的本金是李某个人财产,但炒股所得的10万元收益不是B.不该列入,李某放弃房子、车子,已经作出了利益的让步C.应该列入,因为这笔钱是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的收益D.暂时不列入,感情破裂,双方有责,需裁定责任更大的一方4.(混淆遗嘱继承与遗赠)(2024·江苏常州三模)聂某的妈妈去世多年。邻居李某夫妇一直在生活上对聂某的父亲予以照顾。独生子聂某外出务工多年,一直未与父亲联系。后来,聂某父亲在去世前一天,口头表示其去世后将其唯一的房屋赠送给李某夫妇,并有多位邻居在场证明。除了房屋,聂某父亲还留下存款10万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李某夫妇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屋B.聂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10万元存款C.聂某父亲的口头遗嘱无效,李某夫妇不能获得房屋D.李某夫妇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5.(混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2014年1月,王涛与李红登记结婚,2024年7月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王涛婚前用100万元购买的房产婚后升值为150万元。此房婚后用于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获取租金6万元。王涛2022年12月发表的文章在2024年8月收到稿费3万元。另外,李红母亲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其名下的房产归李红所有。本案中关于财产的分配正确的是( )①王涛婚前购买的房屋已经过多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房产升值的50万元和租金6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离婚后王涛收到的3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李红母亲通过遗嘱留下的房产归李红个人所有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突破点二 就业与创业考|向|探|究做个明白的劳动者1.(2024·黑吉辽高考13题)小赵与某公司自愿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几个月后,小赵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给予工伤待遇,遭到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享受工伤待遇 ②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赵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③小赵与公司自愿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 ④小赵与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但形成了劳动关系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2.(2024·浙江1月选考22题)某生物公司与刘某订立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该公司可以不经刘某同意,强制实施其发明专利 ②该公司与刘某之间相关合同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③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公平竞争与诚信经营3.(2024·安徽高考13题)甲公司在生产一款美容产品时,未经许可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该产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当地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经查实,对甲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本案中,甲公司( )①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②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称权③如不服处罚,可提起民事诉讼④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4.(2024·湖北高考2题)现如今买了电器,有故障需要维修时,常会遇到保修附加条件多、小病大修、乱收费等花式套路,让消费者感到买得起修不起,既“头疼”又“心疼”。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 )①加强监管,增加行业透明度②反垄断,打击不正当竞争③建立国有家电维修连锁企业,做好便民服务④引导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倡导诚信经营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知|识|必|备1.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2.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3.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依法履行,不得滥用权利。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5.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法律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7.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8.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9.企业要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进步、科学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要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1.劳动法与劳动合同劳动法 调整对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基本原则 ①首要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②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③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意义 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劳动合同 作用 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内容 ①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②可备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订立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无效情形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其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注意:劳动合同的无效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确认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2.全面理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国家 ①加强有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②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③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着力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用人单位 ①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 ②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 ③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④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者 ①应当树立合同意识,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全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②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③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要有证据意识,平时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3.诚信经营开展正当竞争 ①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②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③禁止实施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商业诋毁、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①原因: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②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③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依法纳税 ①原因: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②主要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知识拓展图示理解企业经营的相关联系跟|踪|训|练1.李某为M公司员工。2023年10月,李某在国庆放假期间加班46小时晕倒在单位卫生间,受重伤住院。李某所受伤害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23年12月,仲裁机构裁决M公司与李某签订赔偿协议,由M公司支付李某受伤期间的各种费用及工伤补偿共32万元,李某不再向M公司提出工伤赔偿要求。M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人民法院。可见本案( )①当事人不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因M公司不认可调解协议,其可提起民事诉讼③裁决是由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④当事人的身体健康权受到了M公司的侵犯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2.2024年“3·15”晚会曝光了一款高科技酒水听花酒,这款所谓的商务高端白酒标准装售价高达5 860元,精装58 600元,该酒广告宣称有提升免疫力、改善睡眠、调节生理紊乱、抗衰老等功效,一些消费者被此宣传迷惑而上当受骗。听花酒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 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 (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①其广告宣传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②其行为是与药品功效混淆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③要诚信经营,对酒水功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示④凭借“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地位,致使消费者的利益受损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3.(2024·江苏百校联考)谢某、陈某注册成立A公司,销售“某江”品牌材料。从事瓷砖批发销售业务的王某与A公司均在一个近500人的瓷砖生意交流微信群中。王某在该微信群中肆意将“某江”建材描述为“过街老鼠”“社会毒瘤”,评价“某江”建材在其他城市口碑差,利用低价倾销的方式抢走零售商的客户,并号召其他销售商抵制“某江”建材。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上述纠纷可选择便捷经济的人民调解来解决B.侵害了谢某、陈某的名誉权,需承担过错责任C.王某行为属于商业诋毁行为,违背公平竞争的规则D.若能够提供证据,王某可依法判定A公司存在不当竞争4.(混淆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2024·江苏泰州联考)2024年春节后,好久没有找到工作的老李在邻村老钱的推荐下,在一家村办木料加工厂找到了一份工作。老李和木料加工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工资待遇,同时,合同上还明确表示,基本工资每年上浮5%。刚工作不到一个月,工厂就以企业效益不好为由,辞退了老李。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老李可以根据实际,选择协商和解、诉讼方式维权②若老李经济困难,通过申请法律援助,能无偿得到法律服务③如果老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可以依法委托辩护人来维权④该案件属于民事案件,老李和工厂可以协商选择仲裁委员会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2 / 2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直通名校》板块四 法治 专题十一 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 讲义(学生版)-高考思想政治二轮复习.docx 《直通名校》板块四 法治 专题十一 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 讲义(教师版)-高考思想政治二轮复习.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