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教育之我见(山东省潍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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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教育之我见(山东省潍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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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教育之我见
——惩罚教育在素质教育形势下的几点建议
央子街道中心学校
张金永
摘要:“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学生的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格,能培养学生抵抗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马卡连柯《论共产主义教育》)
关键词:惩罚教育;责任;挫折教育;合理适度;因人而异
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素质教育,上级各主管部门也三令五申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这种大的形势下,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一线的教师都不敢轻易去碰这根高压线。对于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违纪学生的惩罚,即便只是“罚站”,那也是不行的,因为——要施行激励教育、赏识教育。批评学生?怎么可以!罚站?那简直是犯罪!我作为一名长期在教育第一线工作的教师,对此深有体会。而且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长期生活在父母及其亲朋好友的宠爱甚至是溺爱中,造成了对学生不良习性的一次次放纵,这就纵容了学生不健康心理的滋生,许多学生目空一切,我行我素、惟我独尊,打架斗殴、违反纪律,更有甚者有时还出现当面顶撞教师、侮辱伤害教师的“校园暴力”,面对此种情况本该严厉地处罚,可是解决的方法却往往是学校轻描淡写一番,动动嘴皮功夫,最多是校长、政教主任和班主任轮番做一做“思想动员工作”,也就算了,这是对教师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的蔑视,更加滋生了这些犯错误学生的“嚣张气焰”。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缺乏有力的惩罚机制,显得苍白无力,使广大青少年失去了一次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甚至于有的学生因此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马卡连柯在《论共产主义教育》认为“合理的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学生的坚强的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格,能培养学生抵抗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笔者也认为惩罚是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一味的只是表扬、奖励、赏识很可能给学生养成一些错误的认识,同时也错误的引导了学生。难道我们能说做错了事情就不应该受到惩罚吗?当然我们不能把“惩罚”和“体罚”完全等同起来。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科学合理的运用适当的惩罚手段来达到预期的教育目的呢?
第一、应该让学生认识到惩罚的必要性,明确对自己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如我们可以采用主题班会等形式,通过分析讨论自己同学中的一些行为和一些典型的案例,引导学生明确我们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并形成一种共识:任何人做错了事情就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逃避责任是可耻的。从而首先从心理上让学生要认同并接受教师的适当的惩罚,为自己的工作奠定基础。
第二、要把对学生的惩罚当成是一次挫折教育的良机。
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生活的条件过于优越,再加上父母亲朋的过分溺爱,还有教育者长期的赏识教育和呵护教育,使他们在遇到挫折时抵抗能力过弱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例如有的学生因为家长的几句呵斥就离家出走,更有甚者仅仅因为老师的批评而轻生。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难道还不能认识到挫折教育的必要性吗?我们讲素质教育,难道对挫折困难的抵抗力及正确的分析解决的能力不是素质教育的一部分吗?我们作为素质教育的主导者,不应该利用各种方式和机会去锻炼他们适应社会、抵抗挫折、克服困难的能力吗?
第三、一定要罚之有理。
以前,我们走入的是滥罚误区,现在走入的是不敢罚的误区,两者都不可取。惩罚是为了达到教育的目的,所以,你只要选择好时机,把握好尺度,使用一点又何妨。正确合理的惩罚可以使学生认识到自己行为上的过错,从而终止其错误行为;同时惩罚又可以起到示范性作用,即通过惩罚某一行为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但是反过来惩罚必须是在说服教育,感化无效的情况下,不得不做出的对不良行为进行强制纠正的一种教育行为。因此,我们在使用惩罚这种教育手段时,必须慎之又慎,权衡再三,做到可用不可用的不用,宁轻勿重,宁少勿多的原则,决不可滥用。在实验惩罚手段时,必须做到心中有数,目的对象明确,做到罚之有理,罚之服人。只有这样,才能使被罚者心悦口服,达到预期目的。
第四、一定要罚之有度。
惩罚学生应罚之有度,适可而止。学生犯了错误,教育者应考虑到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原因、影响、动机及认识态度来进行“量刑”,即确定惩罚的方式程度,惩罚的开始和要达到的预期目的,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但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切记不要用过量或过重的体力劳动来惩罚学生,更不能用歧视、侮辱、恐吓性的手段来惩罚学生,这样则容易伤害学生的自尊心,使之产生逆反心理,从而产生对抗之举,达不到预期目的,反而激化了矛盾。
第五、要有明文规定的惩罚。
既然惩罚已不可避免,就要坦然地对待惩罚。接受惩罚,说重了,是尊重人类社会的生存法则;说轻了,是遵守“游戏规则”,没有规则,“游戏”就没法玩下去了。但是要避免“屈打成招”,也要避免都惩罚完了学生还没有承认错误。学生没有认识到错误,惩罚就没有起到作用。
第六、要因人而异。
每个学生的情况是不同的,有的学生适于和风细雨式的教育,也有的学生可能没有强烈的刺激就不能幡然悔悟。记得曾经看过这么一个试验:一只青蛙放入一只盛了半锅水的锅子中,然后放在炉子上慢慢加热,青蛙最后被慢慢的煮熟了;而把另一只青蛙放入一只盛了半锅沸腾水的锅子中,这只青蛙迅速的蹦出了锅子,只是被轻微的烫伤。当然要想达到理想的效果,就要求我们教育者们要把功夫下在平时,要细心观察,把每一个学生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对症、对人“下药”;同时还要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真正的关爱每一个学生,要让被惩罚之人明白惩罚是对他的爱护,是对事不对人。我们既不能因为自己的粗暴伤害了学生,也不能因为自己的教育无力误入歧途。毕竟也许对于我们来说这一个孩子可能只是自己教育生涯中的千分之一,但是他们每一个都是自己家庭的全部。
“惩罚”应当是教育。被惩罚者更应确切认识为什么要惩罚,并且理解到惩罚的意义。惩罚的目的是育人,教育者有时可以针对其所犯错误的动机用惩罚以扬其长,从而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总之,惩罚教育可以增强青少年的组织纪律,从而使他们增强责任心,学会对自己的过失负责,达到罚之育人的目的。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苍白无力的教育。教育的秘诀是真爱,不是溺爱,惩罚是对学生的关爱。惩罚可以育人,但惩罚不能代替教育,运用惩罚手段不等于提倡惩罚,教师应以罚促教,作到罚之有理、罚之有度、罚之有据、因人而异。同时教师要时刻关注被罚者的思想变化,鼓励他们说出切身感受和看法。教师也要反思自身有无过错,惩罚手段是否科学、合理,做到教育惩罚充满师生平等的法治精神,更富有人情味和教育意义,体现教育惩罚的根本宗旨是治病救人,培养学生勇于承担错误的勇气和责任心,使他们在惩罚中规范自己的言行从而健康、全面、茁壮的成长,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材。
参考文献:
1、马卡连柯《论共产主义教育》
2、张乐天《教育学》
3、李海《教师惩罚学生现象探析》
3、孟银喜《浅谈惩罚教育》
4、21世纪教育网《惩罚是学校教育中~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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