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名校》板块四 法治 专题十二 社会争议解决 讲义(教师版+学生版)-高考思想政治二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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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通名校》板块四 法治 专题十二 社会争议解决 讲义(教师版+学生版)-高考思想政治二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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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二 社会争议解决
  高考对纠纷解决方式的考查,往往以生活热点为情境设置题目。从材料选取看,高考多结合纠纷解决方式的典型案例,考查对调解、仲裁和诉讼各自特点的理解。复习备考中,注意从多个角度把握这三种纠纷解决方式的相关内容,系统把握诉讼权利、程序和证据的基本知识,同时,运用法律知识分析生活实例,提升法律素养和参与法律生活的能力。
从知识考查的角度看,既有对社会争议解决的全面考查,又有对诉讼证据的具体性考查,还有结合其他专题、模块知识的综合性考查。
从设问方式的角度看,观点评析类、措施类、启示类、意义影响类等题型都会出现,要求在准确梳理和把握背景材料信息的基础上准确调用知识,对学生辩证分析问题、推理与论证、反思与评价能力要求较高。
突破点一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考|向|探|究
仲裁
1.(2023·北京高考11题)“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大诉讼
2.(2023·湖南高考14题)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知|识|必|备
1.通过和解解决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
2.通过调解解决纠纷。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仲裁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
4.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5.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1.主要的纠纷解决方式比较
和解 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调解 ①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②类型: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 ③人民调解的特点: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仲裁 ①类型: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 ②商事仲裁的特点: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诉讼 ①含义: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②地位: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③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④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2.商事仲裁
协议仲 裁制度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仲裁意愿的体现,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以及仲裁庭对仲裁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有效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就没有仲裁制度
或裁或 审制度 仲裁与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两者之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只能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或者诉讼中选择其一加以采用。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可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权予以审理
一裁终 局制度 我国仲裁法明确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 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名师点拨
区分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
类别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应 范围 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与诉讼 的关系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
3.三大诉讼
侧重点 刑事诉讼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民事诉讼旨在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旨在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举证原则 公诉:人民检察院 自诉:自诉人 “谁主张, 谁举证” 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联系 都由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都应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合理运用证据原则
跟|踪|训|练
1.胡某因琐事将赵某打伤,双方在人民调解中心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胡某一次性赔偿赵某1 500元,并于当日经由村干部之手赔付。协议生效后,胡某未按约定履行赔付义务。赵某遂将胡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胡某履行调解协议,赔偿损失1 500元。最终人民法院支持了赵某的请求。从这一案例中可以看出(  )
①当事人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必然是违法行为 ②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超过正当界限 ③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依法所达成的调解协议 ④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最后途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某矿业有限公司系某地招商引资企业,后因该地要建设国家森林公园,当地区政府告知该公司停产停业。为此,该公司请求该区政府对本公司所遭受的损失履行法定补偿职责,但该区政府未予回复。该公司遂将当地区政府诉至该地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该区政府对本公司因停产停业造成的相关损失进行补偿。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该矿业公司也可向当地区政府提请行政复议 ②在法律关系中,矿业公司属于行政相对人 ③本案涉及行政机关,主要适用行政诉讼法 ④因违背绿色原则,人民法院不会支持该公司的诉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混淆和解与调解)李某因生产需要,约定以176 800元的价格从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处购买了二手200T打包机和160T金属切割机各一台。而后双方各自履行了交货、付款的义务。李某在使用两台设备生产的过程中,因设备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导致其经济受损,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以与对方公司和解,但和解不成只能进行调解或申请仲裁 ②李某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③李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因为仲裁程序灵活,而且一裁终局 ④李某如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理解不明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能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下列纠纷与解决方式对应正确的是(  )
①小冯租房期间因破裂水管维修、赔偿问题与房东发生争执——提起民事诉讼 ②小张和小慧在离婚过程中因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发生争执——申请商事仲裁 ③刘某因经常节假日加班、被无故拖欠工资与公司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④某首饰店因售卖假玉器被处罚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生纠纷——申请人民调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突破点二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考|向|探|究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2024·浙江6月选考22题)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诉讼程序与运用证据
2.(2024·广东高考15题)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4·甘肃高考18题节选)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 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 900元,微信红包2 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
知|识|必|备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为实现公平正义,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4.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5.诉讼要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2.图示理解诉讼程序
3.一审、二审、再审、终审的区别
一审 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就是终审
二审 上级人民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就是终审
再审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终审 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也是终审
联系 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生效前,有权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对已经生效的一审判决,提起的是申诉,进入再审程序。二审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二审生效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4.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含义 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种类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举证 责任 民事诉讼 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行政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意义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名师点拨
区分不同的证据
(1)物证:强调形状、质量、规格、痕迹等外部特征。
(2)书证:强调文字、字符、图形的思想内容。如合同、遗嘱书、欠条、授权书、电报、购物小票、责任认定书等。
(3)鉴定意见:强调专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如司法鉴定、亲子鉴定、工伤鉴定等。
(4)电子数据:强调数字化形成存储、处理、传输。如微信聊天记录、收集短信、电子签名等。
(5)勘验笔录:人民法院指派勘验人员,经过现场勘验、对案件标的物、证据等进行现场勘验调整作出的记录。
跟|踪|训|练
1.2024年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周年,“无线吸尘器”发明专利侵权案是其发布的典型案例之一。案例中,英国某技术公司以某科技(苏州)公司产品采用的技术方案落入其发明专利权保护范围为由提起的诉讼,被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英国某技术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期间,全面梳理双方一系列纠纷,搭建对话平台缓和双方矛盾,最终促成包括该案在内的全球20余起知识产权纠纷的“一揽子”化解。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保护期满后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②体现“双赢共赢”的新时代司法理念,助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③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英国某技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有权提起上诉
④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并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4·江苏连云港模拟)王某在甲文化公司履职期间休陪产假15天。休假过程中,公司以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据考勤表记载王某未经请假擅自离岗休陪产假,有20天考勤异常。王某对考勤表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否认旷工。他认为甲文化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费用。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根据调解前置原则,未经调解王某不得直接提起诉讼
B.公司要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C.王某的旷工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D.公司提供的考勤表不被王某认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3.(混淆二审与再审)(2024·江苏苏州模拟)李某在超市购物时将包和手机存进超市免费自助存储柜,结账后却发现寄存物品不翼而飞。李某要求超市赔偿包中现金及手机损失共计8 000元。经查询监控发现,李某财物系被一陌生男子取走,超市以在明显位置设置有贵重物品不得存入的提醒为由拒绝赔偿。李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该起案件中(  )
A.超市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监控录像属于电子数据证据
B.李某应对自己的现金及手机损失金额承担举证责任
C.超市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进行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D.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再审
4.(区分不清证据的类型)(2024·江苏南京二模)沈某与王某系情侣关系,在一年时间里,沈某共计向王某进行支付宝转账23 400元,微信转账56 077元。王某向沈某出具借条:本人王某不间断从沈某处以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借到79 477元。借款到期后,王某称沈某的转账记录大多为“1 314”“520”和“920”等表达情感的数字,转账行为系赠与行为而非借款行为,拒绝还款。该案例中(  )
A.借条属于重要的物证,沈某可据此要求王某偿还款项
B.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根据现有证据王某承担不利后果
C.这些款项不会仅因为金额的特殊性而被视为表达情谊的无偿赠与
D.虽达成借款合意,但基于情侣关系的特殊转账不应认定为借款
1 / 3专题十二 社会争议解决
  高考对纠纷解决方式的考查,往往以生活热点为情境设置题目。从材料选取看,高考多结合纠纷解决方式的典型案例,考查对调解、仲裁和诉讼各自特点的理解。复习备考中,注意从多个角度把握这三种纠纷解决方式的相关内容,系统把握诉讼权利、程序和证据的基本知识,同时,运用法律知识分析生活实例,提升法律素养和参与法律生活的能力。
从知识考查的角度看,既有对社会争议解决的全面考查,又有对诉讼证据的具体性考查,还有结合其他专题、模块知识的综合性考查。
从设问方式的角度看,观点评析类、措施类、启示类、意义影响类等题型都会出现,要求在准确梳理和把握背景材料信息的基础上准确调用知识,对学生辩证分析问题、推理与论证、反思与评价能力要求较高。
突破点一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考|向|探|究
仲裁
1.(2023·北京高考11题)“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B 仲裁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B符合题意。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并非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A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D说法错误。
三大诉讼
2.(2023·湖南高考14题)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捍卫公共利益,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受到广泛关注。以下案例属于公益诉讼范畴的是(  )
①某医疗科技公司诉某健康科技公司名誉权纠纷案
②陈某在某世界自然遗产地“金顶摩崖”刻字案
③孙某与某通信公司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④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陈某在“金顶摩崖”刻字不仅对文物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该地的整体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该案件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②符合题意;罗某侵害抗美援朝“冰雕连”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精神的公然反对和践踏,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该案件属于公益诉讼范畴,④符合题意;①中的民事主体都是公司,涉及的是企业的名誉权纠纷,不涉及公共利益问题,与题意不符;③中的民事主体是个人与公司,涉及的是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不涉及公共利益问题,与题意不符。
知|识|必|备
1.通过和解解决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
2.通过调解解决纠纷。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仲裁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
4.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5.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1.主要的纠纷解决方式比较
和解 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调解 ①含义: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②类型: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 ③人民调解的特点: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仲裁 ①类型: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 ②商事仲裁的特点: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诉讼 ①含义: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②地位: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③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④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2.商事仲裁
协议仲 裁制度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仲裁意愿的体现,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以及仲裁庭对仲裁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有效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就没有仲裁制度
或裁或 审制度 仲裁与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两者之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只能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或者诉讼中选择其一加以采用。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可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权予以审理
一裁终 局制度 我国仲裁法明确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 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名师点拨
区分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
类别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应范围 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与诉讼的关系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 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
3.三大诉讼
侧重点 刑事诉讼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民事诉讼旨在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旨在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举证原则 公诉:人民检察院 自诉:自诉人 “谁主张, 谁举证” 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联系 都由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都应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合理运用证据原则
跟|踪|训|练
1.胡某因琐事将赵某打伤,双方在人民调解中心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胡某一次性赔偿赵某1 500元,并于当日经由村干部之手赔付。协议生效后,胡某未按约定履行赔付义务。赵某遂将胡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胡某履行调解协议,赔偿损失1 500元。最终人民法院支持了赵某的请求。从这一案例中可以看出(  )
①当事人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必然是违法行为
②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超过正当界限
③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依法所达成的调解协议
④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最后途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 违背诚信原则,不一定是违法行为,也可能是道德问题,①错误。胡某未履行协议,不属于行使民事权利,②排除。胡某因未履行依法达成的调解协议被赵某起诉,并且人民法院支持赵某的请求,表明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依法所达成的调解协议,③正确。赵某最终通过诉讼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表明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④正确。
2.某矿业有限公司系某地招商引资企业,后因该地要建设国家森林公园,当地区政府告知该公司停产停业。为此,该公司请求该区政府对本公司所遭受的损失履行法定补偿职责,但该区政府未予回复。该公司遂将当地区政府诉至该地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该区政府对本公司因停产停业造成的相关损失进行补偿。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该矿业公司也可向当地区政府提请行政复议
②在法律关系中,矿业公司属于行政相对人
③本案涉及行政机关,主要适用行政诉讼法
④因违背绿色原则,人民法院不会支持该公司的诉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C 根据该公司将当地区政府诉至该地中级人民法院,可知本案涉及行政机关,主要适用行政诉讼法;在法律关系中,矿业公司属于行政相对人,②③正确。该矿业公司应向该地区政府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提请行政复议,①说法错误。材料中的企业并未违背绿色原则,排除④。
3.(混淆和解与调解)李某因生产需要,约定以176 800元的价格从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处购买了二手200T打包机和160T金属切割机各一台。而后双方各自履行了交货、付款的义务。李某在使用两台设备生产的过程中,因设备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导致其经济受损,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可以与对方公司和解,但和解不成只能进行调解或申请仲裁 ②李某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③李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因为仲裁程序灵活,而且一裁终局
④李某如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和解不成可以进行调解或申请仲裁或诉讼,①错误。本案为合同纠纷,涉及财产关系,属于民事诉讼,李某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②正确。本案中不是劳动争议纠纷,所以李某不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③错误。本案为合同纠纷,涉及财产关系,李某如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④正确。
4.(理解不明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能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下列纠纷与解决方式对应正确的是(  )
①小冯租房期间因破裂水管维修、赔偿问题与房东发生争执——提起民事诉讼 ②小张和小慧在离婚过程中因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发生争执——申请商事仲裁 ③刘某因经常节假日加班、被无故拖欠工资与公司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④某首饰店因售卖假玉器被处罚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生纠纷——申请人民调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A 本案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①正确。法律规定,抚养纠纷不适用仲裁,②错误。刘某与公司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③正确。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故该首饰店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存在行政纠纷,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人民调解则仅适用于民间调解,④错误。
突破点二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考|向|探|究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2024·浙江6月选考22题)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D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梁某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①排除,②正确。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故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故④正确。
诉讼程序与运用证据
2.(2024·广东高考15题)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A 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案例中,甲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这属于电子数据,①符合题意。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说法错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③正确。该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符合题意。
3.(2024·甘肃高考18题节选)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 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 900元,微信红包2 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
答案: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孙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周某辩称是赠与,但未提供证据。最后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解析:本题调动主张权利靠举证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
知|识|必|备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为实现公平正义,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4.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5.诉讼要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当事人有申 请回避的权利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2.图示理解诉讼程序
3.一审、二审、再审、终审的区别
一审 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就是终审
二审 上级人民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就是终审
再审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终审 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也是终审
联系 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生效前,有权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对已经生效的一审判决,提起的是申诉,进入再审程序。二审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二审生效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4.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含义 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种类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举证 责任 民事诉讼 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行政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意义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名师点拨
区分不同的证据
(1)物证:强调形状、质量、规格、痕迹等外部特征。
(2)书证:强调文字、字符、图形的思想内容。如合同、遗嘱书、欠条、授权书、电报、购物小票、责任认定书等。
(3)鉴定意见:强调专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如司法鉴定、亲子鉴定、工伤鉴定等。
(4)电子数据:强调数字化形成存储、处理、传输。如微信聊天记录、收集短信、电子签名等。
(5)勘验笔录:人民法院指派勘验人员,经过现场勘验、对案件标的物、证据等进行现场勘验调整作出的记录。
跟|踪|训|练
1.2024年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周年,“无线吸尘器”发明专利侵权案是其发布的典型案例之一。案例中,英国某技术公司以某科技(苏州)公司产品采用的技术方案落入其发明专利权保护范围为由提起的诉讼,被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英国某技术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期间,全面梳理双方一系列纠纷,搭建对话平台缓和双方矛盾,最终促成包括该案在内的全球20余起知识产权纠纷的“一揽子”化解。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保护期满后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②体现“双赢共赢”的新时代司法理念,助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③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英国某技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有权提起上诉 ④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并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C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①排除。 “双赢共赢”的新时代司法理念,助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②正确。 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英国某技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有权提起上诉,③正确。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排除。
2.(2024·江苏连云港模拟)王某在甲文化公司履职期间休陪产假15天。休假过程中,公司以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据考勤表记载王某未经请假擅自离岗休陪产假,有20天考勤异常。王某对考勤表的真实性不予认可,否认旷工。他认为甲文化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费用。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根据调解前置原则,未经调解王某不得直接提起诉讼
B.公司要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C.王某的旷工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D.公司提供的考勤表不被王某认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解析:B 调解不是劳动争议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未经仲裁,不得提起诉讼,A不选。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一般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公司要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承担举证责任,B入选。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王某的旷工不属于不可抗力,C不选。公司提供的考勤表,能否被采用不是以王某认可为标准的,D不选。
3.(混淆二审与再审)(2024·江苏苏州模拟)李某在超市购物时将包和手机存进超市免费自助存储柜,结账后却发现寄存物品不翼而飞。李某要求超市赔偿包中现金及手机损失共计8 000元。经查询监控发现,李某财物系被一陌生男子取走,超市以在明显位置设置有贵重物品不得存入的提醒为由拒绝赔偿。李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该起案件中(  )
A.超市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监控录像属于电子数据证据
B.李某应对自己的现金及手机损失金额承担举证责任
C.超市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进行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D.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再审
解析:B 超市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监控录像属于视听资料证据,而不是电子数据,A错误。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李某要求超市赔偿自己现金和手机损失金额,应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B符合题意。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应该委托诉讼代理人,不是辩护人,C说法错误。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进行二审,而不是再审,D说法错误。
4.(区分不清证据的类型)(2024·江苏南京二模)沈某与王某系情侣关系,在一年时间里,沈某共计向王某进行支付宝转账23 400元,微信转账56 077元。王某向沈某出具借条:本人王某不间断从沈某处以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借到79 477元。借款到期后,王某称沈某的转账记录大多为“1 314”“520”和“920”等表达情感的数字,转账行为系赠与行为而非借款行为,拒绝还款。该案例中(  )
A.借条属于重要的物证,沈某可据此要求王某偿还款项
B.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根据现有证据王某承担不利后果
C.这些款项不会仅因为金额的特殊性而被视为表达情谊的无偿赠与
D.虽达成借款合意,但基于情侣关系的特殊转账不应认定为借款
解析:C 书证是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属于书证,A错误。王某向沈某借款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债权关系,而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B不符合题意。材料中王某向沈某出具借条的借款属于借贷,虽然是基于情侣关系的特殊转账,但属于借款,所以这些款项不会仅因为金额的特殊性而被视为表达情谊的无偿赠与,C符合题意,D不符合题意。
一、选择题
1.(2024·江苏扬州模拟)人们在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纠纷解决方式,这些方式各有优势,功能各有侧重。下列解决纠纷途径的选择正确的是(  )
A 小周夫妻两人因孩子的收养问题发生纠纷 双方同意可以申请仲裁来解决纠纷
B 小陈的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与行政机关发生了争议 小陈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以解决纠纷
C 小刘在饭店因进行扫码点餐而导致个人信息泄露 双方可以采用和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D 小明租住小孙房屋期间,双方因破裂水管的维修、赔偿问题发生争执 诉讼是本案最适合的解决方式
解析:C 根据仲裁法,继承、扶养、收养等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来解决,小周夫妻两人因孩子的收养问题发生纠纷,不可以申请仲裁来解决纠纷,A错误。小陈的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与行政机关发生了争议小陈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以解决纠纷,B排除。小刘在饭店因进行扫码点餐而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双方可以采用和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C正确。小明租住小孙房屋期间,双方因破裂水管的维修、赔偿问题发生争执,调解是本案最便捷、适合的解决方式,D错误。
2.某餐厅开业前公开招聘,蔡某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餐厅竣工日期一拖再拖而迟迟未开业,在此期间,餐厅拒发工资。蔡某提出要解除劳动合同,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但却遭到了餐厅拒绝。为了维权,蔡某可以(  )
①直接起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②申请仲裁,须在知情后30日内申请
③友好协商,与餐厅达成和解协议
④申请调解,与餐厅达成调解协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蔡某应该在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所以蔡某如果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①②说法错误。
3.(2024·江苏泰州期中)2024年1月,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该模式通过调解与仲裁、诉讼衔接的机制促进调解协议履行。一方面,对于小额的劳动待遇给付纠纷,调解组织通过自动履行激励机制,引导当事人立即履行。另一方面,对于不能当场履行的纠纷,调解组织引导当事人依法对调解协议申请仲裁审查或者司法确认。“一站式调解”的工作模式(  )
A.可经有关程序使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B.是国家为调解纠纷建立的一种法律援助制度
C.体现了劳动法加强对特殊劳动者的保护
D.为劳动者有效解决劳动纠纷提供了司法渠道
解析:A 材料中“一站式调解”的工作模式赋予自愿履行性质的调解协议带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说明可经有关程序使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A正确。“一站式调解”的工作模式不属于法律援助制度,B错误。特殊劳动者在材料中没有体现,C不符合题意。“一站式调解”的工作模式是针对劳动者解决劳动纠纷的调解方式,不属于司法渠道,D错误。
4.(2024·江苏镇江一模)西湖区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调查发现,某网络平台经营发布、销售侮辱、诋毁革命先烈董存瑞、黄继光的贴画,并配有不雅文字。西湖区检察院依法履行诉讼诉前程序,在刊登诉前公告的同时,征求烈士董存瑞近亲属的意见。如果烈士近亲属声明不提起民事诉讼,可以推断出(  )
A.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检察院无权提起诉讼请求
B.如果诉讼成立,当事人和网络平台应该负有举证责任
C.该案例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侮辱先烈的贴画
D.对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解析:D 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检察院可以提起公益诉讼,A错误,D正确。公诉案件中,检察院负有举证责任,B错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该案例中客体是先烈的人格权益,C错误。
5.(2024·江苏苏锡常镇二模)刘某、杨某是邻居,两人的电动车均违规停放在单元楼道内。某日,杨某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因电池故障引发火灾,造成刘某电动车损毁。刘某将杨某、物业公司和电池生产商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财产损失。但物业公司声称已在火灾发生前配置了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提交现场照片等证据,而杨某则认为这是一起意外事件,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区物业公司提供的现场照片属于物证
B.杨某可以火灾这一不可抗力主张减轻责任
C.本案中电池生产商需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D.物业公司应承担火灾是否造成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解析:C 小区物业公司提供的现场照片属于书证,A错误。 本案中该火灾由人为因素引起,不属于不可抗力,B错误。本案中杨某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因电池故障引发火灾,造成刘某电动车损毁,因此电池生产商需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C正确。 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刘某应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D错误。
6.(2024·江苏扬州模拟)位于甲县的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乙县的李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给李某45万元,期限8个月,由李某、周某共同拥有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借款到期后因催要未果,该银行向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对该案分析正确的是(   )
A.根据地域管辖中“原告就被告”原则,由乙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
B.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借给李某45万元以及用作抵押的房产
C.本案中只能由甲县的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D.若李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则银行可行使抵押权将房产直接变卖
解析:A 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根据地域管辖中“原告就被告”原则,由乙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A正确。 本案属于债权关系,其客体是行为,不是45万元和房产,B错误。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甲县的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而不是只能由该公司承担举证责任,C错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而不是直接变卖,D错误。
7.(2024·江苏南通模拟)作家李某创作的小说拥有众多读者。某电视剧制作公司未经李某同意,根据其小说编写剧本拍摄电视剧,并在电视台播出。李某认为该公司未经其本人许可,擅自改编其小说拍摄为电视剧且二者存在实质性相似,构成侵权,将该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诉讼中李某了解到,审理本案的法官赵某是该电视剧制作公司的债务人。在本案中(  )
①李某可以起诉该公司侵犯自身依法享有的作品改编权 ②李某可以以侵犯作品完整权为由要求该公司停止侵害 ③赵某与案件存在着利害关系,李某可以申请赵某回避 ④一审结束后,若该公司不服判决,有权当庭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本案中,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李某可以起诉该公司侵犯自身依法享有的作品改编权,①符合题意。本案中该公司没有歪曲、篡改该小说,而是把小说改编成电视剧,侵犯了其作品改编权,②不符合题意。本案中审理本案的法官赵某是该电视剧制作公司的债务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李某可以申请赵某回避,③符合题意。一审结束后,若该公司不服判决,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而不是申请再审,④说法错误。
8.徐某驾车在某路段招揽乘客,议价车费60元但尚未收取,在涉案车辆准备离开时被公安执勤干警发现。该地交通运输局经调查后认定徐某无证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决定。经该地人民政府复议维持后,徐某仍不服,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关于该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徐某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②徐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进行诉讼
③该地人民政府和交通局负责人应出庭应诉
④该地人民政府和交通局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C 该诉讼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应由被告即该地人民政府和交通局负责人主张证据,①不符合题意。徐某作为原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进行诉讼,②说法正确。该地人民政府和交通局负责人作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应出庭应诉,③说法正确。法律援助一般是对有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的,不是行政机关,④说法错误。
9.“溉澜溪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大量混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长江……”经最高检交办、市检察院指定,一条公益诉讼案件(检察院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摆在两江地区检察院面前。立案后,两江地区检察院发挥跨区域履职监督作用,通过诉前磋商,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治污,推动建设一座水质提升站。下列对这起由检方提起的诉讼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检方负有举证责任,立案后要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 ②检方负有案件判决后的执行责任,保证环境得到改善 ③诉前磋商有利于化解污染难题,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④国家机关提起的诉讼是实现环境好转和绿色发展的必然途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由检方提起的公益诉讼中检方负有举证责任,立案后要向法庭提供相关证据,①正确。政府负有案件判决后的执行责任,保证环境得到改善,②错误。立案后,两江地区检察院发挥跨区域履职监督作用,通过诉前磋商,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治污,推动建设一座水质提升站,说明诉前磋商有利于化解污染难题,维护社会公共利益,③正确。“国家机关提起的诉讼是实现环境好转和绿色发展的必然途径”夸大了诉讼的地位,④错误。
10.(2024·江苏宿迁期末)2024年1月4日,李女士从超市购买一箱鸡蛋后回家,经过某住宅楼时,被一个从天而降的物品砸中,导致李女士头部受伤,鸡蛋也被打碎。砸伤李女士的是一个快递包装盒及里面的金属玩具,警方通过快递包装盒上的信息找到了肇事者王某(12周岁)。因赔偿问题无法谈拢,李女士将王某的父母告上了法庭。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李女士的生命权、身体权以及财产权受到了侵害
B.李女士如果经济困难,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法律援助
C.王某的父母作为侵权人,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D.王某所扔的快递包装盒上的信息和金属玩具是物证
解析:B 李女士的身体权、财产权受到了侵害,生命权没有受到侵害,故A不符合题意。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我国设定法律援助制度,经济困难的群众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故B符合题意。王某是侵权人,王某的父母不是侵权人,但是王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代替王某承担侵权责任,故C表述错误。王某所扔的快递包装盒上的信息是书证,故D表述错误。
11.未成年人李某每天放学后路过某公园都会喂养流浪猫。公园的保洁员王某在打扫卫生时被流浪猫抓伤,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事后王某以李某实际为流浪猫的饲养者为由,将李某诉至人民法院,李某则以该流浪猫不是自家宠物,自己仅是出于同情偶尔喂养为由,拒绝赔偿。以下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李某的监护人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②李某如果对审判结果不服,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③若证明李某是流浪猫的固定喂养者,他可能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李某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根据所学可知,若李某的监护人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①正确。李某如果对审判结果不服,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②错误。若证明李某是流浪猫的固定喂养者,他可能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③正确。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不是所有的未成年人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④错误。
12.李某在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将一台小型普通客车办理至其名下。在通过机动车自助选号系统选取号牌时,李某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取号牌,系统自动确定号牌号码为川××9×14,当地交通管理局于次日办结上述车辆转入登记业务。李某认为9×14谐音为“就要死”,涉嫌违反公序良俗原则,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更换其他号牌。本案中(  )
①李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的是民事诉讼 ②李某可通过先申请仲裁的办法解决纠纷 ③李某的行为有悖于“文明”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交通管理局应提供作出行政行为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本案属于李某与交通管理局的纠纷,该诉讼属于行政诉讼,①说法错误。行政争议不能仲裁,②不符合题意。机动车号牌号码川××9×14并不具有危害国家公序、危害家庭关系、违反道德、有损人伦或其他危害公序良俗的情形。李某据此请求变更号牌号码,缺乏事实与法律根据,有违“文明”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③符合题意。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④符合题意。
13.(2024·江苏盐城一模)张某从某饲料公司多次购买小猪饲料用于生猪养殖。不久,因生猪拒绝进食且有6头猪死亡,饲料公司将张某剩余饲料收回并向其退款。张某要求饲料公司赔偿损失,双方协商未果,张某将该饲料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因受到专业技术知识等因素的限制,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B.若饲料公司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应当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C.张某应先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饲料公司收回剩余饲料并退款说明生猪死亡是其饲料所致
解析:A 张某因受到专业技术知识等因素的限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A正确。生产者产品质量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饲料公司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B错误。张某如果先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错误。饲料公司收回剩余饲料并退款并不能说明生猪死亡是其饲料所致,D错误。
14.(2024·江苏南通一模)李某向张某借款25 000元,张某爽快答应,直接微信转账25 000元给了李某,并备注文字“借给李某25 000元”。一年后,张某因急需用钱,联系李某催促其还钱,但都被李某以各种理由拖延。依据微信转账凭据,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微信转账不构成书面合同,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B.微信转账凭据作为电子数据,可以成为诉讼证据
C.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李某负责举证
D.若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在有效的时间申请再审
解析:B 微信转账并备注文字“借给李某25 000元”构成书面借债合同,该合同为有效合同,A错误。微信转账凭据属于电子数据,可以成为民事诉讼证据,B应选。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C错误。是在有效的时间提起上诉,而不是申请再审,D错误。
15.(2024·江苏南通期中)2013年王某向吴某借款,吴某以银行转账方式给付王某18 000元后,连借条都没要,后王某一直未归还。吴某因多次催收未果,于2023年以转账凭证为证据,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某归还借款本息。在法庭上,王某则称吴某的转账行为系赠与行为,非借贷行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其民事关系的客体是18 000元
B.如双方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可向上级专门法院提起上诉
C.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吴某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D.证据是打官司的关键砝码,应及时保存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解析:D 该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是借贷纠纷,其实质是合同关系,其民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A错误。如双方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B错误。材料中并未明确吴某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的具体时间,因此可能并未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吴某的主张可能会得到法律支持,C错误。王某一直未归还,吴某因多次催收未果,于2023年以转账凭证为证据,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某归还借款本息,启示我们证据是打官司的关键砝码,应及时保存证据,维护自身权益,D正确。
16.(2024·江苏宿迁一模)某餐饮管理公司向某市中小学校提供午餐,多名学生出现了腹痛、腹泻症状而被紧急送医。市场监管局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违规操作情形。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定,类似病症是因食用了受污染午餐导致的聚集性食源性疾病。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款1 901 920元。某餐饮管理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中(  )
A.该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支付违约金
B.该公司还可通过行政复议或仲裁解决纷争
C.市场监管局应提供处罚的证据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D.此类处罚有利于保护学生人身自由,规范市场秩序
解析:C 该案件属于侵权案件,而不是合同违约,故A排除。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故B排除。在行政诉讼中,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故C正确。此类处罚有利于维护学生的生命健康权,而不是人身自由权,故D排除。
二、非选择题
17.(2024·江苏连云港模拟)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程某离异多年,其儿子程甲和女儿程乙均在外地工作,程某的日常生活经常得到村委会照料。2023年12月底程某病故,程甲、程乙因故不能及时赶回,村委会代为购置丧葬用品,办理了丧葬事宜,花费8 000元。程某有存款9万元,没有留下遗嘱。程甲、程乙二人就遗产继承问题产生分歧,程甲认为9万元遗产应该由儿子继承,程乙不同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进行调解,人民法庭也对调解工作给予大力指导。
  2024年2月11日,经多方调解,程某的两位继承人达成一致意见:为感谢村委会对程某的帮扶,同意将程某的遗产9万元全部捐赠给村委会用于村基础建设及改善村居环境。2024年3月2日,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后,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针对调解过程中出现几个争议的问题,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进行法理阐释,并说明最终结果的借鉴意义。
争议 焦点 ①若按照法定继承,程甲可以继承多少遗产? ②村委会获得的9万元是否有效? ③调解协议是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法理 阐释
借鉴 意义 ④
答案:①按照法定继承,程甲可以继承41 000元。在承担债务后可以用来分配的遗产为82 000元。程甲和程乙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②村委会获得的9万元属于赠与,程甲和程乙作为赠与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符合公序良俗,因此赠与合同有效。③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一致的协议,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本案通过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程某生前经常得到村委会照料,他的继承人最终一致决定将遗产捐赠给村委会用于村基础建设及改善村居环境,惠及村邻,也是一种善意的传递,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弘扬了文明、和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解析:需调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订立合同学问大、薪火相传有继承、认识调解与仲裁的相关知识。
18.(2024·江苏常州联考)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为了磨炼自己,年满17周岁的小施在征得父母同意后,到某建筑工地找了一份工作。该工地老板以小施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和小施签订劳动合同,并表示在工地工作期间,一切人身安全问题均由小施自己负责,工资待遇参照工地同类岗位的工资标准,但不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对此,工友甲认为,工地老板聘用未成年人小施是违法行为,小施遭受了不公正待遇,其可通过自诉或者公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工友甲的观点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①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年满17周岁的小施在征得父母同意后,到某建筑工地找了一份工作是合法的。工友甲说工地老板聘用小施违法的观点错误。②自诉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本案中该工地老板拒绝和小施签订劳动合同,并表示一切人身安全问题均由小施自己负责,不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要求是违法的,属于劳动纠纷,小施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工友甲说通过自诉或者公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观点错误。③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无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本案中该工地老板拒绝和小施签订劳动合同,一切人身安全问题均由小施自己负责,不享受相关福利待遇,是违法的。工友甲看到了小施的不公正待遇。
解析:本题需调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解析三大诉讼的相关知识。
19.(2024·江苏盐城期中)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某校学生利用假期在学校周边社区开展了“调研民法典普及情况,助力城市文明建设”的活动。在走访一家中介公司时,工作人员正在为近期发生的“跳单”事件而烦恼:买方易某、卖方谢某以及中介公司三方共同签订了中介合同,约定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后应分别向中介方交纳1.5%的服务费。而易某通过房产中介了解房源情况和房主谢某的有关信息后,绕开房产中介,私下和谢某达成交易并过户。
同学们针对该情况,认真查阅资料,在民法典中找到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该中介公司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你帮该中介公司补充完整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中介公司
被告:易某、谢某
诉讼请求:                             。
事实与理由: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份
证据和证据来源
×××
×年×月×日
答案:①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易某、谢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全部诉讼费用由易某、谢某承担。
②事实与理由:易某通过房产中介了解房源情况和房主谢某的有关信息后,三方共同签订了中介合同,约定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后应分别向中介方交纳1.5%的服务费。事后易某和谢某绕开房产中介,直接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达成交易并过户。根据民法典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根据合同约定,两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解析:本题从诉讼程序、违约有责角度分析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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