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统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 12.2 人民检察院 表格式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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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统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 12.2 人民检察院 表格式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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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下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权 教学设计
课题 7.12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权
1.教学内容分析 本课承接人民法院的性质和职权的学习,是对我国司法机关体系中法律监督机关的核心解读,也是全面依法治国中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环节。内容围绕“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权”展开,从人民检察院的宪法定位、组成体系、法定职权和办案原则四个维度,结合宪法和检察法规定及检察院履职实践案例,阐释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专属属性,以及其通过行使检察权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统一实施的核心使命,是培养学生法治观念、司法认知和权利保障意识的重要一课,助力学生形成对我国司法体系的完整认知。
2.学习者分析 八年级学生已掌握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核心知识,对审判权有基本认知,但对人民检察院的性质、检察权的内涵认知模糊,普遍存在“人民检察院和法院职责无区别”“检察院只负责提起刑事诉讼”“检察院的监督没有实际作用”的认知误区。该阶段学生对社会中的法律监督、公诉案件等现象有一定关注度,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案例辨析能力,适合通过宪法条文解读、检察履职案例分析、职权边界梳理等方式,引导其明确人民检察院的核心知识,破除认知误区,树立对司法监督和司法公正的正确认知。
3.核心素养目标 1. 政治认同 通过学习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和履职实践,认同人民检察院是我国宪法设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依法行使检察权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统一实施的重要举措,增强对我国司法体系和法治建设的自信,树立对检察权威和司法公正的认同意识。 2. 法治观念 理解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成和职权由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明确检察权的专属属性和法定办案原则,学会从法治视角判断检察院履职行为的合法性,提升运用法治思维看待法律监督、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 3. 责任意识 认识到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关乎公民权利保障、司法公正实现和法治国家建设,明确公民在检察诉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关注司法监督、尊重检察决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
4.学习重点和难点 重点: 1. 明确人民检察院的宪法性质: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我国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掌握人民检察院的组成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基层、市级、省级)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军事、铁路运输等),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3. 理解人民检察院的法定职权:对刑事犯罪提起公诉、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进行调查(配合监委)、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等。 把握人民检察院的核心办案原则: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等。 难点: 1. 突破“人民检察院和法院职责无区别”的认知误区,深刻理解检察权与审判权的区别与协作,明确检察院专司法律监督和公诉,法院专司审判,二者分工协作、相互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2. 突破“检察院只负责提起刑事诉讼”的认知误区,准确理解检察权的全面性,明确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覆盖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活动,并非仅针对刑事案件。
2.学习评价设计 本课采用过程性评价为主、结果性评价为辅的方式,聚焦核心素养达成情况,融合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全面检测学生的知识掌握和能力提升: 1. 概念辨析评价:通过对“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的职责区别”“检察权与审判权的内涵差异”的辨析,评价学生对核心内涵的理解程度,检测法治观念素养的初步达成情况。 2. 小组探究评价:通过小组合作梳理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成体系、法定职权和办案原则,评价学生的知识梳理和合作探究能力,检测对人民检察院核心知识的掌握情况。 3. 案例分析评价:设置检察院提起公诉、开展诉讼监督的典型案例,让学生分析案例中体现的人民检察院职权和办案原则,评价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检测政治认同素养。 4. 情景判断评价:设置关于人民检察院性质、职权的错误说法和履职情景,让学生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厘清法定认知,评价学生的实践辨析能力,检测责任意识素养。
6.学习活动设计 教师活动学生活动环节一:情境导入,引发思考教师活动1 展示三组人民检察院履职素材(图文+短视频):素材1:某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证据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素材2:某人民检察院在监督民事审判时,发现法院一审判决存在程序违法,依法提出抗诉;素材3:某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其违法立案的行为。结合素材提出问题:这些履职行为的主体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构?该机关的核心权力是什么?其履职与人民法院有什么不同?由此引出本课课题——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权。学生活动1 认真观看素材,结合所学人民法院的知识思考问题,主动举手发言分享看法,初步感知人民检察院的履职范围和特点,激发探究其性质和职权的兴趣。活动意图说明:通过检察院履行不同职责的真实案例创设情境,衔接前序人民法院的司法认知,引发学生对人民检察院性质、检察权和履职区别的思考,快速切入核心主题。 环节二:自主探究,梳理新知 教师活动2 1. 布置自主阅读任务:引导学生结合教材内容,围绕“人民检察院的宪法性质是什么”“我国人民检察院的组成体系包括哪些”“人民检察院的法定职权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办案的核心原则是什么”四大核心问题展开阅读,圈点勾画教材中的宪法条文、关键概念(如检察权、公诉、法律监督、抗诉)和核心要点。 2. 发放知识梳理任务单,引导学生将阅读到的核心知识点按“宪法性质-组成体系-法定职权-办案原则”的框架填写,梳理人民检察院的基础知识点,形成初步的认知框架。 3. 巡视学生自主学习情况,对阅读梳理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个别指导;邀请3-4名学生分享知识梳理结果,结合学生发言进行补充、纠正和总结,明确人民检察院的核心基础知识点,同时在黑板上板书核心知识框架。学生活动2 1. 按照阅读要求自主研读教材,圈点勾画“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等核心概念,结合问题梳理答案,完成知识梳理任务单,初步掌握本课基础知识点。 2. 主动分享自己的梳理结果,认真倾听教师和同学的补充、纠正发言,完善自己的知识清单,准确把握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核心职权,筑牢知识基础。 活动意图说明:通过自主阅读培养学生的文本解读和自主学习能力,借助知识梳理任务单引导学生构建人民检察院性质和职权的系统框架,突破基础概念误区,初步落实法治观念和政治认同素养的培养。 环节三:合作探究,深化理解 教师活动3 1. 呈现三组典型案例与宪法依据:案例1(性质与办案原则):某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集资诈骗案件,拒绝他人的说情干预,以案件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案例2(组成体系与领导关系):某基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后,上级市级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处理不当,依法作出纠正决定,基层检察院遵照执行。案例3(法定职权与监督范围):某省级人民检察院不仅对辖区内的刑事犯罪案件提起公诉,还对法院的民事再审案件进行法律监督,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开展专项督查,纠正执法不当行为。宪法依据:《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六条关于人民检察院性质、检察权行使的规定。 2. 布置小组讨论任务:① 结合案例1和宪法依据,说说人民检察院的核心性质是什么?“拒绝说情干预”体现了什么办案原则?该原则的内涵是什么?② 案例2中,基层检察院和市级检察院的工作关系体现了人民检察院组成体系的什么特点?上级对下级的领导关系有什么意义?③ 案例3中,检察院的履职行为体现了哪些法定职权?说明其法律监督的范围有什么特点?④ 结合所有案例,辨析“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职责一样,都能审理案件”这一说法的错误之处。要求各小组将讨论结果整理在探究任务单上,每组推选1名代表进行成果分享。 3. 组织探究与分享活动,邀请各小组代表依次发言,教师针对学生的发言进行点评、补充和总结,重点强调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机关属性、检察权的专属和独立性、组成体系的层级领导特点及多元检察职权,破除学生的核心认知误区,引导学生准确把握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权的核心要点。学生活动3 1. 以小组为单位,围绕讨论任务展开合作探究,结合案例和宪法依据分析问题要点,梳理讨论结果并填写探究任务单,培养合作探究、案例分析和宪法解读能力。 2. 小组代表主动参与成果分享,清晰阐述小组观点,认真倾听其他小组的分享和教师的点评,深化对人民检察院性质、组成体系、法定职权和办案原则的理解,纠正自身的认知误区,完善我国司法体系的认知框架。 活动意图说明:通过真实案例与宪法依据结合的方式,让学生从实践和法律双重层面理解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权,突破学习难点;通过小组讨论和成果分享,培养学生的合作探究、语言表达和法治辨析能力,进一步落实政治认同和法治观念素养。 环节四:情景体验,实践运用 教师活动4 1. 创设两组情景:情景1(观点辨析):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①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② “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③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不仅覆盖刑事案件,还包括民事、行政案件”;④ “检察院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可直接作出刑事判决”。情景2(实践思考):小刚的家人因一起民事纠纷向法院起诉,后发现法院的判决存在明显的法律适用错误,小刚一家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向哪个机关寻求法律监督?该机关会依法行使什么职权?这一过程体现了检察院的什么作用? 2. 布置活动任务:① 针对情景1,小组合作逐一辨析观点的正误,结合所学宪法知识和人民检察院的核心知识说明理由,厘清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成体系和职权边界;② 针对情景2,小组合作分析小刚一家的维权途径,梳理检察院的相关职权,阐释人民检察院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理解检察权与公民权利的关联。 3. 巡视各小组讨论情况,对辨析思路不清晰、理解不到位的小组进行针对性指导;邀请各小组代表分享辨析结果和思考结论,教师针对分享情况进行点评,重点强调人民检察院性质和职权的法定性、办案原则的实践性,引导学生将知识运用到生活中的司法维权和法律监督分析中。学生活动4 1. 以小组为单位,先对情景1中的观点进行正误辨析,结合宪法规定和教材知识说明理由,巩固人民检察院的核心知识;再围绕情景2分析法律监督维权途径和检察院的职权,理解人民检察院在纠正司法错误、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树立依法寻求法律监督的意识。 2. 小组代表主动参与分享,认真倾听其他小组的观点和分析思路,结合教师的点评完善自己的认知,能准确辨析关于人民检察院的错误说法,掌握基本的法律监督维权认知,树立对检察权威和司法公正的信任。 活动意图:通过观点辨析和生活实践维权的情景,让学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人民检察院相关问题的分析中,突破核心认知误区;通过情景探究,培养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和实践辨析能力,落实责任意识素养的培养,实现从“知”到“行”的转变。 课堂总结: 同学们,今天这节课我们围绕“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权”完成了系统学习,厘清了我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核心法定规则和司法使命。我们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是我国宪法设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属性是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这项权力是法律赋予的专属权力,区别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权,检察院的核心使命是通过法律监督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 同时我们掌握了人民检察院的组成体系: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我国最高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的“监督关系”不同,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这种垂直领导关系保障了全国检察工作的统一规范开展;专门人民检察院的设立,让专业领域的法律监督更具针对性,提升了检察工作的效率和专业性。我们也厘清了人民检察院的法定职权,其并非仅负责刑事公诉,还涵盖对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活动的全面法律监督,以及对公安机关侦查、法院审判、行政机关执法的监督制约,同时配合监察委员会开展职务犯罪相关工作,全方位守护司法公正和公民合法权益。 更重要的是,我们理解了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内涵:独立是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而非不受任何监督,检察院的工作仍要受人大监督、人民群众监督,且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核心办案原则。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分工协作、相互制约,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是法院公正审判的重要保障,而法院的公正审判则是检察院公诉和监督工作的最终落脚点,二者共同构成我国司法体系的核心,守护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希望大家能将今天所学内化于心,学会从法治视角认识人民检察院的地位和作用,树立对检察权威和司法公正的尊重与信仰;在生活中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司法活动存在违法情形时,懂得向人民检察院寻求法律监督,同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检察院的法定决定,做法治社会的遵守者、维护者和践行者,共同推动我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7.板书设计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权 核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一、宪法性质 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国司法机关重要组成部分 核心权力: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专属权力,仅检察院享有) 核心使命:维护法律统一实施,保障司法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 二、组成体系 1. 层级划分 最高人民检察院:我国最高检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和专门检察院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检察院、市级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 2. 专门人民检察院 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等(开展专业领域法律监督) 3. 工作关系 上级领导下级(垂直领导),保障检察工作统一规范 三、法定职权(多元履职,全面法律监督) 1. 刑事检察 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监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对法院刑事审判进行监督 2. 民事行政检察 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违法的民事、行政判决提出抗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3. 其他职权 配合监察委员会开展职务犯罪相关工作;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 核心作用 监督制约司法、执法行为,守护司法公正,筑牢法治防线 四、核心办案原则 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平等适用法律: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偏袒、不歧视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案件事实,严格依据法律履职 保障诉讼权利: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 公正司法:坚持客观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核心辨析 误区1:检察院和法院职责相同,都能审理案件 正解:检察院专司法律监督、公诉;法院专司审判,二者分工协作、相互制约 误区2:检察院只负责提起刑事诉讼,无其他职责 正解:检察权覆盖刑、民、行三大诉讼,开展全面法律监督 误区3:检察院上下级是监督关系,与法院一致 正解:检察院上下级是领导关系,法院上下级是监督关系 误区4:检察院可直接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刑事判决 正解:判决权专属人民法院,检察院仅能提起公诉、进行法律监督 六、检法关系 分工协作、相互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核心准则 依法监督、公正检察、独立履职、保障法治
作业设计 1. 基础作业 完善本课知识总结笔记,熟记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成体系、法定职权和办案原则;完成教材课后“探究与分享”和基础习题;辨析“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的核心区别与协作关系”,整理成200字左右的辨析笔记。 2. 实践作业 ① 查阅一则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或行政法律监督的时政案例,撰写150-200字的分析短文,说明案例体现的人民检察院职权和办案原则;② 绘制一幅“人民检察院组成体系与法定职权”简易示意图,标注层级划分、领导关系和核心职权。 3. 拓展作业 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百四十条的内容,摘抄核心条文;结合人民检察院对法院错误民事判决提出抗诉的案例,写一段100字左右的阅读感悟,谈谈对“人民检察院是司法公正的监督者”的理解。
教学反思与改进 (课后结合课堂教学实际填写,重点反思以下内容:1. 自主阅读、小组讨论等环节的设计是否贴合八年级学生认知水平,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和积极性如何;2. 案例的选择是否有效突破核心认知误区,学生能否准确把握检察权的专属属性和法律监督的全面性;3. 三大核心素养目标是否在各教学环节有效达成,学生的检察认知和法律监督意识是否得到提升;4. 情景体验环节的时间分配是否合理,学生能否快速辨析关于人民检察院的错误观点并分析生活中的法律监督维权问题;5. 后续教学需优化的环节:如增加本地检察院履职的典型案例、设置“检法职权区分小竞赛”课堂互动活动、适当延长小组合作探究时间、补充简易的检察抗诉流程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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