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知识梳理-【新教材】2020-2021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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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知识梳理-【新教材】2020-2021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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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知识梳理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引言)1、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2、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公民,我们应当从生活的各个方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民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的许多条文包含“权利"二字。民事权利表现为各种各样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并贯穿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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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对应的课标点: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第一节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为什么要学习民法?
(1)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名成员,我们都处于社会生活之中。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我们要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
(3)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4)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2、根据民法,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
3、民法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优先保护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二、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它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民事主体:
A.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B、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补充: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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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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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三、全面依法治国如何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人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重点)
1、为什么制定民法基本原则的原因:
(1)社会是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各成员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各自的利益。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法规定一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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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法基本原则
(1)含义: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A.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B.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情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路止民事法律关系。
C.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D.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E.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F.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的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注意: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
第二节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民法典的人身权
1、?含义: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地位: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二、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1、地位: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2、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因:(1)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2)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三、姓名权
1、含义: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的原因:
(1)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2)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四、自然人享有肖像权。
1.含义;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五、?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1、名誉的含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六、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1、隐私的含义: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2、民法保护隐私权的原因: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3、?法律如何保护个人信息与隐私权?
(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
(2)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
(3)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4)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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