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滨州市沾化区第一实验学校教学案年级:八年级时间:主备人:王思颖使用人:袁珍课题法不可违课型新授课序号教材分析“法不可违”处于第五课的第一框题,是学生相对系统地了解法律的起始课。学情分析学生只能认识到杀人、纵火等严重犯罪是违法行为,对于一般违法行为了解极少。教学目标知识目标:知道什么是违法,了解违法行为的类别;明确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能力目标:能够反思日常行为,逐步形成自我控制、自觉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逐步形成分辨是非、辨别善恶的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感受法律的尊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教学重难点重点:违法行为的分类,不同类型违法行为适用的法律难点:感受法律尊严,自觉遵法守法课前准备预习课本教学课时1课时教师活动学生活动导入新课: 讲述中学生小A的两件“小事”,提问:上述行为是“小事”吗?小A的行为可能带来什么后果? 环节一:两件“小事”走近法律——违法行为是什么 在导入环节的基础上提问:你的一生中可能会接触到哪些法律?这些法律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对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条文,说明法律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总结:法律明确告知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和不应当做什么,起规范引导作用。 进一步提问:“违法行为”又是什么样的行为呢? 总结:法律规定必须做而没有做,或者做出了法律规定不应当做的事,都是违法行为。告知人们哪些行为合法,哪些行为不合法,体现了法律的评价作用,法律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违法行为就是出于过错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环节二:两件“大事”探析违法——违法行为的分类 对照中学生小A的两件“小事”,在社会上存在类似的“大事”。 民事违法行为解析: 学生阅读案例一“欠债不还的真实社会案例”,教师提问:刘某欠债不还的行为违法吗?“违法行为是过错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那么,欠债不还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学生思考作答后,教师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的相关法律依据。 总结:民法总则是我国民法领域的重要法律,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违法行为”。 进一步深入探究:在这一案例中,谁的权益受到侵害、谁侵害了他人的权利?侵害了他人什么权利? 行政违法行为解析: 学生阅读材料二的内容,教师提问:三人的行为违法吗?这样的行为适用什么法律进行评判呢? 总结:教师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行政法,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总结:与民事违法行为侵害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权利不同,生活中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其影响具有一定范围的公共性,妨害到社会管理。 巩固拓展:请进行行政违法行为的举例。 刑事违法行为解析: 案例二变式:“剪断电信电缆50米(价值人民币790元)”改为“剪断电信电缆500米(价值人民币7900元)” 提问:案件的性质是否发生变化?发生了什么变化? 教师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提问:请同学们总结一下,刑事违法行为与之前所讲的违法行为,区别在于哪里呢? 总结:以情节严重程度、对社会危害程度为标准,违法行为可以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 设计意图:这一环节由两件小事发展为社会法律案例,从内涵到外延、再到具体案例的介绍,让学生对不同类别的违法行为具有全面的认识。 环节三:认清后果自觉守法——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出示案例一、案例二的审判结果,“返还财产”是民事责任的重要方面。“没收非法所得”“行政拘留”是行政制裁的重要方面。 参看教材P48“相关链接”中,了解一般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学生思考自己知道的法律分析事例,掌握重点内容学生从违反法律,行为后果和典型事例中掌握违法行为的类别。布置作业课后跟踪训练板书设计法不可违教学反思本课内容较为抽象,学生理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要多通过例子让学生明白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的区别,并及时跟上巩固训练。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