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复习法律部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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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复习法律部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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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2007年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复习(之三) 路桥实验中学九年级社会组
中考考点解读
考点7、知道法律的特征a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考点8、理解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b
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由掌握国家政权的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通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它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
考点9、理解宪法与普遍的关系b
宪法的本质特征是国家的根本法,它与普通法相对称,同属于法律的范畴,具有法律的共性,但又与普通法不同。
内容上: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而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或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法律效率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普通法的立法基础(母法),
而普通法不能与宪法相抵触。
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的制定,一般要成立专门委员会起草,经过全国各族人民讨论,再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没有宪法严格,只需要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即可。
考点10、树立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宪法尊严c
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依法治法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宪法对青少年的要求:青少年要自觉学习宪法,树立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遵守宪法的习惯,勇于同破坏宪法的行为作斗争。
考点11: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基本内容(a)
1.家庭保护
(1)含义: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这能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2)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的有关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应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
2.学校保护
(1)含义:学校保护,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未成年人有很长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学校的教职工对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负有重大的责任。学校保护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
(2)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保护的有关规定:
①学校应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②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③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
3.国家和社会保护
(1)含义: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方面。
(2)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国家和社会保护的有关规定:
①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②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4.司法保护
(1)含义: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2)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司法保护的有关规定:
①设立少年法庭,不公开审理未成年犯罪的案件,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其合法权益,做好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的安置工作。
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考点12:学会依法保护自我(c)
依靠法律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自我保护的最有效手段。
1.采用非诉讼手段
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
当不法侵害发生时,要尽快打110报警,寻求警察的帮助。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如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县人民政府),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或者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保障公民权益。
2.采取诉讼手段
采取诉讼手段是一般在已经采取前两种手段而没有达到维权目的的前提下采用的。通常就是指打官司。它是人民法院主持有利害关系人参与的处理纠纷程序。诉讼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
诉讼通常分为三种类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①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的活动。
②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③行政诉讼法,俗称“民告官”,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照司法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的活动。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要途径。
考点13:知道什么是一般违法行为(a)
1.违法行为的含义:
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的类别:
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根据其违反的法律。可以将它们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①行政违法行为就是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②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③刑事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刑法的行为。
3.一般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的情节比较轻微,相对刑事违法行为而言,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因而称它们为一般违法行为。
考点14:理解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b)
1.犯罪的含义:
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①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②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
③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结果。
考点15:学会依法自律.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c)
1.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善于同侵权行为做斗争;当国家、集体、他人的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我们也要加以维护。违法犯罪行为都是危害社会的侵权行为,同违法犯罪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2.与违法犯罪作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特别是在双方力量悬殊的情况下,不要与其硬拼,而要讲究智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力求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巧妙地将不法分子抓获;面对歹徒行凶,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了解歹徒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检举揭发、正当防卫等,都是行之有效的好方法。
3.青少年应学法、懂法、守法,要通过法律常识的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尤其要远离“黄、赌、毒”。青少年要认真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应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考点16:学会用法律捍卫生命健康权(c)
1.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1)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人格权与生俱来,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2)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3)人格权还包括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
2.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1)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2)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3.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1)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奋发向上的精神;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2)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责任。
4.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1)我们在享有生命安全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伤害他人就是伤害自己,尊重他人就是保护自己。
(2)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考点17:理解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b)
1.人格尊严不可辱:
(1)人格尊严权的含义。我们每个人都有人格和尊严。现代社会,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人格尊严权。任何人,无论其年长还是年幼、聪慧还是愚钝、富有还是贫穷,也无论其是高官还是平民、是自由人还是在押犯,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这一权利表现为自尊与他尊两个方面。
(2)人格尊严权是人格权中的核心权利。集中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人格尊严不可辱,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1)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获得经济利益。
(2)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看重名誉的民族。我们要继承这一传统,做受人尊重和赞誉的人。良好的名誉首先取决于个人的良好表现。不过品行优良者并不总是受到相应的客观评价,人的名誉权常常会受到侵害。因此,各国法律都赋予公民保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3)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它为人们自尊、自爱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誉权主要表现为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4)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侵权者轻者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3.维护肖像权:
(1)肖像权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其制作方法丰富多样,可以用绘画、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各种方式再现某个人的音容笑貌。所以,肖像也就成为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2)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相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不过,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面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3)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4.维护姓名权:
(1)人人都有姓名,这样不致将张三误认为李四。姓名与某个特定人的联系如此紧密,一旦侵害其姓名,势必会损害其人格。因此,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
(2)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3)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无论盗用还是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侵权者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考点18: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a)
1.隐私的含义、具体内容与作用
(1)人生在世,会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秘密;会有许多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这些都属隐私。
(2)具体包括: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领域。
2.隐私权的定义和内容:
(1)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2)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具体内容
①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
②公民有权对个人信息保密,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
③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自己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
3.依法维护隐私权:
(1)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侵扰他人私生活、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既是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也是违法的行为。监视、窥视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记、私拆信件等手段千方百计刺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当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执法机关依法调查和公开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2)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3)我们在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4)保护隐私不等于自我封闭,与世隔绝。当自己遇到麻烦、产生困惑、出现烦恼时,应该学会与值得信任的人沟通和交流,以获得成长所需的理解和帮助。
考点19 公民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复习专题
1、受教育是一项基本人权。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诉讼和非诉讼的方式予以维护。
2 、受教育权不仅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1)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它具有以下三个特征:强制性,普遍性,和免费性。2)作为正在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履行受教育义务最主要有三项: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的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3)青少年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
3、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1)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要开展自学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注意培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2)要生存,要发展。要满足时代的要求,必须接受教育,勤与学习,更新知识,提升能力学会学习。3)要树立远大的志向,珍惜在学校学习的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以勤奋和智慧去摘取成功之果,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建功立业。
考点20:知道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树立正确的消费观(b)
考点21:学会运用法律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c)
1、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1)人身、财产安全权(生存的基本条件)(2)知情权(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权等其他权利。
2、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1)消费观念的变化:从满足生存的需要到享受发展的需要,导致这一变化的原因是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
(2)学会理性消费。消费前先作出预算,把钱花在关键的地方;不与他人进行攀比,避免浪费金钱,尽可能做到节约。
(3)注意适度消费。“度”应该与自己家庭的经济收入相适应,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相适应。
(4)提倡绿色消费。有利于身体健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5)在满足物质消费的基础上,注重自己的精神需求。
3、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炼就一双“慧眼”
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如分析广告的能力;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如商品知识;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如法律法规的规定、唯权的途径等。
(2)维权的途径
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考点22、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b
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表现在:
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旅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我们不仅要有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同时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权利和义务互相依存,彼此结合。如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互相促进,相辅相成。只有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才能激发公民的积极性,公民才能更出色地履行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考点23、学会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c
公民正确行使权利
我国宪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集体的、集体的利益
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
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二、与上一年对应考试说明的变化及在中考中的情况:
1、“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由一个考点即“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变成“考点11: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基本内容a。” 2007年的“考试说明”中增加了“学会依法保护自我”部分,知识层次要求较高,要求学生能够理解并运用。
该考点在2006年中考中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例题:
近年来,浙江电信开展了“百万亲子绿色上网行动”,通过网络技术屏蔽有害信息,为青少年创造健康的上网环境。这主要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
A.家庭保护 B.学校保护 C.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
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中去掉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一条。
3、考点19“公民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与上一学年对应考试说明的变化:去年考纲规定是理解,今年是运用,所以在复习时要引起重视。
4、“一般违法与犯罪”在2006年与2007年的中考说明中的要求没有变化。
2006年中考这块内容在总分中占10%,说明这块内容很重要,要理解掌握。
2006年中考试题如下:
走近法庭——
[案情回顾]刘大军,某校九年级学生,对起绰号侮辱他的丁小明一直耿耿于怀。2006年2月27日,刘大军想去游戏厅玩,但没有钱,便向丁小明索要,遭到拒绝。于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殴打丁小明,致其重伤。(本案例中的人物均为化名)
[法庭内外]
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回答:
(1)从犯罪的基本特征说明法院判刘大军有罪的依据。(3分)
(2)张同学对丁小明的看法正确吗?为什么?(4分)
(3)你能从王老师的话中获得哪些启示?(3分)
答案:(1)刘大军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
(2)错,起“起绰号”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公民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青少年要增强法制观念,在平时依法自律,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5、“公民的人身权利”对应2006年中考:2006年5月,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假药造成多人死亡。有关部门立即组织追缴和查封假药,以保护消费者的( )。A.人身安全权B.人格尊严权C.自主选择权D.依法求偿权。第25题:“丁小明给刘大军起绰号,张同学认为并没有错”,此看法正确吗?为什么?(4分)。
6、“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去年相比增加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这一内容;去年中考这部分内容考查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分值2分,以选择提形式出现,难度要求不高。
三、与热点相结合
1、物权立法,关注民生
新闻背景
新闻网北京3月8日电 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从一审到七审,从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1万多条意见到专门召开100多次座谈会、立法论证会的物权法草案8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将在未来几天里对物权法草案进行审议,并于14日作出表决通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最大、最深刻的变革之一就是逐步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保护国家与公民的财产权利,从而在20多年中激发了中国13亿人创造财富,爱护财富和积累财富的热情。
与考点相结合
物权法的制定体现了广大人民的意志和体现
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他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在物权法草案审议过程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听取意见,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宪法与物权法的关系
宪法是制定物权法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物权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它们是“母法”和“子法”的关系。
物权立法是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的表现。
物权法全面准确地体现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物权法明确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物权法是国家坚持依法治国方略的体现。
物权法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物权法的制定程序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做主的主要形式。
2、新《未成年人保护法》
[相关链接]
2006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6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7章,共72条,约8000字。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仅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法律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法律还规定,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法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设立少年法庭,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其合法权益,做好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的安置工作。
今年两会
背景材料:
温家宝说,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要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发展。
  温家宝说,今年要在全国农村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使农村1.5亿中小学生家庭普遍减轻经济负担;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
  温家宝说,要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今年全国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2235亿元,比去年增加395亿元。"十一五"时期中央财政将投入100亿元,实施农村初中学校改造计划,地方政府也要相应增加这方面的投入。同时,继续解决好城市困难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今年还要确保全面完成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让所有孩子都能上得起学,都能上好学,我们一定能够实现这个目标。
新《义务教育法》
背景材料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于6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体现了国家和时代对义务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吸纳了今年来为促进义务教育发展出台的新政策,致力于解决义务教育发展过程出现的新问题,呈现出六大两点。
结合教材分析:
1 什么是义务教育?
2义务教育有哪些特征?
3实施义务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4重视义务教育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当今世界,各国之间的激烈竞争和科技竞争,归根到底是教育的竞争,人才的竞争,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教育决定一个民族的未来,是一个民族的根本事业。
5重视义务教育体现了什么战略?
6重视义务教育的意义是什么?
只有把教育搞上去,才能化人口大国为人才强国,化人口压力为人才优势;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战略主动地位。
7当我们的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时,我们的维护方式有哪些?
8 教育为什么要优先发展 ?
5、有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中国消费者协会2007年春节消费提示:一、拒绝购买过度包装的商品作为礼品,不给亲情友情注水。、败絮其中的促销货买单。二、送礼品不攀比,对方有用的东西才是您最好的礼品。将用在包装上的钱省下来,买一件小而精的礼品更能体现您浓浓的亲情和友情。
相关考点:倡导的科学、文明、合理的消费方式,提倡绿色消费;节约大量的资源,符合中华民族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符合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购买数字电视需冷静 谨防被忽悠。对于时下的家电市场而言,液晶与等离子无疑是两位最炙手可热宠更不给金玉其外儿,有些厂商公开表示液晶电视很快将取代传统的CRT电视。实际上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自称数字的平板电视产品,只能接收和处理模拟电视信号,而且用平板电视收看有线节目时会变形,用其收看数字电视节目也必须借助机顶盒。这些产品都只能称为数字电视显示器,并非真正的数字电视。将高清数字电视显示器和数字电视混为一谈,误导消费者,导致高清数字电视市场乱象丛生,让消费者无所适从。因此面对所谓高清数字电视宣传,广大消费者应该保持冷静,不要被忽悠。
相关考点: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炼就一双“慧眼”,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如商品知识。
四、复习方法与建议:
1、复习“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该考点时,要注意法律知识与实际案例的结合。使学生在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懂得运用法律依法保护自我。
2、、要注意把书本知识与实际生活联系起来。如讲解义务教育的三个特征时,可以结合学校的收费情况,结合本区的义务教育入学率来说明。
3、必须说清楚受教育的双重性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重点应当说清楚为什么要把受教育规定为义务,可以结合初三思想品德的内容。
4、打破教材,融会贯通。这里的内容跟科教兴国战略,人口问题,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都有很紧密的联系,复习时应前后联系。
5、必须结合时事政治的内容。结合两会和新的义务教育法内容,用书本知识来解释两会精神和义务教育法精神。
6、复习“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一块时,以具体的案例结合考点分析, 如出示漫画或材料,让学生分析后,得出结论:学会理性消费。消费前先作出预算,把钱花在关键的地方,避免浪费金钱,尽可能做到节约。
五、巩固练习
法 律 教 育
一、选择题
1、下列关于法律的说法,正确的有 ( )
①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②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
③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 ④法律只对违法犯罪行为具有约束力
A、②③④ B、①②④ C、①②③ D、①③④
2、我国法律体现的是 ( )
A、工人阶级的意志和体现 B、农民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C、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D、中国共产党的意志和利益
3、维护宪法权威,自觉遵守宪法,最重要的是 ( )
A、增强宪法意识 B、领会宪法的基本精神
C、与违宪行为作斗争 D、参与制定宪法
4、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下列行为符合宪法要求的是 ( )
①劝说父母依法纳税 ②捕食珍贵动物 ③乱砍乱伐 ④孝敬父母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④
5.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博物馆、艺术馆、体育馆等场所相继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
A.家庭保护 B.学校保护 C.国家和社会保护 D.司法保护
6.某电视台在报道青少年犯罪时,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均采用化名,并对当事人的头像进行技术处理。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
A.司法保护 B.国家和社会保护 C.学校保护 D.家庭保护
7.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2条规定: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这说明( )
A.我国法律纵容未成年人犯罪 B.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力度不够
C.我国法律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施司法保护 D.法律对未成年人缺乏效力
8.下列属于对未成年人进行家庭保护内容的是( )
①未经家长同意,任何未成年人都不受违法犯罪指控 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 ③家长应满足未成年子女的任何要求 ④父母应引导孩子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A.①② B.①②④ C.②④ D.②③④
9.有关部门大力开展“打黄打非”行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文化环境。这样做( )
①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 ②是未成年健康成长的需要 ③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国家和社会保护的规定 ④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学校保护的规定
A.①② B.①②③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10.下列关于违法与犯罪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有( )
①犯罪行为可能是违法行为 ②违法行为可能是犯罪行为 ③犯罪行为必然是违法行为④违法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①③
11.刑法违法性是( )
A.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B.违法的法律标志
C.犯罪的法律标志 D.犯罪的必然法律后果
12.下图“三步变奏曲”启示我们( )
①娱乐活动的最后结果必然是违法犯罪 ②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 ③青少年要依法自律,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④赌博是犯罪的前提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3.判断一个人是否犯罪,首先要看他的行为是不是( )
A.行政违法行为 B.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C.触犯刑法的行为 D.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14.下列属于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的分别是( )
①骑自行车闯红灯 ②拾获遗失物不归还失主 ③违章占地造房 ④欠债不还 ⑤长期结伙抢劫 ⑥越境走私
A.①②/③④/⑤⑥ B.①④/③⑤/②⑥
C.②④/①③/⑤⑥ D.②③/①⑥/④⑤
15.下列图示中,正确反映违法与犯罪关系的是( )
A.违法 犯罪 B.违法 C. 犯罪 D. 违法
16.2004年12月以来,杭州婚庆网、杭州股票网等各大网站先后遭到黑客攻击。每一个网站被攻击后,在杭州网论坛的每日新闻热评板块上,一个叫“黑色逗号”的网民会发贴告知大众:某网站又被我黑了。文字后还链接这些网站的网址。对此事件下列看法正确的有( )
①“黑色逗号”的行为只是出于好奇,不是违法行为 ②“黑色逗号”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是违法行为 ③网上活动也要遵守法律法规约束 ④网上的世界是虚拟的,所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7.每逢放假,有少数同学也会偶尔参与赌博,对此你赞同哪一种看法
A.学习太紧张,放松放松没什么 B.只要不常赌,无关紧要
C.学生参赌属于违法行为 D.赌博输赢与他人无关,不违法
18.一名小偷在菜场行窃时被当场抓住,围观的群众将其打得遍体鳞伤,巡警闻迅后及时亍到,将小偷带走。对这一案件,有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偷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②小俞违法,该打 ③群众的行为侵犯了小偷的人身权利
④同小偷作斗争应依法而行
A.①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②③④
19.一般违法和犯罪都具有社会危害性,两者不同之处在于( )
A.它们都是违法行为 B.它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C.它们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D.它们对社会危害的程度
20.故意取笑身体有缺陷者而给对方以打击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的( )
A.姓名权 B.人格尊严权 C.肖像权 D.生命健康权
21.航天员杨利伟被授予“航天英雄”称号并获得“航天功勋奖章”。这属于公民的( )
A.荣誉权 B.肖像权 C.姓名权 D.名誉权
22.下列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有( )
①某企业私自将某著名运动员肖像印在产品外包装上;②某照相馆为了招揽生意,私自将某女大学生的艺术照放大后挂在显眼位置;③经本人同意,某报刊登了专家的照片;④公安机关的通缉令上印出犯罪嫌疑人照片。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
23.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受到法律特殊保护,下列做法能体现这种特殊保护的法律规定有( )
①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②禁止溺婴、弃婴;③用工单位禁止非法招用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④禁止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矿工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A.②③④ B.③④ C.①④ D.①②③④
24、浙江省从2006年将开始将免除全体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这表明政府在工作中 ( C )
①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②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③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④加强公民的思想道德教育
A.①② B.②③ c.①②③ D.②③④
25.受教育者主要的义务有 ( D )
①遵守法律法规,做“四有”新人 ②尊敬师长,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③参加社会实践,提高实践能力 ④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A.①③④ B.②③ c.①③④ D.①②④
26.来自中国青基会的信息显示,希望工程实施15年来,累计接受海内外捐款25亿多元,改变了260万名贫困学生的生活道路,资助援建的11266所希望小学中,80%的学校和受助生分布在西部贫困地区。我国政府实施希望工程是因为: ( D )
①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②受教育关系到公民个人的健康成长
③公民受教育关系到民族、国家发展 ④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27、《售前服务》的漫画:在一个水果摊里,摊主对其子说“孩子,把标签贴在有虫眼的地方”。 摊主的这种做法不仅对其子的教育存在什么问题,而且侵犯了消费者…………( )
A.人身安全权 B.知情权
C.依法求偿权 D.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权
杭州市的一位消费者到酒楼用餐后,从楼梯下楼时不慎滑倒致死。死者家属在与酒店两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酒店推上了被告席。后法院判决由酒店向消费者家属赔偿58017.63元。据此回答3、4两题:
28.材料表明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享有 ( )
A.安全权和求偿权 B.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C.公平交易权 D.人格尊严和结社权
29.在侵权行为发生后,消费者错误的做法是( )
A.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B.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C.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D.向人民法院起诉
30.在选择某种商品时,我们应持的正确态度是……………………………………( )
A.跟着理性走 B.跟着感觉走 C.跟着广告走 D.跟着潮流走
31下列消费方式值得提倡的是………………………………………………………( )
①吃不了,兜者走 ②无论是学习用品还是服装,都要买名牌 ③选择购买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 ④过生日一定要到高档餐馆请客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32.作为中学生,要学会合理消费,就要……………………………………………( )
①学会理财,了解一些金融知识 ②提倡绿色消费
③在消费时要多一些理性,少一些盲目 ④注重精神消费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33、下列说法是商家的常用语或土规定。其中属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是……( )
①、顾客是上帝②、超市存包丢失“概不负责”③、百挑不厌,百选不烦④、谢绝自带酒水、饮料入店 ⑤、店铺拆迁,低价甩卖 ⑥、商品出门,概不退换
A、②④⑥ B、①③⑤
C、②③⑥ D、②④⑤
二、非选择题
1、2005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法制宣传日,其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1)弘扬宪法精神对构建和谐社会有什么意义?
(2)我们青少年在弘扬宪法精神中应该怎么做?
2.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今年在西部地区实施,明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请回答:国家采取上述措施有哪些重要意义
3、情景探究:
赏析漫画,回答问题。
(1)判断漫画一、二中两位成人的做法是否正确?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2)针对漫画中的类似现象,请你制作一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识卡片,带回家给你父母或同社区的朋友。
4、 高中生张某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后业,结交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逐渐变得无心学习,经常旷课,有时还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的批评教育。但他没有接受教训,又经常偷窃少量财物,还参加赌博,被公安机关拘留。至此,张某仍不思悔改,一天晚上,他趁邻居李大娘的儿子出差未归,爬进李大娘家盗窃财物,还把李大娘打婚在地,抢走了现金2000元。张某被抓后,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1)张某偷窃少量财物、赌博与盗窃伤人的行为分别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你判断的依据主要是什么?
(2)请从法律角度分析张某盗窃伤人行为的特征。
(3)从张某的变化中,我们青少年应该吸取什么教训?
5.请你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帮助小刚一家解决烦恼
小刚一家的烦恼 受侵犯的权利 解决烦恼的措施
小刚由于个子不高,在学校被一同学取了侮辱性绰号。
小刚的妈妈在享受了“免费美容”后皮肤又红又肿。
小刚的爸爸由于超市里少了东西,老板让保安搜了他的身。
小刚的爷爷在散步路上,被邻居家的狗咬了一口。
小强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在政府的帮助下,读完了初中。18岁后,他做起了小生意,由于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成为当地有名的富裕户。他积极纳税,带领村民共同富裕,受到了社会好评,当选为县人大代表。
(1)小强行使了法律赋予公民的哪些权利?小强履行了哪些公民的义务?
(2)在小强所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中,哪些最能体现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7、看下列两幅漫画,根据所学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一)
(二)
(1)上面两幅漫画分别反映了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2)针对图片(二),你认为消费者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权?
(3) 为了配合“3 15”的宣传,请你写几条宣传标语。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
1、C 2、C 3、A 4、C 5.C 6.B 7.C 8.C 9.B
10.B 11.C 12.B 13.B 14.B 15.D 16.B 17.C 18.A 19.B
20.B 21.A 22.D 23.D 24、C 25、D 26、D 27、B 28、A 29、C 30、A 31、C 32、D 33、D
二、非选择题
1、(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总章程,;宪法是一切机关、团体、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宪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根本的法律保障。
(2)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宪法的习惯,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2、对于个人来说,可以保证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实现,提高素质,掌握知识,改变命运。
对于国家来说,才能化人口大国为人才大国,化人口压力为人才优势;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战略主动地位。
3、情景探究:漫画一中的家长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保护规定的。漫画二中叔叔是遵循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社会保护规定的。法律依据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特殊保护。 (2)略
4.(1)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赌博等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爬进李大娘家盗窃财物和打伤李大娘属于犯罪行为。判断依据主要看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
(2)张某盗窃伤人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具有三个特征,它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犯罪是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当罚性是犯罪的必然法律结果。
(3)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作为一个合格的现代公民,我们应自觉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防微杜渐,预防违法犯罪。
5.(1) ①名誉权
②与同学沟通交流,请求老师帮助解决,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要求赔礼道歉。
(2) ①安全权、知情权
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取得赔偿
(3) ①公民有不受非法搜查身体的权利
②根据《民事诉讼法》要求赔礼道歉,甚至赔偿损失。甚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 ①生命健康权
②要求邻居赔偿损失,赠礼道歉。
6、(1)劳动权、受教育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
(2)受教育、劳动
7、(1)人身安全权 知情权 公平交易权
(2)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略
犯罪
违法
犯罪
法律知识小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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