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件(共41张PPT)+教案+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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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件(共41张PPT)+教案+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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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1张PPT)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高中思想政治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第四课第一框
课标要求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认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2.科学精神:结合具体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明确民事权利的界限。
3.法治意识: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4.公共参与:在生活中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种纠纷,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1.学生能通过商人李某的案例说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诉讼时效,初步提高逻辑分析能力,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2.学生能通过电梯吸烟案例、侵权责任视频和图片判断等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情形和特殊情形,提高辩证思考的能力,梳理依法维权、依法担责的意识。
新知导入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一条【权利义务一致】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一单元第四课第一框
新知讲解
案例:2020年5月23日,商人李某到素以安全著称的“大富豪”酒店住宿。当晚,李某客房里遭仇人甲毒打致成重伤,警方事后从酒店的安全监视系统记录资料中发现,凶手甲在入室作案前曾尾随李某在短时间内多次上下电梯,但酒店保安人员无一人上前对形迹可疑的嫌疑人进行盘查,李某也曾接到甲的电话,但认为酒店安全,甲不敢找到这里,就没有告诉酒店保安。事后犯罪嫌疑人甲被抓获,但只有财产5000元可供赔偿。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酒店赔偿全部医疗费、伤残补助等30万元,遭到酒店拒绝。
思考1:从民事责任的角度考虑,甲需要承担的是什么责任,依据是什么?
思考2:结合所学和课本知识,讨论酒店对李某担负责任的性质和范围是什么?为什么?
思考1:从民事责任的角度考虑,甲需要承担的是什么责任,依据是什么?
解析:甲承担侵权责任,甲是一种故意伤害行为,与李某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需要赔偿李某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思考2:酒店对李某担负责任的性质和范围是什么?为什么?
解析:酒店需要承担的责任有两种可能,一是违约责任,没有提供高质量的安保服务致人伤害,二是无过错侵权责任(保安的不作为引起)。鉴于甲财产只有5000元,酒店需要承担余下的部分(295000元),在条件允许时可以向甲追偿。
1.侵权责任
(1)原因: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承担方式
①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惩罚性赔偿。
②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③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④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民事权利侵权形式不同,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也不同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财物受到侵害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可能另外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练习提升】王某设计的茶叶包装盒获国家外观设计专利。该茶叶包装盒推向市场后,因其外形美观而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产品销量直线上升。但王某在茶叶批发市场发现,W茶叶公司未经许可大量制造、销售、使用王某享有专利权的茶叶包装盒。由于W茶叶公司的仿制品充斥市场,王某的专利产品销量直线下滑。为此,王某收集、保全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W茶叶公司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W茶叶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王某享有专利权的茶叶包装盒,并赔偿王某的经济损失。
【练习提升】
2020年5月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函称:“我公司因庆典需要200套西服,如果贵公司有能力在6月1日做出并送达,请回函。”5月10日,乙公司回函称:“我公司有能力做,每套1
000元,如贵公司愿意接受此价格,会在6月1日之前运抵贵公司,速回函。”5月11日,甲公司回函确认,5月12日乙公司收到回函,并于5月31日发货。但直到6月3日西服才运抵甲公司,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乙公司则称逾期交货是因为恰逢梅雨季,连绵阴雨耽搁了货运行程,因而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乙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本案中,阴雨天气虽然对货运产生影响,但不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天气状况是计算交货日期时事先必须考虑的因素,故不符合法定免责情形。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易混易错】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
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商人李某受到侵害时,能否在任何时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诉讼时效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提升练习】2016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0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
甲还能要回钱吗?
解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乙拒绝偿还10000元欠款,甲将不能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
新知讲解
新知讲解
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结合法律知识与生活常识,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
解析:
①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污染公共环境,有损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吴某对方某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进行劝阻,自觉地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是应当给予鼓励的行为。
②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本案中身为医生的吴某以言语相劝其行为,并无不当劝阻行为与方某出电梯后的猝死结果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吴某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综上法院的判决完全合理。
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①形式:故意或者过失。
②影响: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3)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为什么?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小汽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2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
不应当。案例中老李的驴踢坏车主的车,是因为车主的狗咬伤老李的驴,老李疏于对驴的管理,致使驴给车主造成损害,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车主疏于对狗的管理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也应对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承担侵权责任的特殊情形: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1)过错推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2)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作用)是什么?
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请问以下属于哪类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生产者产品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知识整合】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2.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作用)是什么?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同时,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课堂总结
课堂练习
1.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唐某的下列诉求合理的是(  )
A.要求姚某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姚某恢复原状
C.要求姚某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
D.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
【解析】“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说明唐某自身也有告知消费者防止损坏风险的义务。“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表明了姚某的真实意思在不同意这项交易。“不慎将手镯摔断”,表明姚某侵犯了唐某的财产权。
A混淆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B恢复原状要注意被损害的物是否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性。C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D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违背了民法公平原则。
2.王女士乘坐公交车去上班,车价2元,车至半路,该司机突然紧急刹车,导致王女士失去平衡摔倒,腿骨骨折,花去治疗费用2万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司机不是故意刹车,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②公交公司认可侵权,但拒绝王女士同时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要求 
③紧急刹车与王女士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公交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公交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王女士可以选择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解析】故意与过失都是主观过错的表现,司机存在过错,排除①。侵权责任可以合并使用,排除②。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③入选。合同履行要坚持全面诚信原则,④入选。
3.甲路过乙家时,看见乙家门口拴着一条狗,甲用石头砸去,狗挣断绳子,将路过的丙咬伤。侵犯丙的健康权并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丙
B.甲与乙
C.乙
D.甲
【解析】D:据材料信息丙受到的损害(生命健康权受损害)与甲的行为过错(用石头砸狗)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因而甲负侵权责任。乙的狗在门口拴着,并无过错,不负侵权责任。
4.某中学的初中生小杰和小涛因琐事发生争吵,在打斗过程中,小杰故意踢中小涛的腹部,致其脾脏破裂,住院治疗。小涛的父母对小杰的父母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用10万元。
小杰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请以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加以分析。
答案 (1)小杰的行为构成侵权。
(2)小杰行为侵权的构成要件有:
①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小杰和小涛在打斗过程中,小杰踢中小涛的腹部,致其脾脏破裂。
②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小杰故意踢中小涛腹部。
③民事主体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构成了因果关系。
5.安徽某公司营销部经理杨某分三次将102.44吨废碱液,以每吨1300元的价格交给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李某等人处置,李某等人又以每吨500元、600元不等的价格转交给无资质的孙某、丁某等人。上述废碱液未经处置,排入长江水系,严重污染环境。其中,排入长江的20吨废碱液,导致江苏省靖江市城区集中式引用水源中断取水40多个小时;排入新通扬运河的53.34吨废碱液,导致江苏省兴化市城区集中式饮水源中断取水超过14个小时。靖江市、兴化市有关部门分别采取了应急处置措施。杨某、李某等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评估,三次水污染事件共造成环境损害1731.26万元。
(1)杨某、李某等人污染环境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什么原则?
(2)分析杨某、李某等人污染环境行为的构成要件。
(3)杨某、李某等人认为自己主观上不是故意污染环境,请求免除责任。如果你是法官,怎么认识杨某、李某免除责任的请求?
(1)杨某、李某等人污染环境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什么原则?
绿色原则。
(2)分析杨某、李某等人污染环境行为的构成要件。
损害的事实(严重污染环境,江苏省靖江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中断取水、江苏省兴化市城区集中式饮水源中断取水),主观过错(以低价把危险废物交给无资质人员),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3)杨某、李某等人认为自己主观上不是故意污染环境,请求免除责任。如果你是法官,怎么认识杨某、李某免除责任的请求?
环境污染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有无过错不影响其是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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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高中思想政治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教学设计
课题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单元
第一单元
学科
高中政治
年级
课标要求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认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2.科学精神:结合具体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明确民事权利的界限。3.法治意识: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4.公共参与:在生活中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种纠纷,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教学目标
1.学生能通过商人李某的案例说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诉讼时效,初步提高逻辑分析能力,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2.学生能通过电梯吸烟案例、侵权责任视频和图片判断等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情形和特殊情形,提高辩证思考的能力,梳理依法维权、依法担责的意识。
重点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和特殊情形
难点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和特殊情形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导入新课
《民法典》资料导入《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看资料
法律支撑
讲授新课
议题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案例:2020年5月23日,商人李某到素以安全著称的“大富豪”酒店住宿。当晚,李某客房里遭仇人甲毒打致成重伤,警方事后从酒店的安全监视系统记录资料中发现,凶手甲在入室作案前曾尾随李某在短时间内多次上下电梯,但酒店保安人员无一人上前对形迹可疑的嫌疑人进行盘查,李某也曾接到甲的电话,但认为酒店安全,甲不敢找到这里,就没有告诉酒店保安。事后犯罪嫌疑人甲被抓获,但只有财产5000元可供赔偿。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酒店赔偿全部医疗费、伤残补助等30万元,遭到酒店拒绝。思考1:从民事责任的角度考虑,甲需要承担的是什么责任,依据是什么?思考2:结合所学和课本知识,讨论酒店对李某担负责任的性质和范围是什么?为什么?思考1:从民事责任的角度考虑,甲需要承担的是什么责任,依据是什么?解析:甲承担侵权责任,甲是一种故意伤害行为,与李某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需要赔偿李某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思考2:酒店对李某担负责任的性质和范围是什么?为什么?解析:酒店需要承担的责任有两种可能,一是违约责任,没有提供高质量的安保服务致人伤害,二是无过错侵权责任(保安的不作为引起)。鉴于甲财产只有5000元,酒店需要承担余下的部分(295000元),在条件允许时可以向甲追偿。
总结: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1.侵权责任(1)原因: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承担方式①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惩罚性赔偿。②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③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④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特别提醒】民事权利侵权形式不同,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也不同。【练习提升】【易混易错】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思考:商人李某受到侵害时,能否在任何时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总结: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2.诉讼时效(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提升练习】
议题2: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情境创设,思考镜头: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结合法律知识与生活常识,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解析:①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污染公共环境,有损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吴某对方某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进行劝阻,自觉地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是应当给予鼓励的行为。
②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本案中身为医生的吴某以言语相劝其行为,并无不当劝阻行为与方某出电梯后的猝死结果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吴某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综上法院的判决完全合理。视频:《侵权责任编》总结: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1)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①形式:故意或者过失。
②影响: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3)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案例:老李事件
。总结:2.承担侵权责任的特殊情形: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1)过错推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2)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2.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作用)是什么?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同时,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图片判断:请问以下属于哪类侵权责任?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思考回答问题联系情境,思考回答问题
提高信息提取能力和分析总结能力,得出侵权责任创设情境,提高学生兴趣,得出侵权责任的一般情形和特殊情形。。
课堂小结
结合板书小结。
跟着回答所学内容。
形成框架,将理论系统化。
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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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试卷·第
2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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